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時間賽跑的藤枝三十八甲永久屋基地

本文摘要:在杉林大愛二期、小林二村、六龜新開具落的永久屋基地以及寶來樂樂段等處陸續動工或完工之後,高雄地區僅剩寶山村要求的藤枝38甲地重行鑽探無期,去年12月8日寶山就地重建會召開臨時會議,請求市議員伊斯坦大貝亞夫召開協調會議,因而在1月17日召開「高雄市桃源區寶山里38甲永久屋基地暨重建協調會」。 ( 圖/ 柳琬玲。藤枝風景區打算開園的消息,牽動部落人重建商店街做生意的敏感神經 )

與時間賽跑的藤枝三十八甲永久屋基地

莫拉克風災高雄災區的永久屋重建業務,在杉林大愛二期、小林二村、六龜新開具落的永久屋基地以及寶來樂樂段等處陸續動工或完工之後,僅剩下寶山村要求的藤枝38甲地,尚在未定之數。


1月17日針對藤枝三十八甲永久屋基地問題,市府團隊與寶山里申請戶代表再一次面對面溝通

寶山村(含花果山、寶山、二集團與藤之四個部落)雖有過半接受安置到杉林大愛永久屋,但尚有81戶堅持原地重建的主張,並且提出藤枝三十八甲地為可以遷居遷村的地點。無奈從楊秋興縣長任內,該筆土地就因為纜車爭議以及專家評估不安全而被否決,經過高雄市建築師公會於2010年3月13日動員各類專家上三十八甲進行專家會勘,並製作一本結論為適宜做永久屋基地的報告,才得到行政院重建會指示重新評估的機會(詳見報導:寶山居民:這批專家走最遠,流最多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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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09底莫拉克風災後,寶山重建會多次聚首在三十八甲開會與舉辦文化活動,此為活動前的祭祀祖先

縣市合併之後,陳菊市府團隊重啟寶山藤枝三十八甲地細部評估鑽探委託案,讓此案重建曙光。無奈該專案花費半年的時間(3-9月),所編列經費僅夠指定鑽探了23公頃中的155-3地號12,200平方公尺面積,並於九月底告知部落村民,探勘的結果為不宜開發。由於被部落質疑市府團隊捨廣大的23公頃地不進行全區鑽探,市政府採用原民會建議,尋求行政院原民會經費的協助,把原本是村民最中意的遷居第155-2地號重新鑽探評估(詳見報導:災後最崎嶇的遷村─寶山38甲地再陷膠著)。

之後該案再度進入膠著、停滯與等待當中。在不清楚安全評估過不過得了關的情況下,市府原民會卻一再地催促部落居民要提出申請三十八甲永久屋申請以及相關審查文件。由於族人對於永久屋以屋換屋條件、申請資格、以及鑽探結果皆有疑慮,持觀望態度者有之,寶山重建會請求市政府原民會將收件期限由10月底順延到12月中。

眼看著莫拉克重建三年期將至,而三十八甲永久屋基地之重行鑽探無期,去年12月08日寶山就地重建會召開臨時會議,請求市議員伊斯坦大貝亞夫召開協調會議,請相關單位列席,就寶山永久屋基地審查與申請事宜進行面對面的溝通。因而,日前(1月17日)召開「高雄市桃源區寶山里38甲永久屋基地暨重建協調會」,會議借六龜鄉公所二樓會議室召開,高雄市政府重建會(以下簡稱市重建會)、市府原民會、市府都發局、桃源區公所接派承辦人員到場與申請三十八甲永久屋的寶山里民代表近10人直接溝通,並由伊斯坦大貝亞夫議員辦公室匯整居民疑慮為五大提案,請與會官員一一回應。


中立者即為回答詢問的市府重建會主任王任一

根據市府提供的會議資料,至今已經提出三十八甲永久屋申請戶數為34件,其中含寶山部落5戶、二集團部落18戶、藤枝部落10戶,高雄市政府原民會已經擇定於兩天後(1月19日)進行審查。市府重建會承諾,屆時審查結果以及補件要求將有市府原民會承辦人員個別跟各申請人連絡。

提問一:申請永久屋之資格要件?

針對永久屋申請資格,市府重建會表示,基本上需要符合兩個要件:一是需要是房屋所有人,二是需要有居住事實,兩個要件缺一不可。假使族人的家屋當初沒有建照或所有權狀也沒關係,只要市府公告之後7天內無人提出異議,即可於法律上認同其所有權;至於居住事實,主要依據戶籍判定,但若戶籍因故外遷、亦有自有房者者,由里長、里幹事、社區發展協會或部落會議中有任兩者蓋章背書即可。坪數與杉林大愛屋同,是依照人數來判斷所配房屋大小,若超過10人同戶可以配第二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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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為一塊佔地約兩公頃的荒置停車場,市府重建會主任表示對於這塊地通過審查很有信心

提問二:三十八甲腹地廣達23之大,可以考慮散居式設置申請戶需求為選項之一?

市府重建會回應,市府新工處目前針對155-2(停車場)做評估,將於2月底進行鑽探,希望3月底有結果。以集村方式一起蓋才能夠有較完善的公共設施,若以散居方式則較受限制。

市府重建會王正一主任並且進一步指出,「若停車場不行,才考慮散居」且,「三十八甲上次評估連散居式都不能做」(筆者按,此話不知根據為何???)。並含糊表示,建議部落族人亦可開始留意除了三十八甲尚有何處小區塊可以安全建屋,作為備案。但此議被族人代表反駁:「我們看唯一寶山村最安全的地方就是三十八甲,如果這邊不給我們蓋,就沒有地方了」。聽到族人這麼悲觀的表述,王正一主任笑答:「我對停車場很有信心」,給了族人一絲暗示性期待之感。

王主任甚至進一步指出,市府規劃未來把寶山三十八甲永久屋規劃成住商混合區,兩層樓的建築,比照小林二村,將一樓設計成類似商店街,未來已經頹頃的舊藤枝商店街若被水保局判定無法補強,則建議該區屋主主動申請三十八甲永久屋,重新把商店街在三十八甲開起來。

提問三:對於未申請大愛永久屋以及三十八甲永久屋之餘戶,應有公共避難屋建置於三十八甲腹地內

市府重建會回應,由於避難屋是社會局業務,根據規劃,寶山國小已經規劃為寶山里的臨時緊急收容場所,預計可以容納150人足堪使用;且若有撤村需求,也有陸軍官校及紅會的牛稠埔備災中心可以運用。考量寶山里人口外流,是否真有公共避難屋的需求?且目前在規劃寶山的三十八甲永久屋,並不符合設置避難屋的兩大前提:無永久屋,並且無公共可避難空間。對此,在場部落代表均無異議,等於對於公用避難屋之議已然放棄。

另有部落代表提到,三十八甲永久屋基地的公共設置,應有文化展演與祭儀空間,對此,市府重建會表達, 「在執行興建計畫的時候可以考量,但需要有社區組織來執行和運用相關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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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枝三十八甲上步道旁有一個小竹屋,是部落族人自己蓋的簡單祭儀場所,週期性地會過來整理砍草

提問四:寶山未結案之各類重建進度

關於<寶山派出所旁野溪增設二截流溝案>,市府重建會回答,已經協調由林務局負責,但是不清楚為何至今尚未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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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望災後的舊藤枝商店街 (20110801攝)

關於<藤枝商店腹地鞏固工程案>,本來行政院重建會是指定由水保局進行地質分析評估,等到一月底評估結果出來,才能確定是否可以進行鞏固工程以及如何施作。但是由於藤枝風景區預定六月開園,而舊藤枝商店街尚有七戶受損戶尚未解除危險建築的列管,工務局最近又發函給這七戶居民要求4月底前限期修善,遭部落族人質疑,既然評估結果尚未完成,就逼迫受災戶找錢來修房子,萬一借了錢修下去該地區仍不能補強,形同白做,令人無所適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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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枝風景區打算開園的消息,牽動部落人重建商店街做生意的敏感神經(20110801攝)

重建會承諾工務局的公函問題將由市府內部協調解決。對此,市議員助理張德政提醒市府官員,強制拆屋事件之前已經告上行政法院,涉及私人產權,若強行拆除有行政過當之嫌。

市府重建會強調時間很緊湊

市府重建會強調,時間已經緊迫,若155-2鑽探結果三月底過關,後續水保審查、細部開發計畫與基地規劃等設計標發包程序必須馬上啟動,並且完成七月底之前工程招標,才來得及在今年八月底莫拉克重建期結束之前得以完成發包,讓表達援建意願的紅十字總會把重建經費保留下來。若寶山里尚有未及提出申請者,請一週內彙整給市議員辦公室以專案陳情的方式補進市長室裁決。

由於市議員辦公室出面主事,此次會議是寶山重建會有史以來與官員溝通最順暢的一次。然而,之前155-3鑽探費時半年,如今155-2能否在一個月中完成鑽探程序?鑽探結果是否樂觀?以及後天的永久屋資格審查會是否如同官員承諾的,可以從寬認定並且逐一連絡通知相關補件?種種疑問,寶山人要回到藤枝三十八甲地傳統領域重建的願望,仍在未定之天。寶山人的原地重建願望,仍舊如同高海拔山區的午後,壟罩在重重的迷霧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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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多人口居住的寶山二集團部落一景

2 回應 to “與時間賽跑的藤枝三十八甲永久屋基地”

  1. 達亥 說:

    TO婉玲
    有關強制拆除房屋部分,是還沒提告啦!
    建築法第81條指揭[必須要有公共危害之虞,得能逕行拆除],所以寶山所有列管之危險房屋,無關有申請永久屋與否!這是個人的財產處分權,其公共危害未顯著,可以說是八竿子打不著,所以政府若執意強制拆除,寶山居民一定提告~~~政府法令擴大解釋~~~執法過當(比例原則過當)。

    我講的[已經訴訟中]的是指~~~~土地超限利用案的啦!!
    婉玲辛苦了~~
    莫拉克獨立新聞網辛苦了~~

  2. 達亥 說:

    當然也有部分個案是自行簽下同意書配合政府拆除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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