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納里部落(14)永久屋公共設施產權,持續爭議

本文摘要:入住禮納里部落的好茶村,生活近半年後,仍有許多生活的「老問題」無法解決。好茶村族人表示,對於部落產生紛爭的狀況,例如耕地分配問題,公部門應事先做好協調,並強制執行當初共同簽定的規範。 ( 圖/ 柯亞璇。禮納里部落的好茶村居民所飼養的羊,在部落遷居後,沒有容身之處的小羊,只能在永久屋的走廊「生活」。 )

禮納里部落(14)永久屋公共設施產權,持續爭議

前言:

入住禮納里部落的好茶村,生活近半年後,仍有許多生活的「老問題」無法解決。好茶村族人表示,對於部落產生紛爭的狀況,例如耕地分配等問題,公部門應事先做好協調,並強制執行當初所共同簽定的規範。「不然,有些遷入『永久屋』的部落,不但可以再回去耕作自己部落裡的土地,又想在這邊也同時爭取耕地,那對什麼都沒有的好茶村,又情何以堪?!」

重建條例也沒有明文規定說,那些建築物一定要是公部門的產權!

與高雄大愛園區同樣面對地上物產權的問題,好茶村代表李金龍表示,「重建條例也沒有明文規定說,那些建築物一定要是公部門的產權!可是,這些條例,到下面(當方政府)的解釋就變成是這樣!」

他說,「要嘛,就維持過去的樣子,給部落該有的生活機能,族人才能有比較穩定的環境在這裡生活。而不是,『遷居』到這個不一樣的地方,我們就必須要隨著政府任由他們去決定這裡所有規範的一切。

在教會與宗教空間部分,好茶也遇到與高雄大愛園區相同的問題,以及教會或佛堂雖是國家提供土地,但地上物卻是由信徒或教徒私人募款興建,但地方政府卻規範,這些建物的產權,一定要是公部門的產權,讓居民無法接受。

好茶村代表李金龍表示,契約書是這樣寫:「地上物(教堂)是屬於縣政府所有,土地也是屬於公部門。部落的教會組織變成是委託管裡的人。」

至於捐贈的世界展望會則提出說明,希望將契約裡面一些相關用詞用語稍微調整一下,他們(世展會)也會提出世展會的版本。

但李金龍提出質疑,「難道大家就已經同意接受這個事實了?!」他說,到現在,教會是透過民間的協助還有部落族人自己募款。而最起碼,我們最卑微的要求,是可以跟在過去跟原鄉的狀態是一樣的,也就是教會的所有權應當仍屬於教會。

他也無奈的表示,如果按照契約的內容所作的話,就根本沒有尊重部落的意見。

他表示,站在縣政府的立場,他們要依法行政,上面的政策他們就是要執行。如果地方政府只能「依法行事」,那我們就直接去找可以做決策的人一起坐下來好好討論,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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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永久屋基地上的教會產權歸屬問題,好茶部落代表李金龍也無奈的表示,如果按照契約的內容所作的話,就根本沒有尊重部落的意見。(上圖為好茶村教會建造進度現況)

縣政府與重建會都有他們自己的「解釋」

李金龍說,「不是所有的事情只能透過鄉公所、縣政府,然後再反映上去。因為部分公部門的決策單位,他們還是無法理解部落族人在災前過去的文化生活關係,以及為什麼我們堅持我們現在所堅持的這些東西。」

「這些決策的長官,根本聽不到我們的聲音!很多包括他們的幕僚,以及中間的執行者有可能就把部落這樣的聲音給忽略掉。」

李金龍表示:「其實在6月中旬的時候,部落的幹部還有去縣政府,在各種不同的會議場合我們都一直再提,哪怕是定期會我也提!但得到屏東縣政府回應的表示都是,不是我們(部落)想的那麼單純,我們(屏東縣政府)也一直在找方法解決目前部落的問題。」

其實,也不只是宗教用地,包含耕地、公共設施以及派出所等公共用地,都是相同的問題,李金龍指出,這些其實都是老問題,但縣政府與重建會都有他們自己的「解釋」,與部落的想法始終無法對焦。

我們的「家」一定是在部落

李金龍表示,當初規劃永久屋時,考量的思維不夠,只解決住的問題,而且他們一直用「他們的」思維。對於「居住思維」不同之處,他說明,外面的人買了一棟或一間房,,那個就是他們一輩子的家了。但是,對原住民來說,就算在外面打拼了許久,最後還是會回到部落生活。他說,「我們的家一定是在部落」。

最後他也提出,其實在禮納里部落居住的三個部落的狀況其實都不同,現在也有很多人在抱怨,認為很多狀況對好茶村是便宜行事,但是,遷進來的其他部落,還是有不少人回去他們自己的部落生活、耕種。那像好茶村這樣回不去的狀況,既沒有耕地可以回去耕作,甚至是連自己的部落都回不去,條件完全不同。

他也表示,對於部落裡產生紛爭的狀況,公部門應事先做好協調,並強制執行當初所共同簽定的規範。「不然,有些遷入永久屋的部落,不但可以再回去耕作自己部落裡的土地,又想在這邊也同時爭取耕地,那對什麼都沒有的好茶村,又情何以堪?!」

李金龍表示,他們(公部門)最喜歡那種部落裡搞內鬨,當部落有很多聲音的時候,縣政府就說,你們先回去討論,等有「共識」之後再進一步討論。面對政府直接將問題又丟回部落的心態,部落幹部對於這樣的處理方式極為不滿。

族人也表示,有些事情的狀態,在公部門裡面就要先作處理,怎麼會是又將問題「踢」回部落!倘若如此,那些獲配永久屋卻又跑回原部落居住的人,政府又要如何「嚴格執行」?!

對於重建條例中「永久屋」與「遷村型」後續所衍生的「老問題」,現在卻時仍未被解決,甚至對於原部落與永久屋兩邊跑的狀況,政府似乎更拿不出任何「執行力」!面對哪裡都回不去的好茶村民,只能在心裡默默承受這種荒謬的「遷村」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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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茶村族人表示,「有些遷入永久屋的部落,不但可以再回去耕作自己部落裡的土地,又想在這邊也同時爭取耕地,那對什麼都沒有的好茶村,又情何以堪?!」(上圖為禮納里部落的好茶村居民所飼養的羊,在部落遷居後,沒有容身之處的小羊,只能在永久屋的走廊「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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