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摘要:中央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到那瑪夏視察,協同紅會、縣府等相關單位向瑪雅村民說明自力造屋的補助辦法:有建地並設籍在當地的居民以戶為單位申請,但無建地的村民卻只能望計畫興嘆:我們是局外人還是國外的?( 圖/ 劉瑋婷 )
Namasia災後450天:瑪雅個別重建起跑(1)
前言:
10月25日,中央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高雄縣政府重建會主任王正一率相關人員前往那瑪夏鄉了解災後重建進度,由鄉長陪同視察三民國中遷建用地、南沙魯村重建進度,並在瑪雅村內舉行自力造屋說明會,紅十字會賑濟處處長陳宗良也與會說明自力造屋的進度與修正後的計畫內容,以下為王正一、陳振川、陳宗良分別做出說明的紀錄整理。
高雄縣政府重建會主任王正一:
我手上有一個資料,我依照這個跟大家說明一下,怎樣的資格是可以來跟我們申請的。因為目前,會長(瑪雅重建會會長孫榮貴)手上有拿到90幾份的名單,這90幾份的名單我們必須要依照我們新的辦法,請各位再做一個補件的動作。
第一個就是說,要申請這個計畫,申請在民權平台上面蓋自己的房子,你必須要是那瑪夏鄉的民眾都可以,你只要在那瑪夏鄉,本身在民權平台上有自己的建地就可以了,我們是以戶為單位,如果你這個戶裡面好幾個兄弟都在同一戶,那你就要以戶來申請,如果是分開的,就分開來申請,用戶來為一個單位做一個申請,
比較重要的是審查資格我跟大家報告一下:
在我審查標準的第四項,在八八風災前,在山上有設籍,你有設籍在民權村這個地方,或者是你有住在那瑪夏鄉這個地方,都可以,這是一個要件。
第二個是說,你必須要有自己的房子,在那瑪夏鄉你本身有自己的房子壞掉了,或者是房子不堪使用,你希望在民權平台上面再蓋一間,希望來申請,你要有自己的房子,那怎麼確定你在山上有房子呢?你只要能夠提出來你這個房子的水費電費單就好了,你在這裡有房子,這個房子是你的,有你自己名字的水電單,我們就可以確認擬在山上有房子。
第三個就是,如果你是屬於租房子的,或是寄居在別人家的,就是沒有自己房子的就沒有辦法申請,這個要跟大家說一聲抱歉。
那第四項是一個關鍵,你有設籍,你之前的都符合,但是你在民權平台上要有自己的建築用地,才能夠蓋這個房子,如果現在這個建地可能很大,假設是大哥的,有好幾個兄弟怎麼辦?你們可以自己去做處理,你要自己做一些分割沒有關係,在災後分割沒有差別,申請者你必須名下有自己的建地才可以來申請,這個部份要請我們居民來了解,
如果你本身沒有建地,不能申請,但是你兄弟土地很大,他希望說兄弟都可以住在一起,那兄弟們商量一下,把這個土地做切割,讓弟弟的名下有自己的建築用地就可以來申請,這個部份就請紅十字會來幫忙,也希望能夠促成這樣的一個案子。
如果說你在災前沒有分戶,我們是以戶為單位,如果災前、實際上屬於獨立的家庭,譬如說大哥、二哥是分開的一個家庭,在山上是一個大家庭,但是實際上是分戶居住的,也可以向我們申請,我們會看個人狀況,斟酌去做了解,其實跟審永久屋有點像,但不大一樣,但是我們會盡量去做一些幫忙跟促成,
那這個時間,有一個時間性,要請大家幫忙,因為大家現在都已經將申請案送到會長這裡來,那現在要請會長幫忙,跟會裡面的幹部協助我們居民能夠依照我們現在新的規定附上你的戶籍謄本、自有建地執照的影本,還有電費單,這三項補齊了之後,請會長還有會裡面的幹部幫忙,趕快送給我們公所,我們這個案子是由公所來做蒐集,我們對於這個案子有相關的審查在第二頁,能夠讓我們的公所還有我們重建會能夠確認我們大家都有這些資料,因為這個行程比較趕,我們必須要在十二月底前完成送件,事關大家的權利,希望大家能夠幫忙,盡早完成補件。
瑪雅村重建會會長孫榮貴在王正一說明完畢後,詢問縣府,「我看這個標準的這個好像跟上次的有些不一樣,那因為上次在討論的時候,有關農地的部分,這部份關於旱地的農地是?」王正一回應,「農地是要蓋農舍,如果你本身符合這樣的規定申請建照,沒有問題,但是農地不夠大,是不能申請農舍。」
孫榮貴接著詢問,先前在中央重建會討論時,「旱地的部分,只要他取得農舍的資格,縣政府同意的話,這個好像NGO紅十字會也同意,都可以接受,上一次是王小姐有做這個說明。」王正一表示,農地若夠大,就可申請合法的農舍,但若原先在瑪雅村內的房子即是農舍,就不能在平台上再蓋農舍,但若確定農定可以合法申請設定,縣府也將會做適度的調整。
那瑪夏鄉民代表會副主席鍾榮發接著發言表示,希望縣府與中央重建會能夠清楚說明個別重建補助方案是否真的能施行,他直言,「你應該要明確的告訴我們,有權狀的九十幾戶,到底應該要怎麼做才能得到很快的處理的一個答案。」
中央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回應:
「其實,這個是走到這個階段,應該就是開始要執行,其實這個是一個很特別很困難的案子,我們總共為了這個專案,我們就開過五次會議,專案會議,再加上其他的會議也很多次,現在也還是列為專案在控管,我們稱為原鄉的專案在控管。
這個事情最大的困難是,因為大家是要待在原地,還好因為在山上你們有建地,所以這個部分用不同的模式來進行,最重要的是紅十字會他們有一個補助計畫,有這樣的一個計劃來協助在原鄉,而且它預算的話,你要等政府的錢沒辦法放在這個地方,鄉長也知道、會長也知道,所以錢最高到112萬,再來的話,就是資格審訂的辦法,紅十字會他也要把它的捐款還有它的董事會做交代,要明明確確的政府跟他們說ok,他們才去做,縣府終於跟會長跟代表一起討論,制定了這個辦法,將來至少有一個共識,因為從瑪雅村這個狀況,房子蓋好之後,也兼具有短期避難的功能。」
紅十字會賑濟處處長陳宗良:
去年早先的時候,副執行長跟主任他們發現瑪雅平台這一塊地,一直在思考要怎麼做,後來他們跟紅十字會請託,希望我們能夠幫忙,所以我們後來就特別為了這個部分,提出所謂的個別重建補助辦法,所以坦白說,這是特別為了這個地方來設立的,
我們全部預算只編120戶,瑪雅這邊101戶,那其他縣市包含南投、嘉義、高雄、屏東、台東,我們還是開放,但是不是很高調的,因為我們是特別為瑪雅這個地方想這個辦法來做,所以一路上其實,因為我們參與整個的協調,光這個辦法的擬定,真的花很大的功夫。
因為剛剛副執行長特別強調,其實這筆款項裡面都是紅十字會的善款,所以我們當然有我們責信上的壓力,所以換句話說,如果我們不按照這個辦法執行,那麼捐款人就會質疑:為什麼特別獨厚瑪雅平台?所以我們必須要跟外界的人說明,因為瑪雅村這個地方,它特殊的一個狀況,而且土地是建地是合法的,所以種種這些情況下,紅會當然義不容辭的協助行政院這邊、縣政府這邊來提供這樣一個辦法,所以請鄉民的特別包涵、諒解,這是一定有時程上的壓力,因為這筆錢很多人都在等,
我們坦白跟各位說,剛剛從民族村那邊過來,我們的同仁早先一直在服務,因為他們沒有遷到大愛,住在那邊,那他們也在問說有沒有其他辦法跟相關的補助,其實我都還不太敢講,因為我們都還在思考未來整體的預算就是這麼多,究竟我們要怎麼處理。因為原先我們已經答應副執行長這筆款項把它focus在瑪雅平台的個別重建,所以我一定要強調,這是自力的個別重建辦法,所以請各位自力重建,
換句話說,我們也知道112萬不足以蓋這個房子,可是因為這是一個特案,是一個補助的情況,協助你在你自有的土地上面重建自己要的房舍,所以這個精神是在這個地方。
在王正一等人做出說明後,瑪雅村民也提出疑問:
剩下的80幾戶是局外人還是國外的?
(居民發言)有幾個也是做參考。剛才我們就副座、主席、會長,這個就定案,那我就講其他的。因為我們這個部落算是有條件的安全?(陳振川、王正一回答:這邊安全堪虞)那剛才我們副座也講,目前有九十幾戶願意自力造屋,那我們還有八十幾戶,我不知道政府是把我們這八十幾戶當作是局外人還是國外的?
我這邊要講的就是說,這邊沒有土地的,能不能比照我們小林五里埔,由政府徵收土地讓他們有這樣的地方去住,我們遷上去是有地的遷上去,沒有地的還是在這裡。我們中央跟地方政府都在這裡,你們就行行好,幫我們徵收一塊土地,讓這些沒有土地的比照五里埔有這樣的一個避難的一個地方,也可能是未來要住的地方。
第二個,剛才我們紅十字會講了這麼一段話,第一個,我本身也滿感慨的,我不知道是說原住民非原住民的區別啦?為什麼原住民只能編到112萬,而其他別的縣市其他地方可以有這麼好的規劃,讓他們可以住更好的地方?其實我們這邊村子裡面我剛才也提到有人想要往上去住,但是沒有土地,所以我剛才提到是不是沒有地的可以有我剛才說的那個方式?能不能真的也把我們看作是台灣的第一順位,不要把我們分開,因為非原住民的有這麼好的機會,那這個原住民就是用這個專案,辛辛苦苦找到的這個方案,來把我們找出這個空間。
王正一表示,112萬並非針對瑪雅村而設計的金額上限,而是紅十字會針對這項補助辦法,全國性的標準皆為此。另外,針對瑪雅平台上沒有建地的瑪雅村民,是否也能有永久屋居住,王正一說:
「我們原本縣政府就有規劃永久屋,永久屋的申請方式跟自力造屋一樣,自力造屋的話,因為你們還住在原居地,你們不願意離開,而且希望住在自己現在的房子,你另外找土地再蓋一間,那個是由紅十字會來協助的。
要住進永久屋,那個狀態是,你的房子不能住了,你要到我們指定的方式離開,所以這個狀況環節不同,剛剛跟各位提到的,我也很明白跟大家講,這個不是政府不願意幫忙,而是我沒有辦法這樣處理,這是全國,你要住進永久屋,表示你原來的房子區域危險,我們希望你離開危險地方到我們認為安全的地方來安置,那如果大家的決定目前是我要留在這個部落,雖然它危險但我要留在原本的房子,那這樣我們就很難另外幫大家徵收土地,再送你永久屋,這沒有辦法,這是法規的限制也是困難處,所以才會有紅十字會就地重建的這個方案。
如果我們瑪雅村的朋友覺得你現在的考慮你想要離開,我們現在有幾個基地,距離最近的是杉林永久屋,我們現在要蓋第二期,錢也都已經審結完畢,只是在我們5月31號之前,都一直沒有瑪雅村的朋友跟我們說希望再來申請,如果村裡面大家還有這樣的申請,那讓我們知道有多少來,我們再來做這樣的幫忙。」
瑪雅村民林民傑再度詢問,瑪雅平台上有60公頃的土地是安全的,「既然我們這邊是安全的,也在我們這邊做永久屋。」王正一答道,永久屋政策「談很久」,高縣能夠設置永久屋基地的地點,小林以上的道路嚴重毀損,遇雨就中斷,考量永久屋不能設置在道路易頻繁中段的地區,希望鄉民體諒。
陳振川接過麥克風說:
「到現在為止,紅十字會的錢也用完了,展望會的錢也用完了,甚至還差一億多,所以現在政府還要想辦法,政府不能出這個錢,政府只能出公共設施、道路的錢,因為這個房子等於是免費送給我們受災的民眾,假如是政府出錢去蓋房子,依據國有財產法的話,它一定要具有對價關係,一定要去賣或是租,而且那個租金還有一定的價格。
現在有好幾個基地都沒有人認養的,現在就是政府透過921的震災基金會再跟它要基地補助。愛國蒲基地,高士,還有嘉蘭村的西側,還有幾塊地都是很辛苦的去協調,後來法鼓山等等的去幫忙,像這個愛國蒲的基地,台東縣的黃縣長還親自跑到紅十字會去見他們陳長文會長,說能不能幫忙,把它分析一下,他(陳長文)說,我們如果能幫忙,除非其他基地有狀況,前面還有四個基地。
基本上善款的話,其實老實講,到底了啦,今天剛剛發生那個颱風,很多人也是被土石掩埋啊,那他說要政府給我一個地方住,那你怎麼辦?我們還有一個莫拉克條例,那個時間大家願意把善款捐出來,你現在問問紅十字會展望會,你現在要去募,來幫忙台東的那些土石流的災民,可不可以募到很多錢?我看不見得那麼容易,因為這個天災已經經常化,愈來愈頻繁。
莫拉克這個房子,都是NGO蓋的,所以它可以送,今天如果這一批都是政府蓋的,政府送的,那沒完沒了。只要任何未來只要有天災風災淹水等等,他就說你可以給他們房子為什麼不可以給我們一棟房子,那就是次等公民?所以你這樣做的話,那以後大概全台灣沒有一個政府有辦法兼顧到這樣的事情,我們莫拉克完了之後,甲仙地震,他們就不可以引用。
凡那比的這個颱風,很多立委想把它掛到莫拉克裡面來,他(居民)也是有一些損失啊等等,除非立法院通過,不然他也沒辦法進來。所以,我們其實公務人員在這邊,甚至慈善團體,它還是有一些做事情的依據,它要對它的捐款人、對它的董事會要負責,公務人員你處理不好的話,監察院會來找麻煩,立法院有意見、上面檢調單位等等都會有意見,所以這個為什麼要按照程序來做,
但是我剛剛講,最實際的問題,假如那時候開放申請的時候,你就趕快申請,其實憑良心講,我們現在感受到愈來愈多人想要申請,像來義他們現在遷村,後面這個房子也都還找不到錢蓋,心裡會改變啦,因為環境的變化,但是問題是有沒有那麼多的資源一直可以提供。
陳宗良補充說明,112萬的補助其實是特別為了瑪雅村,「我前兩天才去阿里山,南三村我們做完了補助,各位很難想像,三個村我只補助兩百多萬,為什麼?因為只補助屋頂,我只補助屋頂的鐵皮,那個才叫做自力重建,因為我們只補助東西,讓他們自己去建。」
同時,陳宗良也提到,當初中央重建會找上紅會時,紅十字會在當時的預算的確有困難:
「第一個,預算有困難,我們最早的時候,我們最早是收到101戶是紅會,116戶是世展,所以我們就把這101戶訂了112萬,我們剛剛特別強調是補助計畫,不是重建,如果是重建,就按照重建辦法,就會像五里埔這樣,剛剛副座、主任都解釋了,換句話說,每一套方法都不一樣。紅會每一筆捐款,理論上錢都要花在刀口上,如果這個房子不是因為八八水災摧毀,我就不會去重建,理論上是這樣,因為這個是善款。
既然是善款,你的房子是好好的,為什麼要幫你重建呢?這不符合善款運用的原則,但是,因為在當時,瑪雅平台它特殊的環境、種種狀況,所以那個時候陳副執行還問我們可不可以用農村再造的方式來幫忙?已經在當時就已經提出很多方法來跟我們協調,希望我們能夠幫忙。剛剛副座也特別提到台東縣的縣長,他的確是兩個月前到紅會來拜會,兩塊基地,一塊是愛國蒲,要的也不多,這裏我們編了一億,他問我們,如果這裏我們沒有動,可不可以先給他們,因為他們那邊急著要住。
但是我們已經承諾這邊,所以這筆錢我們還是要協調,而且也一直再協調,我們還是要跟各位村民,這112萬是補助計畫,不是重建計畫。」
現場同時也有村民表示,雖然與兄長同戶,戶口也仍在一起,但因為家庭空間需求,必須在村內賃居,擔心是否無法申請自力造屋。王正一表示,若未分戶,但有建地,實際上也是各自居住,村民附上租屋證明等相關文件後,送交縣府協助處理。
第一部份的會議主要針對瑪雅村個別重建做說明,王正一希望村民能盡速補件,交給瑪雅村重建會會長,由會長轉送給縣政府,希望在十一月中旬前就能完成。
後記:除討論瑪雅村個別補助重建方案外,該場會議另討論其他重建事項,將有後文繼續報導。
瑪雅村民提出,同一戶但獨立居住,且有建地是否可申請自力造屋。
當天現場發放的個別重建辦法如下:
「到現在為止,紅十字會的錢也用完了,展望會的錢也用完了,甚至還差一億多,所以現在政府還要想辦法,政府不能出這個錢,政府只能出公共設施、道路的錢,因為這個房子等於是免費送給我們受災的民眾,假如是政府出錢去蓋房子,依據國有財產法的話,它一定要具有對價關係,一定要去賣或是租,而且那個租金還有一定的價格。…」為何政府不能出這個錢??????
請參考:(1)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前項土地為公有或公營事業機構所有者,公有土地管理機關或公營事業機構得無償提供土地使用權,供政府或經政府認可之民間單位興建房屋安置災民…。」(2)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第九條:「經政府認可之民間單位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興建安置災民之房屋不足時,由政府興建重建住宅提供;其提供方式,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依重建推動委員會核定內容辦理。」
今天會有這個窘境,是問題的開始,問題在哪?請大家想想……
我納的稅金請省著用
那我納的稅不要給慈濟蓋佛堂
麻煩慈濟用對價關係幫那塊地連同政府整地的費用一起吐出來
整地的錢也是慈濟出的
你要不要辦個公投來看看贊成你的納稅人多還是贊成我的納稅人多?
這樣無盡止的要求, 只會讓人覺得貪得無厭, 忘恩負義.
靠自己吧!!
慈濟的錢是捐款人給的
不是這樣拿給慈濟亂花的
你要不要辦個公投來看看贊成蓋佛堂的人多還是贊成蓋活動中心的人多阿?
慈濟這樣無盡止的亂花, 只會讓人覺得這個團體貪得無厭,假公濟私(佛堂)
房子牆壁會漏水,雨水會從門口跟窗戶進來,又熱(當初是誰說很涼爽的ㄚ)
慈濟這次的救災真的讓很多人對她們失望
https://www.88news.org/?p=6471
建議你參考這篇文章
整地的錢是慈濟出的?
還有,不要用自以為民主的方式來看待這件事情
最浪費您這位高貴的納稅人的錢的是政府毫無章法的疏濬工程
最浪費捐款的是慈濟蓋了一棟又一棟下雨就會漏水的房子
你去問問看嘉義的永久屋有沒有漏水吧
順便再問一下你所謂出錢的慈濟整棟房子的構造是什麼、
工法是什麼
再來說是誰貪得無厭忘恩負義!
順便再說
你可以去查查看高縣府公布的數據
慈濟的冰箱是縣府買單的
再回到這篇文章上來看
貪得無厭的定義是什麼?
你不妨去走一趟那瑪夏
再來大放厥詞
身為一個高貴的納稅人與捐款人
非常覺得奇怪為啥我的錢要花在這裡??
救急不救窮, 憑什麼要花我門的稅金或捐款替妳們這些既不願下山, 又自認很安全的….災民?….在山上蓋永久屋?
不喜歡慈濟就找自己的教會或上帝求助.
歐巴馬的健保都被美國人拒絕了. 你門還天天伸手要錢??
自助而後人助. 至少也去找妳們自己的教會去助.
>> 那我納的稅不要給慈濟蓋佛堂
>> 麻煩慈濟用對價關係幫那塊地連同政府整地的費用一起吐出來
如果要這麼說, 長老教會、安息日教會, 還有將在園區蓋新教堂的真耶穌教會及天主教教會要不要比照辦理?
順便問一下, 那個「佛堂」現在布置成什麼樣子了?
https://www.88news.org/?p=6471
跟上次報導的一樣
因為根本就沒有人要佛堂
是慈濟要的
所以當然沒有改變阿
也就是說住大愛的居民
根本就沒有這個需求阿
慈濟很明顯的就是要圖利自己
上次(https://www.88news.org/?p=7550&cpage=1#comment-17780)我還擔心他們會真的弄成有香案、佛燈、塑像、梵樂繚繞的傳統佛堂, 聽你這麼說, 除了牆上那副圖, 那個大廳很適合用來做大型的室內集會、演講、表演活動啊, 為什麼吳裕文說:「將活動中心改為兼具佛堂的多功能活動中心」沒人要信呢? 不信吳裕文的話不要緊, 活動中心辦過下面這些活動總是事實吧?
** 每週一次的老人關懷活動, 幫園區長者量血壓、剪頭髮, 配合音樂作簡單的運動, 舒緩筋骨
** A區居民開杉林八八協會會員大會
** 職訓局高屏澎東就業服務中心岡山就業服務站舉辦「杉林大愛園區住民就促研習暨現場徵才活動」
不過說根本就沒有人要佛堂也不盡然吧, 五月浴佛節活動不就挺熱鬧的? 信主的有教堂可以上, 信佛的有佛像可以拜, 都很好啊. 宗教能給信徒心靈上的力量, 有利重大創傷後的心理復原, 也算是生活重建服務中心的業務啦.
——————————— 參考資料 ———————————
地方政府辦理民間單位申請使用永久屋基地之公共設施及必要性之生活輔導、心靈重建及產業輔導等設施處理原則
一、依據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第14次會議訂定本處理原則。
二、永久屋基地之公共設施及必要性之生活輔導、心靈重建及產業輔導等設施為國有公用土地,登記為縣政府管理,其地上公共設施,NGO興建時應以縣政府名義興建,管理機關登記為縣政府,並應依縣有財產管理經營自治法規管理使用。
三、民間單位為協助重建安定災民生活,生活輔導、心靈重建或產業輔導,得向縣政府申請使用前開設施。
四、地方政府選擇或分配協助重建民間單位時,應訂定契約,規範使用及委託管理。
五、前揭契約須經縣重建推動委員會同意並報請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備查,
六、(下略)
(http://88flood.www.gov.tw/files/committee_exec2/138.pdf)
慈濟那邊還那ㄇ多錢
重建會跟她們關係不是很好嗎?
跟她們調一調不是就有ㄌ
報導中提到
第二期的永久屋錢都審結了
現在要慈濟把錢拿出來法律上應該有很大的困難
畢竟當初NGO提募款計畫的時候
政府部門也沒有任何的審核機制
計畫怎麼提就怎麼過
善款運用上,最根本的問題是政府根本沒有成立一個監督的平台跟機制
NGO開口說要做這個、做那個
對政府來說,NGO做了政府的事情,政府當然很開心
也不必去煩惱走政府採購
關鍵點是這些NGO去認養基地的同時
政府有沒有做過評估,衡量每個區域的需求
東答應了一個,西答應了一個
現在每一個NGO都在喊窮
都出現了錢不夠用的問題,政府說要想辦法
但是問題就是出在政府說:公共設施要NGO負擔51%以上
最昂貴的就是公共設施
公共設施如果是政府做
可以減少的問題如下:
1.杉林大愛園區的連鎖磚與地面分離、路面滿是坑洞的問題還可以找路平專案來解決
2.屏東長治部落園區的疏濬溝變成小朋友的戲水池之後政府也可以直接去改善
3.NGO可以有更充足的預算來蓋好房子,也許漏水的問題、趕工的問題也就能隨之降低
但是政府就是因為走政府採購會拉長時間
就是因為一切要照程序來
所以所有人都是程序之下的犧牲品
NGO的美意就這樣被扭曲
災民的需求看在外界眼中變成是苛求
苛求之後災民也變成一顆球
踢來踢去
建議政府可以考慮組隊參加下一屆的世界盃
我想打進前四強應該不是問題
同意
他們絕不會把錢拿出來ㄉ
有多大屁股吃多大瀉藥
NGO去認養基地的同時
就應先做考量
甚麼事都怪政府
這種NGO也為免太好賺了巴
重點在於永久屋政策
當初的永久屋政策是慈濟向政府提出建議的
如果當初是做中繼安置
很多錢就可以省下來做其他更重要的重建工作
突然說要做永久屋工程
下來住的人是攜家帶眷
這種工程當然就會變得很浩大
很好啊
政府應允了上人的要讓山林休養生息的想法
應允了慈濟提出的永久屋政策
連14坪28坪這種坪數也是慈濟提出來的
是這個政府本末倒置
應該是政府帶頭的事情卻交給NGO去處理
特定的NGO掌握了多數的資源
就會變成大家互相比較的局勢
NGO搞不清楚狀況還算正常
政府搞不清楚狀況才是最誇張的
回應回應四
有多大屁股吃多大瀉藥?????
是誰在前面猛劃特定區域?
是誰在前面猛核定安全勘虞?
是誰後面猛點頭猛買單?
一個猛請客 一個猛買單
問題才開始
冷靜吧 冷靜
>> 連14坪28坪這種坪數也是慈濟提出來的
很好奇, 此話可有依據?
https://www.88news.org/?p=5480
慈濟力量沛然莫之能禦
值得玩味的一段話「如果我們瑪雅村的朋友覺得你現在的考慮你想要離開,我們現在有幾個基地,距離最近的是杉林永久屋,我們現在要蓋第二期,錢也都已經審結完畢,只是在我們5月31號之前,都一直沒有瑪雅村的朋友跟我們說希望再來申請,如果村裡面大家還有這樣的申請,那讓我們知道有多少來,我們再來做這樣的幫忙。」」莫非政府還在替造成紛擾的慈濟找業績?部去ˋ想想會何沒人要申請珊林永久屋第二期?
還有那個活動中心變佛堂的「趁火打劫」的案子總該處理一下吧!馬總統不是在國慶文告中要杜絕貪腐嗎?慈濟這「活動中心變佛堂」若是一般團體早就變成被圍攻消滅的貪腐對象啦!
綠色家園 說道:
2010 年 11 月 04 日 at 14:13:53
>> 連14坪28坪這種坪數也是慈濟提出來的
很好奇, 此話可有依據?
14坪28坪其實是營建署的原始規劃~
是否受到影響我們不能妄論
但是後來有一些小故事…
引述某人的說法供你參考:
據個人了解,營建署當時規劃14/28/34三種坪數作為標準;後來開會時地方政府及其他NGO都傾向只蓋28/34坪,但某一個NGO堅持要有14坪;主席(內政部簡太郎次長)最後裁定蓋28及34坪。但這個決議送到行政院後被翻案,最後是通過某一個NGO堅持的14/28/34坪。為什麼翻得了案?大家都心知肚明。
很諷刺的是這個堅持的NGO,他自己蓋的是17/31/37坪,另一個NGO開始規劃蓋的是31坪,只有紅十字會人善被人欺,規規矩矩的蓋28/34坪。為什麼紅十字會不蓋14坪?一開始是嘉義縣紅十字支會提出建議,認為蓋14坪對原住民及農民在使用上不切實際;紅十字會總會內部討論之後認為:蓋14坪或28坪,基地使用面積一樣,僅加蓋一層,經費所差有限,卻能給居民更好的生活品質;從使用者的角度來思考,加上趕工因素,乃決定:除非縣政府堅持,否則一律先蓋28/34坪。
紅十字會的這個決定,得到基層的支持,卻觸怒了某一個NGO。他們向高層反應:因為紅十字會的做法,影響了村民入住○○村的意願。高層受到矇蔽,認為紅十字會破壞重建規矩,影響重建大計,乃指示主管單位查辦。所幸紅十字會在南投縣民間鄉的重建基地,因為南投縣政府的堅持,也不得已蓋了一部分的14坪屋(但留下擴建的空間);這個不得已,讓紅十字會可以振振有詞,也逃脫了借刀殺人之計。
紅十字會曾向主管單位長官反應:為什麼只要求紅十字會照規矩來,其他NGO卻可以照他們自己的意思蓋他們自己設計的坪數?據悉,主管單位長官避而不答。
~~以上資訊來自一位已離職的紅十字會員工,有相當高的可信度~~
嗯, 很有趣的故事. 能到行政院開會的, 應該職務相當高, 這位離職員工說的也是聽來的故事吧?
有疑點欸. 政府堅持要有14坪的理由是「公平」, 因為要比照九二一的例子, 不願此例一開, 往後救災安置都得提供大坪數的房子; 但是慈濟都不惜永久屋的成本比組合屋貴上幾倍, 而堅持要蓋永久屋了, 會在乎一層樓跟兩層樓的一點差價嗎? 而且就我找到的資料, 慈濟海外賑災蓋的大愛屋雖然各地的規格不一, 譬如印度的不到10坪, 印尼紅溪河的將近11坪, 印尼亞齊的14坪, 斯里蘭卡的19坪, 可是同一個地方蓋的都是同樣大小的房子, 沒聽說有依人數分配不同大小的情況, 怎麼會一反慣例, 在台灣堅持要有三種size?
更奇怪的是, 看看http://www.archifield.net/vb/showthread.php?t=5562 這裡的新聞紀錄, 從8月25日到8月28日, 各種報導慈濟到各地向災民做簡報、秀出來的圖片、楊縣長手上拿的模型, 都說他們要蓋雙併雙層的房子. 9月3日出版的新新聞週刊有一篇深入介紹大愛村的文章http://ymlee.pixnet.net/blog/post/29240492 更明確的描述「其設計為雙併雙層,每戶二十四至二十六坪,規劃三房二廳、二衛一廚,一樓並設有安親房」, 因為文章提及8月25日馬總統的行程, 我們可以確定文章最早寫於8月25日, 在這以前, 慈濟的計畫裡根本沒有一層樓、14坪這種東西, 再說24~26的數字也跟28、34不搭軋, 所以營建署14/28/34三種坪數的規劃應該是在8月28日立法院三讀通過「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以後才提出來的. 當時只有慈濟說要蓋永久屋, 又到處派人去宣傳「雙併雙層」, 那參加會議的慈濟代表是瘋了嗎? 自打嘴巴堅持要有14坪?! 我猜比較有可能是慈濟尊重政府政策一貫性的原則, 不願為難政府, 而贊同營建署的規劃.
你都不覺得奇怪嗎, 如果在坪數上, 慈濟可以獨排地方政府及其他NGO意見叫行政院翻案, 那麼在房屋移轉權上, 慈濟和地方政府及其他NGO的意見都是一樣贊成在一段時間後可以移轉, 怎麼行政院就不給面子呢? 我以前說過, 政府掌握公權力, 任何政策的經費來源都由全體納稅人共同承擔, 因此其施政必須顧及合法性、公平性和普遍性. 這不, 當市長的吳敦義曾向中央爭取泡水車補助沒要到, 當行政院長的吳敦義一時不察答應了地方要求, 結果不到一天就翻案了(http://www.epochtimes.com/b5/10/9/29/n3039142.htm ), 為啥? 我猜跟簡太郎次長的情形一樣, 有法制幕僚提醒他, 於法無據, 影響深遠, 此例不可開.
還有啊, 房子蓋多大, 是要送縣政府核准的, 高層要怪, 也只能查辦縣政府, 哪辦得到NGO? ^^
“那參加會議的慈濟代表是瘋了嗎? 自打嘴巴堅持要有14坪?! "
你講話要小心~
因為參加會議的是林碧玉副總執行長
也是重建的主要負責人~~
有沒有堅持?
請你去問營建署的人
當天參加會議的人很多
各縣市都有代表
不可能一手遮天的!
再不行你去問當天的主席吧~~
那個最有力的就好像我們看過的異形電影,已開始褪去人形皮面,展現異形真正的「實力」,不要說台灣,恐怕此等勢力已滲入地球各地,包括目前的強國A國,可能成為未來最強國的C國。如此可怕的力量,政府算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