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安靜的來吉

本文摘要:八八風災之後至今超過半年,來吉的鄒族族人,對於是否遷村,都一樣痛苦掙扎。來吉部落考慮的是:安全、發展、族群責任。不過,政府政策的反覆變動,以及族人對政策理解的落差,反而造成來吉災後重建最大的挑戰。( 圖/ 鐘聖雄,至今無法安靜的來吉。 )

無法安靜的來吉

災後來吉部落面臨的內外挑戰

2010年2月2日行政院重建會決議通過將阿里山的來吉部落劃定為特定區,農委會隨即在2月11日正式公告特定區範圍。但是特定區的劃設,並沒有停息部落內部對於重建的擔憂與歧見。

八八風災之後至今超過半年,來吉的鄒族族人,對於是否遷村,一直有兩種不同的聲音,但是大家心裡的痛苦掙扎卻是一樣的。

2009年9月中,來吉召開部落會議討論重建議題,由於來吉村從來沒遇過這麼大的危機,既有行政系統也無法承擔這樣艱鉅的任務,所以就在這一次的來吉(共有五鄰)部落會議上,參與的每一鄰代表共同決議,成立「來吉村自救委員會」。

自救會面臨的狀況是,土石堆積後的阿里山溪河床,幾乎與第一、二鄰的部落基地等齊,最大落差不到3公尺,雨季來臨時,可想見其險象。

因此,這幾鄰的許多族人,即使難以割捨幾代以來艱辛建立的家園,但是在傳統領域土地內尋找其他居住地點,似乎才能確保族人的安全、發展,以及維繫與土地的關連。而地勢較高的第三、四鄰,則希望現地重建,讓產業生計能夠繼續維持下去,也讓來吉守護祖靈地塔山的責任能延續下去。

不論主張遷村與否,來吉部落所考慮的其實都是:安全、發展、族群責任。不過,政府政策的反覆變動,以及部落族人對政策理解的落差,反而造成來吉災後重建最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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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始,政府政策將劃定特定區與取得永久屋綁在一起。以致於,為著雨季、汛期來臨而擔心受怕的一、二鄰族人大多同意劃定特定區,並積極要求政府同意讓大家搬遷到舊部落,亦即現在的152林班地。而林務局、原民會也都表達了支持來吉在152林班地重建的立場。

但由於原居地劃定特定區之後的法律效果搖擺不定,究竟還能不能住、還能不能去、房子要不要拆、道路會不會修、土地是不是被徵收、水電會不會斷…?使得三、四鄰的族人,一來對於遷村政策不信任,認為劃定特定區將嚴重影響部落發展,二來看到政府承諾的部份硬體與產業重建工作已經在部落內部展開,而預期政府將在原地協助重建,因此堅持留下來。

因為這樣的歧見,不願意搬遷的族人另外組織了「來吉村重建協會」。

劃定特定區域引發的困擾

2010年1月20日,針對劃定特定區與否的問題,重建會與相關部會官員到來吉會勘並聽取部落族人意見。族人之間依然沒有共識。最後重建會決定來吉劃定特定區,但註記區域內「未取得共識」的家戶。重建會這種奇特的做法,能否符合重建條例第20條第2項須取得原居者共識才得劃設特定區的規定,不免令人懷疑。

1月20日決定將來吉劃設為特定區後,重建會立即在2月2日正式議決通過,農委會則在2月11日公告來吉為特定區域。但啟人疑竇的是,就在1月25日,「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再度修正,將永久屋的分配與特定區劃設脫勾。意思是,即使沒有劃定特定區,只要房屋所在地是安全堪虞地區,一樣可以受配重建住宅。

重建會為什麼沒有告知來吉部落這個訊息?族人如果知道這個訊息,會不會重新考慮是否劃設特定區?(目前因配合劃設特定區遷居的搬遷補助費發放,也應該隨之修正並適用在安全堪虞地區的搬遷上。)如果修正後的辦法,讓因為危險需要遷居的可以安心遷居,讓因為安全決定留下來的可以安心留下來,那麼,來吉的族人怎會陷入掙扎、怎會在親人手足之間出現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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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居地的安全評估結果,依政策要求隨時轉變

那些必須搬遷到安全地點的族人,在爭取152林班地的過程,也吃盡苦頭。「要不是因為太危險,我們也不願意離開來吉,如果政府還不讓我們搬到152林班地的舊部落,我們就死守一、二鄰,哪裡也不去」,自救會的陳有福這麼說。

2009年底自救會爭取對152林班地進行會勘,對來吉內部爭議一直表現的事不關己的鄉公所,也沒有給予任何協助。之後,嘉義縣政府針對152林班地進行初勘與復勘,經過二、三十名專家學者的參與,認為是相當安全的地方。由於林務局、原民會也分別表達了樂觀其成的態度,自救會以為「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的重建政策,真的能在來吉實踐。

然而,2010年2月(不知是否巧合,就在來吉劃定特定區後不久)情勢逆轉,重建會認為152林班地的交通系統建設等將耗費龐大,光是鋼骨結構橋樑就得花去數億,故不可行。3月1日內政部營建署也致函嘉義縣政府,指出:152林班地不安全、基地環境條件不佳、所需費用過高;且重建會指示2010年7月31日前必須完成所有永久屋,任何費時更長、較麻煩的地點,都被排除;所以,已預備將來吉80多戶搬遷戶以及其他部落搬遷戶,遷到番路鄉的觸口…。

自救會無法接受這樣的結論,因為,內政部是在一百多公頃的152林班地中,挑出小面積不安全的區域,然後推翻用地的安全性;重建難度與重建經費,則明顯誇大與高估。至於重建會指示的永久屋興建期限,更是莫名,族人固然希望重建又好又快,但總不能讓急就章的績效凌駕居民的完善安居。

基於事態緊急,2月24日陳有福代表自救會爭取到在重建會發言的機會,幸運地,最後行政院院長吳敦義裁示,針對152林班地作為來吉遷居地進行重新評估。3月6日,雖然內政部前已發函縣府表達不可行,但在嘉義縣政府重建會向前來訪視的內政部官員簡報時,陳有福(亦為縣府重建會委員)當場提出行政院院長的指示,並要求內政部支持。

3月13日,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以及縣政府、鄉公所人員,重新回到152林班地會勘。這一次,重建會表示,152林班地的基地堪稱平坦安全且面積足夠,至於聯外交通經費約需8千多萬,可由原民會、縣政府、鄉公所協調分攤。為了儘可能在7月31前重建完成,重建會將本案列管,要求盡快處理社區規劃意向、加速公共設施重建。

還待觀察的問題

來吉遷居到152林班地已經拍板定案了嗎?

搬遷與重建過程中,族人有無參與規劃的機會?

能否有一個滿足族人需求的、可持續的、友善環境的152林班地重建?需要多少時間?

留下來的人,要如何面對劃設特定區後的可能限制?原地重建的工作會持續嗎?

現行政策(雖然不知道何時又會變動)對特定區、安全堪虞地區內災民的相同對待之處,是不是足以讓族人考慮要求撤銷特定區?

現行政策(其實不知道是什麼)對特定區、安全堪虞地區的處理,究竟有何不同?

想要安居的來吉,在這裡或那裡,或心裡,都還無法安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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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回應 to “無法安靜的來吉”

  1. 張恒裕 說:

    有關文章中所提"對特定區、安全堪虞地區的處理,究竟有何不同?"1節,可參閱重建會99.2.9蔡執行長主持第17次工作小組討論案三、莫拉克颱風劃定特定區域及安全堪虞地區之遷居戶,其相關補助措施,得否朝無差異方式辦理案,提請討論。決議
    (一)本案請依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20條及現行相關規定辦理。
    (二)具備「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第10條第1項各款規定有關政府興建重建住宅之申請條件者,其得申領政府相關補助項目及範圍,請內政部儘速釐清並詳細對各界說明。
    參見http://88flood.www.gov.tw/files/committee_workgroup/51.pdf
    第2-3頁

    • linshuya 說:

      謝謝張處長,不過你的回答就是在說,中央重建會其實自己也不知道
      “對特定區、安全堪虞地區的處理,究竟有何不同?“

      由於重建條例制定當時,只考慮並規定特定區的相關處理方式
      安全堪虞地區是在“後來“修正住宅分配辦法時納入,讓居民也可受配重建住宅
      重建條例自然不可能處理“相關補助是否無差異“的問題,除非修法!
      重建會第一點決議表示,依重建條例第20條辦理,就是個完全無意義的說法
      至於重建會第二點決議表示,內政部應儘速釐清並對外說明
      這部份不就是人民還苦苦在等的“究竟有何不同“嗎?

      中央重建會要做的,是不是應該立即檢討重建條例並提修正案呢?處長!

      • 張恒裕 說:

        補充
        內政部(營建署)公布
        莫拉克颱風災區配合限期搬遷之遷居者或房屋拆遷戶補助
        (內附特定區,危險堪虞及房屋毀損戶等補助比較圖及表)
        參見
        http://www.cpami.gov.tw/web/filemgr/dept/ld/0992905016-2.doc
        營建署相關公布網頁為
        http://www.cpami.gov.tw/web/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0265&Itemid=124

        • linshuya 說:

          張處長,內政部公佈的「特定區、安全堪虞地區」遷居戶補助對照表顯示,「特定區內遷居戶」享有搬遷費、生活輔導金補助,而「安全堪虞地區遷居戶」則一毛錢也沒有。
          如果這就是中央重建會對於「究竟有何不同」的處理,則在合法性和正當性上都非常有問題!
          1.「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下稱住宅分配辦法),是依據重建條例第20條第8項制定的,也就是針對重建條例第20條第2項的是否與如何劃定特定區、重建住宅如何分配等事項所作的規定。在重建條例僅規定特定區的情況下,住宅分配辦法修正讓安全堪虞地區的遷居戶也可以分配重建住宅,理由顯然是,安全堪虞地區和特定區在因為「危險」而無法繼續居住的情況下,兩者是一樣的!唯一差別是,政府無法得到原居者同意劃定特定區。重建條例第20條第2項規定,特定區是針對「災區安全堪虞地區」而「得」劃定,就是明證。
          2.如果內政部想援引重建條例第20條第6項規定「配合限期搬遷的遷居者應補助搬遷費與其他安置必要費用」,作為特定區、安全堪虞地區遷居戶在補助上的差別對待基礎,其實就是對法條文義的曲解。因為重建條例第6項、第8項都在處理第2項的相關事宜,沒有理由第6項僅適用於特定區,而第8項卻包含特定區、安全堪虞地區。所以,特定區、安全堪虞地區內住戶,都可能因安全考量而被要求限期搬遷,也都可以適用第6項的補助辦法。再者,第6項的適用既然以「配合限期搬遷」為前提,請問,農委會目前公告那麼多個特定區,哪一處也有「限期搬遷」的公告呢?!如果特定區內自願遷居的住戶就可享有搬遷補助,那麼安全堪虞地區的自願遷居戶不也應該被同等對待嗎?
          3.既然在危險、須搬遷(或可能限期搬遷)的判斷上,特定區與安全堪虞地區並沒有差別,我們又回到了「究竟有何不同」的問題。究竟特定區、安全堪虞地區有何不同,需要政府那樣努力地僅提供特定區遷居戶各種補助?是不是政府預備依重建條例第20條第4項,強制徵收特定區的土地、房屋?因為這是從現有法律效果看起來,特定區與安全堪虞地區真正不同的地方。
          4.如果中央重建會沒有讓災區居民完全了解劃定特定區的法律效果(可以依法徵收),而不斷在說明會上拍胸脯保證不徵收(這部份有許多例證),並提供各種(安全堪虞地區遷居戶所沒有的)搬遷補助費,最後取得居民同意劃定特定區。那麼,這樣的做法已經違反行政程序法上的誠實信用原則,其嚴重程度(例如來吉)足以讓特定區的核定與公告歸於無效!

          張處長,從這篇報導引發來吉族人的各種反應,可以看到必須搬遷的族人與想要留下來的族人之間,已經產生多麼嚴重的誤解與不諒解,而這正是政府政策的不合理與變動所造成的。族人們可能還不清楚這是怎麼回事,但中央重建會沒有推卸責任的餘地!

          • 張恒裕 說:

            謝謝LINSHUYA的指教,補充幾點說明
            1.依「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第20條第2項,劃定特定區需經諮商取得共識;又,98年12月30日院長主持第9次重建會委員會通過劃定特定說明書已明確指出:劃定為特定區域(這是必要之法定程序,以協助災民)…若經劃定特定區域,政府將可以依「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規定就同意遷居、遷村之災民予以安置與協助。(參見’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說明書’,(http://88flood.www.gov.tw/check_file.php?id=21&type=pdf&location=committee_plan0
            第1頁),因此,特別條例劃定特定區配套措施均依規定辦理;部分安全堪虞地區的確尚無法取得同意劃定特定區,惟該地區確經專家審定安全堪虞,而原住居住者希政府予以安置(這是事實),政府乃於99年1月25日修訂.「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第10條,予安全堪虞地區原住居者安置的法源
            2.所謂限期強制遷居遷村,依前述說明書第4頁係:同意接受政府安置,辦理遷居、遷村者,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發給遷居遷村證明書,並於取得住宅所有權或獲配永久屋之日起3 個月內搬遷。
            3.有關得徵收土地問題,依前述說明書第6頁,已明確宣示:政府會尊重其意願,不會主動徵收災民的土地及地上物;但如果災民主動要求,則依現行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重建會對於來吉鄉親的重建訴求,一直以來均積極辦理,與當地來吉重建會及社區發展協會亦均主動溝通,立即回應,後續仍將繼續推動各項重建工作,責無旁貸.

  2. 張恒裕 說:

    補充
    』對特定區、安全堪虞地區的處理,究竟有何不同?』1節
    簡言之
    特定區相關權益依特別條例相關規定;而安全堪虞地區,僅取得重建住宅資格

    參見99.1.18重建會第16次工作小組會議紀錄
    有關修正「申請政府興建重建住宅者」案決議
    http://88flood.www.gov.tw/files/committee_workgroup/49.pdf
    第4頁
    略以:「莫拉克颱風災區劃定特定區域安置用地勘選變更利用及重建住宅分配辦法」第10條第1項「申請政府興建之重建住宅者,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增列第3款「災區房屋所在地區,經劃定機關審定提重建會核定為安全堪虞之遷居戶。」

  3. 梁崇效 說:

    我是來吉第四鄰(梁崇效)在外遊子,這次風災我們家被沖毀了兩間房子老家及弟弟的,上圖第3個照片就是其中一間,來吉有18戶房屋全毀原本可以就地重建(紅十字會的永久屋),我們靜待這個希望早日實現…..
    自從來吉出現所謂自救會以後事情就改變了,他們利用陳情誤導媒體,執意把來吉全面劃訂為特定區,(劃特定區他們才有資格被安遷)把真正應該關心的18戶受災戶給模糊化邊緣化,因此導致如今有部分利益燻心的人要積極的離開部落,而且原本一戶硬是分成四 五戶,為的是什麼?還不是為了希望政府能幫他們蓋漂亮的房子住,甚至於在都市有房子的也去登記,這種事情請社會公評.
    也因為自救會會長石明雄及副會長陳有福,積極爭取世界展望會參與永久屋的興建,不免懷疑兩者之間有某種曖昧關係..
    部落在人在,部落亡人亡,守住部落,文化才能傳承
    想離開部落的我們不反對因為那是個人自由,但我們堅決反對來吉村全面化訂特定區,請尊重2/3日部落協調會的決議.加油吧!來吉

    • linshuya 說:

      崇效
      如果我們看災後到現在,還一直在變動當中的政府法令和政策
      就會知道,那些房子和地基都已經不安全的部落族人
      在今年二月又修法之前,確實如果不劃定特定區是無法安遷或受配重建住宅的

      來吉自救會也知道有族人認為自己的住家或周邊為安全,想要原地重建
      從一個第三者的角度,我觀察到自救會認為這些族人的決定應該給予尊重
      事實上,自救會也協助撰寫在地重建的相關計畫,並協助爭取經費
      當然,他們面臨著152林班地的不確定因素而焦頭爛額,也許有溝通上的疏忽
      不過,爭取152也是因為大家都像你一樣,不想離開部落,不想到觸口去
      至少要搬到傳統土地上,至少要離留下來的族人近一點

      來吉劃了特定區之後,法令政策又改了
      據我所知
      來吉自救會的有福已經與法律扶助基金會的律師以及主張留下來的來吉重建會聯繫
      希望召集大家一起開會
      讓律師跟所有人說明政策狀況,也協助想要原地重建的族人針對特定區提出訴願
      意思就是,不想被劃入特定區的必須趕緊去跟政府爭執(時間有限)
      這是所有來吉的族人需要共同努力的

      4/8日晚間約7:00,律師會到來吉
      希望你幫忙告知想把個別家戶劃出特定區的家人、族人,請他們一起來了解狀況
      沒有人知道跟政府爭取的最後結果,但是任何一個能完整保障族人不同需求的途徑
      我們都要盡力去試,而且是要大家一起!

      祝福你!祝福來吉的所有朋友!

  4. 阿滿姨 說:

    其實這種情形在我們部落也很嚴重,確實居住者只有父母二人,但是申請的永久屋確連住在外地的子女都有,一棟房子可換三棟永久屋,只以一個安全堪虞之名大家搶著申請永久屋.對於重建,不願遷離的居民努力爭取盼能盡早重建完成,但要遷出的居民卻百般刁難,不願簽同意書,使重建工程遲遲無法進行.申請永久屋的條件一再放寬一直修改特別條例,而莫拉克颱風災區河川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的第八條明文規定,但有關單位卻一再推拖.真的不懂政府的政策是怎樣?還是聽話的小孩有糖吃,不聽話的就丟在一旁,實在是...心寒

  5. 梁崇效 說:

    在聖經上記載摩西手杖一指,紅海讓出一條出路好讓信徒们走向安全之路,
    但是來吉的摩西手杖一指,卻趕走了鴻海與台積電,他代頭拒絕投向來吉的重建經費,
    真教人心寒

  6. 瑛茹 說:

    百思不解?為什麼有些人明明就已經長期在外地生活,只是年節或假日偶爾回來幾趟,而就以他的戶口還在安全堪虞的地區內申請永久屋,像這樣會不會太浪費捐款者的愛心?如果說以一戶分成四五戶,那他們真的原本就有那麼多棟房子,還是只是一人一間房間而已?如果真是這樣合理嗎?真的不懂。

  7. yangui 說:

    來吉村裡明明堅決要離開的人
    卻吵著要選村長,選代表

    真是笑死人!
    誰可以幫我問問他們是要選哪一村的呢?
    來吉村嗎?
    未免也太可恥了吧!

    不想在網路上做些不雅言論

    親愛的族人朋友
    想要離開的快點離開
    不要一天到晚在部落裡面搧風點火
    原本安靜的部落搞的雞飛狗跳
    貪婪,人性大變,真是一目了然

    親愛的外界,政府官員朋友
    請聽聽想要留下人的訴求
    不是一天到晚往台北跑的人才代表來吉
    何不親自來部落走一走
    看看繁花盛開,努力重建的結果呢?

    坐在電視前面不會知道內部情形喔!

    力挺來吉重建!

    • bunun 說:

      南沙魯的情形與你們一樣呢!那些興風作浪,ㄧ心想掌握部落決策權的人,他們還想盡辦法要現在搞掉搬空所有原來南沙魯村的資源,然後又說過幾年要回部落,因為是如此捨不得家鄉。真是搞不懂,現在要讓原部落生存不下去,卻又說將來ㄧ定要回去,到底這一小群人腦筋在想什麼?
      但是,堅持下去,唯有我們貧賤不移、威武不屈,才能走出我們自己的路。要明白了解,違背主流勢力要我們選擇的,我們要受的折磨就會比較多。
      外界不了解,因為這不是他們想關注的焦點,有些寂寞吧!有苦難訴吧!但是千萬別灰心,原住民,真正的原住民精神,我們可以自己努力挺起站穩。加油!同路同心的人一直都有!

      • Aziman 說:

        留下來的人,都會過的很快樂(沒有其他想法)
        下去的人,會過的很累(想很多)
        我們要知道,想貪就會過的很辛苦

    • 山裡的花 說:

      請你瞭解我的明白! !
      “誰在搧風點火? 誰的言論在製造對立? ? 誰讓部落雞犬不寧? ? "

      想當初在八八風災過後, 就是因為政府允諾我們可以自行找一塊安全地蓋永久屋,所以當時我們不分重建會或是自救會,一起徒步在柔腸寸斷的山林間探勘尋找。為的是什麼?理由很簡單”只是想要一個安全的家
      “!!我不要繼續在這種恐懼不安的環境裡,雖然我的家還在,但是我們已經被土石流威脅恐嚇這麼多年了,並不是莫拉克風災這次而已!我們是每年都要逃!而且風災過後上游的土石堆積的這麼多,幾乎要比部落還高,更可怕的是現在河川疏濬之後村子反而看起來更危險了,那些直接用大石頭及泥土堆疊的壯觀擋土牆居然比我們的房子更高!加上全球的氣候災難不斷,如果那些擋土牆一潰堤,來吉一二鄰還能倖存嗎˙˙˙˙˙˙˙我幸運的逃過這一次的水災,但是下一次呢???
      我的孩子、孫子將世世代代的承受這些威脅! !
      所以,我很怕! 我不是貪! !
      如果真的有機會可以找到部落附近的安全地居住,原來的家就是我的工寮,原來的土地還是我的土地,那麼152林班地應該是很理想的地點,我可以在居住地與工作地來回,單程大約25分鐘,這已經很近了!遠離家鄉的觸口(單程約1小時40分鐘)從來就不是我要去的地方。我真的從來沒有要放棄來吉部落!!我們長年居住的房子、山裡的作物、種的花花草草、所有投資付出的一切、還有以前那些快樂的回憶都還在部落裡!我們怎麼可能輕易的放棄呢? 到152林班地我還是要做來吉人! !

      如果152林班地可以成功 ,我們的居住地可能是變大而且變安全了! 所以自救會一直努力不懈的爭取,從去年八月到現在,你想自救會的人們花了多少自己的時間、金錢、精力,像瘋子、傻瓜般焦頭爛耳的奔走!! (固定每周兩個晚上開會,有需要就要隨時到鄉公所、縣府、台北、高雄跑,152已經走到爛,曾為了準備資料而整夜沒睡,還發生大夥去高雄開會沒有錢加油的窘境˙˙)除此之外,不僅要承受政府詭譎的政策、兩次的宣判152死刑(目前正進行勘查第三處基地),還有某些「非鄒人」的恐嚇,但最令人心痛難過的是部落自己人這樣偏頗的指控與誤解! !

      我希望我們不要貪婪! !不要可恥! !! 只為了爭取政府允諾的離災不離村的安全永久屋! (來吉全區因被判不安全所以根本無法在原地興建政府的永久屋,所以爭取最靠近來吉的152應該是所有的安遷戶受惠! !不是只有自救會! !除非來吉部分地區可變更為安全區).

      自救會的立場一直是兩邊的權益都在積極爭取! (有公文為証!有行動為證!第一次劃定特定區時,說明的長官不是說以戶為單位劃定特定區嗎??所以大家就說留的留、走的走,但是公佈後卻是全村被劃定,完全和當初的說法不同,所以自救會-陳有福就決定介紹法律扶助基金會幫忙撰寫陳情書,之後才有第二次的劃定特定區諮商會議,當時自救會不也幫忙說話並遞交之前的錄影帶作為證據嗎!!關於部落裡的重建工程,自救會也都有發文陳情,而且各單位也都有回文答覆部落裡重建河川疏濬.部落產業的工作進度! !)
      “所以我真的覺得奇怪也覺得痛心”!!我相信我們所有的來吉人都不希望來吉是撕裂的是分崩離析的!一定是中間失去了一個良好的溝通管道,然後以訛傳訛造成了彼此間很大的誤會,我相信如果大家能攜手合作共同解決兩邊的問題,力量會很大!阻力會變小!也許任何各自的夢想都可以實現!我們再互相拉扯應該得到的只有 兩敗俱傷吧!

      至於被某些人講得很可怕的自救會要推派出來競選村長的人,他的心機沒你們講的那麼重,他權謀的話就不會衝鋒陷陣當頭號箭靶吧! ! 他聰明的話就該知道這條路很艱辛吧! !他只是願意全力以赴幫別人做事的傻子罷了 !而且他應該也很願意為原地重建的人盡最大的努力!(畢竟他的父親要在原地!)以"村長"來說,就是要做人民的公僕!要中立!就是要盡心盡力的服務幫助每一個村民!不是選邊站!不是去分化!所以他應該是很好用的!請別把他寫的太黑!!
      前面的重建安遷之路雖然是如此艱鉅,我想如果能成功的話就真的是奇蹟了!若能在追求夢想、實踐理想的過程中,竭盡努力付出過,結局如何也應無憾了!
      寫了這麼多….,就是真的希望
      請你瞭解我的明白! !

      • 梁崇效 說:

        浪子回頭可喜可賀,如果當出自救會與重建會有良好的溝通管道就不至於如此,記得自救會邀請重建會討論時,重建會提出的議題就馬上被自救會的成員韃靼否決,因此每次被要請就興趣缺缺,..
        我們不是阻撓自救會想要般遷152林地的意願,我們說過你們遷你們的但也不要阻礙我們原地重建的希望,為什麼要拜託政府將來吉全面畫入特定區呢?這是我們很在意的事..演變成到最後互不信任互相猜忌…也因為如此政府某單位逮到機會消遣一下自救會
        再談觸口的鄒族新村,看看阿里山公路吳鳳廟路段,有多少大型的阿里山茶專賣店,標榜著真正阿里山茶,裡頭賣茶的是阿里山姑娘與阿里山少年(假的,是平地人),我們還能相信政府會輔導我們農產品的產銷?
        我還是一句話希望鄒族人拒絕遷入觸口,..
        自救會與重建會希望你們多多溝通溝通,不要一下子上電視媒體發表言論說代表某某某,未來的路還很長,還有很多問題要一起面對,相互信任才能解決我們目前面對的問題……

        • Amale.Gadhu 說:

          《回到原點》

          回到原點吧
          最初的開始最單純最easy
          就算一切看起來都失敗了
          重要地是什麼?
          鄒族的精神,不是嗎?
          重要地是什麼?
          一條活路,不是嗎?

          看清楚,並且要想清楚
          無論你是哪一族,只要是原住民都一樣
          我們敵人不是別人而是自己
          因為我們在跟國家這個巨人爭戰
          相對來講我們的力量微不足道
          所以任何閃失原住民就會被打到爬不起來
          更何況在力量分散的情況之下

          想一想,無論是自救會或者重建會目標不是都一樣嗎
          都是在替鄒族人找到生存延續的契機
          想一想,如果再這樣消耗下去只有兩敗俱傷,所謂「兩蚌相爭,漁翁得利」
          意思是鄒族人不但無法為自己爭取任何事,還讓便宜行事的“政府”看笑話,且不費吹灰之力就能如願以償陰謀得逞。

          鄒族人站起來吧!!挺直腰桿振作起來吧!!
          鄒族人團結起來吧!不可輕易改變內部團結的意識!!
          鄒族人不要灰心失望!讓台灣原住民族當你的靠山!!
          鄒族人莫忘祖先的遺訓教導!勇敢的承接世代交替的責任!!

          鄒族人要為了祖先帶帶流傳的土地居所
          鄒族人要為了承襲世世代代族群的香火血脈
          鄒族人要為了族群的尊嚴與生存延續
          《番刀出鞘》

  8. 88編輯 說:

    yangui 與 崇效 :

    兩位好,謝謝您提供來吉的資訊,我們有記者近日會在去來吉做採訪,希望能請教關於來吉的一些意見,可以請兩位您留下email 的資料,想跟您們聯繫,不知道方便嗎?如果不方便公開留言,請您寄信到eddjhong@gmail.com,跟記者 鐘聖雄 直接聯繫,十分感謝!

  9. 梁崇效 說:

    落葉歸根,在外的遊子終究會回到自己的家鄉自己的土地,別無他求,為的是什麼?就是要接受傳承祖先留給我們的文化,無論如何我們要守住部落,我們的傳統習俗與文化才能延續下去,願意留下來守護部落的人都默默承受極大的壓力…看不到政府的關切,只看到死板且無情的法律條文逼迫這些人離開自己的土地與家園…
    加油!守護部落的弟兄及同胞們
    TEL:0391775457 Mail:s512835@yahoo.com.tw

  10. 老山豬 說:

    拜讀到自救會將於4月24日封鎖阿里山公路,抗議政府災後安遷政策不當的聲明,感到十分諷刺,試想!過往以來,原民政策的偏頗、歧視不是一直發生在我們生活周遭嗎?為何自救會眼看152林班地訴求〈永久屋預定地〉即將幻化,隨即搖身一變,成為正義的化身、族人代表,高舉民族大旗疾呼文化、產業、族群認同,似乎忘了,在八個多月以前,正值部落遭逢有史以來最慘痛的天災之際,是誰趁機操弄遷村議題?又是誰為遂行個人意志製造矛盾、對立,在族人災後心靈傷口灑鹽?倡議將部落劃入特定區以取得災民身分,杯葛公共議題的,將反對意見汙名化,不正是這些衛道之士!
    如今,政府悍然將觸口以外原有幾處安遷預定地刪除,充分表露出政策之鄙視、顢頇、謊言充斥,為政者肆無忌憚、恣意妄為,不也是因分裂、否認部落、族人情感幾近分崩離析的因所得的果,這些人都可以拋諸腦後嗎?甚至接受歌功頌德為〝來吉之光〞操弄抗爭,進而參與村長選舉,我忽然想起【項莊舞劍,意在沛公】,自救會不斷的北上陳請、製造對立、曲解法令後,在訴求遭遇挫折後,忽然想要疼惜部落,信誓旦旦的強調要替部落發聲、死守來吉,這種行徑,跟糖衣毒藥般的安遷政策又有何差別?樓上的yangui講的對,無恥!

  11. 梁崇效 說:

    如果當初這些人堅持部落重建,政府就不會逮到機會在觸口轆仔寮興建鄒族的樣板部落,試想這些人住進樣板部落以後將來如何維生,尊嚴在那?畢竟都市與山上討生活的方式有相當的差距,政府一句不安全就可能會消滅一個族群的文化延續.
    既然這幾處永久屋基地被一一否決掉,我呼籲我們應該拒絕遷入觸口永久屋,拒絕當政府與財團的商品,死也要死在自己的土地上..
    阿里山加油! 鄒族加油!

    • 路人你媽媽的飛刀 說:

      梁崇效樓下那個自稱是阿里山人的好像在講你,到底是不是?

      • 阿里山人 說:

        路人你媽媽的飛刀~~我不是在說梁崇效大哥!我的意思是~有些人想留下重建~有些人想離開!我是覺得~~~想離開家鄉的人就讓它去吧!至於想留在家鄉的人就多些努力!!!!因為在政府做下任何決定之前~來吉的就不是很平靜!!因為想留下來的人都被想離開的人打壓~(我聽到的是這樣)很多人都說:想離開來吉就走啦~不要一直留下來為難有心重建的人)我是支持就地重建的!原住民沒了土地沒了山就不叫原住民囉!

      • 梁崇效 說:

        他不是說我,是那些人!別太在意啦謝謝你(路人你…的飛刀)

  12. 阿里山人 說:

    說來還真是諷刺~那些當初堅持要遷村的人~怎麼又開始高喊離村不離鄉!
    當初不就是某些人一直跟政府說一定要遷村!到底要不要遷村~我覺得都是某些搞自救會的人說了算!!到底要怎樣嘛!!

    • yangui 說:

      你講的真的是講到重點,試問現在一天到晚到中央抗議的有哪些是真正所謂的受災戶?在來吉部落一開始受災戶想原地重建時,這些帶頭抗議所謂自稱是自救會領袖的人為何極力要將部落劃定為特定區?卻又在得知無法順利取得152號地後回頭又說要疼惜部落及還我土地等等舉動?這樣反覆不定的舉動在造成部落分裂後卻又高喊自己愛鄉愛部落….試想今天會造成這些局面,使受災戶到現在還未盼到永久屋或原地重建消息的又是誰呢?一開始的不團結導致現在受災戶將面臨的遙遙無期的艱辛重建路!又有誰真正關心這些受災戶?

  13. 山的那一邊 說:

    南沙魯88之前134戶.88之後留在原鄉的17戶(內含有申請永久屋資格不符的3戶)
    我們也是經歷過返鄉重建與遷村的分裂煎熬對立(可憐要返鄉的族人.遭到自己族人的孤立與謾罵.遭到公部門消極的協助與不作為).不過界線清楚後及時間的沖淡.除了有心人士外.目前都已慢慢修復中
    我們也被公部門騙.部落列為不安全.才會給你房子住.所以本部落也是以極高的比例決議部落為不安全區(還熱烈鼓掌.這些人到目前還是口口聲聲說擁抱祖靈.原住民文化).其實目前只要登記就可核配永久屋(平地鄉).我們也被騙了.我們也自毀我們的部落.
    不管留鄉重建也好.不管遷居也好.最重要的是要死心(決心).若三心兩意.別有所圖.會過得很辛苦(跟我再杉林鄉的ㄧ些族人一樣).各自努理自己的生活場域.各自祝福對方過得好(不過.好像很難).最後.大家還是同胞(恨剝削掠奪我們的殖民者.有比恨自己不同邊的族人強烈嗎).

  14. 梁崇效 說:

    敬愛的鄒族同胞們我們是台灣的原住民,不是觀光業者的商品,也不是政府的政治籌碼,我們要的是維護後代子孫的權益與尊嚴,我個人認為我們不要接受這種動物園的管理模式,我們應該擁有屬於我們鄒族的觀光旅遊管理方式,之前的達那伊谷與茶山部落都是很好例子不是嗎?只要有心部落團結沒有做不到的,守護部落鄒族子孫才能延續香火,…
    88風災期間多少人的愛心幫助我們渡過難關,而本人也召集近30台的車隊,不分晝夜募集物資運補來吉部落,為的是什麼….還不是為了我們來吉部落趕快重新站起來,美麗的塔山雄偉的鐵達尼正等著我們再度造訪,因此我在此再度呼籲鄒族拒當動物園(觸口鄒族新村)的動物,.堅持來吉部落原地重建

  15. 山的那一邊 說:

    不管原地重建或不離鄉重建
    我都認為大有可為
    若放棄的原鄉而異鄉遷居
    等於向殖民者投降
    把世代家園讓給了殖民者
    南沙魯返鄉重建的族人
    就是這樣理念
    堅持到底
    祝福山的這一邊的同胞
    堅持到底同心(同地同心.異地同心)
    因為我們是同胞ho ha ia

  16. 部落公民 說:

    留下的或找安遷用地的.有必要針鋒相對嗎?
    想一想有必要嗎?
    有那麼多想法/看法/意見.何不整合好再出發…
    梁先生:你的觀念很好!何不想個辦法整合部落意見.吵吵鬧鬧不是辦法.邀請大家坐下來談吧!不然部落資源都被吵光了.那些企業要協助部落也會先評估部落狀況.分裂的狀況是每個人都不想看到的.來吉加油!!!

  17. 梁崇效 說:

    我是很想整合大家的意見,但我所知道的是連鄉長議員都納入災民,他們都不站出來講話,我一個出外的遊子有誰會聽?想替我爸媽發言也會被人家說東說西,
    其實要溝通沒啥困難只要保持理性,不要放太多的感性在議題裡面,正反面多思考站在各不同的角度去看待問題,把自己的需求講出來,也要多聽對方需求,如此找出兩者共同的公約數..
    …問題就很容易解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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