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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嶼,颱風過後(2)無法融進國家制度的自治狀態

編按:本文為莫拉克記者於天秤颱風後,至蘭嶼進行的採訪調查系列之(2),日後我們將持續關注蘭嶼災後重建情形,系列文章收錄於「201208天秤颱風.蘭嶼」專題中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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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秤颱風為蘭嶼帶來的災情,集中在公共設施上,多數已在穩健復原中。對許多島上居民來說,經濟上蒙受較大損失的,應是遭風浪摧毀的漁船。蘭嶼人依海為生,許多家戶都有漁船,但因多數為無籍船筏,不在國家法律的補助範圍之內。漁民生計受影響,政府無法協助,只能協調民間團體及善款提供救助,目前相關措施仍在擬訂中。

但居民也指出,漁船損傷,天秤颱風不是第一次,想來也不是最後一次。島上船筏很多,卻又不在法律制度之內,長久以來許多相關問題,無法可管,盼能尋求治本之道。

漁船損傷,影響生計

「我的船是小船,差不多十萬塊,他們有的人還是五十萬、八十萬的船,貸款都還沒繳完……現在沉的沉,沒沉的也被浪打得破碎,就算撈上來,泡過水的機器,修好了也會有問題。又不是在陸地上,在海上,一出問題不知道漂到哪裡去了……沒辦法修,送到台灣變賣,八十萬賣回來剩兩萬。能怎麼辦?再貸款買吧!」

東清村民張海嶼的敘述,道盡這次島上船筏的受災處境。而這些船筏,因為沒有合法船牌,向來都是船主自行承擔損失。「這個不能用法律的去看,因為我們的生活環境就不允許我們有牌啊。我去哪裡考照?我考一張照又花這麼多錢,哪裡來這些錢?我們捕魚只是自己吃的。」

蘭嶼人依海為生,過去使用拼板舟,現在的青壯年人有不少使用機動船。但出海捕魚,非關營利,仍以提供自己家人、家族所需為主,這樣的生活模式,並沒有太大改變。

「我們不像台灣的漁船,是要賺錢的,我們就是自己吃的。有的時候家族有人沒有船的、或者有開餐廳的人,跟我們拿一點魚,最多就是這樣。」紅頭村民周于添解釋著,相較台灣島上為營利而購置的漁船,蘭嶼人擁有一艘小艇,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甚至你看到的很多船,都是自己做的。一個小小的船,掛一個船外機,也不會沉,就行了。蘭嶼沒有造船廠,大家都自己做啊!」

蘭嶼漁船就是島上族人的生活模式,卻難以進入政府的漁政制度之下管理。周于添指著自己災後剛打撈上岸的小船表示,以他的船為例,船身連引擎約一百多萬,如果要買船牌,差不多得再花上二十幾萬,根本無法負擔。

台東縣農業處漁業科科長許家豪表示,購買一張船牌約三、四十萬之譜,就算買了船牌,停在港口一年也要付出約十萬元的費用,確實島上多數居民不會去負擔,自然沒有船籍、執照。船筏一旦有損失,漁業科只能依法進行補助。

這次天秤風災,統計出來可接受補助的有籍船筏,包括從台東富岡港口出發的船隻,共十八艘。而據蘭嶼居民自行估計,這次停泊在港口的船筏約百餘艘,大概有近半數、約四十多艘毀損,有的甚至不見蹤跡、無法打撈。這些,就不在公部門的依法補助之列了。

周于添看著自己的船,表示他還有近三十萬的貸款沒還完,船沒了,暫時也無法再出海。「這個船,養好多人耶!自己家的、家族的,還有親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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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秤後打撈上岸的漁船。

船筏管理,宛如「自治」

目前,這些無法透過合法途徑補助的船隻,只能由鄉公所統計損失之後,由民間團體、善款設法進行協助,補助辦法仍在擬定中。然而,民間補助是否就解決所有問題?居民指出,漁船受損,天秤不是第一次。而回顧過去,蘭嶼船筏不在政府法律制度之列,幾乎是「自治」狀態。

「我們屬於台東成功漁會,但是只有一位漁會代表在島上,所以漁會也不能幫我們什麼。因為我們的船只有幾艘合法,對他們來說我們(非法的船)根本都不算。」

有機動船的青壯年人,自己形成了一個非正式組織、但可以互相照顧的人際網絡。「我們有一個小艇協會,我們叫他蘭嶼聯盟啦!」

「平常都會互相幫忙。比如飛魚季的時候,互相聯絡,看哪裡的魚比較多,會通知一下……或者有人在海上有狀況,幾個人聯絡一下,就過去幫忙。」

這次天秤颱風摧毀數十艘漁船,也是這些青壯年人義務幫忙打撈。因為沒有公部門可以提供協助,大家以土法煉鋼的方式,先在船身綁浮筒,利用壓力讓船身浮起,再以人力游泳把船拉回來。島上有位開怪手族人,幫忙大家把引擎吊上岸。周于添是這些青壯年人之一,他笑說,災後兩個禮拜都在撈船,「這幾天都在游泳, 很累。」

但是這樣的模式,並非長久之計,居民也曾提出進入合法制度的提案。「我們是有去提過,是不是可以用自治的方式去處理?比如幾乎每家都有船,就用每家的門牌號碼去做船旗,假如我是紅頭七號,我的船就寫紅頭七號。然後這個牌只准在島上使用,也不能買賣、對外流通。」

「這樣他們(政府)管理也好管理啊!不然每次海巡署一換所長,都要重新來一艘一艘拍照,把我們找去問……每次換所長就來一次,他們不好管理,我們也很麻煩。」

對這樣的提案,多年來卻無下文。有居民認為:「他們(政府)就是推來推去啊。為什麼澎湖都可以這樣做,我們就不行呢?」

無「法」可循的蘭嶼漁船?

關於島上居民提案的漁船管理模式是否有可行性?蘭嶼鄉公所秘書黃正德表示:「這個要看縣政府啊,我們蘭嶼只是一個鄉,沒有辦法。」

而台東縣政府農業處漁業科科長許家豪解釋,蘭嶼居民的確是有提案過,要比照澎湖縣「無籍船筏就地合法」的辦法,但從漁政部門來推行,有其為難之處。

許家豪表示,就他所知,這個辦法在澎湖縣施行下來,仍有許多管理漏洞,並不順利。而且「澎湖至少整個縣就是一個離島」,蘭嶼鄉只是台東縣的一個部分,台東縣的漁政不能只為蘭嶼漁船開就地合法先例,不然其他以漁業為生的鄉鎮的就會有意見。就算台東全縣都就地合法,台東、花蓮縣接壤的長濱、豐濱鄉一定也會有不平之聲,「這樣不就通通都亂了?」

他認為,居民若有意推動的話,也不是不可行,但可以考量當地是原住民地區、有其獨特文化模式,「建議他們透過原民會,或文化部的單位來做,會比較好。」

天秤風災受損船筏,暫由民間善款協助

蘭嶼達悟人一直是與海共生,在居民而言,從傳統拼板舟,到現代化的機動船,捕魚仍然以供應家族所需為主。但依循達悟人生活模式的船隻,在國家法律之前,卻落入無法可循、無單位可管尷尬位置,暫時只靠居民的「自治」和互助。

這次天秤颱風受災較重、引發各界關注,政府也將協調民間善款,補助這些「非法」船隻。鄉公所將統計受損船筏,造冊後再討論補助方式,對居民的協助如何?仍待持續關注。

但居民也指出,過去船筏偶有損傷皆是船主自行承擔,船隻損傷,天秤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後一次。船隻沒有合法制度,其他相應衍伸的問題也會不斷出現。這一次靠民間團體協助,未來又將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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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靠土地和海洋生活的蘭嶼族人,農田和漁船受災卻都不在「合法補助」的範圍,國家法律制度與原鄉生活文化顯得處處相扞格。

(本文與莫拉克新聞網 [4]共同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