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個為什麼?大鳥部落近況1020

本文摘要:大鳥部落的災後安置不斷變化。原訂9月29日興建的中繼屋,後來喊停,10月3日,馬總統與大鳥災民碰面,親自確認14戶永久屋的興建,10/15,政府再次推翻「14戶永久屋的承諾」,改為「九戶的中繼屋」,面對政策善變,居民從憤怒變為無奈。另外,關於受災戶認定標準,也引起許多爭議。( 圖/ 楊念湘,大鳥災戶現場探勘。20091018 )

很多個為什麼?大鳥部落近況1020

1023編輯補注:

本文於10月22日刊出後,讀者來信提及文中部分內容,希望跟大鳥自救會作更多的確認與說明。經作者查證後,作了一些增補與修正,主要是關於受災戶的描述有更精確的掌握,同時也補上大鳥部落目前面對斷炊的情形。修正後的文章刊載如下,僅此說明。

前情提要:

(1)大鳥部落於莫拉克災後有14戶受災戶,原訂於9月29日動土興建的中繼屋,後來喊卡,因縣府及世界展望會認為,按照現有法令對災民的認定,如果是興建中繼屋,只有9位災民能夠進駐,但是如果蓋「永久屋「則可讓14位災民都可以住,所以改成永久屋。

(2)10月3日,馬總統親自與大鳥災民碰面時,親自確認了14戶永久屋的興建並且說:「你要希望,我就給你希望!」(記錄請見https://www.88news.org/?p=471),要居民務必要離開帳棚,相信政府。

(3)10/15,政府打破了上面的承諾,在舊大武國小召開的大武地區安全評估會議中,推翻了台東縣縣政府原民處處長在9月29日的承諾(要給大鳥村民十四戶永久屋,記錄請見https://www.88news.org/?p=316),而又改為九戶的中繼屋,也等於推翻了馬總統的承諾。

面對政策的善變,不知期待的未來,居民已從憤怒變為無奈、冷漠。以下是記者訪問大鳥自救會的總幹事,請他說明一路走來的情形,同時將部落受損房屋記錄下來,請大家一起來瞭解,為何「現場受災戶」與「政府認定的災戶」,會有如此大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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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鳥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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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鳥部落自救會總幹事張琇櫻

一、說好的希望去哪了?政府的政策善變何處何從?

(1)本來說好的事情

之前,縣政府曾跟一直住在「大鳥村活動中心內的展望會帳棚中」的大鳥自救會災民承諾,將在9/29動工興建中繼屋,讓14戶災戶的其中符合安遷資格的九戶先入住,為了久等到來的這天,原住民的災戶依著習俗盛重準備儀式,但到了9/29當天,卻被縣政府放鴿子,

縣政府原民行政處處長於9/30當天到場說明,原來是處長認為若改為永久屋模式,則不同於重建特別條例中審核災戶是否符合居住中繼屋資格的嚴苛標準,改為只要是居住於農委會評估為不安全地區的住戶,都可以擁有永久屋,也就是從原本只有九戶能入住,變成十四戶都有房子住。

處長又表示,原本應該等劃定不安全區域的行政程序跑完,確認災戶數,才能興建永久屋,但是為了讓災民能盡快有房子住,破例讓劃定不安全區的行政程序和永久屋的工程同時進行。

儘管處長一再保證下星期就會開始動工,大鳥村頭目王中山先生還是表達對官員的極度不信任與不滿,畢竟他們等這天等了快兩個月了,而他們已經面對過官員太多口頭承諾的跳票。

10/3馬總統也來到大鳥村,希望災民離開帳篷接受馬蘭榮家(位於台東市)的安置,但對政府的不信任、恐懼及馬蘭榮家離家的遙遠,王中山頭目說「看不到(重建)希望,我們不會離開帳篷!」而馬總統再次跟王中山頭目保證「你要希望,我給你希望好嘛!」

(2)10月15日之後的最新情況

10/15政府於舊大武國小召開「大武地區安全評估會議」,世展會表示收到縣政府公文,又改成蓋九戶的中繼屋,政府給予災民的承諾,又再一次改變,不同的是,這次參與會議的王中山頭目,並沒有表達太多意見。

「他們(政府)要玩什麼就讓他們玩吧,我已經玩膩了。」原來政策的一變再變,承諾的一再落空,以及遙遙無期的重建,讓王中山頭目對政府心灰意冷,連憤怒的力氣都沒有了,災民們從一開對政府的期待、到憤怒、進而失望透頂,只能努力靠自己「自救」。

自救會總幹事張琇櫻也表示,10/16星期五下午,鄉公所原民課的黃小姐向災民表示,鄉公所希望他們可以撤離大鳥活動中心的帳篷,並選擇租屋或是依親,

但部分災民考量,聚集起來待在活動中心的帳篷,較可以用集體的力量來跟政府談判取得中繼屋,至少可以有個兩、三年思考未來怎麼走,但若選擇租屋或依親,災民被拆散,補助個半年就又不知何去何從,而好不容易在這裡堅持了兩個多月,就要這樣放棄了嗎?

儘管10/15的安全評估說明會,世展說會蓋中繼屋,但總幹事、頭目還是會這樣思考,再次顯示了官員承諾屢次跳票,造成的災民對政府的不信任感。

琇櫻姊說:「儘管我們這樣想,但還是要取得全部災戶的共識,不然有的人搞不好是想租屋的,不是我們的想法就代表全部的人,別人可能也會誤會、覺得我們影響到他們的福利…所以我們才開了會討論,最後大家還是覺得留下來好了,不然去租屋,半年過了要去哪理?」

(3)部落的困擾

這次莫拉克風災的受災部落,多多少少都面臨類似的狀況;當災民中有一群人積極的思考、質疑政府的政策是否符合災民需求、並積極爭取權益、不選擇政府的安排時,會有另一群人害怕因為「不聽話」而拿不到「可能」會拿到的補助,而認為積極爭取權益的那些人可能會讓他們也被歸類為「不聽話」者,而影響到他們「應得」的補償。而這些就導致了部落內部的衝突甚至分裂。

琇櫻姊又說:「事實上,所謂的中繼屋、永久屋、善款,也是慈善團體、民間資源所贈與的,為何在災民上的認定、給予的協助上會一拖再拖、或是如此的嚴格,像是嘉蘭的65棟都已正在蓋了,我們才14戶,有這麼困難嗎?」

也許是因為,嘉蘭村是東部最早被外界知道、受災戶最多、被最多媒體關注的地方,所以也備受社會關注,政府必然面對很大的輿論壓力,也就是說,政府對地方救災重建的效率、是否跟輿論壓力成正比?較不受大眾注意的地方,就可以「慢」一點?

(4)一定要總統交代嗎?

而王中山頭目於10/20透露,總統府秘書長廖了以這幾天有打電話給他,談論大鳥村中繼屋動工的事務,之後廖了以又連絡內政部,內政部再聯絡台東縣政府,接著,10/20時,台東縣副縣長就跟大鳥災民聯繫,表示這星期就會動工,而為什麼廖了以會打電話給王頭目?王頭目說:「我也不清楚,可能總統有吩咐他吧。」不過面對副縣長的承諾,災民還是表示靜觀其變,不要抱太大期待。

二、災戶審核的資格令人百思不解

另一個令災民感到困惑的,則是縣政府審核災民補助的標準。

在大鳥村的災戶中,其中有14戶加入「大鳥部落八八水災受災自救會」(目前睡在帳棚裡的居民),這14戶當中,只有8戶通過通過政府核定符合安遷資格(另外還有1戶是非自救會的災民,但是符合安遷資格),也就是說,另外六戶必須繼續努力,申復審核資格,否則就得繼續住在有土石掩埋危險的房子。

琇櫻姊表示,同樣是自救會災民的陳榮次與楊速南是鄰居,陳榮次房子被縣府評為「土石掩埋超過50公分」,而有領取到救助金補助,被認為是「災民」,但楊速南卻沒有,審核標準令人不解,這也在自救會內部造成爭議。

為了解實際情況,記者去勘查了受災戶現場,瞭解狀況。

(1)楊速南(對照「災民」陳榮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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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箭頭為莫拉克風災時土石沖刷處,因為經過清理,已經看不出當時的嚴重情形,但土石是有流向災戶楊速南的住戶的危機。這種審核標準不一的情形,自救會內部便會產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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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災戶蘇芝金的家

被評為淹水戶的蘇芝金的家,土石掩埋很明顯超過50公分,但無法符合安遷資格,政府官員說,只要清一清還是可以住人,但下一次大雨來時怎麼辦?政府會出足夠的錢與人力幫忙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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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災戶王新貞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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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災戶葉隆盛與災戶吳春花

他們的房屋,一樓已被掩埋,曾經災民與政府為此爭執這到底是半倒還是全倒戶,政府官員甚至說這樣的二樓還是可以住,所以算半倒戶,令人匪夷所思,災民氣憤回應:「那你自己住住看!」(請閱讀公視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43511

而此棟雖住有葉隆盛與吳春花兩戶,但兩戶在房內是分開獨立居住的,政府第一次審查時,卻只配給吳春花中繼屋,葉隆盛被評為戶中戶,並無受惠,原因是政府勘查人員進入損毀屋內勘查,觀察到屋內有樓梯相連,即認為葉隆盛並無獨立生活事實,讓災戶大感荒謬。

第二次審查時,鄉公所有開給葉隆盛獨立生活的證明,目前還在審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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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災戶成秋妹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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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災戶王中山頭目和災戶陳清,已消逝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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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災戶陳大謙已消逝的房子,陳大謙VUVU也於98年9月9日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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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災戶蘇明雄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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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災戶潘光雄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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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朱秋進

除了自救會的成員外,也有一些同樣受到災情影響的住戶,例如遭受土石掩埋的災民朱秋進,屋內裝潢幾乎全毀,屋內裝潢幾乎全毀,電視、冰箱也都損壞,而政府給予的四萬元補償金,也根本不夠朱大哥做房屋的復原。此為朱秋進的住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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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時災戶朱秋進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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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時災戶朱秋進的家

(11)災戶許蘇秀惠

許蘇秀惠沒有加入自救會,之前房子承租給災戶張學明(為自救會成員),災後張學明搬離此屋,本來就沒有房子住的秀惠姊,自行清理這個被土石掩埋的房屋,大約花了七萬元修繕,政府也沒補助她任何一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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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鳥村達萬地區被淹沒的電線杆,右邊是舊的電線杆,左邊是災後新立的,可看出土石流堆掩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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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大鳥部落八八水災受災自救會提案

琇櫻姊也將10/19早上自救會開會索取得的共識,做成提案,內容為下:

一、 大鳥部落八八水災受災自救會十四戶災民訴求:請盡速動工蓋中繼屋或永久屋,我們不接受強制租屋。

二、 為何本自救會災民陳榮次與楊速南係屬鄰居,一人有救助金補助一人則無,請問認定標準為何不一?

三、 請盡速認定危險戶之統一標準,使災民及早獲得妥善安置。

大鳥斷炊

目前大鳥自救會,從10/16開始面臨到斷炊的情形(自由時報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oct/23/today-south5.htm,急需外界的援助。這部分,自救會還在尋求外界奧援,也許會請大家合資做公共廚房,但這得先取得內部的共識。

小結

也有當地志工表示,雖然政府說只要被農委會劃定危險區的地方,都符合永久屋安遷資格,一戶可獲得一棟永久屋,但像是大鳥地區有四百多戶,那個劃定是非常困難的,怎麼樣才能被評為危險地區呢?這樣一等又不知道要等多久,許多未符合中繼屋安遷資格的危險戶(譬如自救會裡為符合資格的六戶),又要再面臨多少次的土石流掩埋,才能等到永久屋呢?

也許政府官員們確實面對行政上的艱困,作業上也相當的努力,但政府內各部門的溝同協調的體質差,導致各單位各行其事、政策一變再變無法確定,讓災民面對實質的「二次傷害」!

政府首先要做的,就是中央與地方溝通協調的通暢與法令、審核標準的統一,政府要怎麼做,或是什麼都不做,也要讓災民能夠明確知道,他們才能有所適從,掌握自己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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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我們去看14戶災戶房屋現況的大鳥部落青年會會長志祥

10 回應 to “很多個為什麼?大鳥部落近況1020”

  1. 蘇雅婷 說:

    本篇對大鳥受災戶現況報導很詳細,但關於受災戶的部分描述與事實有所出入,請楊記者再向大鳥自救會求證清楚,避免在部落內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2. 88編輯 說:

    雅婷:

    謝謝你指正,我會在請教念湘,請他再瞭解一下,然後來公開的回應,當然不希望造成部落的困擾,感謝!

  3. 靜然 說:

    轉錄自由時報新聞供參考。

    ======================================

    2009-10-23
    大武大鳥村 52災民快斷炊

    大鳥部落受災戶分工合作煮三餐,讓大家吃得溫飽,卻面臨斷炊危機。(記者王秀亭攝)

    〔記者王秀亭/台東報導〕八八風災迄今已逾2個多月,重創的大武鄉大鳥村仍有14戶52人住在大鳥文化聚會所帳篷內,等著永久屋完工入駐,但開工之日尚未明確,長期支援3餐菜錢的基督長老教會補助終止,災民面臨斷炊危機,急待愛心救援。

    大鳥部落受災自救會總幹事張琇櫻表示,政府安排安置的馬蘭榮家雖然舒適,卻離家鄉太遙遠,往返不便,加上大鳥部落等待安遷的14戶受災戶多數人年事已高,恐無法適應市區生活,遂屈就在部落裡的文化聚會所。

    三餐問題皆由自救會人員負責採買及烹飪,提供三餐給大家食用,經費由基督教長老教會的捐款支付,但教會評估後,15日後即停止補助,來自各界的捐款又有指定用途,自救會也不好意思要受災戶自掏腰包,現在靠著先前領取的罐頭、麵、白米賑災物資提供伙食,用完即可能有斷炊危機。

    張琇櫻指出,長期讓災民吃賑災物資不是辦法,先前有長老教會補助,大家才得以吃到蔬菜、肉類,現在贊助取消,要持續提供均衡飲食,初步估計1個月伙食費約7萬元。

    因自救會是災民自行任務編組,分為手工藝、環境維護、廚房及飲食、人員管理等組別,並非正式立案組織,許多奧援無法順利獲得,以自救會目前僅存的各界捐款,無法支應三餐伙食、瓦斯費到永久屋蓋好災民入住。

  4. 88編輯 說:

    感謝雅婷和靜然分別提供了意見,念湘上午在作了確認,已經在文章中增補與修正。

    補正方向主要有兩個:

    (1)關於受災戶的現場狀況,有更明確的描述。

    (2)大鳥部落面對斷炊的情形。

    再請大家看一下,如果朋友們發現需要再補充的地方,請不要客氣!

  5. 蘇雅婷 說:

    謝謝念湘和編輯們辛苦的修改與回應,
    他們全毀的房子即將被拆除,
    留下影像紀錄是重要的,
    辛苦念湘細微的標出不同人的房子。

    共食財源問題在在地大概會很快解決吧,
    謝謝大家的關心。

  6. 88編輯 說:

    雅婷:

    那就好,如果地方有什麼需要,就請隨時跟念湘反應,或者留言,可以讓更多朋友知道。

  7. 江千綺 說:

    為什麼明明已是那麼危險的住家環境卻無法被認定為可申請臨時住宅、中繼屋等的資格?為什麼縣府官員明明已去過現地看到現實環境中一個隨時有可能被土石流夾攻的房子,但就因為房子狀況還好,縣府就是無法給予其居住中繼屋的資格?這是很多人無法瞭解的。
    大家常會說原住民的思惟和一般的社會大眾是不同的,所以我們應該學會去瞭解原住民的想法,才能真正瞭解他們的需求;同樣地,地方公務人員的思惟是否亦和學者、義工與在地居民不大一樣呢?對很多公務員而言,工作就是需遵從上級的命令、需依法辦事、怕圖利他人等,長期在這樣的工作環境,讓他們做事情的思考模式就是說一是一,較無法變通。長官對災民的口頭承諾,尤其是一個從寬、從簡及從速的廣義性承諾,對他們而言,是無法成為執法爭議性的依據法源及保身丸的。所謂知己知彼、百戰百勝,學著瞭解他們的思惟,提出可成為他們依法執行的法令、公文或是肯為他們背書的上級單位(長官)與民意代表等,白紙黑字與口說有憑才不會讓他們擔心因為他們的彈性或變通可能會遭致的法律責任。因此,就大鳥部落那幾戶具爭議性的受災戶認定上,或許可找出最新的相關法令條例文件中可彈性處理的條文,以公文方式尋求原民會或中央相關單位的背書(當縣府還是有質疑時),或許縣府官員可較無爭議地處理。另外,在進行溝通時,雙方或許可對一些重要名詞進行定義上的溝通,因為有時雙方對同樣的名詞卻有不同的定義或想法,當產生這樣的差異性時,雙方就很難建立彼此的交集了。
    其實每個災後重建的部落或社區,因為居住的人、負責的官員及所居住的環境差異會產生不同的需求,災後重建條例及相關法令是很難兼顧所有的需求。中央僅能提供一個指導性原則供地方政府依循,而地方政府在執行上即會面對這些需求。因此,地方政府在執行法令與相關政策時,應保留著較彈性與變通的執行方式,如有疑問時,應反應給中央單位尋求其協助,如此,方能成為一個體民所苦的地方政府。

    • 念湘 說:

      的確,就算是地方政府的首長
      也許也是沒有冒險承擔法律責任的魄力
      總統的一切從寬,依舊是個模糊的字眼
      在這個"法治"國家毫無依據毫無保障
       
      就如同文中提及
      當中央的總統秘書長一聲下令
      縣政府在大鳥的中繼屋整地工程即立即行動
      千綺提出的建議
      的確是自救會、災民即讓何想要對重建有所幫助的人
      可以思考行動的切實方向
      謝謝妳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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