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災後首次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永久屋基地─牡丹鄉石門村普力姆永久屋

牡丹鄉石門村的中間路部落,八八之後遷到原部落附近的「普力姆永久屋」。5月30日,入住半年的住戶們,從援建單位世界展望會手中接過房屋所有權狀,成為高屏地區第一個居民正式取得房屋所有權的永久屋基地。

一直以來,入住永久屋居民是否能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權,備受關注與爭議,政府也未明確表態如何處理。不過,在屏東地區的各永久屋基地中,許多住戶都曾不約而同表示,「長期居住下來,取得房屋、土地所有權應該不是問題。」如今,中間路永久屋成為屏東縣取得房屋所有權狀的首例。

屏東縣原民處副處長蔡文進表示,屏東縣府本已陸續辦理將永久屋過戶給族人,中間路永久屋第一個辦理完成。至於其他各地進度,最大型的禮納里永久屋基地「還在蒐集資料」,新來義、吾拉魯茲等地「也已經開始在談」。他也表示,房屋所有權歸住戶,但土地還是公有地,這點目前不會改變。

5月30日當天,世界展望會與政府單位來到部落,居民特地準備小米地瓜飯、吉拿富、山雞等傳統食物招待貴賓,並由耆老致詞,表示感謝。對取得所有權狀的族人而言,至少在重建問題中,家屋安置部分就算告一段落了。鄰長楊秋雄說:「所以我們才會特地準備這些,表達我們的心意。感謝展望會、還有政府這兩三年來的幫忙。我們也請耆老致詞,老人家那天就用母語說,我不知道要說什麼,除了感謝還是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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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遷村方案住戶,尚未獲得房屋所有權

不過,整個中間路永久屋基地共建造45棟房屋,當日僅30戶屋主取得所有權狀。中間路永久屋因為核配爭議,目前有9棟還沒分配出去,是無主空屋;有6棟雖已有人入住,但他們是「集體遷村方案」住戶,目前尚未獲得房屋所有權。

內政部制定「集體遷村方案」,是因為永久屋申請規定與部落實際狀況有落差,造成許多核配爭議,因而推出該方案解套。值得注意的是,集體遷村方案規定:「安置方式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採永久屋租用、先租後售或訂價出售等方式辦理。永久屋租用期程、租金多寡或售價,由直轄市、縣(市)政府依實際情形與民間團體協商後定之。 」

也就是說,以集體遷村方案入住的族人,必須支付一定的經費,來「購買」永久屋,與一般永久屋住戶的「無償入住」不同。

住戶之一的楊秋雄說,他現在就是以集體遷村方案申請到房子,「我們是要自己付錢的,和他們(非集體遷村方案)的不一樣。」他表示,「購買」金額就是分期繳納,每半年繳一次,一次六千元,共要繳納十年。

蔡文進說明,內政部制定集體遷村方案,讓部分有實際居住事實、但不符申請資格的居民,以租、售方式取得永久屋,但是辦理細則由地方政府訂定。「在屏東,我們討論就是一律用買的,那價格也不會很高,基本上就是(房屋)使用執照上的造價,乘以百分之二十。比如造價寫六十萬,那他們就是要繳納十二萬,分期付款。」

蔡文進也表示,透過這個方案入住的族人,負責辦理其房屋所有權的就不是地政處,而是原民處。縣府原則上希望住戶繳納頭期款之後就給出所有權狀,「就像一般買房子一樣,分期付款還在付,但房子所有權是他的。」但目前仍在辦理中,希望盡快完成。

至於永久屋本來是民間團體以各界善款為受災戶建造,無償安置受災戶。但「集體遷村方案」住戶需自費購屋,這筆費用以何名目收取?將來如何使用?蔡文進說:「現在是屏東縣政府在收,但是不是進到縣政府,而是設立一個專戶,叫做『集體遷村方案永久屋租售專戶』。將來專戶裡的經費,基本上會回饋到永久屋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