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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愛生活系列(26)未被規劃的多元信仰空間

大愛園區被期許為「重建示範區」、「永續社區」,但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的宗教信仰,卻未有仔細的評估規劃,園區內唯有的兩座教會現已不敷使用。兩座教會分別給基督長老教會、安息日教會使用,但原民部落尚有真耶穌、天主、曠野等教派,各有一定規模的信眾;園區內占有過半人數的漢人區,則有佛教、道教、民間信仰。

來自桃源的天主教信徒指出:「沒有教會,都只能在信徒家輪流做禮拜,人多的時候擠都擠不下。」也有來自六龜的阿嬤,抱怨沒有像平常漢人聚落隨處可見的廟口,做為信仰寄託,以及讓居民交流、聊天、散步的場所。

如今,永久屋二期工程,正在烈日下展開,預期將再興建兩百多棟房屋,與活動中心等公共設施。然而,與活動中心等公共空間一樣重要的宗教信仰空間,卻未能列入永久屋工程的規劃中。6月13日,高雄市都發局前來園區,與各宗教代表討論園區內宗教用地變更,並提出由政府變更用地、宗教團體自行募款建屋的方式,解決許多居民沒有信仰集會空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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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信仰空間,也有居民將自宅改造成信仰空間。

市府:宗教用地變更,請盡速「搭上便車」

相較於屏東縣長治百合永久屋基地,在興建之初,就進行多次協調,如今安置在內的兩鄉六個聚落各個教派,都保留下自己的教會預定地,高雄市大愛園區則是在入住將近兩年之後,才開始協調園區內各種信仰的宗教用地問題。而大愛園區的居民組成,較長治永久屋更加複雜,包含各鄉各區的原民、漢人,信仰從基督教、天主教、佛、道兼有。而這些宗派都只能在二期工程規劃好的公共設施之下,盡量找出還有空餘的土地,做為宗教預訂地。

高雄市政府都發局在宗教用地說明會議上,遞上五個宗教用地的資料,請各宗教團體自行協調選取。但宗教團體代表們多指出,宗教用地的選用,牽涉到周邊的住戶是否為信徒,若選中的地區,有太多他派的信徒分布,「他們也會不樂意我們在那裏」,恐引起不必要爭議。

但大愛園區居民雜處,多半沒有按照各部落、各族群分布,所以短時間內就要選址有困難。同時,都發局未清楚提供建蔽率、容積率的相關規定,各宗教也很難決定要如何興建規劃自己的宗教空間。

不過,市府希望大家儘快協調出用地。都發局表示,大愛園區二期工程進行中,各種公共設施都在辦理土地變更,以今年十一月為限期,因此盼各宗教能「搭上這個便車」,盡快協調出各自中意的土地,完成宗教用地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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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宗教團體代表在管委會主委主持下,協調選取宗教用地。目前尚無宗教空間的團體計有真耶穌、天主教、曠野教會、佛教以及道家民間信仰。市府規劃可變更為宗教用地的,共計五塊(如圖紅圈處),面積從150坪~400坪不等。

宗教團體:自行募款興建,卻無建物所有權?

市府表示,大愛園區原是「安置災民」的地方,但隨著時間的演變,漸漸出現各種類型的需求,包括各宗教用地。目前的解套方式,即是在園區的目前可用空間裡,劃出幾塊空地變更為宗教用地,地目變更後,其上的教會、廟宇,則由各宗教自行募款興建,並將建物「捐贈給市府」,以「市府委託給宗教團體」的方式,簽下契約,交給各宗教信徒使用。意即,未來各宗教的建築物,雖由宗教團體自行募款建造,土地、建物所有權仍歸政府,宗教團體僅能取得使用權。

對此,宗教代表不約而同指出:「我們自己募的款,蓋好了也沒有所有權,還要捐給政府,這樣公平嗎?」除了所有權歸給政府,宗教空間的起造人也規定載明是「高雄市政府」,一位寺廟代表指出:「起造權是市政府,所有權也是市政府,大家一定會擔心將來有權益問題嘛!」

而都發局表示,這樣「自行募款興建-捐贈市府-簽約委託管理」模式,是因為園區內現有的兩個教會,也是由慈濟起造,捐給市府,市府委託給教會管理。如今也循此模式,「這只是一個程序。」

然而,宗教代表們仍認為慈濟當初受政府委託,援建整個大愛園區,與現在各宗教自行募款,為自己的信徒建造信仰空間,不可等同而論,對於將來要簽定的「委託管理契約書」內容,也充滿疑慮。事實上,即使是園區現有的兩個教會,也都還未完成簽約。愛農教會牧師顏明仁表示,現只有設備(如音響)已經點交給教會,但教會本身所有權或使用權都還沒完成移交,「契約也還沒簽,因為我們對契約有疑慮。」

這些疑慮包括,簽約使用權僅有五年,變數頗大,「我們覺得五年太短,至少要二十年,而且應該自動續約。」條文也載明,市府可因「公共或政策需用」,隨時終止契約,教會應無條件返還等。(契約書內容見文末)

宗教與社區應是共同體

儘管市府表示簽定「委託管理契約」,只是按照程序,但如教會、廟宇必須在興建後捐贈市府、也可能會因公共政策之需而隨時收回,仍引起宗教團體的疑慮,擔憂將來的權益問題,也顯示園區內的宗教自主空間受到限制。無論已經落成,或還在籌備中的宗教設施,都因最初規劃過程,及後來的使用規則上的受限,而與原本的教會、廟予功能,產生落差。

如園區內的愛農教會,儘管已由基督長老教會使用,但常去做禮拜的多為南沙魯族人,許多桃源區的信徒很少加入。居民指出,儘管一樣是布農族,部落還是有各自群聚的習慣,桃源族人參加別的部落的聚會,會感到不自在。

愛農教會牧師顏明仁表示,「他們(桃源族人)都是每周回山上自己的部落做禮拜。山上如果下雨路斷掉,就會看到愛農教會大爆滿。我們當然很希望桃源也有自己的教會,他們不習慣來愛農教會,就算他們願意來,人數那麼多,教會也不敷使用。」

也有牧者指出,正常的教會除了禮拜堂本身,還會有牧育館、廚房等空間,但慈濟在規劃時,認為「教會旁加上一個小小的牧育館,看起來很突兀,所以最後刪掉了。」愛農教會如今只有一座禮拜堂,信徒聚集辦活動都產生不便。「(慈濟規劃時)根本沒有想過這類問題。慈濟那時甚至還很天真,說(四個教派)要輪流用(兩個教會)。明明都不一樣,怎麼輪流用呢?」

除了對基督信仰的不了解,造成建造兩個教會,卻不敷眾多教派、部落使用之外,當初未考慮漢人大量入住,更有佛、道信仰的問題。如出家師父需要佛寺做為共修的空間。來自六龜的一位師父表示,慈濟蓋的活動中心雖然也稱為佛堂,但「平常那裏辦活動,辦完就鎖起來,是他們在用。我們不會過去那邊,都在自己家裡。」

而來自甲仙、六龜、杉林的多數漢人,更有各種傳統民間信仰。來自杉林的居民指出:「以前的廟就是每個村子,從入口的地方就會有一個,就是保佑這個村莊的意思。每個村子有自己的主神,看是媽祖,還是觀世音。誰跟誰有糾紛,也是到廟裡去仲裁。」村子的廟口同時也是鄉親聚會、聊天的空間,是村落中人際往來的重要場域。而在規劃已然受限的園區內,這樣的村口小廟,即使得以落成,是否仍能扮演同樣的角色?

代表天主教處理教會興建事宜的杜勇雄神父指出:「宗教和社區本來就是共同體,不應該分開。但政府一直覺得宗教和社區是分開的。」

大愛園區興建之初,廣納各地區受災戶,期許成為多元族群融合的社區,卻沒有考慮不同文化、族群在信仰上的需求,出現了宗教信仰與社區生活被「分開思考」的情形。如今,宗教用地問題,以及宗教設施落成後的所有權、使用權爭議,只能由政府單位盡力協調、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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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濟在園區旁興建的活動中心,呈現佛堂樣貌。雖在去年由高雄縣府研議將變更為宗教用地,但是否會搭上這次用地變更的「便車」,與其他宗教用地一起變更?市府低調表示「 還要再研擬。」而不管是做為活動中心或者佛堂,除了社區開會、以及慈濟生活重建中心在此辦公之外,平日大門深鎖。少有居民到此活動,也無佛家子弟前來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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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管理契約書範本。契約書中被認為有爭議的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