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被土石流淹沒的好茶族人:土地不是自己的,算「遷村」嗎?

本文摘要:政府表示「集體遷村方案」將來會採納部落會議機制的方式,並用公平的方式去處理。但族人也表示,若經由部落會議表決不同意的決定,政府是否會修法?( 圖/ 柯亞璇。面對部落族人由左至右之與會人員,好茶村長陳保華,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屏東縣政府原民處副處長蔡文進。 )

部落被土石流淹沒的好茶族人:土地不是自己的,算「遷村」嗎?

前言:

淹沒的好茶村已無法回原址重建,重建條例的限制更導致部落的「遷村」沒有一個確切的方向,瑪家農場「永久屋」的基地是「遷村」,還是只是「安置」?政府沒有明確的告知部落,卻已經在9月1日告知部落「集體遷村方案」的相關計畫。

8月31日剛在中央政府討論通過的集體遷村會議,重建會以及屏東縣政府立即派相關人員在9月1日就到好茶部落與部落居民討論。

會議當天陳振川表示未來遷村的決定還是由部落會議決定,好茶族人鐘思錦表示,土地不是自己的算是「遷村」嗎? 「這樣的方案只是在處裡「房子的問題」不是遷村,基本的生活機能根本就沒有考量。」

一、「集體遷村方案」報告

當天會議由重建委員會副執行長巷與會的好茶村魯凱族人報告有關「集體遷村方案」計畫的說明,相關說明如下。

(1) 整個機制就是要讓後面的申請能夠透過遷村的計畫,也能夠讓部落在一起。

陳振川表示,整個方案,我們(重建會)會公告出來,讓大家知道。他並表示,為避免部落切割或分離。那因為依據以前的申請辦法,好茶總共有177戶申請,目前只有通過99戶,還有87沒有申請通過是有問題的。

他說,「我們(重建會)的整個機制就是要讓後面的申請能夠透過遷村的計畫,也能夠讓部落在一起。那當然,我們也是有一些條件,這個當然很重要就是部落自己的意願。」

(2) 部落會議要達到百分之80以上來提出申請。

陳振川表示,這個程序為了要表達這是一個由你們(部落)自己的意願,所以這個要由部落會議或是村民大會,可能要到百分之80以上提出來一個這樣的申請。然後報給直轄縣市政府,報給他們(直轄縣市政府)初審,然後轉給原住民委員會,他(原住民委員會)認可了以後,那這就是一個遷村的條件。

(3) 辦法會由屏東縣政政府來辦理優先順序

陳振川對申請順序做了補充說明,他說,「辦法會由屏東縣政政府來辦理優先順序。他們(世界展望會)有可能會蓋到177戶,房子如何去分配,一定會有優先順序。這個優先順序會由部落會議你們來去做決定。」

他也表示,「基本上這些住進來的人基本上應該是過去是住在一起的,就是有這個關係。這些關係是部落最清楚的,所以這個部分會依照這個方式來進行。」

陳振川同時也表示,一直很關心好茶部落的文化發展,也希望透過討論來解決部落的問題。他說,過去這段時間,大家在隘寮營區非常的辛苦,也希望從整個安置遷居的角度,先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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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部落族人由左至右之與會人員,好茶村長陳保華,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屏東縣政府原民處副處長蔡文進。

二、「遷村」決定,交由「部落會議」決定?

(1)條件都一樣怎麼會是「遷村」?

好茶部落的魯凱族人李瑞珍表示,這個根本不算是「遷村」,條件都一樣怎麼會是「遷村」?她也表示,那只是族人暫時「安置」的一個地方。

部落代表李金龍也表示,若是遷村的話,基本的公共空間村辦公處,衛生所又是誰來負責?何時興建?未來部落基層行政單位根本沒有地方工作。

政府表示「集體遷村方案」將來會採納部落會議機制的方式,並用公平的方式去處理。但族人也表示,若經由部落會議表決不同意的決定,政府次否會修法?

(2) 這樣的方案只是在處裡「房子的問題」不是遷村。

在場的族人也提出質疑,好茶部落是淹沒的現狀,遷到瑪家農場的土地是否是屬於部落的,否則如何叫「遷村」?土地不是自己的算「遷村」嗎?

好茶族人鐘思錦也表示,這樣的方案只是在處裡「房子的問題」不是遷村,基本的生活機能根本就沒有考量。

政府表示整個機制就是要讓後面的申請能夠透過遷村的計畫,也能夠讓部落在一起,但是遷村機制卻沒有讓部落與土地在一起,沒有土地的遷村,且遷村整體規劃也缺乏公共空間的考量,真的算是「遷村」嗎?

而當天的會議是針對沒有通過的申請戶來召開的會議,但是沒通過申請的78戶,有多少戶數到達現場聆聽自己的權益,下午4點的會議說明,部分部落的族人都還在上班,又有多少人是可以請假到現場召開會議?爭取自己的權益?

剛公布的「集體遷村方案」在好茶部落已掀起一陣討論,但這樣的方案尚未被好茶村的族人接受,未來政府相關單位也將立即召開關於瑪家農場遷村部落機制的討論,記者將繼續做相關追蹤報導。

11 回應 to “部落被土石流淹沒的好茶族人:土地不是自己的,算「遷村」嗎?”

  1. 謝志誠 說:

    好茶部落居民依照《民間團體興建永久屋之申請資格及規範》提出申請入住永久屋者共177戶,目前有99戶通過,沒有通過的87戶,能否透過《莫拉克颱風災後原住民族部落集體遷村安置民間興建永久屋方案》申請入住永久屋?必須檢視:(1)沒有通過的87戶是否有「重複申請」、「未設籍且無居住事實」、「夫妻分別申請」等明顯不合理的情形?(2)「部落會議」是否願意認定沒有通過的87戶有實際居住事實?(3)安置基地內是否還有剩餘的永久屋?(4)如果永久屋不夠分配,援建的慈善團體是否願意增建?此外,特別提醒:(1)若剩餘永久屋不夠分配,則入住的優先順序得由「部落會議」決定後,送交屏東縣政府核定。(2)沒有通過的87戶若得以申請入住,是以「租用」、「先租後售」或「訂價出售」等方式入住永久屋,並非無償取得。(3)租用期程、租金多寡或售價,由縣政府依實際情形與民間團體協商後訂定。

    • 有疑惑 說:

      那用遷村方案遷出去,離開了原部落,是不是就沒有過幾年回原鄉的議題了,因為原鄉無村了,要回哪裡?而本來就留在原鄉重建的族人,行政區域劃分上又要如何定位?謝老師有沒有較深入的了解?或能不能就您的看法提供解惑?

      • 謝志誠 說:

        【回答有疑惑】《莫拉克颱風災後原住民族部落集體遷村安置民間興建永久屋方案》顧名思意是要解決集體遷村的問題,細看內容,就不難發現,它只是要讓「不符合民間團體興建永久屋申請資格者」-特別是針對屏東縣好茶部落-可以因此方案而以「租用」、「先租後售」或「訂價出售」等方式入住「永久屋」。與「集體遷村」所必須具備的協商、討論、尊重、自主等原則,相去甚遠。留在原鄉,就是原鄉。甲仙鄉的受災者,因遷居到杉林鄉永久屋而入籍,戶籍最新登載就是杉林鄉。其他留在甲仙鄉的受災或非受災者,戶籍登載當然是甲仙鄉,甲仙鄉依然是甲仙鄉。那瑪夏也依然是那瑪夏。至於,縣市合併如何進行區域劃分,則是另外一個議題。
        請參考:
        莫拉克颱風災後原住民族部落集體遷村安置民間興建永久屋方案http://www.taiwan921.lib.ntu.edu.tw/88pdf/A88PHD01.html
        原住民族部落集體遷村安置民間興建永久屋方案 Q&A
        http://www.taiwan921.lib.ntu.edu.tw/88pdf/A88PHD01C.html

  2. 番婆 說:

    ~~~政府表示「集體遷村方案」將來會採納部落會議機制的方式,並用公平的方式去處理。~~ 好ㄝ!

    ~~~但族人也表示,若經由部落會議表決不同意的決定,政府次否會修法?~~~請記者追問一下!

    沒有通過的87戶是否能多探討深入些~~~如果平日原本就弱勢,順此機會公義一下又如何?不行嗎?

    貪婪的當然例外~~~不可縱容! 但部落會議認定該給~~~就給~~有何不妥呢?

    一下雨就教人擔心~~~「集體遷村方案」換個立場如果是在台北地區~~會如何?

  3. 阿烏 說:

    嗯,謝老師作的提醒很重要,確實都是關鍵點,我再做一個小小補充,那就是若永久屋的數量如果不夠,就算慈善團體願意增建,還有基地是否足以容納的問題,目前知道還有多餘經費可能增建的單位大概只剩慈濟了,就算慈濟願意,若是基地大小不足以容納願意遷村的部落居住,問題就會轉回到地方政府(或中央)所願意釋出的公有地(或國有地)位置.
    而關於部落會議的定義,原民會必須要提出,若是部落因此分裂,同時有傳統領袖與村長召開不同定調的全村會議時,原民會還是會自己跳出來召開會議喔,以原民會召開的會議作為依歸,這是在部落會議有定義問題出現的時候,原民會所可能會採取的態度,供大家參考.

  4. 會議記錄 說:

    高縣重建會第30次聯席會議紀錄:

    99.8.31.行政院重建會委員會議通過「原住民部落集體遷村方案安置民間興建永久屋方案」,(草案詳附件),請原民處依據該方案主政,並統計本縣原住民部落符合該方案,卻不符永久屋資格,尚未安置之災民清冊(以戶為單位),提出永久屋需求。

    主席裁示:原住民部落集體遷村方案請原民處主政,目前本縣那瑪夏鄉民族村符合該方案,本案將函轉公所並請原民處輔導。

    • Aziman 說:

      奇怪了,我們南沙魯村
      明明就沒有在說要遷村
      怎麼會牽拖到我們ㄟ
      主席請你先了解一下狀況好嗎

  5. valagas.gadjeleman 說:

    政府似乎對於開會時間的選擇性有其弔詭意涵!是否公務員召開開會時間=底層勞工拼錢的時間?根本就是上對下的思考方式!

  6. 邱伊翎 說:

    88news及作者,你們好

    這篇文章可否藉台灣人權促進會的秋季號[八八風災周年專輯]轉載,感謝。

    伊翎

  7. 邱伊翎 說:

    感謝。印刷好之後我也寄幾本給88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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