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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新產業─養水種電計畫開跑

「養水種電計畫」招商出爐,「電農」將成災後新職業

八八風災後,屏東縣政府推動「民間參與養水種電計畫」,積極協助嚴重地層下陷區暨莫拉克風災受創區的產業轉型,日前進行招商,獲得產業界熱烈的迴響,今年預定在林邊、佳冬地區進行25MW的太陽能發電售電計畫(註1)。

評比結果出爐:鎮林段優先設置廠商-李長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光林段優先設置廠商-阿波羅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塭岸段優先設置廠商-阿波羅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新埔段優先設置廠商-日本有樂仕能源公司。佳和段優先設置廠商-李長榮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塭豐段優先設置廠商-威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屏東縣政府表示,共有13家業者投案參與評比,競爭相當激烈。投資審查委員會審查的重點以公司結構、技術能力、營運計畫及對在地農地、農民與國土復育的回饋計畫為主,希望將來各家公司可以為參與專案計畫的地主創造一個月約莫3萬元的收入,收入來源包括土地租金及參與光電板維護管理工作。

希望未來計畫推展過程中,不僅能將過去未取得合法養殖登記的養殖魚塭及受創蓮霧園予以轉型,讓環境獲得休養生息,更期待透過計畫的執行,可以創造更多在地的就業機會。特別的是,許多業者也都提出在光電板底下空間可以與農業共生共榮的規劃,讓人眼睛為之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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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廠商及屏東縣政府合作流程圖。

該計畫範圍配合經濟部公告之嚴重地層下陷地區及行政院核定「以國土保育為先之區域重建綱要計畫」災區重建單元範圍之區位、並考量台電電網併聯區輸電線路建置及太陽能光電產業進駐需用土地條件,以分期分區方式推動太陽能光電發電設施引入。

農業用地以本次莫拉克風災受災的蓮霧園為最優先;漁業用地則以非養殖生產區的無養殖登記證生產戶為最優先,其次為養殖生產專業區的無養殖登記證生產戶,約有300位地主可以受惠。

由於計畫專區內台電現有饋線併聯量為25MW,在此先決條件的限制下,計畫範圍以屏東縣林邊鄉的塭岸段(5MW)、光林段(5MW)、鎮林段(3MW)、佳冬鄉的塭豐段(2MW)、新埔段(5MW)、佳和段(5MW)等六區區內無養殖登記證之魚塭及遭受莫拉克風災的蓮霧園,合計321筆土地,面積共787,616平方公尺(約81甲地),約佔林邊與佳冬兩鄉面積總量的百分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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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接下來將會積極協助投資企業展開與地主的雙向溝通說明會,讓各項售電計畫程序儘速啟動,以利年底前與台電簽訂併聯售電合約。

由於此次養水種電計畫實施區域是淹水潛勢區,比一般農地有較高的營運風險,投資廠商規劃設計時,需考量汛期淹水風險、鹽害等問題。

屏東縣政府原先評估招商工作可能會遲至八月底或九月中才能募齊足夠的投資廠商進場,沒想到第一次公告就已經招募足夠的企業進場。屏東縣政府表示,對明年第二期養水種電的招商相當信心,預定明年進行300MW的太陽能售電計畫。縣府希望藉由這項計畫的推動,可以造福更多鄉親、照顧更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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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電網併聯區輸電線路示意圖

註1:

25MW=25,000KW=25,000瓩,1度電=1瓩.小時,以98年統計平均每戶用電量306度,25,000瓩可供約81-82戶使用。但25MW的意思是指最大引接容量,至於能不能有這樣的暫時還是未知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