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花蓮縣政府的大愛─秀林鄉重建應納入族人共識

本文摘要:災後重建的主體應是當地居民,此次受災嚴重的秀林鄉,主要居民以太魯閣族人為主,政府並未確實諮詢族人遷村意願,在族群/部落內部 尚未達到遷村共識前,逕行與慈濟討論永久屋做為災後安置唯一辦法,身為太魯閣族的我們不禁擔心,是否莫拉克災後重建的諸多爭議也會在太魯閣族上演。 ( 圖/ 花蓮縣全球資訊服務網。花蓮縣長傅崐萁拜訪慈濟證嚴法師。 )

拒絕花蓮縣政府的大愛─秀林鄉重建應納入族人共識

編按:莫拉克災後引發爭議的永久屋政策,即將被複製至花蓮秀林鄉的太魯閣部落。以下轉載「蘇拉災害監督聯盟」聲明,也與莫拉克經驗互相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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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拉颱風八月二日重創花蓮秀林鄉太魯閣族部落,近日來花蓮縣政府公開向媒體表達欲將原住民族遷離原鄉居住地,並將其安置於永久屋。縣長傅崐萁於本月六日帶領縣府團隊至慈濟拜訪證嚴法師,討論永久屋可行性,席間縣長甚至強調,「秀林鄉、萬榮鄉、卓溪鄉、花蓮沿海地區都要徹底檢討興建永久屋。」(相關新聞連結請點選這裡

災後重建的主體應是當地居民,此次受災嚴重的秀林鄉,主要居民以太魯閣族人為主,政府自災難發生以來,並未確實諮詢族人遷村意願,在族群/部落內部尚未達到遷村共識前,更漠視族人意願和態度,逕行與慈濟討論永久屋做為災後安置唯一辦法。令人不禁質疑花蓮縣政府這種由上而下的災後重建安排,仍複製殖民主義思維。

縣政府對於遷村以及永久屋的一廂情願,讓身為太魯閣族的我們不禁擔心,是否莫拉克災後重建的諸多爭議也會在太魯閣族上演,例如:缺乏地方部落參與重建決策的機制、缺乏原住民族之尊重、缺乏原住民族觀點的產業重建。

因此,我們強烈呼籲:

一、原住民族地區之災後重建工作,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強調「政府應尊重原住民族選擇生活方式…資源利用以及土地擁有利用與管理模式之權力。」根據原基法,花蓮縣政府在此次蘇拉災後重建過程中,理應將太魯閣族人的意願與態度放在第一順位考量,而非在尚未了解族人對於災後重建之需求,便自行提出永久屋做為災後安置之唯一可能。縣政府若當真為災民設身處地著想,欲保障原鄉災民權益,災後重建過程應依照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規定辦理。

二、災後重建,應先取得當地族人共識,重建決策也應有當地族人代表參與。

唯有當地族人參與,重建決策以及相關辦法才能具備太魯閣族觀點。族人、土地、Utux(祖靈)三者在太魯閣族的部落中是相互依存的,並依此建構了其生存法則Gaya(規範)。在太魯閣族觀點,這三者是維繫太魯閣族部落文化與生存不可或缺的要素。過去傳統的部落遷徙雖然涉及居住土地的轉換,但那是透過傳統的土地習慣以及社會關係的內在核心價值即:敬天(Miisug Tuxan)、惜地(Psangay)、分享(Mhuway) 的精神取得部落共識。在缺乏部落共識下被迫遷村,則就意味著祖靈、族人與土地的關係斷裂、彼此的互動依存出現失衡現象、部落生活處於失序的狀態,其對部落造成的影響或傷害將是全面性的。

因此,我們要求政府規劃災區重建時,應尊重太魯閣族文化,向部落取得共識後,再提出重建之方案,並且重建之決策過程必須有族人代表參與。政府若逕自決定強制遷徙,無疑是罔顧原住民族之人權(憲法明定「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不尊重原住民族文化之特殊性。

三、原住民族災後重建應提供完整資訊與選擇,不應以永久屋為單一選項。

災區應首重安頓災民,再進行災後重建機制,而災後重建不應以永久屋為依歸。並且,重建說明部份需針對目前山坡地的評估及相關防災配套整治方案來做說明,讓當地族人不致被誤導為永久屋為唯一選項。任何決策性要點需納入太魯閣族觀點,提出多元選項。以期讓太魯閣族人能依照傳統習慣及生活方式進行災後重建工作。

四、政府提出之災害檢討報告與後續重建機制,應有完整災民、公民參與機制。

政府相關部門皆在災後開始調查災難產生原因,但許多評估僅有相關單位、專家學者提出理論,卻沒有在地居民長期生活之智慧融入,且後續重建機制攸關族群/部落未來發展,故在政府提出完整檢討災害成因報告與後續的重建制度時,每項會議都應召開公聽會,並將會議記錄具體回應,過程、資訊完整公開,且部落人民有參與重建決策機制的權利,更要以部落受災人民之意見為優位,勿護航公部門、財團等相關工程、重蹈過去在災難決策中缺乏真實在地聲音的決策機制,達成重建方案的共識。

發起單位:蘇拉災害監督聯盟

連 絡 人:勒巴克0938-615015
連署單位:台灣原住民太魯閣族學生青年會、太魯閣族自治籌備委員會、Pangcah阿美族守護聯盟、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原住民宣教委員會、玉山神學院發展處、賽德克族民族議會籌備會、賽德克族群區會教社部、賽德克族社區人文重建關懷協會、地球公民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共同組成,監督團體陸續增加中。

參考資訊:http://www.udn.com/2012/8/7/NEWS/DOMESTIC/DOM7/7277329.shtml

(本文轉載自環境資訊電子報)

15 回應 to “拒絕花蓮縣政府的大愛─秀林鄉重建應納入族人共識”

  1. 番婆 說:

    每次災難都要雙重受災嗎?可腦啊~~~

  2. 太魯閣族 說:

    當我們需要援助時,縣府只想著跟鄉長搶功,你能想像受災10天後才收到救難物資的心痛嗎?一個家園的重建,不是靠縣府的幫忙,而是靠慈濟的救援,展望會的協助,大學生與民間人士的協助,我我們要一個只會放砲的領導人做什麼?我們要的,是你能不能再最短的時間,搶救多少,而不是咎責誰對誰錯

  3. 徐欣怡 說:

    我非常讚同災後重建應該慎重尊重當地原住民的意見,因為只有原住民自己知道自己的文化,這文化的內含包含生活慣習、宗教信仰…等,怎能以一群非原住民的官長、非原住民住民的觀點去決定未來秀林原住民的居住去向,原住民大部分都信仰基督教,怎麼是參考佛教的人的想法來決定,即使他具有影響力,但卻不是為保留原住民文化的影響人物之一,所以,我認為尊重原住民住民的決定,是比什麼都重要的。

  4. 達亥 說:

    沙文主義的地方政府and大沙文主義的中央政府!!

    (1)世界原住民族權利宣言—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文化、生存、發展權!!

    (2)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遷徙之自由!!

    (3)原碁法第21.23條—政府對原住民土地之限制或處分應尊重諮詢原住民;政府應尊重原住民族對於土地擁有利用與管理模式之權利。

    (4)災害防救法第第三十七條之二—[[因天然災害發生,致影響災區民眾正常居住生活,各級政府為安置受災民眾或進行災區重建工作,對於涉及用地及建築物之劃定、取得、變更、評估、管理、維護或其他事項,得簡化行政程序,不受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建築法、都市更新條例、環境影響評估法、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之限制。
    前項簡化行政程序及不受有關法律或法規命令限制之辦法,由各該中央災害防救業務主管機關定之。]]

    (5)政府可以依災防法(37條-2)排除任何法律或法規命令之限制….好好的檢視災區重建與重建工法之規格提升….從速辦理災區重建工作!!

    (6)過去八八風災政府騙很大—原住民的災區就是給你敷衍漠視藉[土地休養生息]凌駕於設計工法與規格…..如果在漢民區的災區重建….相同的地域與同屬性的受災狀況….卻是有結然不同的…重建工法!!

    (7)台灣工程工法技術只能呈現在漢民區,原住民地區就是給妳用殖民政策重建!!

    (8)郊區山區的土地環境多麼美麗,政府藉慈善美義,也曲解了慈善的美義,把原住民與土地連結做戕害,居中的目的就是要搶奪我們所擁有的美麗山林(肥沃土地)—以後BOT啦!!

    (9)重建條例的精神是以人(戶)為出發,尊重災區重建諮詢當地受災重建之意決!!…我們的政府有尊重人嗎?或許原住民不是"人"??所以….真的很次次等的待遇…..這是什麼政府?什麼國家?

    (10)災區必須成立人民團體自救會,團結起來,連結民代國會議員,鄉公所要站在部落鄉親的立場項政府爭取維護最大的權益!!

    伊斯坦大議員辦公室07-5217610;0937041285(達亥)

  5. 山上的孩子 說:

    長官們~別一味用自己的觀點來看待這件事喔,試著了解族人的心境,你們會知道你們所實施的每一件事都是在扼殺我們,所以趕緊看看"拒絕花蓮縣政府的大愛─秀林鄉重建應納入族人共識"這篇聲明書……趕快一起跟中央、地方、部落…一起一起想好重建機制…..

  6. 我是太魯閣的孩子 說:

    我認為:有能力的愛心人士,發心救助花蓮縣秀林鄉那些有災難的百姓們;我們要感恩惜福並且借力使力讓我們秀林鄉的家園與部落趕快重建起來,讓這裡的族人能夠過著安定的生活…..各位官員與地方人士不應該用其他宗教的意識與宗教的力量,來區別與干涉愛心人士救助秀林鄉部落的用意,干擾救災….

  7. 無言 說:

    這個縣長是在原民區得超高得票率的縣長…..他是如此粗糙對待愛他的選民….原住民你看清楚了吧!這樣的地方長官..值得你投給他票嗎???

  8. Yuli 說:

    傅先生,你若親民,那就光著腳丫(我送上藍白托),到部落住上幾天~不要老是帥帥的皮鞋,來做秀哈!

  9. Camake李重志 說:

    執政不力,推諉卸責,照顧人民基本需求、安全的責任竟想推給慈濟,此班政客無恥至極。

    慈濟說,「大地安,人才能安,受災的人不能再住山上,要在土地安全的前提下遷建,並有相關配套措施」慈濟為何不說,和中部落上面還有278公頃的和平水水泥事業專區(台北市全市面積271公頃)?「你(公司)挖礦,我(居民)受災」、「你賺錢、我(政府)安置」、「右手開山造孽,左手捐錢消災」……真是講不下去了!

    講不下去的在這裡講:原地發聲221集http://www.youtube.com/watch?v=ntNyODCl898。談這次蘇拉颱風以及三年來的八八重建。我認為和中部落的問題,根本不是天災,而是水泥礦區的環評是怎麼過的?減災工程有沒有到位?政府拼財團經濟之外有沒有考慮一下居民的安全?

  10. 深陷的旁觀者 說:

    給原住民重建區的一句話:
    原民地區災後重建的主政機關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一切資源資源均來自於此,但是再莫拉克重建過程中,他們除了浪費錢還是浪費錢,這就是你們要的原民自制嗎??尊重原民文化?你們的主管機關做到幾點?孫大川下鄉道偏遠部落幾次?每次都走馬看花,紀錄後公函給其他機關請他們依權責"回覆"沒有辦理,這種主管機關是你們原民想要的嗎?

  11. 怎麼又來了 說:

    唉,政府很奇怪耶,怎麼明明有問題的政策又要再來一遍?慈濟好像變成了災區的亂源,那裡有慈濟,那裡就有災難?這麼想統治世界,就出來選總統吧!

  12. 漢人 說:

    原以為傅縣長是名列前矛的縣長,應該會尊重和珍惜台灣原住民獨特而美的文化和歷史,但看到這個動作,就好像看到他看到目標,看準了,準備以原住民的文化和人民當作禮物,送給慈濟,任其蹂躪!
    莊錦雲,一個連謊話都說得很自然的修道人,在他沒有絕對的真理可言,她說:假久了,就變真的了。她說:你說它是靜思堂,它就是靜思堂;你說它是活動中心,它就是活動中心!有人說:若我說它是一坨大便,那它就是….要蓋靜思堂是可以的,但應該自己購地來建,而不是向慈濟這樣假救濟輔導之名,型攻城掠地之實,連公有地也可以蓋自己的靜思堂!!!謊言無恥莫此為甚!!!從此我們知道。她一切所作所為,殆從魔鬼來,因為魔鬼從一開始就是說謊的,一切作為就是要使人離開神。政客,就像嗜血的吸血鬼,為了政治利益,從來就是逆勢操作的!這些人沒有什麼政治操守的,善於見風轉舵,順勢而為!!原住民阿,弟兄姐妹阿,你們至始至終都不可屈服,務要抵擋魔鬼,它就要像離開逃跑了,要相信神,不要停止禱告,不要停止征戰!謊言,政治力都會過去的!您們是這片土地的主人,堅持到底,在各樣的是上神必給你們智慧和技巧!我們也為您們禱告,征戰!

  13. 行政院重建會陳振川執行長 說:

    慈濟在蘇拉颱風善後表現和其他團體一樣可圈可點.慈儕上人在傅縣市帶媒體拜訪下同意必要時願協助蓋永久屋,負責的呂師兄在重建工作小組會議提說要在政府供安全之建地及尊重部落需求下來進行。呂宋師兄也密切和重建會配合,表示在尊重其他前提下NGO(例如紅十字進行中繼屋之整修及設備供應),有任何需求他們都樂於協助。重建會在尊重部落及感謝NGO狀況下緊急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加速安置及重建,加速災區清理,使災民迅速遷入台電中繼安置屋來面對迎接天秤颱風之挑戰。我們感謝慈濟及所有協助之NGO及企業,請大家明察事理,給災民祈福,也給台灣這麼多愛心人士與團體一個讚。

  14. 拔尚 說:

    給陳振川執行長能上民間莫拉克新聞網表達意見一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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