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瑋婷 - 15 三月 2012 - 長治百合部落(30)鄉中有鄉,遷戶籍後還是霧台人 已關閉迴響。
賴中強律師認為,關於戶籍問題,建議居民應白紙黑字告知屏東縣政府:「第一,我是應你的要求把戶籍遷下來,而非自願。第二,你承諾我遷了戶籍之後還是歸霧台鄉,在原鄉的所有權利不受影響,縣府要保證日後不違反這項承諾。」
文/柯亞璇 - 20 二月 2012 - 1 篇回應
為什麼要入住永久屋?對於可回原鄉重建的部落,這樣的問題或許有很多個回答的選項,但是對於無法再回原鄉重建的吉露村民明確的表示,若不是風災,誰願意住在一個想做什麼都「沒有自由的部落」。
文/柯亞璇 - 9 一月 2012 - 2 篇回應
族人氣憤表示:「長治百合部落的永久屋核配過程是經由部落幹部提供資料,慈濟、屏東縣政府共同審查,如此明顯的戶籍證明,任誰都數的出來裡面有幾個人!而這樣核配不公的現象在別的部落也有,不止我們佳暮部落!」
文/柯亞璇 - 23 七月 2011 - 2 篇回應
好茶族人柯連登表示,我們好茶部落是一個滅村的!我們看到的是瑪家村、大社村的族人還可以回家拿財產。對於好茶村便宜行事的「遷村」,他也表示,請不要再跟我們說一切「依法行政」,這是一個很不負責的對話。
文/李孟霖 - 30 六月 2011 - 17 篇回應
為滿足長治百合園區永久屋居民的耕作需求,屏東縣政府向台糖公司租用近20公頃農地推動無毒農業,目前試種水果玉米成功,縣府團隊相當興奮,將在長治百合部落園區辦理豐年祭時與居民分享成果。
文/李孟霖 - 15 十二月 2010 - 5 篇回應
「對長治百合太吝嗇了」台邦‧撒沙勒表示,搬進長治百合園區都是屬於過去生活在中高海拔的魯凱族,他未來所面的社會環境的衝擊,會比瑪家農場的部落來得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