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土地降限使用Q&A

本文摘要:「不安全區域」跟所謂「土地降限使用」?影響比想像中來的大且深遠。針對Bunun提出的幾個關於土地危險劃分與降限使用的疑慮,我們致電營建署綜合計畫組陳濟鳴組長,獲得初步的答覆如下:( 圖/ munch,莫拉克颱風過後的山林20090901 )

請注意!土地降限使用Q&A

「不安全區域」跟所謂「土地降限使用」?影響比想像中來的大且深遠。

針對Bunun提出的幾個關於土地危險劃分與降限使用的疑慮,我們致電營建署綜合計畫組陳濟鳴組長,獲得初步的答覆如下:

Q:不安全區域的認定和土地降限使用,時間是不是在重建條例失效就沒了?

原則上,若在與災民溝通協調,且已完成法定的戡定土地程序,並公告實施後,就會持續實施,不會因為重建條例失效而有變化了,土地的降限使用是為「永久性」的規範。此為營建署針對土地能不能再蓋房子的疑慮所提出的解釋。

且若土地被戡定為不能居住不能耕作的話,政府會進行徵收並給土地持有者補償費,將爭收來的土地作為國土保安用地或生態保護用地等,這都是永久性的土地變更,不會失效。若原本居住使用的原鄉已被劃定不能居住,但又不願土地被徵收,想回歸原鄉熟悉環境生存的話,政府會告知危險性,但不會阻止你繼續居住使用,但可能得降限使用。

但營建署綜合計畫組陳濟鳴組長強調,土地的使用劃分細節尚未底定並送交工作小組決議,所以還有很多討論空間。

Q:土地降限使用的劃分單位,是以一個區來區分嗎?還是以一塊私人地來區分?

營建署綜合計畫組陳濟鳴組長說明,土地降限使用的劃分單位是根據「共通性原則」,也就是某一塊坡地若經建會統籌匯集水保、地質專家戡定為不能耕作,該塊山坡地的整個區域將可能涵蓋很多塊私人土地,反之亦然,因此不是以行政區或土地持有狀態來劃分,而是以整個地質水保勘查結果來劃分。

另營建署綜合計畫組陳濟鳴組長還說,如果有塊坡地戡定為危險區域必須降限使用,但該坡地的使用者/持有者堅持不願被劃分為降限使用的話,其實政府單位會尊重個別意見,先前有縣府提案,若該土地有1/2的持有人表決不願被降限使用的話,就可以維持原本的使用方式,但這個還只是提案,究竟表決的反對比例為何還可以再討論。

Q:災民可回原鄉蓋農舍,繼續耕作嗎?

陳濟鳴組長表示,若已經住在永久屋的族人,堅持回到已被判定為危險區域的原居地興建農舍的話,可能會不能住永久屋….

Q:戶籍問題:選擇住在永久屋的族人,戶籍會不會就此不再屬於原鄉?

戶籍會盡量維持原有的登記,但會以永久屋的新居地為主,比如選擇住在衫林的那瑪夏族人,戶籍登記可能可以是,「杉林村那瑪夏區」這種方式。這是一種可能的變通方式,還可以再討論。

9 回應 to “請注意!土地降限使用Q&A”

  1. 王坤煌 說:

    六龜舉鄉遷離??

    http://tw.myblog.yahoo.com/kun-1119/article?mid=11102

    幾隻彩色筆一塗~我們成了氣候難民

    仔細觀察這份草案兩天 在加上這兩天聽到縣府的消息

    我才恍然 原來這是個多麼不公義的草案!!

    假"國土保育"之名輕易的把這麼大一片地區的人民畫作二等公民以及三等公民!

    原來

    正正當當住在這裡的"所有人"都成了濫墾濫植,超限利用的罪人!!!

    我不否認的確有少數人是超限利用

    但就用這個原因

    把這麼大一片地區人民都化成二三等公民.

    發生在現代,真是非常不可思議的事!!

    很多這在這裡的人民都已經好幾代了

    國民政府來之前早就在這裡墾殖居住了!而先民在這裡所做的一切努力被這樣一區分.全都成了罪禍!!

    這種重建分區(其實是驅離策略)根本是政府方便行事!

    1.紅色的部分 不准開發 限期拆除

    2.藍色和淺藍色的地方 土地降級使用停止農業發展、產業輔導及公共設施等各項補助。

    原本,我們還期待著產業重建.能帶給六龜農業有機無毒的新契機,能有真正與世界一流技術接軌的新農業!

    當政府誠懇的位我們重建奔走時還以為危機就是轉機

    沒想到是更大災難的開始

    房子全倒半倒的"災民"獲得了補助與將來的安置甚至是郭董的就業保證!!

    剩下的居民何其不幸!!變成了難民!不受補助以及安置.用法規與限制來砍手砍腳.慢慢的就達到遷村的目的.

    事實上,這種劃分方式.實在有些過分.

    怵目驚心塗成紅色藍色的區域

    是為了不再給輔導,不再給重建,讓居民找不到生機而自然遷村的便利方式!

    我們原本還期待各部會的重建計畫

    沒想到一張"汙名化"的分區圖

    輕易的把政府該對人民作的義務輕描淡寫的"省下來"

    我們是外地落籍六龜的年輕人

    我們甚至比住這裡的人更愛這塊土地

    我們花了好多年 建立了我們的夢想花園

    一場惡水

    的確讓我們損傷不少

    但是 只要夢想還在.我相信 今年花季

    我們依然會燦爛如昔

    我們雖然不求什麼技術指導與輔助

    但忿忿不平的是政府對這些地區 “二等公民" ; “汙名化"的暗示與指控

    上周六我還在客家電視台採訪時振振有詞 說政府該做的產業重建創意 以及官員下鄉與農民在一起的種種事情… …

    原來,九月六日 重建委員會就已經達成這樣的結論!

    原來在他們心中已經沒有必要重建,演了兩個月的騙局!!

    我不懂法律

    但是 我相信這種作法不符合公平正義!祈願看懂其中內幕的朋友.能幫忙發聲.

  2. 柯能源 說:

    坤煌兄加油!
    你做事還真有效率,才說要寫篇文章,
    結果馬上就噗了上來。

    我們的紀錄片要取名:《國家風景》。
    當初政府把這裡(就以從桃源鄉勤和村
    ,沿荖濃溪一路到六龜鄉的水災重創區為例)
    法定為國家風景區,人們先來後到在這塊土地
    努力打拼,不管是為著農作還是觀光(從中央
    到地方政府都樂見其成的產業),結果現在
    出了事情,政府卻說,這裡從來就是紅色警戒區,
    難不成,政府也只是把人們努力的心血視為
    一種“國家的風景”?

  3. 88編輯 說:

    剛看到921基金會前執行長謝志誠老師的留言,提到關於「土地降限」的部分:

    至於,被劃定特定區域之後續處理,依《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
    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第五條規定,其變更規定如下:

    一、屬都市土地者,依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變更為保護區、公共設施用地或其他非供都
    市發展之適當分區。
    二、屬非都市土地者,依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檢討變更為適當使用分區;使用地變更
    編定為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林業用地、水利用地或其他適當使用地。
    三、屬國家公園土地者,依國家公園法相關規定變更為生態保護區或其他適當分區。

    更多關於八八風災後的政策法令,可以參考:http://www.taiwan921.lib.ntu.edu.tw/,我們也會請老師盡量協助政策導讀的部分,感謝!

  4. biung 說:

    國土計畫法草案已出爐
    對山上受災區域影響是否很大
    跟受限制之地區及降限使用是否有相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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