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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彌補失言風波,六龜溫泉合法化重起步

自5月18日內政部長江宜樺在立法院表示「寶來溫泉不宜開發」以來,長久以來皆緩步行進的寶來、不老地區溫泉產業重建工作,突然出現了許多戲劇性的轉變。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目前均改口「將溫泉合法化輔導期限延長至101年8月」,高雄市政府觀光局並將於6月1日召開聯審會,就已送件業者進行審查。

中央地方官員齊聚,安撫業者

5月23日,內政部次長林慈玲更會同內政部地政司、交通部等官員,在立委邱議瑩的帶領之下,前往寶來溫泉區參訪,並重申內政部支持溫泉產業重建的立場與決心。內政部次長林慈玲表示,寶來不老地區早就於94年完成區域計畫檢討,並劃設為風景區,部長絕無放棄寶來溫泉之意。

行程中選擇參訪的蘇羅婆、嘉寶、國蘭溫泉等溫泉旅館,多位於寶來清幽臨山地區,或以「河畔風呂」做為宣傳。可能是曾經遭到質疑臨河過近,業者於參訪中均強調自己「臨溪、臨山都不近」,地勢安全,且有業者已於莫拉克風災前通過環評,只是在莫拉克風災之後一切程序都要重跑而已。

高雄市觀光局表示,由於莫拉克風災後,溫泉合法化程序必須重啟,2010年縣市合併之後委員又必須重新遴選、聘任,因此「19位委員在6月1日將會重開聯審會,我們一定會督促他們加快腳步,我們甚至要求委員必須住在這邊才對。」

累計至2011年5月為止,寶來、不老溫泉地區業者有39家提出合法化申請,其中有30家已經按照期限送件,送件期間集中在今年2月至3月間,也就是說,截至5月為止,業者已經送出相關資料長達2至3個月,卻仍未進入市府審查程序。而自行送件的兩家業者之中,有一家遭到退回補件。可以窺見溫泉業者自行送件的困難度,因此多數業者均委託顧問公司處理,也增加了災後重建的花費與負擔。

而早在2010年初,高雄市觀光局便依溫泉法於寶來溪畔鑿兩口公有溫泉井,以按溫泉法辦理溫泉取供(註1)。於昨日的參訪行程中,觀光局代表亦於當場宣布「溫泉井耗資一千五百萬,同樣將在六月完工。」

對此,六龜觀光休閒協會理事長林淑惠則再次重申「是政府要我們安心重建,我們才進行重建」,要求政府絕不可出爾反爾。同為溫泉業者的林淑惠表示:「88風災之後,馬總統跟各及官員都親自到寶來向我們保證寶來是安全的、一定會重建溫泉區,我們才回來山上發展,向銀行貸款貸了好幾百萬來重建,如果現在要變更這個政策,我們的損失難道可以要求國賠嗎?」

嘉寶溫泉渡假村的黃老闆也表示,自己已經花了許多錢在聘請顧問公司代辦溫泉合法化程序,「也花了很多錢在改善設備,結果災前那次環評很不順利,又叫我們改東改西,我是覺得很奇怪,不是都已經許可我們開發,環評又刁難,真的覺得很奇怪。」黃老闆表示,他今天很高興,寶來溫泉區「從來沒有這麼多各級長官蒞臨過」,希望真的能夠幫忙業者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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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質詢內政部長江宜樺,造成其失言的立委邱議瑩主持今日現勘與會議。(右)有些業者距離河床較近,可能引起環評委員的疑慮。

先開發再環評?台灣環評的共同悲劇

按溫泉合法化審查流程觀之,市府將先行確定「興辦事業審查計畫」已經通過,才將其送進環境影響評估與水土保持計畫審查,於業者而言,的確會感到「莫名其妙」,為何已經許可開發,才進行環評與水保程序?而申請合法化的39家溫泉業者中,僅有2家業者選擇自行送件,其餘均委託太乙、詠岑、仲欽、順發等顧問公司代為送件,可以想見又是一筆花費。對於貸款重建的業者來說自然心急,也格外無法忍受環評的「刁難」。

對此,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資源學系教授廖本全早已於去年九月接受本網訪問時指出:「台灣現行的制度下,僅將環評擺在開發工程末端處理的角色,並非事先審查的機制。因此,當案子進入環評的時候,開發商都已經投入了資本與期望,一定會無所不用其極地讓案子通過,環評委員只能淪為擦屁股的工具,根本無法事前以國土資源規劃的整體思維來做審查與建議。」(https://www.88news.org/?p=6153 [3])

廖本全教授的言猶在耳,寶來溫泉的環評故事又再度印證了「擦屁股說」,在當前「政治滅火」的氛圍之下,這屁股不但極有可能擦不乾淨,還將遭屁股的主人嫌棄。本身並不經營溫泉的寶來咖啡愛玉老闆吳玉英便質疑:「這下子重建是正常了,但是不是會為了選舉,不敢得罪人,所以(環評)審查又亂審?到時候真的發生意外怎麼辦?台灣就是什麼都靠選舉……」

在內政部長江宜樺的失言風波之後,業者期盼已久的溫泉合法化程序終於得以按照正常程序開啟,但在選舉前夕的詭譎氣氛與不合理的環評制度夾攻之下,寶來、不老溫泉區的開發是否能夠真正做到「國土保育優先,兼顧產業重建?」需要持續觀察。

(註1)溫泉法第三條第七款:溫泉取供事業,指以取得溫泉水權或礦業權,提供自己或他人使用之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