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淳毅 - 1 七月 2013 - 2 篇回應
行政院原民會宣布將在莫拉克災後的「遷村型」部落執行「莫拉克颱風災後遷村原鄉部落再利用及傳統文化地景重現實施計畫」,計畫的實施範圍為莫拉克災後的「遷村型」部落,以及「其他經行政院重建會建議之原鄉部落或永久屋基地」。有資格參與計畫的,是這些部落之中,居住於永久屋,且在原鄉有房屋、土地財產的族人,可憑自由意願參加。參與者在原鄉的財產被視為「文化公共財」,由參與的族人一起訂定一套「部落公約」,來決定文化公共財的重新營造,以及原鄉的自主管理、維護、經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