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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安全評估說明(1)泰武、佳興

前言:

在9月21日,原民會公布「莫拉克颱風災害部落原居地安全初步評估結果」 [1]後,因有45個部落面臨可能遷村的疑慮,引發各界關注,為了與各部落溝通,原民會自9月28日起展開巡迴部落的「安全評估說明會」,與居民面對面討論。

以下為第1 場說明會的紀錄內容,是針對屏東排灣族的泰武、佳興兩部落作說明。部落目前概況為:

(1)泰武與佳興族人災後都在部落裡,沒有中繼安置的問題。

(2)兩個部落皆認為目前位置不安全,希望遷村

(3)遷村地點,政府原規劃了台糖地,有族人認為不安全,希望能夠再請營建署評估。

(4)遷村後的原土地要確保仍為原民所有,公共設施也需維護,另外,遷居後永久屋由那個慈善團體協助,尚未確認,但希望要有原民文化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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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颱風災後部落原居地安全評估說明會【泰武、佳興】

時間:民國九十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一晚上七點

地點:泰武鄉泰武村集合場

與會官員、學者:原民會孫主委、營建署建設處黃處長、建設處張課長、屏東縣原民處曾處長、原民處林課長、林慶偉教授、泰武鄉鄉長。慈濟基金會、世界展望會(上述兩者到場但沒有發言)。

記錄:Laucu(安君毅)

攝影:Lavakaw(柯昭群)

主持人致詞:略。

發言記錄:

佳興社區發展協會:

你們評估說我們的部落是安全的,但是其實我們很怕大地震、大雨來襲,老人家說部落的上方有大石頭,也有落石。九十三年的時候有幾萬噸的落石掉落到部落的墳墓地,造成墓地被填平。我們最大的隱憂是部落上方的大石頭,天主教教會、還有部分民宅也有龜裂。

林教授:

沒有人敢保證山上的房子一定都是安全的,在山上的房子都有某種程度的危險。只是居民是否能容忍這些某種程度的風險,決定要不要留在原居地。

村民:

泰武村有滑動現象,到底現在村裡面的危險性有多高,是否有一定要強制遷村?

林教授:

現在泰武國小校園裡出現裡許多裂縫,但無法確定是否何時還會造成更大的災害,目前已經作的評估是高危險區域,但是否要遷村,還是要尊重居民的意願,居民是否能夠忍受這樣的風險。

村民:

既然專家都不敢保證我們的部落甚麼時候還會發生更大的災後,那我們村民為了我們自身的安全一定要趕快遷到安全的地方,除非還有其他解決的方式。

鄉長:

1、要做遷村之用的台糖土地,共有三十多公頃,營建署已確定非處於地震帶。

2、部落裡許多公共硬體設備已修完畢,不會因為要遷村而不修好。

3、現在目標是辦理遷村,所以才會辦此說明會取得大家的共識。

曾處長:

已綜合大家的意見要辦理遷村:

1、泰武村已確定要遷,營建署要趕快製作簡單明瞭的意願書,讓大家都能看得懂,決定好自己的意願。

2、就算要遷下去,原住地還是會屬於原來居民。

3、政府會快速達成居民的意願,盡速完成遷村。

營建署張課長:

1、政府如何找遷村地點:(1)台糖地(2)部落自尋地(3)縣府提供國有地。這些地點都是要經過評估是安全無虞的,之後才會請慈善團體認養興建房屋。

2、如何認定取得永久屋的資格:

(1)房屋毀損戶(2)在危險區域需遷村(3)遷居戶以及因興建重建住宅被拆遷戶。核定之後縣府會核發「證明書」,簽訂「意願書」之後,慈善團體就會開始蓋房子。

3、政府已做許多法律上作業的簡化,現今法令土地變更的速度會變很快。

孫主委:

現今法令已做了許多配套措施,遷村就看居民的意願。

佳興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佳興現在要遷村是確定的,但有以下幾個問題

1、泰武、佳興是位於同一學區、選區,假如泰武遷,佳興不遷,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2、佳興一定要遷!不堪部落上方大石頭帶來的心理憂鬱。

3、政府一定要簽訂白紙黑字是否要「全權負責」,不要因為政黨輪替的關係,到時後又是我們老百姓遭殃,使我們村民背債務、流離失所。

4、老人家說過,現今要先遷往的那塊台糖土地不是真正好的地方,已前曾經是河谷地,像現在的古樓一樣,需要築堤防才能防止洪水。

孫主委:

今天來這裡就是要確定大家的意願,一定要經過大家的評估,有了共識之後所做的選擇,不是強迫大家要遷村或是遷到哪裡去。

村民:

1、搬遷過去所要住的房子我們災民需要負擔貸款嗎?原來在部落房子還有貸款怎麼辦?政府要處理嗎?

2、遷過去之後房子是不是登記在自己名下?

張課長:

1、原來的房子如還有貸款,依據現訂定的災後重建條例,另訂定的子法規,政府會針對原來有貸款的部分,會對銀行補貼相關的利息。新住地的房子,政府會與民間慈善團體配合,由慈善團體的善款來幫災民興建房子。

2、安置的房子是由慈善團體來配合興建,所有權是由居民獲得。

孫主委:營建署會針對遷居的土地安全性做通盤安全性的考量與調查。

鄉代副主席:遷到新地之後是否還能在分戶?是否能照顧到無法在山上分戶的居民,因為上山的土地有限無法分戶,讓在外地的村民也能夠回鄉居住。

孫主委:

原則上是八八風災前的戶數為基準,以不失公平性為原則。

老鄉長:

1、泰武已決議要遷村,教授也評估出不能居住。

2、希望遷村地的規劃,村民也能夠參與,排灣族的文化也要加入。

3、因為在山上已沒有地可以分戶,造成很多家是很多戶擠在一起,希望到新地之後能夠有分戶的空間。

4、遷到新地之後的永久屋,假使20年之後損壞了,誰來修?之後能否改建?

5、遷居之後通往農地種咖啡的路,不能斷掉,那是我們經濟的命脈。

孫主委:

1、慈善團體尊重居民的文化、宗教,會讓村民參與重建工作。

2、農路及原來部落的聯絡道路,原民會會編列特別預算整修。

村民:

1、中央及地方政府要能設置統一窗口辦理遷村事宜,讓村民有一個對口與之作詢問協調的管道。

2、村裡有成立遷村委員會,所有消息都統一由遷村委員會發布。

3、就算是選舉過後,也希望政府遷村要加快。

村民:

開了太多次會議,但是都沒有結論與後續,年輕人已對政府失去信心,希望這次就能成定。

牧師:

遷過去之後一定要做學校,讓學生能夠回流或是留鄉念書。

泰武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

1、為什麼與其他受災區域的災後補助費有差距?明明是一樣的災區,希望能夠補其差額。

2、泰武村裡面實際包含了兩個部落:泰武與德文。兩個部落的族群領袖並不相同,遷到新地之後要能夠劃分兩個區域,並立下精神堡壘區別兩個部落的不同性。

3、希望政府會後能確實執行我們的要求,不要會後之後甚麼都沒有做。

孫主委結論:

1、泰武、佳興都有遷村意願。

2、證明書的核發,縣府要趕快製作,建立確信的白紙黑字。

3、遷住地會在請營建署勘查其安全性。

4、與慈善機構確定要與村民共同協力規劃新住地。

5、政府會建立遷村統一窗口統一整合大家意見。

曾處長:

遷村地一定會有耕地,建立「農場機制」,讓大家有生活的方式。

以下圖片為部落熱烈的討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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