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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台最新狀況&四部落安全評估說明會記錄

一、部落安全評估會議簡要說明:

10月1日原民會在屏東內埔榮民之家召開說明會,針對霧台鄉阿禮、佳暮、大武、谷川四個部落災害情況做說明,由於會議中鄉民對於官員及專家們回答許多問題不甚滿意而引起了鄉民軒然大波。

鄉民對於政府評估受到災害的部落不甚認同,因為專家們並沒有深入部落勘查,只單靠航照圖以及過去的資料就評定災害情況,也沒會同當地居民共同參與評估。

鄉民更對於八八水災過後倉促訂定的「災後重建條例」產生了諸多懷疑,認為政府對於法條並沒有做一個明確的說明,很多條文不清不楚,例如特定的區域要怎樣認定?特定的區域內的建築一定都要拆除嗎?

神山部落宋文生說:「連中央的重建委員會副執行長都不清楚法條內容,這個會議我們要怎樣開下去?」佳暮村長:「為什麼要拆我們的房子?政府要全權負擔我們的貸款嗎?如果因為要遷村要拆房子,那我要死守家園!」霧台鄉鄉長顏金城也詢問孫主委:「這次評估報告就會做於評估劃定為特定區域的依據嗎?」由於孫主委的答案是肯定的,更使鄉民要政府要新做次仔細的評估而且一定要會同當地人,不要草率判定。

會議進行兩個多小時,許多問題並沒有被正面的答覆。副執行長表示許多問題會帶回去與重建委員們討論,會盡快給鄉民們答案,不過至今日(10月17日)還沒有最新發展。(詳細會議記錄,請閱讀本文第三部分)

二、霧台鄉現狀整理

(1) 安置情形:

霧台有四個部落目前住在榮民之家,阿禮、佳暮、大武、谷川,吉露部落的族人暫居在親戚家,但是有一個共同的集會場所在三和村的南村美園社區,好茶部落過去兩年來一直住在隘寮營區的安置所,但是大家都不希望繼續在現有的安置地住下去,雖然不像高雄的軍營,但是總是沒有家的機能與感覺,重建之路還很長,所以鄉長現在正尋找土地,要來作不同的中繼安置。

(2)重建進度:

現在魯凱重建最大的困難,就是究竟要遷去哪裡?原本的瑪家農場除了好茶之外,其他都將是排灣族的重建基地,最近找到的是台糖「東海豐」土地。但縣府表示,這塊地他們並沒有規劃權,所以還不知道要遷去哪裡。

而縣府原本規劃將中廣的常治分台作為魯凱的重建基地,但是族人認為那塊地不適合,部落目前希望先把道路搶通,然後重新進行對部落的災後重新評估,再來作全盤考量。

三、部落原居地安全評估說明會─阿禮、佳暮、大武、谷川部落

時間:民國九十八年十月一號下午兩點整

地點:屏東榮民之家

與會官員、學者:孫大川主委、重建委員會副執行長、原民處長曾志勇、顏金城鄉長、林銘郎教授、陳天健教授。

記錄:Laucu Druluan

與會人數約兩百人

霧台評估說明會與會官員與學者 [1] 鄉代柯海燕主席 [2]

霧台魯凱族群對文化未來十分關切,會議吸引200人參與(攝影/laucu,20091001)

霧台鄉說明會001 [3]

孫主委:

安全不安全的報告,大家可以先瞭解這個報告,然後決定是否遷村,當然遷村這個議題我與鄉長都有先討論並了解本鄉的狀況,也許遷村的地點大家都有意見,但我們先從部份安全及部分不安全報告來進行討論,如果今天大家看了報告,今天還不能做出決定沒關係,我們還會再來說明;希望今天能夠盡量能聽到你們的聲音,不管是怎樣的意見我們都可以接收,也希望大家都從未來正面的方向去思考,來尋求我們最大的好處。

林銘郎教授:

1.谷川部落:部份安全的區域為靠近山脈,地勢較高的地方;部分不安全的區域為靠近河流的地方,因河床已接近部落的高度,有遭受洪水的危險。建議:a.應加固河流之提防b.加強土石之疏濬c.臨河道50公尺內禁止開發與居住。

2.佳暮部落:部份安全的區域為舊佳暮的地方;部分不安全的區域為新佳暮的地方因部落內有大崩塌的情形。建議:a.緊鄰山崩的區域50公尺內禁止開發與居住b.部落周邊設置監測系統。

3.大武部落:大武部落區域內是安全的,但聯外道路,雨勢大時,容易中斷,部落形成孤島。

4.吉露部落:吉露部落區域為不安全,因部落位與山脈的順向坡,部落的下方處有大量崩塌的情況,部落內有多處裂縫。

5.阿禮部落:部落內多出有裂縫,部落內也有崩塌的地方,而這個危險持續會發生,所以我們認為阿禮部落是不安全的。

阿禮村村長:因為學者專家都沒到部落實際的探勘,希望學者專家能夠實際的評估,確實到部落裡進行勘驗。

佳暮村村長:

新部落上方的地方,在某次的颱風就有坍方的情形,這次已明顯有土石位移的現象,希望各位學者專家能夠帶者部落的耆老一起做探勘的動作;舊部落的部份,我們老人家說它遲早會有滑動的情形,雖然學者專家認為是安全的,希望能夠好好實際到部落做完整的探勘。

谷川村民:

學者專家只有在部落範圍作探勘,其實谷川部落的的上方山脈有崩塌的狀況,而且有一條野溪的流向,是對者部落的,那裡我很熟,我經常在哪裡打獵,所以我知道,因此希望專家學者能夠好好仔細的做探勘,如果再來探勘的話,希望帶者族人一起;現在河床已經接近教會那裡,我家離教會20公尺,難道不危險嗎?如果再下一次大雨,難保不會像好茶村那樣嗎?

鄉代柯主席:

我有四點要報告

1.道路的部份:大武到霧台的聯外道路,有兩座橋全毀,現在在搶通中,而大武到佳暮的道路也是柔腸寸斷。

2.大武部落的周圍,多處有坍塌的現象及裂縫,這是報告照片上沒法呈現的地方,而且有幾戶遭受土石流的摧毀。

3.河床的部份:隘寮南溪的河床已經高與以前的河床20公尺以上;吉露部落一直有滑動的現象,所以專家在會勘時要針對道路、河床、部落的問題下手。

最後我要說,無論是往大武的道路還是往阿禮的道路,只要颱風一來,就有傷害,也花了很多時間在修復,對與這樣的現象,不知道部落這樣是安全還是不安全,希望專家們好好去評估、會勘。

鄉代柯副主席:

我就針對舊佳暮的部份來說,我們從空照圖來看,只有照到山脈的西側,而東側其實多有坍塌的情形,而部落裡也有多處裂縫,希望專家學者能夠好好對舊佳暮進行完整的會勘。

佳暮自救會會長麥秋春:

在風災的發生期間,剛好有老獵人在深山裡,風雨結束後,從舊部落的上方回家,發現舊部落上方的土石位移了幾十公尺,而舊部落的天主教堂有下滑的現象,而這些景象都要親自走到才能看到的景象,因此專家們能夠好好實際到現場會勘評估。

宋文生:

請問這次的安全評估,是否為劃定特定安全範圍的依據?如果是的話,請原住民的長官們,能夠好好為我們百姓把關。而劃定特安全的範圍,要有居民的共識,這共識怎麼依據,是全鄉百分比呢還是公部門的比例呢?請教一下上面的長官們。

孫主委:

這次的說明會,就是要與族人達成共識,而這個共識要怎麼呈現呢,可以用舉手或是投票的方式,但我希望族人們用以前傳統的方式去呈現,而不是像現代的民主機制這樣,只要是部落形成的共識,不管任何形式都可以接受,即使今天談不瓏,都可以一談再談。

杜春生議員:

我從會議中聽到,好像各部落都覺得自己住的地方不安全,即使專家認為安全,自己認為是不安全;那我希望霧台鄉的部落,遷村的時候都能夠一起,像傳統領域一樣。

今天我看報告很像都沒實際到部落看看,那也是希望專家們能夠好好評估,雖然現在有很多科技資訊可運用,最好還是到部落做調查比較讓人安心;即使要遷村希望是離村不離鄉的狀況,即使要離鄉也要各部落在同一範圍內,這樣才保有魯凱的文化。

那現在最急迫的還是要搶通各部落的道路,因為很多族人們,還是想回家,看看部落的狀況,政府也盡快找到適當的地方,來安置族人們。

林銘郎教授:

從鄉親們得言語中我們可以知道,你們對部落的認識,那我們也很希望道路搶通後,能夠進去部落作調查;而針對道路、河床的問題,因為政府的方向,是針對部落,所以我們只從部落安全作評估,那未來的評估調查應會注意其他方向;

最後我要說的是,從以前到現在的經驗,在面對這樣極端的氣候,只讓路,低頭讓路,才有活路,意思是唯有順應自然,才有生存的空間。

陳老師:

以前我就時常到霧台鄉做調查,那我所看的是,有很多地方,可能用工程作防護,看起來是安全的,其實也不見得是安全的,那這次大家也發掘部落裡有很多不安全的現象,所以我們也希望能夠親自去做會勘,讓鄉親們了解部落到底是安全還是不安全。

陳教授:

從過去讓任何風災與地震,我都參予調查過,我們也看到鄰近的國家,也是遭受到大自然無情的攻擊,所以我們希望對大自然有很好的防護,無論遇到怎樣的風災,人都能平安的度過。

鄉長顏金成:

1、 九月十三號我跟教授還有專家們一起上山勘查部落的狀況,但是飛機因為天氣狀況的關係沒有辦法飛,所以直接有到達部落勘查的地方只有伊拉部落,所以其他部落的勘察是幾位專家憑著他們的經驗還有過去的資料來做初步的判定,加上我跟幾位村長也提供一些資料給他們做參考,無法到達的部落他就從對岸看過去做判斷並且搭配航照圖。

有相當多的鄉民對於這樣初步評估抱持著質疑的態度。現在鄉民們希望能夠到達部落再做一次仔細的評估,以紓解他們心中的疑慮。

2、 目前也希望通往部落的路趕快搶通,目前到現在全部只剩下娜瑪夏鄉、桃源鄉及霧台鄉的道路還沒有完全搶通,台24線沒有通其他對於部落的聯外道路也沒有辦法搶通。

3、 經過剛才大家的討論,大概整理出大家對於自己的部落是不安全的,希望能夠遷村,我也認為遷離不安全的地方是最急迫的。重建條例第二條說明以人為本,我也跟主委提到我們最早的原則: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

八月在文化園區召開的會議提出,我們鄉內可以提供私有地、公有照產地等任何的土地拿出來做會勘做安全評估,找尋適合遷村的地點,但是到今日卻沒有看見任何的評估報告出現,不曉得原民會對於這些承諾的工作是否有延續下去?

4、 除了好茶部落之外,其他部落大都想去【東海豐】,因為東海豐的土地夠大,足夠容納整個霧台鄉,大家可以住在一起。

5、 希望政府能夠說明清楚,我們離開了我們原鄉之後,原來的土地、房屋、耕作地、農舍當如何處理,到現在政府沒有做一個明確的說明。離開原鄉之後道路該如何處置?台24線、部落連絡道路、產業道路,將來要怎樣去處理?以上這些都是做為我們要不要遷村的重要依據,希望大家都要謹慎思考,大家走錯了一步後悔就來不及了。

副執行長:

1、土地及耕地如被劃為不安全地,這些地方就不能居住了,因為大家已經經過協議這些都是不安全的地方,如果還去使用這些地,就會有安全上的問題。

2、總統及院長強調土地及耕地絕對不會強制被徵收。

3、會被徵收的土地是被土石流沖毀已無法回覆之地貌,已經無法作為其他的用途,而請政府來做處理。而原居地被劃為不安全區域上的房子,為了怕將來的危險,房子是要被拆掉,作山林復育的動作。山上有些耕地是平坦的,大家不是一天到晚在耕種,晚上也不會在那邊睡覺,但這些是生活所必須的。只要是在沒有安全的顧慮,土地就不會被徵收,村民就可以回去耕作。土地的問題,原民會及原委會會把原住地土地的利用的方法及規則要說明清楚。

鄉長:

請問副執行長還有孫主委,剛才我們鄉親問,這份報告的安全與不安全是否就是劃定特定區域的標準?這由你們剛才的回答應該是就是"是"的,如果是被劃定不安全的區域,鄉親們也提了,我們的部落都是不安全的,所以他們要遷村,

整個部落遷出去了,所以原來的整個部落就會被劃定為特定區域。

原住地是被劃作特定區域的,所以才會取得永久屋,因為取得永久屋了,所以山上的房子是要失去所有權的,這個應該是相對的,是嗎?因為要做土地復育的動作,所以山上的房子是要被拆掉的,對嗎?所以大家要搞清楚這個狀況,不要認為我沒有跟大家了解這種情況!

副執行長:

從政府的角度來看,因為已經被劃為特定區域了,留在山上的房子很難去做管理,很難防止原屋主或是別人去居住。這樣子政府就沒有解決危險這方面的問題。或是評估整個區域留下幾棟房子成為部落的公共財,讓部落都可以去使用,不然大家都會想把房子留下來,這樣危險及土地復育的問題就不會被解決。

這次政府與慈善單位合作,運用社會捐贈的善款來幫大家蓋房子,台糖也釋放了許多很好的土地,讓大家可以在一個安全無慮的地方居住。

屏東縣議員杜春生:

政府提供給我們居住蓋房子的地方,但是鄉民還是要回到自己原來的土地上耕作,他們沒有辦法放棄他們辛勤打拼的地方,但是因為不安全的關係,房子要被拆掉,那他們去山上他們要住哪裡?為什麼要拆掉呢?不可能去住永久屋之後,因為山地要復育,又讓他們放棄原來土地的耕作,又要拆掉整個部落。

如果因為要取得永久屋,山上的房子就要拆掉,部落都要拆掉,我們就會產生很大的疑慮到底要遷不要遷,乾脆不要遷了,沒有辦法因為這樣放棄自己生長的土地,魯凱族的領域。

孫主委:

遷村之後原居地的應用,為了安全應該是要需要訂定一定的規範來限制的,原住地,原住地上的建築物要怎樣去應用,這是我們會再去思考再跟鄉民作更多的討論,比如文化上的保存。

佳暮村長:

現在說因為要遷村所以山上的房子都要拆掉,那現在山上蓋的房子還在付貸款的,政府就全部負責。

副執行長:

災後重建條例有說明如因為颱風使得房子不堪使用時,政府會去處理這些房子時會補貼居民的貸款。

神山宋文生:

長官你連法條都不太清楚你要怎麼回答我們問題。二十條的子法說明取得永久屋的資格是大家全部都要遷村,為什麼要訂這種資格呢?政府有誠意的話,政府拿我們的土地,到了新居地只給我們地上權,卻不給我們所有權!希望主委能否溝通一下立委法條的內容,這根本是政府在逼迫我們遷村,法條內容簡直是要滅我們的族。我希望政府能針對「災後重建條例」辦說明會。

神山杜素芳:

重建條例的第七條,抵押權可以分割嗎?如果災民貸款已經付了三分之二了,政府負責剩下三分之一,這個抵押權是政府拿去,那怎樣才可以讓人民都沒有抵押權?現在的災後重建條例三年過後,我們要訂什麼法來繼續完成重建的工作?

孫主委:

今天營建署的剛好沒有來,所以沒有辦法讓大家有滿意的答覆。但是今天稍早跟幾位村長溝通的結果,我知道今天的會議應該很難有一個具體的結果,但是正好利用這個機會讓大家可以把所有的問題提出來,我們也會跟內政部營建署溝通,在重建委員會上提出來這些問題,給大家有一個明確的答覆,我們也很抱歉剛才很多的細節但是真正的專家卻沒有到。

杜傳:

不安全的地方要劃定為特定區域,甚至要把所有的房子拆掉,那等於就是要我們魯凱族在這個地球上消失!不管遷村到哪裡,文化是很重要的根,如果我們遷村那個部落也跟著我們消失的話,魯凱族會愧對我們祖先。不管我們到哪裡,我們遺留的遺址,我們的部落還是要保留他的完整性,哪怕是不安全的地方,我們還是為了我們的傳承、我們的文化,希望孫主委這個部分一定要把關。

鄉代柯副主席:

為什麼政府一直要我們遷村,但是回到條例裡對我們的解釋又不清不處?既然現在政府還有沒有明確的答案與部落也都還沒有一致遷村的決定,我們不妨先暫停蓋永久屋的決定,先來蓋中繼屋安置,讓族人有時間慢慢去商量我們之後的權利,不管是原住地還是遷居地,讓我們有時間去思考、衡量到底是要遷村還是重建。

顏金城鄉長:

先選擇搭蓋中繼屋,是一個進可攻退可守的策略,中繼屋將來可以當成永久屋,而且未來可以遷移的,永久屋就已經要確定你要住的位置了。政府通過的災害重建條例為什麼沒有多替災民著想呢?為什麼要這麼短的時間就要原住民決定要不要遷徙,而且是在災民們慌亂的時候就要做出選擇,讓我們幾乎是逼迫性的要我們做出選擇。

而且就算將來我們遷村了,以後我們的道路政府會像現在一樣去修嗎?今天好茶之所以會被土石淹沒,很大的原因就是政府的疏濬不力,如果繼續疏濬,不至於會照成今天的決定。因為兩年前的好茶作出遷村的決定了,所以原來部落的河道疏濬全面暫停,而造成現在整個部落都被淹沒。

孫主委:

很高興可以聽到大家的聲音,希望大家也不要覺得這今天的會議是失敗的,好像並沒有解決任何的事情。很多人表達了假如搬遷了出去,如果房子都要拆了,那整個霧台魯凱族的聚落都不見了,這樣對魯凱族來說情何以堪。

今天的會議我們會先把大家的問題整理出來,包括到底我們遷村了以後,我們原居的地方、農地,這些地方我們要怎樣去處理,如果這個部份有了沒有比較清楚的決策或原則,今天的會議就很難做出怎樣的結論,但是我們會把這些問題提到重建委員會來做討論找出一個明確處裡的方式,一定會在國土保育、安全之間找出一個配套的方法。

副執行長:

遷村之後特別區域的房舍如何去利用,假如還要居民繼續居居住就會有安全上面的考量,但是如何將這些房舍轉化為魯凱文化保存的公共財,是我們可以去做討論的。

神山杜勇雄神父:

希望上級單位將法條的文字方面講什麼,請你告訴我們老百姓很清楚的意義,不要模稜兩可,就像剛剛我們問的,土地到底是不是我們的?永久屋到底是什麼?是將來我們一生一世可以繼承的嗎?還是政府幫我們又蓋了一次眷村?

假如是眷村的話,我告訴你們我們原本是住在這片土地上的人,我們不是從中國大陸來的,我們不要蓋眷村,我們要的是我們自己的土地,也應該先考慮到我們土地的部份,不可以單用國土復育的這個理由,就要殲滅我們。

遷徙對魯凱族來說並不是第一次,我們也不害怕遷徙,只是遷徙的地方是要越遷越好,而不是把自己放到一個無形的監獄。魯凱族的已經很少人了,假如霧台鄉沒有了,魯凱族也差不多了。

村民:

文化與土地是原住民的生命,假如沒有這個兩者原住民就要滅亡了。中央好像並不了解原住民要什麼,我們原住民對於法條的解讀的方式也不同,所以到今天我們真正了解問題在哪裡,原住民要的就是山上的傳統領域與山下居住的地方也都是我們的。

今天的會議我才知道,原來長官今天才知道我們到底要的是什麼!希望中央能夠把法律解讀的問題清楚的告訴我們老百姓,也希望中央能先給我們中繼屋,讓我們有一個良善的安置空間。

鄉代柯副主席:

好茶也是八八水災的收災部落,住在安置中心的居民有沒有生活上的補貼,到目前為止好茶的居民還是一樣只能自己耕種自己吃的狀態,希望主可以給我們一個明確的回答。

李重置:

1、 政府不能死守著災後重建條例,如果沒有配合民法等其他法條的話是非常危險的。大家如果沒有按照法律的層面來講的話,我們談到很多感性的事情,比如文化都很好,但是沒有辦法解決事情。

2、 現在有很急迫性的是事情要解決,比如大武村的小山、東川部落現在經過你們的評估是安全的,但現在如果不趕快清淤的話,再來了一個颱風,那不是要跟現在的好茶一樣。如果今天不清淤而又造成部落危險或其他的災害,那部落是不是可以申請國賠?政府放任人民財產遭受到天然災害的損失,人民是可以申請國賠的。

3、 現在的狀況有兩個問題,第一,遷不遷村的問題,第二,慈濟永久屋的問題。我們還在討論遷不遷村的問題時,慈濟的永久屋已經在後面等著了。遷村怎樣遷要尊重災民的決定,慈濟在接受各方捐款時,它再捐贈給災民永久屋時,其實不能附帶任何的條件,不然並不叫捐贈,叫價購,這是有附帶條件的交換,這樣是有違背於當初接受大家善款的初衷。

4、 今天政府山也BOT、海也BOT,甚至也災民的安置也BOT,政府對於大型的慈善團體,應該要負起監督的責任,不要把安置災民的責任通通都推給大型慈善團體。

5、 災後重建條例第七條的問題,很多居民都是跟互助合作社貸款,互助合作社並不是信用機構,這要政府怎樣做解釋。不是房子要貸款連土地也要貸款,這要政府怎樣來概括承受?

6、 休養生息並不是擺爛不做事,部落還是要常常去清掃,搶通道路並不是那邊還要住人,就算已經是不安全的地方,還是要回來原住地去打掃做最低限度的整理。舊部落不管是石版屋、街道、部落之間的聯絡道路、獵場、祭場整體來說已經有世界文化遺產的水準,就文化資產保護法,政府有責任對這些遺跡做維護、清掃。

孫主委:

1、 族人的希望是對於山上房子的處理應該是要保留,跟重建會說明的要拆除是有衝突的。房屋、土地的貸款等問題,下次會請內政部來釐清些問題。

2、 雖然離開了部落,但是怎樣維持原住地文化的完整性,是我們要去努力的地方。這個部份我跟副執行長兩個人都沒有辦法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答覆,我們會這些事情很快的跟院長、執行長作討論。

3、 對於安全或是不安全的區域,居民要求路通了之後,再去做復勘的動作,我們也會配合。

4、 大家把意見都整合之後告訴我們,我們會在重建委員會提出來,有明確的答覆以後,我們會再安排一個說明會跟大家答覆,今天非常抱歉沒有給大家一個滿意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