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列表(依標籤) 劃定特定區域

[集體遷村方案]不是[遷村]?中間路部落半數居民無法核配永久屋

文/鄭淳毅 - 6 一月 2012 - 6 篇回應

[集體遷村方案]不是[遷村]?中間路部落半數居民無法核配永久屋

行政人員按「以戶為單位」的申請基準,以八八風災前登記在冊的45戶名冊為依據,蓋了45棟永久屋,如今卻有三 分之一空置,當初在戶籍中的族人因資格不符無法入住,颱風來時需自覓安身場所,同時永久屋卻荒廢閒置,十分可惜。

災後兩年之永久屋政策回顧(4)不劃定特定區域,影響永久屋?

文/何欣潔 - 17 十一月 2011 - 2 篇回應

災後兩年之永久屋政策回顧(4)不劃定特定區域,影響永久屋?

在「劃定特定區域」與「取得永久屋」政策掛勾的過程中,一開始災民還無法完全理解,但在災民漸漸明白劃定特定區域所產生的效果之後,「反對劃定特定區域」的聲浪便不曾停歇,各地均有居民以肉身封路、阻擋官員進行現勘的案例。

如何放棄永久屋?中央:已在研議 律師:問題重重

文/何欣潔 - 24 十月 2011 - 如何放棄永久屋?中央:已在研議 律師:問題重重 已關閉迴響。

如何放棄永久屋?中央:已在研議 律師:問題重重

行政院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表示,內政部與高雄市政府已進行「永久屋放棄標準流程」之研議,完成後居民便可提出放棄之請求。賴中強律師提醒,當初配合永久屋契約是同意政府劃定特定區域,如今雖放棄永久屋回鄉,可能得面臨各項開發限制。

來吉的未來在哪裡?

文/鐘聖雄 - 22 六月 2010 - 15 篇回應

來吉的未來在哪裡?

阿里山來吉部落於向政府送交「撤銷劃定來吉1至4鄰特定區域意願書」,傳達1~4鄰居民反對劃定 的意見。重建會綜計處處長張桓裕則表示,即便「特定區域」可被撤銷,但專家學者所認定的「安全堪虞」區域屬專業意見,不應該,也不可能因為民眾反對就 推翻或更改。

從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看災後部落重建

文/朱正勇 - 13 五月 2010 - 從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看災後部落重建 已關閉迴響。

從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看災後部落重建

原住民使用土地的權利與方式,時代交替漸漸被剝奪。重建特別條例中的「劃設持定區域」,讓族人面臨離開家園、從小生長土地之困境,因而一再反對。政府應該要尊重部落對重建的規劃,因為,部落才是主角。

何日山再美?(下)

文/鐘聖雄 - 10 四月 2010 - 4 篇回應

何日山再美?(下)

安麗花強調,政府當務之急,應該是快點撥經費整治野溪、協助山美進行護坡工程,而不是故意忽視想留在原鄉族人的權利。她質疑:「難道那些不願意走的人,之後就要一直活在恐懼中嗎?」翟本瑞則指出:「捐贈(給山美)的物資,在農曆年左右就已經耗盡,真正問題才正要開始浮現!

不劃定「特定區域」後,改成劃定「安全堪虞區域」?

文/鄭淳毅 - 10 三月 2010 - 2 篇回應

不劃定「特定區域」後,改成劃定「安全堪虞區域」?

在場居民一致表達不願被劃為「安全堪虞區域」,開會前縣府已清楚居民意願,原民處谷縱處長無奈表示:「中央有這個程序,地方必須配合完成。這是最後一次,如果還要再劃,連我都想辭職了。」

這就是阿禮部落的共識─恢復[部分劃定],向政府提出行政訴訟

文/李孟霖 - 2 三月 2010 - 7 篇回應

這就是阿禮部落的共識─恢復[部分劃定],向政府提出行政訴訟

2月25日晚間,阿禮族人高舉自己的手,全場一致通過,決議以阿禮部落的名義發請連署向鄉長、縣長及中央陳情,要求恢復原有共識;並向政府提出行政訴訟。這就是阿禮部落族人保家衛土的共識。

魚,釣竿,魚源─六龜重建啟示

文/章雅喬 - 24 二月 2010 - 13 篇回應

魚,釣竿,魚源─六龜重建啟示

每個人都想多吃魚,但卻很少人發現魚園有損毀,需要精心復育才會回到原來的狀況。面對各社區複雜沉重問題,李懷錦認為,重建工作最重要的還是回到每個人身上,畢竟,災難只是放大了原本潛藏的問題。

阿禮部落沈淪記–失信的政府,荒唐的勘查

文/munch - 21 二月 2010 - 12 篇回應

阿禮部落沈淪記–失信的政府,荒唐的勘查

拿著劃定危險區的法令,如同端著木棍在山上趕羊群,根本無關山區安全鑑定,協助部落找尋安全土地重建,而是藉天災以法令脅迫,讓山區部落大量下山。從小,我們被告誡要守法,但最不守法是政府。

一封給總統的公開信─魯凱阿禮的心聲

文/古秀慧 - 20 二月 2010 - 10 篇回應

一封給總統的公開信─魯凱阿禮的心聲

總統先生:一紙「特定區域」的劃定公告,與我們所認知的勘驗結果,完全不同。原來,我們一直在奔走與關切的只是浪漫無知的行動,一場誤會。而我們竟後知後覺到只能望天興訴,追恨自己不識文明社會的遊戲規則。

充滿疑惑的意願調查表,不知該怎麼填?

文/蔡之今 - 12 二月 2010 - 3 篇回應

充滿疑惑的意願調查表,不知該怎麼填?

有人建議乾脆部落居民分一半,一半申請永久屋,一半留原居地,一部份人替未來遷居保留名額,另一部份人的意願留下來,保障原鄉的居住權益,重建本因是官民相互合作,卻演變成諜對諜的角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