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後百日‧原民怒吼─高雄縣百日跨夜靜坐,燭光祈福

本文摘要:98/11/15凌晨時值災後一百天,原住民將在高雄縣鳳凌廣場跨夜靜坐燭光祈福晚會,為逝去的親友祈福,也為活著的朋友爭取人道的權益。親愛的朋友,請您於災後第一百天站出來,參與守護八八跨夜靜坐活動,守護台灣原住民的未來。( 圖/ blog.lamfai.net/archive/2006_06_01_archive.html )

災後百日‧原民怒吼─高雄縣百日跨夜靜坐,燭光祈福

98/11/15凌晨時值災後一百天,原住民將在高雄縣鳳凌廣場跨夜靜坐燭光祈福晚會,為逝去的親友祈福,也為活著的朋友爭取人道的權益。

災後一百天,災民還是安置在營區中,過著沒有基本人權的生活;確定遷村的部落,則完全沒有選擇權,地點與房屋的建置完全不能有自己的想法,而我們的父母官卻只對選舉當仁不讓、對美國牛肉嘖嘖稱道,任憑災民自力救濟。

親愛的朋友,關心災後重建的朋友,請您於災後第一百天站出來,以行動支持原住民,參與守護八八跨夜靜坐活動,守護台灣原住民的未來,讓人民團結的力量撼動野蠻的政策。

一、靜坐行前記者會

「災後百日‧原民怒吼」記者會

時間:11/14(六) 下午1:00~1:30

地點:高雄縣政府廣場

二、「百日跨夜靜坐燭光祈福晚會」靜坐活動

時間:2009.11.14(六)19:00 ~ 2009.11.15(日)6:00

地點:高雄縣鳳凌廣場

活動聯絡:陳子儀 0915-962-961 艾達兒 0922-228-402

活動流程:

時間活動內容
19:00集合
19:30~20:00祈福儀式、慰悼亡靈
20:00~20:10馬耀.比吼災後短片

【Kulumah想回家】【Pepe年糕】【留在山上】【路通】

20:10~20:30kanakanavu古調、布農八部合音
20:30~21:30災後100天生活回顧:營區廚房五四三、災民風走秀……
21:30~22:00團體分享災後100天的工作

邀請團體:自救會、小林重建會、88聯盟、霧台聯盟、聲援團體……

22:00~24:00「你怎麼說、我怎麼問」時間

國土計畫?我的祖先怎麼遷?我想要的家?未來的路要怎麼走?

24:00~AM 到天亮

原住民基層教師協會的災民老師、所有會彈吉他的人

三、災後百日報告,敬請協助連署

回想八月中旬的災難,災區原住民仍歷歷在目、心有餘悸。感謝社會大眾適時伸出援手、捐助資源,讓家破人亡的族人感受到社會溫暖。

2009/11/15星期天,是莫拉克颱風災後第100天,我們必須向社會大眾說明高雄縣原住民族的處境,以及政府如何對待台灣最早的原居住者。

高雄縣災區原住民困境如下:

一、 災後族人甫受創傷,面對山河破碎之際,便被政府逼迫做出永久性「離村且離鄉」的遷村決定

試問搬一個家需要多久時間思考?又試問遷一個村需多大勇氣決定?政府卻好像在搬一堆沒有生命的東西,要驚魂未定的族人還在營區安置(災後第二週起)的階段,就進行艱難的遷村表決,並且要求簽下永久屋(遷居)切結書,永久放棄山上的土地權利,搬到陌生的平地鄉鎮求生存。

我們多次反應這樣的做法不人道,且傷害原住民的存亡,但是行政院長吳敦義仍然表示:全災區22個不安全的部落,在明年汛期前(明年三四月)完成遷村作業。

二、 行政部門未依「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第20條第2項」執行遷村程序:「中央政府、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得就災區安全堪虞或違法濫建之土地,經與原住居者諮商取得共識,得「劃定特定區域」,限制居住或限期強制遷居、遷村,且應予符合前項之適當安置。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擬定之家園重建流程:

1. 政府應先進行公有屋或組合屋配置(中期安置2個月至2年);

2. 依據【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不安全地區「經原居住者同意劃定特定區域」(指需原居住者透過民主的集體討論與決議後同意,才得劃定特定區域降限使用,如建地變非建地、農地變林地、原道路變產業道路)、「土地降限使用」之階段;

3. 最後才進行重建或遷居工作。

但是政府沒有依據【莫拉克災後重建條例】規範之遷村作業,不進行中繼安置給災區居民組合屋(或中繼屋),也未提供充份資訊讓居民進行民主討論是否同意「劃定特定區域」,便辦理遷村意願調查,導致許多原住民在不了解自身權益,且身心俱疲的狀況下,倉促簽下永久屋切結書,而將永遠離開自己祖先留下來的土地。

三、 高雄縣原住民至今仍無法入住組合屋(中繼屋),僅能在外租屋或住軍營。

縣營區陸續傳出家暴、性侵、自殺未遂等案件,婦女孩童的人身安全問題需受重視,且一個正常的家,應有獨立的衛浴設備、烹飪設施、就寢空間、交誼空間,營區明顯無法滿足災區居民對「家」的基本需求。

災區部落團體多次向政府陳情反應,高雄縣政府卻仍然向災民表示:軍營就是中繼屋;行政院長吳敦義也表示:讓災民住進中繼屋,會導致他們三心二意,減緩災後重建的速度。中央與地方政府仍然只顧自己的災後重建進度,不願同理原住民的痛苦,開放中繼安置的政策選項。

我們對重建工作的三點訴求

一、 循序漸進:

先進行1-3年完整的中繼部落安置計畫,讓災區原住民有休生養息 的時間、空間,思考應該返鄉重建,或易地重建。

二、 依法行政:

未經部落共識的劃定特定區域與重建區位確定之前,停止遷居遷村作業。

三、 尊重原住民:

遷村地點必須優先考慮原住民族群文化存亡,以離災不離村、離村不離鄉為最高指導原則。

發起團體:南方部落重建聯盟

連署團體:

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永續發展協會、高雄縣原住民婦女成長協會、台灣卡那卡那富文教產業促進會、台灣原住民基層教師協會、屏東縣平和社區發展協會、屏東縣原住民永續發展協會、地球公民協會、台灣邊緣同志口述歷史南區原住民同志工作小組(陸續增加中)

連署請回傳:sourtherntribes@gmail.com

聯絡人:陳子儀 0915-96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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