文/劉瑋婷 - 16 四月 2013 - 1 篇回應
今年春天收成的紅藜,在縣政府農業處、我為人人協會的協助下,由藜麥種植的農場──可樂穀與部落簽下契作的約定,可樂穀總經理謝振昌強調,「我們跟部落契作,才能與部落成為夥伴關係,而不是一種交易的關係,共同來延續土地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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