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2011年10月,大愛永久屋出現第一張正式「永久屋放棄書」,桃源區寶山里居民賴金龍,因不願將戶籍遷往杉林,而選擇放棄永久屋,回鄉定居。除了正式放棄外,也有不少居民因工作生活等因素無法久居永久屋者均陸續回鄉。 ( 圖/ 何欣潔。南沙魯山景。 )
永久屋政策回顧系列(15)山上的房子,怎麼辦?(下)
編按:本文為永久屋政策回顧系列文章,描述永久屋之政策形成過程中的現象,並非目前最新情況,請讀者留意。閱讀文章其他系列請見文末連結。
放棄永久屋回山上的正式動作
2011年10月,在高雄市政府進行第一波「特定區域內危險建築」拆除作業後,大愛園區中出現了意欲放棄永久屋、回到山上定居的聲浪。
雖然早在2009年11月5日,行政院重建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即明確表示,如果不想住永久屋的人,只要確定山上土地安全無虞,便可以回鄉居住。「…首先是因為山上不安全,才有永久屋安置,但是假如國土環境改變了,大家確定是安全的,永久屋是隨時可以放棄的。」陳振川於「民間非營利組織參與家園重建計劃第1場意見交流座談會(高雄場)」中回應居民提問時,這樣表示。
但是,這樣的承諾僅限於當年的口頭約定,並未落實為具體的法規命令。2011年10月,高雄市南沙魯里長李惠民表示,有居民想要回到山上居住,卻不知該如何辦理「放棄永久屋」的程序。
李惠民即表示,當他為大愛園區的里民詢問該怎麼放棄永久屋時,市府重建會的回覆卻是「都發局那邊沒辦法代擬這樣的文件,怕會變成是鼓勵大家離開永久屋。」
「怎麼會入住的有標準作業流程,要離開卻沒有相關的文件可以提供給居民呢?」李惠民當時以里長的身分表示,雖然市府重建會表示「只要提出簡單聲明書即可放棄」,許多居民卻仍然擔心,沒有正式的官方文書可簽,是否會有違法之虞。
有鑑於居民的憂慮,高雄市政府重建會替居民代擬了一份簡單的永久屋放棄書,居民填寫後送交都發局,或由重建會代為轉交。
重建會代擬的永久屋放棄書出爐不久,桃源區寶山里的里民賴金龍即因不願將戶籍遷往杉林,而選擇放棄永久屋,回鄉定居。
「我想我們的戶籍還是要在山上比較好。杉林畢竟不是原鄉,萬一以後我們原鄉要劃成自治區呢?當然還是要在山上啊!而且我和我老婆沒有孩子,如果我們往生了,我山上的原住民保留地該怎麼辦?會不會因為戶籍不在,政府找個理由收回去?」伴隨著永久屋政策而生的「搬遷戶口」政策,一直都是許多居民不願辦理的手續,深怕戶籍一遷,便世世代代失去居住在山上的權利。
雖然政府一直保證遷戶籍不會影響到居民的任何權益,但賴金龍認為:「這個(政策)是一直都變來變去的,我們怎麼知道以後會怎樣?」除了不想遷戶籍,自旗山、六龜往桃源的路況也漸趨穩定,賴金龍覺得已經沒有再住永久屋的必要。「反正還有那麼多想要去申請的人,不如留給他們,我們就回來。」
「很多人跟我一樣說要放棄永久屋回山上,我是第一個(付諸行動的),我也不曉得其它的人有沒有跟進。」賴金龍指出,許多永久屋居民都想回山上,卻因為不曉得該怎麼做,目前多在觀望中。
太急太快的永久屋政策,造成日後窘境
長期關注莫拉克重建工作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賴中強指出,居民當初與NGO、地方政府所簽訂的三方契約乃是一個「附有負擔的贈與契約」。在莫拉克風災中大難不死的居民,為了早日離開營區、遷進永 久屋,倉促簽下這份以「離開原居地」為交換條件的永久屋契約,「這份契約我們許多民間團體一直都覺得很不妥當,爭議一直都很大,現在也的確發生了問題。」
雖然肯定災民有放棄永久屋的權利,只要發出書面聲明向高雄市政府與慈濟基金會表示要「解除契約」,即可合法地拋棄永久屋,但賴中強律師也憂心地提 醒:「當初配合這個永久屋契約的,是政府在山上『劃定特定區域』,我擔心居民雖然放棄永久屋,回到山上卻又面臨原鄉遭到劃定特定區域的問題,導致兩頭落空。」
「山下的房子沒了,山上的房屋產權又受到限制,以後要買賣、繼承、擴建的時候,地政機關會不會以『你已經被劃定特定區域』為理由,不給居民合法移轉、也不發給居民建照?」
賴中強律師更感嘆:「當初劃定特定區域的時候,其實並沒有人能用科學的方法來確定部落是否安全,只是將它當作要求居民入住永久屋的一個條件。劃定特 定區域作為一個行政處分,其實是很有瑕疵的,只是當初沒有人去進行行政救濟(訴願、行政訴訟),現在也過了提出救濟的時間,這樣會留下很多很多的問題。」
首任大愛園區管委會主委王明耀則認為,這種山上山下搖擺不定的窘境,多是當初永久屋政策推得「太急、太快」所造成的。
「坦白講,這就是因為當初核配的時候,太急就章、太快,核配的過程並沒有做得很確實,許多需要永久屋的人沒有辦法住進來,申請到永久屋的人卻又不回來住。就我所知,甚至有些屋主已經到中國去發展,或者在外面有很好的工作了,根本不會再回來。」
同樣於莫拉克災後接受永久屋核配的王明耀表示,根據他的經驗,今日永久屋的「回鄉潮」,是當初核配過程過於快速而導致的結果:「老實說,風災剛發生的時候,我們都還住在工兵學校或各地廟宇,對政府後續的政策並不瞭解,也沒有時間好好瞭解、做決定,很多人根本沒有考慮清楚,就這樣接受了永久屋政策。」
「以我們大愛園區為例,當初慈濟是有一個比較悲天憫人的想法,認為應該要讓山林休養生息,就一味地認定所有災民都願意搬進來(永久屋),但是就業的 問題呢?原鄉土地產權的問題呢?許多人選擇了永久屋以後,發現山上的農路政府都拒絕修補了,說因為你選擇永久屋,我們已經劃了特定區域,你不能再回家種田了。當初太急就章了,後面當然會有很多問題。」王明耀以自己的觀察指出。
2009年,因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引起社會震驚,國土復育之說一時甚囂塵上。中央、地方政府與慈善團體異口同聲地希望居民下山定居,「讓山林休養生息」,也不願提供中繼安置,僅提供永久屋讓居民「永久定居」;卻忽略了人類社會與生活生計的複雜程度,導致風災兩年後,永久屋終究成了許多居民的「中繼安置」,實難永恆長久地讓居民居於平地,仍有許多人回到山上營生、定居。
那瑪夏南沙魯里在莫拉克風災中受到重創,居民之間也有入住永久屋與堅持原地重建兩種不同選擇,災後兩年,開始有人想回山上定居。
如果不願意住的, 自動放棄, 很好呀.
以後如有災變, 就不需要住軍營, 直接配住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