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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屋回顧系列(12)大愛生活前四個月─規範不清,無所適從

編按:本文為接續大愛園區永久屋現象之整理系列稿件,回溯居民入住大愛園區前四個月的情景,而非現在之大愛永久屋生活現象,請讀者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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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2月11日,第一批莫拉克受災居民於高雄杉林大愛園區圍爐入住,正式揭開了「大愛生活」的序幕。作為台灣首例災後安置永久屋基地,大愛村的生活模式不但對於高雄地區受災居民的影響深遠,也是其他災區決定是否要接受慈濟援助的參考範本。本文將整理自2月11日大愛村入住後,至6月4日居民自主管委會成立之前的「大愛生活」記錄。

沒有清楚規則,充滿猜忌與耳語

在入住之始,居民便必須與慈濟簽訂「高雄杉林慈濟大愛園區住民生活承諾書」,試圖將入住後的生活常規一一載明。這份生活承諾書的簽署對象為「杉林慈濟大愛園區管理單位及委員會」,當時,根據慈濟高雄秘書處鍾易叡先生表示,這些管理單位是由各村的耆老或意見領袖組成,規則也是這些領袖共同決議的。不過,多數居民對於這些規則訂定的過程和實際執行的尺度其實並不清楚。

承諾書上清楚註明,因「期許園區成為國際模範、世界典範的部落社區」,希望入住的居民配合維護園區景觀,不要擅改建築的外觀、色彩;若要加置鐵窗、鐵門也由社區管理委員會統一規範;門前庭園禁止改變用途、搭建成停車場、晒衣場。在入住初期,園區內尚有許多師兄師姐會出沒提醒居民,要把周圍的環境整理乾淨。關於這些規定和提醒,甫入住的居民都表示會盡量的配合,「畢竟這裡是未來的模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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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人們起居住臥的家屋並非軍營,單一規範豈能阻止每個居民不同的需求、改造家屋的想望?於大愛村入住的前一個月中,居民與慈濟在許多生活細節上的拉鋸如諜對諜般精彩,「能不能喝酒抽菸」、「能不能吃檳榔」、「能不能公開殺豬」乃至「房子前面可不可以種自己的花」,居民均在揣測猜想,園區內充滿耳語。

至於是否可以抽菸喝酒,每位居民的理解也不盡相同。記者走訪園區時,有在家聚會喝酒的人會掩門而避,也有人公然群聚在巷弄間喝酒談笑,較不避諱。

南沙魯的居民Biyun認為:「不是說不行啦!只是我們要尊重他們。」他覺得,到了師姐面前最好現不要抽菸、吃檳榔。南沙魯村長則表示:「是沒什麼關係啦。有時候師姐看到我會說,村長不能吃檳榔啊,村長要帶隊啊(指做村民的表率)…所以我到那裡(重建中心附近),就不吃了。」

桃源鄉重建發展協會執行長張瑞雄則認為:「不能殺豬是不成文的規定,但是也沒說殺豬就要趕出去啊!」他表示,這主要是因為「沒有對口,大家都搞不清楚,不知道聽誰的…」

勤和村Cina Lamus 的疑惑則是發生在門前的花圃之間。隔壁鄰居和大家門前千篇一律的綠色草皮不同,已經自己買花種滿了庭園,Cina Lamus指著這些花草說:「他們(慈濟)說這些花也要拔掉,種得很漂亮欸。」雖然Lamus也希望也可以在自己的門前種些花草,不過擔心傳聞中草坪需要維護整齊一致,無法確定是否可以隨心種植植物,「我不知道啊。昨天我問過師兄師姐,他們也說不知道。」

當時,會在大愛園區內出現走動的慈濟相關人員,約可分為兩種,一為慈濟基金會承辦的「杉林鄉生活重建中心辦公室」的正式工作人員,其中也有部分員工聘用園區內居民,負責辦公室內,有關生活、就業等事務。

另外則是為數眾多的志工團,在大愛園區入住初期分批、分梯次進入園區,進行拜訪居民、辦理人文營、開設兒童課輔班、遊客導覽等服務。雖然志工也屬於基金會的正式編制,但與支薪的正式工作人員有所不同。志工本於善意與個人理念,也會勸導居民不要喝酒、少吃肉等等。

但在居民眼中,不論志工、職工,都代表著慈濟人;對於哪些話語屬於善意規勸、哪些是園區強制規定,也無法判別。在入住之初,就有勤和村聚居一帶的住戶,紛紛傳聞有人在住家門口種花,卻被慈濟人員勸導不要改變住家外觀,因此紛紛耳語園區規定不可以在家門口種花;當時詢問師姐,師姐也表示不知道有此規定。事後才漸漸了解這條規定並不存在。

大愛落成系列 (2) 歡喜入厝南沙魯,原味消失了

不確定是「規則」或「潛規則」的訊息,在園區流傳。

由猜忌至張力,甚至心結

猜忌、耳語與流言遍布的入住第一個月過去了,3月15日,因與慈濟溝通、互動良好而被居民稱為「大愛先生」的前高雄縣議員、南沙魯村民靼虎‧犮拉菲接受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專訪,進一步解釋園區規則如下:

一、 房舍草坪可自行利用,惟房屋外觀不得變更。

二、 殺生祭祀行為目前尚未有明確規範,但靼虎希望不合宜的文化(如殺生),也許可斟酌改變,不過多數居民似乎不希望改變,因此需要找出方式來合乎現有園區規範。

三、 近期內會籌組社區管理委員會,未來也將有社區發展委員會。委員會可能不會有原、漢之別,所有部落、族群,將由統一委員會規範管理。

四、 未來確定會有大愛小學,經費由風災捐款支出。

五、 目前尚無小林村民入住大愛村。

六、 就他觀察,居民對「大愛石」並沒有反應,但靼虎表示,如果外界有疑慮的話,也許可以斟酌移除部分不恰當的石頭。

靼虎‧犮拉菲的該篇專訪點閱率高達6千餘次,許多園區居民紛紛留言發表意見,專訪內容被認為對於園區生活規範的進一步解釋,也可從中窺見居民對於空間利用、吃葷喝酒、生活習慣等面向的焦慮與無所適從;也因此,一位與慈濟溝通無礙的居民出面受訪是非常重要的。

然而,不論該篇專訪是否有解答居民的疑慮,這些細瑣的生活規範,早已造成居民與慈濟之間、居民彼此之間的猜忌與張力。在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大愛生活系列>報導留言板上,居民互相批評、指責,對於受訪者觀點提出反駁,甚至將彼此身家與日常生活磨擦作為吵架的資料,或指對方是「慈濟的人馬」,或指對方「不是真正為部落著想」,累計留言高達數千餘筆。

不論留言內容真假是非,慈濟以管理中學住宿生的方式企圖矯正「原住民壞習慣」以打造「國際模範村」的慾望,已經引發居民之間的緊張與情緒,這對於受災甫滿半年、面臨家人死傷、財產損失的大愛村住民而言,實已是不可承受之重。

入住後4個月,成立管委會,往自治生活邁進

4月11日,中國時報以「愛與尊重的界線:大愛村美麗與哀愁」為題,於A3版面大幅報導災區早以喧騰已久的「慈濟爭議」;並於同版刊出「霧台原民連署,抗拒住大愛村」,揭露屏東災民在耳聞高雄大愛村的「生活常規」之後,決定拒絕慈濟援建永久屋的決定。

自主流媒體報導刊出後,慈濟與高雄縣政府面對相關疑問時,均以「將協助居民成立管委會自治」作答。5月21日晚間,高雄縣政府重建會於杉林慈濟大愛園區主持召開「杉林慈濟大愛園區自主管理委員會籌備草案說明會」,提議目前已入住大愛村的永久屋住戶,可開始推派管委會代表,並決議將在6月4日再次召開管委會籌備會議,屆時將選出桃源鄉2席代表、那瑪夏鄉3席代表、漢民區4席代表,共計9名。至於完整15名管委會代表成員中,剩餘的6席代表,將待大愛村第一期750戶全數入住完畢後,再行補選

依照該次說明會中,高雄縣政府重建會「臨時」提出的委員推派辦法,桃源鄉當時入住率達58%,因此可先行選出全部4席代表中的2席;那瑪夏鄉入住率達69%,可先選出5席中的3席,漢民區入住率已達8成294戶,因此可先選出全部席次6席中的4席。以上9席代表,預計將於6/4的籌備會議中產生。至於餘下的6席代表,參與該說明會的村民決議,將待750戶永久屋居民全數入住完畢後,再行補選。

由於永久屋居民僅具有房屋所有權,沒有土地持分,公設也將歸政府管理,因此將不適用於一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而是依照重建條例規定,成立自主管理委員會,未來管委會權責,也會受到法律限制只要是縣府核准的永久屋住戶,不管是否已完成「永久屋贈與契約」簽訂程序,都具備投票與當選資格,無須將戶籍遷入

之前居民要入住領鑰匙之前,都必須簽訂由慈濟所頒佈的「生活公約」,日後管委會成立後,該公約是否仍舊有效?對此,王政一則答覆,慈濟並不具備永久屋管理資格與權力,因此日前居民所簽署的生活公約,依法並不具備強制力,至於未來生活公約會不會延續,則得看居民自主管理委員會怎麼決定才算數,因為只有管委會才真正具備管理權力

6月4日,管委會成立,大愛村住民自治生活也同時邁向新階段、面對新的挑戰。自入住短短四個月以來,一紙以慈濟價值觀擬訂的「高雄杉林慈濟大愛園區住民生活承諾書」在園區中掀起許多大小爭執,也影響了屏東、台東等地居民接受永久屋的意願。

除了屏東霧台魯凱族明白表示「慈濟(在高雄)這樣很不尊重我們的文化,我們拒絕接受這樣的永久屋」之外,台東台九線數個受災部落也私下表明「感謝高雄的人出來爭取,我們才知道慈濟會這樣做,所以拒絕了他們」,在各地居民紛紛表態抵制「大愛村生活公約」之後,各地NGO與居民之間對文化、生活的處理態度也更趨謹慎細緻,幾乎不再復見大規模的對峙或爭議。

「好吧,那就當作我們運氣比較差、比較早住進來吧,不然怎麼辦?」一位於2010年2月入住大愛村的居民,知道其他地區的災民因聽聞大愛村的故事而拒絕慈濟後,苦笑著表示。「我們當年這個生活公約,也是很空前絕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