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摘要:為了討論要不要立刻簽署永久屋的意願書,民族部落內部紛爭不斷,缺乏政府部門說明永久屋附帶的權利義務的文件資訊,所有的訊息都以口傳的方式 在部落內流通,造成很大的信任危機與緊張關係。以下分別專訪民族村長與民族國小的老師謝綺燕,前者代表的是簽署意願書遷居永久屋的居民意見,後者為不準備遷居至大愛永久屋的居民,希望透過不同意見的表達,釐清問題面貌。( 圖/ 受訪者照片集合,莫拉克新聞網製作 )
民族的兩個世界─村長劉金和, 村民謝綺燕、李惠民專訪
前言:
莫拉克災後,那瑪鄉三個村落皆受到很大影響,其中民族(南沙魯)村傷亡更為慘重,部落也被初步評定為不安全聚落,目前族人暫時被安置在工兵學校,等待未來的發展。
從下山後,為了討論要不要立刻簽署永久屋的意願書,部落內部紛爭不斷,缺乏政府部門說明永久屋附帶的權利義務的文件資訊,所有的訊息都以口傳的方式在部落內流通,造成很大的信任危機與緊張關係。目前有將近八成的居民簽署了進住大「愛永久屋」的意願書,另有兩成居民則打算返鄉或選擇其他方案。
以下分別專訪民族村長與民族國小的老師謝綺燕,前者代表的是簽署意願書遷居永久屋的居民意見,後者為不準備遷居至大愛永久屋的居民,希望透過兩種不同意見的表達,有機會釐清問題的面貌。
民族村基本資料:
戶數約160戶(錫安山另有300戶,雖在村境內,但為另一獨立世界)
居民為生方式:除少數公務人員與小商店,其餘皆以務農為主,包含麻竹筍、生薑、芒果、梅子、芋頭,少量的咖啡以及自己吃的蔬菜。
一、準備搬去永久屋的人的想法
主要受訪者:村長劉金和
訪問者:馮小非、康椒媛、楊育青
採訪整理:馮小非
訪問者:想請教村長,從下山後到現在選擇永久屋的過程,大概的情形.
村長:
我們從山上下來後,村莊分兩邊住,一個是旗山內門順賢宮,一個是佛光山的禪淨中心,分兩邊不好做事,有人就主張說,要到路竹教會,那是民族教會的姊妹教會,但那時候我們考慮自己人數太多,教會不好接待,所以就決定接受政府安置,把兩邊都一起在遷到現在的工兵學校。
還分成兩邊安置的時候,大家就開會,協調未來路怎樣走?山上很危險怎麼辦?所以一開始的時候,大家就決定說要組合屋,不是要永久屋,組合屋的地點有三個選擇:圓潭的台糖地、五里埔、杉林月眉農場,大家就表決要去月眉杉林,結果組合屋材料都進來了,紅十字會把材料都帶來了,結果縣長來了,說組合屋不適合夏天住,冬天來也不好,然後就有傳出說大愛(慈濟)要蓋永久屋,所以大家就傾向要住永久屋。
在考慮永久屋的時候,居民也是想回去,所以就要求說要有公正單位去鑑定,部落是不是真的危險,經過營建署去鑑定,真是危險,村民的心就比較堅決,那就選擇永久屋,但是有些村民就說還不夠肯定,就要求孫主委(原民會主委孫大川)再召集專家鑑定,孫主委有來,也說實在不安全。
現在我們民族村有148戶,錫安山那邊有6戶要下來。政府有答應我們,說村莊不拆掉,也不徵收,也可以回去工作,只是家不能住,要進去睡午覺的話,要先看一下有沒有警察在旁邊,沒有的話就可以進去。
如果我們的台21線搶通的話,以後月眉農場回山上只要40分鐘(現在要繞道4個小時),我們就可以住在山上,每天回去務農,總統、縣長、還有院長都有說,你們可以回去種作物,我們目前最需要的收穫就是種生薑,還有梅子每一年都要收一次,芒果一年收一次,整理打藥下肥,麻竹筍一年都要收一次,都要回去整理。
訪問者:村長,您說的這些,有政府的書面資料嗎?
村長:沒有,但是政府有口頭答應
訪問者:
10月8日的時候,那瑪夏說明會有發一張文件,政府現在有決議說,如果部落是被評估為「不安全」的話,土地要降限使用,就是說會管制的比現在嚴格,然後如果有得到永久屋的話,可保有原鄉土地所有權,但是不得住人,僅得作為部落共同文化資產,其用途得由部落討論決定。
不知道村長有看過這個文件嗎?如果按照這個文件的話,房子是變成部落的共同資產,然後耕作,如果按照土地分區使用模式,只有「農地」可以務農,但是大家現在應該有很多耕地,都是「山坡地」,那將來還可以繼續務農嗎?
村長:
有這份文件嗎?你這張借我看一下,(村長去戴上眼鏡),有這個規定我怎麼不知道?縣長跟主委就是說,可以務農啊,他們說,只是在山下多了一個房子,其他都沒有改變,山上房子是說不能住人,可是主委有說,只要看一下沒有警察就可以進去睡午覺,現在要變成「部落共同的」,那就不能進去啦,這怎麼可以?縣府要給我們一個保證啊,都沒有白紙黑字,要不然我們都是文盲,不務農要作什麼?
村長透過訪問者的電腦,閱讀該份文件,該份文件內容,請點選這裡下載閱讀。(攝影/康椒媛10091212於工兵學校)
訪問者:
再請教一下村長,有報導說,現在民族村要申請永久屋的房子,有90% 沒有建照,所以不能申請,那這件事情村長知道嗎?
村長:
鄉長講過,只要有村長帶幾個鄰長去求證一下,不要說一定要有建照,但是我要再去鄉公所瞭解一下,政府叫我們遷村,為什麼還要找這個麻煩,希望政府趕快幫忙,要不然當初就不要叫我們遷村嘛,這樣好像有矛盾。
訪問者:關於永久屋的坪數和未來的規劃,不知道村長這邊知道的情形是怎麼樣?
村長:
他們就是說,只要有簽意願書的都可有永久屋,然後有分成14坪、28坪、34坪,然後每個年滿20歲的男生,都可以另外有一間,或者去住28坪,因為這樣將來結婚才有地方住。
訪問者:
村長,營建署那邊10月6日有開會,已經有住的標準,好像沒有說,20歲以上的男生可以另外有一間房子,或者是搬去28坪的,只要2人以下,應該就是14坪,您這邊有政府的說明文件嗎?
村長:
沒有,但是他們都這樣說。那我要來再去問。政府都沒有給我們白紙黑字的保障。
訪問者:
想請問村長,您覺得,為什麼這一次部落會吵得那麼嚴重,你覺得不搬去永久屋的那邊的居民,他們不高興的原因是什麼?
村長:
因為他們不欣賞我,才會造成他們不想遷村,然後他們對「程序」的想法不一樣,好像沒有正式開會,就變成「誰是誰的那一邊」。
到今天我跟他們講,你不登記的,你就站在另一邊,不要講話,登記的就跟我來,你自己作決定,不要在後面搞破壞,不能因為有認識幾個媒體,就暴露自己的觀感,這樣會破壞整個團體。
像目前有一些堅持要回家,我的看法是,就是不安全,怎麼回家?如果回家的話,就沒有機關單位幫你了,至於30年後50年後,如果變安全了,我想後代還是會回去。
所以台21線一定要通,我們才能回去山上採收梅子,但是政府一定要給我們白紙黑字,要不然住進去之後說不能種山薑、芒果的話,那我們怎麼辦?
二、沒有選擇搬去永久屋的人的想法
受訪者:
民族國小老師謝綺燕,民族村的媳婦,民族村重建委員會成員打亥老師的太太。
那瑪夏鄉代表李惠民
村民林春福(年輕族人,目前就讀明道大學)
採訪者:康椒媛、歐陽毅、馮小非
整理整理:馮小非
採訪者:可否請兩位談談說從山上撤下來之後,到現在選擇永久屋的情形
李惠民代表:
我們一開始被撤下來,在佛光山的禪淨中心,還沒幾天就已經有人在作永久屋意願調查,大家還沒有思考空間,當時認定可能會不去,急需有安定下來的地方,所以慈濟意願書下來,很多人就都簽了,大家的想法很簡單,想說外面有房子住,但是可以回去耕作。
但是意願書的第一個版本說,不能再回原居住地居住,我們看到後,心理就很擔憂,那時候就有人問我要不要簽,我說再來看,那時候還沒有非常同意或拒絕去大愛屋,只是怕會不會簽了這個,一手拿大愛屋,一手要放棄房屋所有權。
後來縣府就說,把那句「不能回原居住地」拿掉,改成「不能從事破壞水土保持」的工作。但是那時候政府也沒有任何計畫,我們會很擔心,這部分會不會是陷阱,所以我們就拒絕去簽,但是大部分人還是把意願書簽出去。
我們本來想要住組合屋,再慢慢思考部落將來如何決定,我們8月20幾日才去看了組合屋的情形,政府卻臨時喊卡,隔天就要看軍營,再隔天就遷了,連禪淨中心的師父也是到我們要遷的前一天才知道,他們也覺得怎麼那麼倉促。
到了工兵學校後,慈濟人就天天來,穿梭在族人中,請大家簽意願書。每個人狀況不同,立場不同,問題不同,有人很強烈需要山下有一棟房子,我們可以體會這樣的狀態,可是大家還是有疑慮,因為政府都沒有作任何的承諾或計畫步驟。
我們本來自己成立了自救會,到這裡變成重建委員會,有一次慈濟作了說明會,村長幹部去了,他們開完會回來以後就說,房子很棒,就很強烈的要推永久屋,也說跟慈濟講好了,相信他們做出來的任何承諾。
但是我覺得我們的對口應該是「政府」,而不是「慈濟」,我們是很擔心,選擇永久屋到底會不會需要付出什麼代價,但是政府都沒有講,所以後來就跟部落有一些不愉快,很多族人甚至覺得,我們妨礙他們得到永久屋。
因為每次開會的訊息並不是很清楚,縣府或相關會議,不管任何會議,應該是充分訊息傳達,但是我們我都不知道,感受很不好,因為我們有很多質疑,需要有很多白紙黑字的地方。
所以上次總統來,我跟他說:
「你們說的話會傷我們的心,你們白紙黑字出來的話,才會安我們的心」
民族國小的謝綺燕老師,民族重建委員會打亥老師的妻子(攝影/康椒媛10091212於工兵學校)。
我們會想說,遷到山下後,部落的發展性在哪裡?生活工作的態度、整個習慣方式,跟平地不同,強強烈的不一樣。我是平地人,媽媽務農,我知道平地人農耕的方式跟原住民地區很不一樣,他們是粗放式的,噴農藥或精緻耕作都很少,梅子樹都幾十年以上了,要採收才去砍草,沒有精細農耕方式。以這種方式如果來到山下,要如何以農耕保障生活,也沒有那麼大的地,但是族人沒有想那麼多。
而且慈濟一直來遊說,不斷承諾我們的族人,只要族人開口的,慈濟都說好,慈濟說,只要20歲的男孩子都可以有一棟房子,也有透過廣播公開講,所以族人都很高興。只要慈濟講的話都是ok的,沒有顧慮。
我們常跟族人講,到時候的決策權都是在政府單位,不是慈濟,但是從一下飛機,他們就被灌輸說,慈濟就會幫我們蓋永久屋,都是ok的,不會失去山上的任何東西,這些都是免費給你,好像政府免費幫我在山下蓋一棟房子,其他都沒有變化,族人當然都很高興,都說好。
如果真的可以是如此的話,最好不過,誰會想要拒絕這些?但是慢慢的瞭解後不是這樣,拿了永久屋之後,是很可能會失去山上的東西,但是族人都沒想那麼多,
所以當狀況跟族人想像的不同的時候,他們甚至說,我們是破壞份子,是我們去收買了媒體與政府,要求要有建造才能領永久屋,害他們拿不到永久屋。
我覺得今天不論什麼方案,不論是誰講的,應該要說清楚,如果有真正的決定出來,應該要讓我們多知道,可是目前政府除了「八八重建報」之外,都沒有給任何明確的文字,如果有任何決策的事情,應該要讓受災的地方知道,我們才是災民,需要知道未來的走向。
我們沒有選永久屋的,在這裡都很辛苦,很多人都有接到電話說催促簽意願書,他們說,如果你們不去住,動作會比較慢,大家一起去比較快,如果今天我跟你講,有幾個人不答應,因此就會影響你們的權益,那當然大家就會很討厭那些不合群的人。
村長後來都有廣播說,叫大家不要上網發言,說這樣會影響我們。
李惠民代表:
剛時剛下山的時候,本來是有共識的,剛下來成立自救會,來這裡組成重建委員會,現在形同解散,變成這樣有矛盾,我們也是很痛苦。
但是我們還是一直告訴族人,如果不清不楚就遷下去,萬一後果是不能改變的呢?我們一直希望能有白紙黑字的得失分析再作決定。來到山下,也許幾個人可以過的下去,大部分的族人不會超過3年就會回家了,到了山下上,你要靠什麼生活?
其實最適合住在山下的,反而是謝老師跟打亥主任,他們的收入都是ok的,我也跟其他族人說,打亥主任應該是很笨的,幹嘛窩在這邊跟我們那麼辛苦,他們也可以不要管這些事情啊,他們也可以不需要跟我們住在營區啊,還可以跟政府申請租金補助,他們是「老師」耶,頭腦都ok吧,實在是希望幫助族人選擇對的東西,現在如果不講的話,會對不起自己的良心。
主委要我們自己決定,你認為部落安不安全,你可以說他是安全,也可以說他是不安全,如果覺得不安全,這塊地建地還是你的,房屋就不是你的,但是不會被剷平,以後的話,就會變成部落的文化產業,如果部落覺得是安全的話,你可以住在那邊,可是如果有發佈訊息,危險的時候,是會被撤下山的,但是你可以住在那邊是ok的。
主委就問我們,你們就自己覺得,部落是安全的嗎?村長就站起來說要表決,打亥主任就說:
「我覺得這是程序的問題,這是部落大事,不能草率形式,總要有正式的程序出來,總要發通知單,也不是大家都知道有這樣的事情,講好什麼時候開會,有簽到簿,有開會紀錄,做成決議後再把記錄送上去,這樣才有保障」。
如果部落已經分成兩邊,但是我相信不久,他們就會回部落了,三年內就會回來了,如果住進永久屋之後,想要回家的話,也可以註銷,就可以繳回給政府,但是回去的話要自己蓋房子,我們就先在那裡等他們回來。
受訪者:
謝老師,你覺得下山對部落的未來會有什麼影響嗎,如果回山上,小孩子的教育會怎麼處理?
謝綺燕老師:
以前學校還在山上的時候,部落對文化的傳承推展就已經很吃力了,因為已經習慣完全使用主流語言,整體生活也跟以前有很大的差異,加上很多的家庭並沒有那種決心,在家裡面教育孩子族群文化語言,所以小朋友會講布農語的很少,如果你又到主流社會去,這不只是文字撰述,而是整個環境的問題,無法貼近語言原有的環境。
我們校長說,學校跟著部落走,至於是跟哪一個部落走,可能就要再看。如果到了杉林月眉農場,並不單單只有我們一個民族,那就是多元族群,甚至會不會被打散去其他的國小都還不知道,當漢人與原民交雜之後,我對文化傳承的感覺是比較不樂觀的。
我覺得杉林的永久屋,就是一個房子,如果為了房子失去了一個「家」,那就很可惜。
我的小孩也一直說想回山上,我有跟他們說,如果我們回去,同伴會很少,就沒有同學,我小孩說沒關係,我要回去山上,回去比較好。
可能將來如果真的回去的話,如果民族沒有學校了,就帶他們去隔壁的民權唸書。
訪問者:春福,你是年輕人,為什麼會選擇想要回部落生活?
林春福:
我只想回山上,不習慣山下的生活。國中在外讀書都要花錢,在山上比較自由,在山下都只能在房間打電腦,在山上都在烤肉,釣魚,打獵,晚上的時候,老人家都在泡茶,我們就在旁邊烤肉,一小條烤一整個晚上,就一邊講話,我可以連續烤一個禮拜。
八八水災前,我才跟山上的朋友一起去獵到一頭山豬,本來約好八八那天還要再去一次,可是就坐直昇機下來了。
未來的話,可以去考公務人員,也可以當農人,如果真的永久不能回去,就沒有家鄉,也沒有祖靈地,這很難想像。
一樣謝謝編輯和記者,這麼快速的就完成了這篇訪談文章。
(聽說上週末才去採訪的是嗎?好高的效率!)
我想提出一個小小的疑問:
在目前民族村的意見中,遷村聲音佔多數,
據村長所說,160戶左右有148戶已經決定要遷到杉林。
可是遷村聲音代表為何只有村長一人?
相較於尚未填意願書的代表,有三位發言,其中有老師、鄉代表、年輕學生,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對於不願意填寫意願書的看法、觀點較廣。
就比例來說,我覺得不甚公平,
至少雙方的意見看法,應當有同比例的發言空間。
願意遷村者,同樣也找認同的兩位村民來補充想法,或許比較公允。
此外,民族村的拉鋸真的看了很心疼,但是若是沒有報導公允的陳述出來,
關心人士、團體甚至政府,也不會知道處理這件事情的細緻程度。
趁現在能去瞭解實況、能做改變的時候,就要更積極。
這是我個人的小小看法。
真的很抱歉又多嘴多事的給予意見,再次謝謝編輯與記者~ 🙂
靜然說:
民族村的拉鋸真的看了很心疼!
問題是:
是誰製造這樣的拉鋸呢?
如果做什麼選擇被尊重
何來拉鋸的痛苦呢?
番婆:
報導中看到李代表所說的:「每個人狀況不同,立場不同,問題不同,有人很強烈需要山下有一棟房子,我們可以體會這樣的狀態。」
如果今天一位民族村村民,房屋在土石流中淹沒、土地隨之流失,是不是需要山下房子的急迫性會倍增呢?
那我們是不是也要尊重他「急迫地想要房子」的想法呢?
如果一位民族村村民,經歷了恐怖的逃難歷程、親眼看到故識在災難中失去生命,他們對於故鄉的認同是否又會有所改變?
那我們是不是也要尊重他們「想要留在安全平地」的想法呢?
事實上,這場訪問向同意遷村的村長揭露了一些新的資訊,對於村長來說,他有責任要向和他一樣同意遷村的村民負責,或許也可能會增添新的變數?
但增添了這些變數,不代表「需要永久屋的需求是錯誤的」。
而是在這些疑惑上,需要進一步去釐清以及說明。
沒有簽署意願書的李代表,是因為對政府保持觀望的態度,以及認為族人不會適應山下的生活,對未來無信心;
而謝老師就語言文化及原鄉環境的堅持中,不選擇永久屋;
年輕人林先生則是就環境與鄉愁及經濟考量,而思念原鄉。
村長想要為已經失去家園的村民抓住希望,儘快重建生活;
而代表則害怕抓住了希望,恐怕會失去過去。
政府的決策不明朗,同樣都是不遷村的李代表、和選擇遷村的村長的疑惑。
所以是不是在這部份,依然要進一步督促政府呢?
要的人給 很好! 沒人反對!
對不想要的人 尊重 何必強求?
這麼簡單的事 何必變複雜了?
進一步督促政府這樣的事 很對
手上有資源的組織 不是最有影響力嗎?
為何不做呢?
我很贊成靜然的說法
因為畢竟贊成遷村的都說不贊成遷村的去收買了媒體與政府
這時候
還有類似這種
遷村聲音代表為何只有一人
但不贊成遷村有3個
只會讓他們對媒體產生不信任感
所以建議編輯也可以以電訪的方式在增加機個
贊成遷村人的聲音
有很感謝編輯能在上禮拜六
來工兵學校聽聽我們的聲音
辛苦妳們了
遷村聲音代表為何只有一人
但不贊成遷村有3個
遷村聲音都是贊成!一人就夠了吧!
不贊成的想法很多元!
這是正常的事吧?
好像人世間的幸福都相似
不幸卻千百種樣態!不是嗎?
對於不贊成的人說成:
是破壞份子,是他們去收買了媒體與政府
用膝蓋想也知道:
他們有這樣大的能耐嗎?
收買了媒體與政府?
因這樣不同意見就被孤立於族人之中 這是否太過了?
選擇要與不要永久屋的人 不是要獲得一樣的尊重嗎?
因為每位做選擇的人是自己要面對選擇的
故無論做什麼選擇都該被尊重 是很淺顯的道理吧?
番婆:
依然要引述李代表的話:「每個人狀況不同,立場不同,問題不同,有人很強烈需要山下有一棟房子,我們可以體會這樣的狀態。」
在村長的發言中,可以看到他觀察村民從想回山上→山上很危險→想住永久屋的過程,事實上村長比較少談到他個人的情況,只有談到:「村莊不拆掉,也不徵收,也可以回去工作,只是家不能住,要進去睡午覺的話,要先看一下有沒有警察在旁邊,沒有的話就可以進去。」
這樣看來,或許村長的家,或許還是完好的。
村長還談到:「在考慮永久屋的時候,居民也是想回去,所以就要求說要有公正單位去鑑定,部落是不是真的危險,經過營建署去鑑定,真是危險,村民的心就比較堅決。」依然是站在村長觀察村民的立場。
若是他屏除村長的身份,「真正」想要搬下來的意願是什麼呢?
還有,這麼多人想要搬下來的想法,究竟就自身問題,考量了什麼呢?
我相信其中也有許多面向,不僅僅是服膺村長意見,
而也和不遷村的居民意見一樣的重要、需要被考量的。
而「居民選擇遷村」的言論(非政府、慈善組織鼓勵遷村的言論),目前在主流、非主流媒體上的披露,的確是比較少的。
很抱歉,這是我提出的小小看法,希望沒有冒犯到您。
我的確想要聽到更多的聲音,
這樣大家才可以為各自的未來努力啊!
靜然,番婆和大家:
那天去採訪的時候,其實行程也蠻意外的,就是本來要採訪打亥老師跟村長,想說這兩位個別是代表的人物,透過他們兩位的專訪,可以呈現目前部落的兩個主要不同意見。
然後,打亥老師同時間剛好有一組客人,就先帶我們去跟謝綺燕老師還有李惠民代表訪談,然後春福也恰好在場,他們就都說了心裡想說的話。
我想你說的有道理,我們的確應該在有機會多去瞭解,想遷村的人的想法,不過我有一個觀察,就是族人似乎對於「想住永久屋」跟「想遷村」,不是劃上等號的,
在採訪過程中,包含村長以及其他閒聊過程裡,感覺到,的確多數族人抱著非常單純的想法,認為,「暫時先住永久屋」,「不下雨的時候是會上山耕作」,等到真的都很安全的時候,「再回部落」,而那可能是5年,10年,甚至30年。
例如如果有人往生,以後住進月眉的人要葬在哪裡?村長也是楞了一下,想到說,對呀,這部分沒有想過,類似這樣的「遷村要考慮的事情」,至少我個人以為,「簽意願書等於要遷村」,這個想法好像對很多的族人來說,是不存在的。而如果進一步問「遷村意味著什麼?」目前答案也還是模糊的。
也因此,李代表才會說,他覺得,即使3年後,即使現在去住大愛屋的族人,到時候也就會回山上了,這的確是需要再多採訪,多瞭解。
所以,您說的也沒有錯,盡量多採訪瞭解是必要的。我知道惠如在做民族的紀錄片,她也有跟駐地的記者提到,看是否能每週去把一些影像資料整理出來。
只是現在我們的記者其實沒有找全,而我算是支援的身份,無法常駐,所以會盡快的將記者找齊,才能採訪更多的人事物,知道越多,絕對是越好的。
感謝你的分享!
馮小非您好:
再度感謝您的回應,看您的回應很舒服,條理清晰、訴求完整,並且客觀。
真的很期待能夠再看到多一些有關於民族村願意住永久屋/不願意住永久屋的面向,讓政府、關心團體更為瞭解,進而明瞭自己的責任。
以目前莫拉克新聞網的記者人力,有這樣豐富精彩的報導,已經讓人覺得感動了!再次謝謝記者編輯群!
我的想法很簡單
以
他們的速度為進行時間
照顧他們的意願為尊重
等待他們的選擇為目標
這樣對誰都好!
至於在此發言
無非是
當我家落入水災的受災戶時
我們全家能說得出 想得出的人
沒有!
提醒再提醒的不過是~ 請尊重!
以受災戶的立場為立場!
那瑪夏民族村民族國小的孩子們,我幾乎熟識,也清楚孩子們的名字,
而我是一個道地的漢人。
站在部落孩子們立場,只要是對孩子們有利的決定,一定深表贊同。
但這是由誰來決定,並不是幾個外人呼喊口號就能決定和改變,部落從以前一直保存的群聚習性、長老制度、大家族關照模式,並非我們漢人文化可以理解。
與孩子們相處時看到相當嚴重的文化資產,在這一代逐漸萎靡,族語的式微,生活習性的改變,族群的認同,外在環境的影響,替他們感到憂慮。
但站在家長的立場,當然希望孩子受到更高的教育,長大後的發展更廣大,但這中間需取得的平衡是難以兩全。
就部落的大人而言,遷村問題非同小可,各方堅持己見,各有各的立場,沒有對錯,只是該合理的給予法律上的證明,條例上的支持,政府都應該要有所擔待。
一個弱勢族群,眼見快被時間給出賣了,在沒有任何文件認可的允諾,很快就會瓦解,當無人在乎時,幾百人、甚至幾千人的權益,也無處申訴!
一直很替他們憂心,家長會牽動孩子,看到族群中為了不同意見分歧,甚至中傷,也很無奈。
除了支持和鼓勵外,誰能告訴我們從哪方面可以真正幫助他們!其實很難!
相信開設這個網站,也是希望有更多人了解和支持部落,這群台灣最原始的主人!一直被遺忘、與自然最貼近的一群純真的人!
資源進入部落
是造成部落的分裂?還是團結?
如果是分裂
擁有這樣資源 的 分配權力者
需不需要 檢討 檢討呢?
番婆:
你的提問只是冰山一角
每個曾經深入災區的人
都會了解
有所體驗
只能說
〈自由心證〉
其實非受災時刻
政府與民間的組織資源 進入地區
若缺乏全盤且週延的思考
究竟對該地區
是促進團結?
還是加深分裂?
想說的是
請掌握資源者 深思而行!
如果 每次都能促進團結 那該多好!
從村長的說明當中,我們覺得有必要了解慈濟承諾了村民什麼,這些承諾與政府目前的法令似乎並不一致.像是村長所理解的20歲以上的年輕人都可以配到住宅,而靜然竟然將溝通的責任推給村長,要村長像村民說明,這裡凸顯的是資訊不對等的戰爭,到後來發生問題,追究到底又是誰騙了誰,攪不清楚.
像是村長所理解的20歲以上的年輕人都可以配到住宅,而靜然竟然將溝通的責任推給村長,要村長像村民說明
→事實上,村長的確向村民說明他所理解的;但每個人可能根據村長說法、個人情況、對整件事情的瞭解程度、甚至慈濟的說明會,來決定遷村與否,絕對不是「只有」村長對村民溝通、所以村長要背負起全部責任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今日可能村長因為揭露的新資訊,造成他內心的動搖,進而同樣去影響村民,所以難保沒有別的變數。
至於資訊的不一致,在慈濟訪談和村長訪談中已可些微看出,
這部份也是李代表所要求的「白紙黑字」中可看到。
的確有必要更深入去瞭解。
但是我依然要強調:這不代表遷村、定居永久屋這件事情是錯的、不該進行的。
感謝靜然的鼓勵!
今天在台北有一場重要的會議,會中把這幾天大家討論的議題作了進一步說明,請參考https://www.88news.org/?p=591
然後,好消息,我們在台北找到了一位記者,能夠協助政策的採訪與整理導讀,希望能夠將資訊更快速的放到網站上了!
轉載中央社新聞,供大家參考。
=====================================
永久屋安置資格 高縣府完成首批審查
20091015 19:22:34
(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15日電)高雄縣有1200多戶88風災災民,要求永久屋安置,縣府今天完成第一批資格審查。那瑪夏鄉民族村95戶合乎資格,19日將在燕巢鄉工兵學校營區聯合審查,讓災民確定安身之所。
那瑪夏鄉民族村有171戶申請永久屋,內政部營建署開會決議,房屋毀損證明需以「房屋所有權人」為開立對象。所以災民需具備房屋所有權狀、房屋稅籍證明或水電費繳納證明者(三者擇一),才能核發房屋毀損證明,據以申請配住永久屋。
經縣府地政處、地方稅務局、台灣自來水公司、台電公司等單位清查後,確定95戶符合資格。縣府19日將在工兵學校營區開立屋損證明,並進行永久屋配住申請聯合審查。
高雄縣杉林國中旁台糖公司近60公頃土地,慈濟基金會將興建永久屋安置災民,第一期預定年底完成。98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