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為瞭解縣府與地方如何因應汛期的物資補助需求,我們將陸續刊出針對縣府、公所、地方居民進行的採訪,確定居民是否於汛期有足夠物資使用。以下為縣府的想法,主要由高雄縣政府社會處救助科科長田禮芳進行說明。( 圖/ 樟山國小郭基鼎主任,沒有完善的避災物資準備,居民就得災難中翻山越嶺出外求援。 )
大雨大雨一直下(1):縣府怎麼想─高縣府的物資補助計畫
編按:
為了瞭解縣府與地方如何因應汛期的物資補助需求,我們將陸續刊出針對縣府、公所、地方居民進行的採訪,並確定政府部門編列的預算或採買的物資,是否如期讓居民在汛期時能夠順利應用。以下為系列(1) 縣府的想法,主要由高雄縣政府社會處救助科科長田禮芳進行說明。
一、縣府針對避難物資的經費編列模式
5月的連續幾場豪大雨,南台灣的山區災情不斷,在橋毀路斷的狀況下,交通受阻、農產品無法順利運送下山,學生的求學路也變得寸步難行,高雄縣包含桃源鄉、那瑪夏鄉、六龜鄉也都成為梅雨季節的受害者,桃源與那瑪夏的居民更是長時間處於「無路可走」的狀況,民生物資的缺乏也成為居民生活的難題。
高雄縣政府在莫拉克之後,考量災區道路中斷後,可能無法在7日內順利搶通,希望危險區域能先行準備2週至1個月的儲糧,特別在今年提撥預算供災區購買物資,補助範圍包含甲仙、那瑪夏、六龜、杉林、桃源、茂林六鄉部分村落,高雄縣政府社會處救助科準備了7百萬的經費將用於物資採買上。
救助科科長田禮芳說,在3月底時,縣府就已依據公所的評估向農糧署申請白米,米糧為每包20公斤的真空包裝,可存放一年以上,也都在3月份將米送至各鄉。
另外,縣府也提供六鄉危險區域每村20萬的補助額度,鄉公所可分批採購或者與商店簽訂開口契約,補助的村落與經費如下圖:
以桃源鄉為例,補助總金額為160萬,共有8個村接受補助,田禮芳說:「我們這個錢沒有先撥下去,因為我們過去的經驗跟作法都是公所先提報要買的內容給我們,我們認為沒有問題之後它就去買,買了之後趕快跟我們作申請,其實裡面的東西滿多樣的。」
田禮芳表示,由公所去選擇需要購買的項目,較能符合在地的需求,「可是有時候我會想要知道他們到底買什麼,因為我的經驗是,有的公所會買罐裝的沙拉油,買的比例就很高,我認為我們的補助物資,其實如果以服務的狀況來講,我們是認定它應該是以有收容災民的時候為主。」
目前山區都出現道路中斷的情況,田禮芳認為,「不能完全只要道路中斷就靠我們的儲備物資,這樣應該都不夠用,路斷人數那麼多又不撤離下來,其實光靠政府買物資這樣每戶分,其實還滿難分配的。」
因此縣府方面希望這筆補助款同時能做到:
1. 加強防災宣導,民眾也備糧
2. 公所與當地商店溝通,希望商店在汛期時能提高存量
3. 由公所或縣政府補助的經費作物資採買動作
二、縣府或公所,應編列年度預算之1%為災害準備金
但田禮芳也提到,無論是縣政府或是鄉公所,都應編列年度預算的1%作為災害準備金,並非完全無經費且必須透過縣府的補助款,應該依照災害的風險去作因應。
在莫拉克之前,過去的災害狀況不若八八風災嚴重,補助金額也較低,縣府在八八風災後,認為必須提高補助額度,但也都在會議、公文中提醒鄉公所:「我們給你這樣的補助,可是你不能只靠我這個補助給你。」意即公所必須視「在地」的狀況作預算的編列,但這是指儲備物資的預算編列上,也就是災害發生之前就必須完成購買的動作。
當災害發生後,公所就可以調度這筆佔年度預算1%的「災害準備金」,田禮芳說:「我們也告訴它(公所),如果災害來的時候,可以趕快用這筆錢去調度使用,如果公所的這筆錢沒有了,其他的全部是由縣府來支應,但是這個的前提是災害發生了,如果災害沒有發生,就另外要編物資的錢,災害如果發生,它就可以動用災害準備金。」
災害準備金的用途也並非只用於物資採買,包含道路損壞、災害救援或是其他的救災需求也都可以動用這筆經費,公所的這筆災害準備金是「當下災害作緊急救災」的使用,縣府的災害準備金也是同樣的運用方式,一旦縣府的災害準備金用罄,可再向中央提出申請,但前提都是使用於「救災上必要的用途」。
桃源鄉居民汛期受困14天後自行接駁出來尋求救援(照片提供/樟山國小郭基鼎主任)
三、以桃源鄉和那瑪夏為例來討論
(1)桃源鄉的情形
「我的看法是,社會處其實是災害協助的立場,基本上公所要先去就它整個鄉的規劃去作準備,因為我不那麼在地,所以我只能從旁去協助、提醒。」田禮芳提出自己的看法,並舉桃源鄉為例:
「比如說以桃源這個部分,我想任何人都非常清楚,這個地方道路中斷的可能性是非常高的,如果民眾沒有防災的意識去準備必要的物資,完全只要路斷就要靠鄉公所、靠民間的資源去作物資的提供,我覺得那個永遠都做不完,
你會看到一群在人在路斷的時候在那邊用流籠送物資,我認為那個都是不對的事情,其實要互相搭配,我認為如果說今天你是一般的家庭,你自己要去作準備多一點,可是如果比方說它是低收入戶或是身心障礙家庭,這可能政府要照顧多一點點,
其實社區民眾自己要作一部分、政府作一部分,那我們目前的規劃是,如果它超過兩個禮拜以上道路還是中斷的,才用空投,空投就一定是我社會處負責,目前其實整個物資的運作跟規劃是這個樣子。」
記者詢問,部分道路中斷的狀況突然,經常出現一場小雨,涵管就被沖毀的情形,以那瑪夏達卡奴娃村為例,幾天前的一場小雨,溪水又漲至路面,淹沒了甫搶通的民生便橋,田禮芳回應:
「我認為規劃是規劃,我們雖然是按照這樣的想法來作處理,可是如果說今天民眾真的也沒有準備好就發生,政府當然要協助沒有錯。現在的問題應該是說,公所它在地,它比較了解那邊的情況,所以公所第一時間它要運作,如果公所它覺得哪裡有困難,那當然縣政府就要支援我的鄉公所。」
田禮芳說,過去曾經發生民眾要求空投,但當地商店仍有物資,卻連商店都要求要空投物資,「這些錢,其實都是社會大眾的錢,如果今天讓我們的原住民鄉的人他就是路斷就馬上提出物資的需求,那大家就會認為只要路斷就等政府啊,所以我認為應該是互相的,民眾要有一些防災的意識,自己要做一個準備,當然他遇到問題或者是我們之前講的災害是屬於不在規劃跟預防裡頭的,這時候救災就沒有分什麼時間跟原則了,就是救災了。」
(2)那瑪夏的情形
至於那瑪夏鄉的這筆補助款,在6月4日上網招標,預計11日開標,20日完成採購,但鄉民憂心,若在20日之前,再度出現道路中斷,民眾自備的物資也用完時,該如何因應,因而詢問是否可由民間自行作小額的採購,田禮芳說:
「如果依我個人的看法,我非常認同交由『社區』來作,基本上我的看法是,我以為社區共同的需求才是我們認為最幫忙的東西,可是問題是,你交給「民眾」,到底是交給誰才是具有代表性的民眾?我們現在其實有法令上的問題,我的意思是我願意,但是萬一如果沒有配置好,比如說社區有五六個團體,你給誰、怎麼分?我認為這樣作其實還要克服一些東西。」
「其實我都會要求公所,你們要買的時候,要去跟社區問一下,跟社區的一些主要的幹部或者是村長啊,去溝通一下說『我們買這個好不好?』,如果他覺得我們的需要就是買這個,那我們就來買這個,不要公所自己去弄一個跟社區民眾不符合的,也要避免說民眾提的是跟我們原來的想法是不太一樣的東西。」
社會處強調購買的物資是以社區民眾為需求,「民眾如果覺得有的他們可以處理的,他們比較缺什麼的,我們在政府的考量上我們覺得這個是可以的,我們就用這筆錢來買,有什麼不可?因為既然它是民生物資,就是要讓他們可以用啊,所以執行上我當然是認同這樣子作,你如果說今天大家取得共識了由你鄉公所來處理,那一樣我覺得還是達得到目的啊。」
對於那瑪夏鄉在本月20日預計要完成採購,田禮芳表示,
這項計畫在年初時就已通知公所:
「我記得年初應該就講了,我們都是要求他們盡快,我的作法是,我希望他們先告訴我他們要買什麼,我會擔心它買的不是最需要的東西,比如說我剛剛講的油,所以,當它提了這個(採買計畫)給我,我告訴它要調整一下,可能又過了一段時間,我覺得這個可能或許是公所跟我們縣政府之間的問題,可能要去克服的,確實以現在這個時間,我認為確實是真的比較慢。」
田禮芳坦言,自己也擔心在還沒採買就發生狀況,「如果在還沒有買之前,就可能預知的豪雨或者颱風會來,比如說公所如果它有些經費,緊急去買一些物資起來,明明知道這個狀況快要發生了,就作應變啊,就不是等這20萬的問題,就看怎麼克服。」
居民認為桃源鄉公所沒有盡到政府的角色,下山進公所抗議也不忘先採買物資,顯示山上缺糧的確嚴重(攝影/鄭淳毅)
四、原鄉的需求,應以鄉公所為主導角色
他也提到,在原鄉的詳細狀狀況與需求,縣府無法深入了解,必須依靠在地,而這筆每村20萬的執行進度上,他說:
「我知道的杉林跟甲仙應該是比較快的,它們都採購了,就是有的有部分有買,有的是要採購的東西,過去可能這個問題比較小是因為過去的金額比較小,所以它很容易就直接用採買,就不用再上網去招標,那因為這次的量變大了,我自己縣府這邊的開口契約也流標了兩次(購買罐頭、水、盥洗包跟睡袋,總金額約一百六十萬,但主要是對其他鄉鎮或者是營區安置時的物資需)」
在公部門的角色分配上,田禮芳認為鄉公所是主導的角色,但資源不足時,就由縣府協助,「我去開會就告訴他們,今年的規劃是這個樣子,那夠不夠或者是有沒有問題,他們要提供給我具體的建議跟我可以做的事情,我的看法是說,你不能在那個節骨眼馬上告訴我,我必須去應變了之後,我的支援跟狀況不見得那麼的快,可是如果在我年初我們就已經在處理這樣的事情,如果它知道哪邊是有問題的,我們就可以先作業了。」
米糧的需求上,縣府也已跟農糧署溝通,只要有需求,一周內就可以完成,田禮芳說:「目前桃源是說他們有需求,那瑪夏是告訴我們米暫時沒有需求。」
發電機與發電機用油同時也在補助項目中,田禮芳說,去年災後也有單位捐贈發電機,縣府也有要求鄉公所清查鄉內的發電機數量、保管人,包括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它也有一個補助計畫,提供每一個災民收容所十萬塊的設備費用,「如果實在是沒有,那可以就我們這二十萬彈性地去買。」
據記者了解,那瑪夏鄉南沙魯村返鄉重建的村民曾向鄉公所提出發電機的需求,但公所卻表示發電機送修,無法提供民眾使用,但那瑪夏鄉民代表李惠民在接受訪問時表示,鄉公所有新的發電機放在瑪雅村與達卡努娃村,詢問鄉內負責替公所維修電器用品的鄉民時,卻得知鄉公所在路斷了之後才欲將壞掉的發電機送修。
田禮芳說,若訊息確實,縣府會進入處理,提醒公所,「那個應該是公所可以去思考跟處理的事情,如果像你剛剛說的,民族現在有一群人是比較集中的,那這個我就同意是可以給他們有個代表,可以用,但是這個發電機,我的思考是,它絕對不是沒有電的時候可以一直整天發電在那邊用。」
「我記得桃源比較有去爭取,像我們衛生局也都有轉介其他單位捐贈發電機」,田禮芳在與那瑪夏鄉公所聯繫後,證實在這段期間,公所確實未提供發電機給鄉民使用,目前公所已回覆將提供兩台發電機給南沙魯返鄉的居民使用。
南沙魯村民自行尋求支援,下山領取長老教會總會物資(攝影/劉瑋婷)
五、防災體系中NGO的角色
在整個防災體制上,NGO也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田禮芳說:
「我們的期待第一個是協助我們作名冊的清查,知道一下實際住在山上的人數有多少人,這裡頭有沒有比較特別弱勢的、需要在災害來的時候,或者是預知有可能會發生危險的時候,是可以作優先協助的對象,這是第一環,對人的掌握的部分。」
「第二個是對防災意識的宣導,比如說我剛剛講的是,大家都很清楚路斷的可能性很高,那除了政府的協助以外,民眾也要自救或者是自己作準備,所以這樣的觀念的宣導跟提醒,也是應該可以作的。我知道很多NGO它也會作,你看像路斷他們就協助送物資,都覺得怎麼會是這個時候才來送物資,如果NGO願意幫忙,應該提前去備災」
田禮芳表示,救助科會與NGO聯繫,若NGO願意幫忙存放米糧,只要提出存量需求、存放地點,縣府方面都會配合,物資的發放上,「如果是NGO的話,它不用看我,因為這個物資是他們規劃的,依照當時他們在山上的需求去視情況」
「我認為有時候比較困難的是說,公所還有民眾跟NGO之間對於災害發生之後的應變的狀況,有時候認知是很不一樣的, NGO因為它站在協助的角色,有時候它會認為只要有它可以發揮的地方,它就會很想去作,可是有的時候到底是民眾應該要有一點觀念跟自己要具備的能量,還是完全都要靠政府或NGO?」
「如果說我們把民眾養成是,它只要有災害,政府都從一要作到十,我覺得我們的民眾永遠不會有意識的觀念,所以怎麼樣去取得平衡,什麼東西是民眾可以自己來的、社區可以自己來處理的,什麼是NGO,什麼是我政府可以作的,但是這個平衡點我認為現在還比較拿捏不到,這是我認為應該要努力的部分。」
田禮芳也談到,縣府供應NGO提供山區米糧的需求是比較沒有問題的:
「因為農糧署它本來就有災害的政策,只要山上有這個需求,米都可以供應,這個米還有分災害米跟救助米,也就是說,我除了災害以外,我每一期都會給NGO提出申請,如果它有比較需要米的,就由NGO來把米載回去,由它去發放,只要交代清楚發給誰就好,所以米的部分是我目前比較可以給NGO的支援,那其他的經費可能就沒辦法我直接給,
目前我們的作法是透過社區,它如果有一個社區的防災計畫,它可能包括教育訓練,包括社工人力,或者包括它可能要做防災的課程,都可以涵蓋進來,但是我就沒有特別對NGO直接補助它物資的經費。」
「以現在紅十字會它在桃源就已經有設了備災倉庫,那瑪夏的部份,其實我們也都有跟公所講,如果它點找得出來,紅十字會也都願意在山上設置物資倉庫,只是那瑪夏我目前知道紅十字會還沒有把物資倉庫放進去,就是它的物資還沒有到位,但是紅十字會它們是有答應用現有的,跟未來甚至可能放貨櫃屋。」
包含那瑪夏、杉林都有NGO成立生活重建中心,對於生活重建中心的期待,田禮芳說:
「我覺得如果是以我的期待,我們有一個議題叫作社區防災,也就是說社區要怎麼去有災害的意識,第一個它可以在災害的時候有沒有救災的能量、設備,還是他們對社區的安全不安全的議題能夠有些討論,社區能夠成立合作或者是一個組織,方便在災害來的時候比較有效率的公私協力或者是民間社區跟政府一起搭配,去共同達到我們想要減少災害損失的目的,這個部份我們是希望我們的社區跟NGO一起來協助。」
(上)6/10紅會協助提供備災物資給受臨時豪大雨影響而撤退至避難處所之勤和村民使用 (下)紅會針對汛期做了萬權準備(照片引用自紅十字會網站)。
六、災害來臨的民眾安置
未來在災害來臨的民眾安置上,田禮芳說,政府部門分為三級,鄉內的收容由公所負責,若撤離至營區,則由社會處負責,以那瑪夏為例,鄉外收容點是仁美營區。
「那瑪夏是目前對這個收容調查是比較具體的,它有給我們一份名單,初次調查有意願下來營區的人大概四百多個,我們目前跟軍方也都談好,只要開設,社會處的人就會進去,同時願意協助的NGO也會一併進去協助那一段期間政府的照料或者是管理的事情。」
縣府同時在4月份就開始進行各鄉公所備災狀況的瞭解,社會處處長會親自到各地作巡視,目前僅剩那瑪夏鄉尚未完成:
「因為他們要辦演習,演習完後是時間還沒有敲。我們上去的目的,當然第一個是想要知道他們的準備情況到底怎麼樣,有沒有他們評估出來的其他需求,是我們可以協助的部分。有幾次我們在縣府的會議的時候,有邀請那瑪夏的下來作山上一些報告,陸陸續續聽到他們的一些規畫,
那瑪夏目前看起來對規畫的狀況是比較清楚的,只是說執行的面向是不是都準備的那麼清楚,比如說規劃是一個部分,但是否真的把訊息讓村裡的組織、村裡的人都很清楚你公所到底做了什麼運作跟指揮,這個部份我們目前還沒有了解得那麼細。」
(系列待續)
轉載提供→「高雄縣紅十字會」於「桃源鄉」各村設置「小型備災倉庫」
之儲放物資〝品名與數量〞一覽表,請卓參~(如下網址)
http://www.redcross.org.tw/RedCross/page/pagetype1b.jsp?groupid=122&no=56&pageno=1361&typeno=9&content=477
颱風來了, 實際的檢驗開始
那瑪夏各村撤去避難平台後, 實際的物資使用狀況, 有可能, 煩請報導.
謝謝你們的辛苦
您好,
關於那瑪夏各村實際物資使用狀況,
我目前人在南沙魯,飲食上,都是集體大鍋飯用餐,
以戶為單位,每戶兩罐礦泉水,
加上山上持續停電,除了吃飯時間需要使用發電機的電力之外,
其他時間使用的是蠟燭,以及大家自己事先準備的蠟燭,
達卡努娃村與瑪雅村則是因為現在南沙魯通往瑪雅村的光復橋中斷,
公部門的大型機具要明天才會開始運作,
所以我還沒有辦法直接到瑪雅村、達卡努娃村去了解物資使用情形,
現階段是透過電話聯繫的方式確認大家的狀況。
更詳細的避難細節會再發一則稿說明,謝謝您的關心。
目前可以培訓進行社區防救災計畫的師資,在南台灣高度嚴重不足。所以道路比較難行的鄉鎮,或是本身對於疏散撤離沒有意願的部落,至今並沒有整套課程的進入與工作坊的成立。
民眾要先儲備糧食飲水,至少要有一週份,這部份社區應宣導,的確不能處處要依賴公部門。
發電機建議用二行程,過去用柴油發電機,常常因為不太會使用,變成找不到如何關掉的方式,甚至用水去澆熄,當然會容易壞掉。發電機不太便宜,一部大概在五至六萬之間。
本次豪雨之所以仍舊問題叢生,源頭在於決策時點缺乏接近真實的規劃與訓練:
1.中央氣象局的豪大雨特報等,沒有預測雨量(通常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時會有預測,不管準不準,皆可以作為決策點的依據)。因此只能靠即時雨量與防災專員設置的雨量筒,等累積雨量到達水保局公佈的警戒值時,才能作為疏散依據(高雄縣山區的值為200mm,但道路的警戒值則為50mm,顯然政府部門之間沒有建立統一標準)。
2.真正需要訓練如何進行決策時點的判斷方式,以及決策時應採取的指揮流程作業,對象不應只有單是承辦或管理層級,目前發現最需要被訓練的就是地方指揮官,應包括鄉長及村長。這個訓練在模擬演習中,並沒有被設計規劃,當然各鄉長或村長沒有辦法知道最佳的疏散決策點要如何判定,只能等縣府指示,然後縣府又回說授權公所決定,這是不夠科學的作法。因此縣府應該協助規劃設計這個環節如何建立可判斷的準則,然後訓練鄉長與各村長。
舊金山大地震時
紅十字會成為憲法賦與現場指揮權的民間組織
民間組織依法所授權而調動軍警憲與政府和民間組織
得以最快時間依現場需要來調度
阪神大地震時
(見921時 賴青松 用心所著:走過阪神大地震)
神戶市 依賴平日已簽訂的緊急物質配送協定的合作社
渡過物資配送的艱難挑戰
也穩定人心與物價的波動
放手讓民間組織協助做橫向動員
神戶合作社成功的動員了
臨近的合作社支援配送車輛
來配送災民家庭物資
也提供空間安置受災家庭
關鍵時刻 要跳脫部會本位協調 很難
但是讓他們由民間組織調度
其實是創造雙權並進的合作可能
問題是台灣的民間組織才二十年的經驗
要承擔起這重任還需要多多深入研議
公部門的認知與信任民間也需同時並進
需要改革為具體可行的權責授與
權與責的細節 都要明訂 不容含混~~~~~~~取材自"小地方新聞網" 我的去年投書
由村落自主成立"緊急物質配送小組"
公推公信人士擔任
台灣社會有"頭人"文化
原鄉部落有"頭目"文化
授權與協定項目應該很快可以上路吧?
若違反法律自有罰則
公務員就免驚圖利他人
也勿防弊到誤了受災的納稅人的災後照顧~~
紅十字會在去年已經和家樂福簽訂備忘錄
家樂福承諾讓紅會在緊急災難時可以直接調貨
事後再以成本結帳
大潤發亦有類似默契~
因此八八水災時
各縣市政府要求物資援助
紅十字會都是直接從當地家樂福大潤發提貨支援~
很感謝兩家公司
他們被紅十字會提了數百萬的貨
最後都以捐贈結帳!
對於易受災地區的物資儲備
我們會跟當地政府配合
補政府不足之處
同時也會增加跟其他廠商(如全聯社)之合作
希望能更妥適的做好備災工作~
剛才跟多納的頭目羅善通電話,他說他們部落聯外的便橋早已沖毀,現在只能靠吊橋和人力接送物資,沿途道路在去年88之後就已經壞掉,修了快一年也還是沒修好,族人在裡面已被困10多天了。這種溪底便橋每遇雨就會壞,每次再修也用不久,只是浪費錢,為什麼縣府不趕快修座真正的橋,解決部落交通問題呢?多納頭目又說,因為他們位居偏遠,不是明星災區,常常被媒體、官員忽略,他們又怕被貼標籤而不敢講話。難道每次面對天災,他們只能無語問蒼天?不知是否有媒體或官員可以前往關心一下?
ss:
真抱歉,我們的記者沒有前去採訪,之後人力充沛一點,實在要顧好一點,我來問旗美社大的朋友羅善先生的電話,如果沒要到的話,再請您協助提供,謝謝你,也請隨時讓我們知道最新的情況!
ss:
剛才跑桃源的記者有回覆說本週會去多納,會跟地方聯繫,如果您那邊有任何資訊,或應該採訪的對象,也請多幫忙提供,感謝了!
八八編輯您好:
我已提供頭目電話到你們的信箱 editor@88news.org ,請查收~
辛苦你們了~
ss:
淳毅說他已經跟頭目聯繫過了,您的背景真是特別又豐富,希望有機會看到您的文章!
不知政府有關部門到底在災後將近一年,拿出什麼重要的補漏措施沒有,還是只一昧的企求保住自己的官位,做做表面功夫,虛應一下故事,向外界搪塞一下,惚攏過去就算了!
報載:災民不撤問題多 立院籲修法規範(2010-06-12中央社)
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0,5244,11050201×132010061200679,00.html
這是政府:『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管』!
以及:甲仙大橋 26日芋筍節通車(2010-06-16中國時報)http://news.chinatimes.com/domestic/0,5248,11050612×112010061600133,00.html
顯示政府可以在全力專注之下完成想要完成的事,這是政府重視明星災區的鐵證。
我們的政府施為難道都得靠作家張曉風女士(202廠事件)和公眾人士王偉忠先生(桃園機場手推車事件)的呼籲,或者是等遇到像4/25國道三號大走山的災難,聚集大批媒體的焦點,政府才會重視嗎,這種譁眾取寵和爛情決不是政府施政該有的常態!
其實我們並不是真的那麼急於要得到這些發放物資,畢竟這些物資是眾人的善款,大部份還在山上的族人,都是很感恩並且惜物、愛物,不願讓人覺得族人是貪得無厭的,何況物資的儲放、保管、分配,如何維繫一個公平性和保持其有效性,也是一個重要而嚴肅的議題,不能輕忽!
個人覺得目前最重要的是實際面臨的問題!
首先是遭遇突如其來的豪雨,造成的孤島效應時,族人可能面對的情況,
老弱婦孺病患的需求。
政府及有關單位的協助態度問題。
這些都牽涉到一個問題,那就是維繫生命道路的搶通時效,和對外通訊的問題。
去年莫拉克颱風時的問題,最為困難的是各災區的孤島效應和對外通訊的完全斷絕,使得困在災區的人及在外的親人造成的不確定和恐慌,這才是問題之所在。
如果災後實際掌握權力能夠解決問題的人,能夠針對受災地區民眾的需求,提出一套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期程,相信會得到眾多災區民眾的認同與接納,而這一切就在維持道路的暢通,和願意虛心瞭解居民需求的溝通,才能解決問題。
漢人簡單邏輯是怎麼不搬下山~~~
解決住的之外生計要自己想辦法~~~
嗨!對搬來搬去無所謂的漢人而言
這是很難懂的事!
救助科田科長一直強調物資的購置要符合需要,並且也要求鄉所跟各部落溝通聯繫。但我們要老實說那瑪夏鄉公所在做什麼,我們根本就不知道,也從來沒有被詢問溝通過,但我們耳聞鄉所要購置的物資中有一些是搞不清楚為什麼要購置的,而且這些部分用了多少比例的金額,大家都不知道,希望到時候,不要浪費了這些公帑,害我們這些在山上的人又無端惹非議,揹黑鍋–說我們不知足,浪費納稅人的錢。
縣府難道一點監督的權責都沒有嗎?只能任由鄉公所自己愛怎麼搞就怎麼搞嗎?
有一件事我不太懂, 這些購置品是無償發給村民使用的嗎?
意思是說縣政府一年要撥100萬新台幣物資免費發給那瑪夏鄉民或其他類似的鄉鎮鄉民嗎?
納稅人的頭腦不太好, 煩請解惑.
你不懂的事情豈止這一件
所以
不要勉強自己理解無法負荷的事情
地球是很危險的~~
像我們這些在外工作讀書的族人
就像有家歸不得的小孩
我們什麼時候才可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