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3月1日縣府再度強行整地,至使青年會所遺址被怪手破壞,ka-aluwan部落民一再陳情,要求全面停工,會同考古學家勘查,無奈縣府仍只答應五個局部點暫時不動,其他地區,仍繼續動工。 ( 圖/ 胡人元。嘉蘭永久屋基地上遺址被破壞。 )
嘉蘭永久屋基地開發,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
我們要求立即全面停工,保護嘉蘭文化遺產!
抗議緣起:
2009年莫拉克颱風造成台東太麻里溪暴漲,嘉蘭村許多村民流離失所,為安置災民,政府卻選在富有嘉蘭村排灣族ka-aluwan部落之歷史意義的部落遺址為永久屋基地,村民因為與土地之強烈文化歷史情感、生計、避難之考量,強烈反對政府強制徵收,但政府只顧重建政績、便宜行事,硬是違反文化資產保存法,於2011年1月29日讓推土機進入遺址開挖數日,許多遺跡遭到破壞。
3月1日縣府再度強行整地,至使青年會所遺址被怪手破壞,ka-aluwan部落民一再陳情,要求全面停工,會同考古學家勘查,無奈縣府仍只答應五個局部點暫時不動,其他地區,仍繼續動工。
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0條,「發見疑似遺址,應即通知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採取必要維護措施。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疑似遺址時,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政府依法應立即停工!
嘉蘭ka-aluwan部落遺址是怎麼樣的遺址呢?
這個部落遺址,是嘉蘭村ka-aluwan部落在民國28年被台灣日本殖民政府從山上強迫遷移至目前嘉蘭村的東北方,在那裡生活的種種遺跡,其見證了原住民從原本在山林中自給自足的生活,變成被日本殖民政府奴役、勞動剝削的殖民歷史,但如今這些遺址已被工程逐步蠶食。(部落族人於民國36年又遷至目前嘉蘭村的下部落)
例如排灣族ka-aluwan部落重要的cakar(青年聚會所)遺址,也已經被破壞殆盡。cakar代表的是以前部落青年重要的訓練及集會之場所,青年為部落之重要戰力與勞動力,聚會所的存在也是部落凝聚力的象徵,同時這個遺址,也是族人當年招回祖靈的祭所,這個遺址的保存,可讓老人家緬懷過去、讓部落青年重尋文化的根,在人文、歷史科學上也是人類共有的重要文化財產及研究史料,但如今已灰飛煙滅。除此之外,已有許多遺址已被挖土機破壞,或將要被破壞。
遺骨:在日本殖民時期,ka-aluwan部落族人於日本人苛刻的對待下,大量人口因營養不良、勞累與疾病過世,日本人甚至不准族人於公墓埋葬嬰孩,老人家便偷偷的將屍骨埋葬在床底下,而依據傳統,許多成年人的遺體也依蹲葬埋在家屋內,在這片部落遺址下,有許多族人的遺體,政府在此地動工挖骨,完全不尊重族人的感受,也破壞了重要遺跡與史料。
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條,「本法所稱文化資產,指具有歷史、文化、藝術、科學等價值,並經指定或登錄之下列資產:二、遺址:指蘊藏過去人類生活所遺留具歷史文化意義之遺物、遺跡及其所定著之空間。」故如上所述,嘉蘭村ka-aluwan部落遺址便已是文化資產保存法所定義之「遺址」。
政府違法!:
因此,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1條「遺址所在地都市計畫之訂定或變更,應先徵求主管機關之意見。政府機關策定重大營建工程計畫時,不得妨礙遺址之保存及維護,並應先調查工程地區有無遺址或疑似遺址。…」
政府應當在施工前調查工程地區有無遺址或疑似遺址,但政府卻毫無作為,任意破壞部落遺址與遺骨,讓族人們痛心與不被尊重,更是深富文化與歷史意義的根被一併挖除,不知政府是無知還是蓄意作為,但此舉已明顯觸法!
我們要求:
所以,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50條,「發見疑似遺址,應即通知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採取必要維護措施。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見疑似遺址時,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之進行,並報所在地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及
遺址監管保護辦法第8條,「營建工程或其他開發行為發見疑似遺址者,應即報主管機關邀請考古學者專家、學術或專業機構進行會勘或專案研究評估後,得採取下列措施:
『一、停止工程進行。二、變更施工方式或工程配置。三、進行搶救發掘。四、施工監看。五、其他必要措施。』
政府應於永久屋基地範圍立即全面停工,並請考古學者會同部落族人共同會勘基地,保全 「文化層推積」,保全部落遺址與遺骨,作為嘉蘭殖民歷史與排灣族文化歷史之研究,作為部落族人緬懷、尋根及生活的根!
政府工程破壞青年聚會所遺跡之紀錄短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IklDxrzLFQ
記者會時間:2011年3月8日下午2點 記者會地點:嘉蘭村活動中心。
新聞聯絡人:黃進成 牧師
李文彰 嘉蘭部落會議主席
電話:0921748278 、0912468252
嘉蘭村拒絕土地徵收自救會
舉例:Ka-aluwan部落已被破壞之cakar青年聚會所遺址
青年聚會所遺址(攝影/三三)。
攝影/胡人元。
2011年3月1日,青年聚會所遺址已被破壞殆盡…。
除此之外,已有許多家屋遺址、骨骸已遭到破壞……
政府工程破壞青年聚會所遺跡之紀錄短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IklDxrzLFQ
喪盡天良的台東縣政府
其他縣市永久屋基地都沒有發生這麼嚴重的事情
風災已經對部落造成傷害
興建蓋永久屋還反要繼續延續這種傷害
而且傷害越來越深
好一個離災不離村
台東縣政府發揮的淋漓盡致
怎麼看都很諷刺
原住民還我土地運動搞半天, 沒拿回一塊地
反倒是88水災後被政府便宜行事, 啃回去一大塊
嘉蘭的情況是
割村民甲的肉餵村民乙
好一個重建德政
原住民保留地依法不能買賣
公告地價偏低
依情依理不應該用一般徵收辦法取得土地
即便加成補償也與一般農地市價差距很遠
不然政府應該 重新分配保留地給被徵收地主
否則被徵收土地的地主根本走投無路
尤其對依靠這小片土地維生(種點東西,蓋房子)的原住民
監察院應該要有所動作了
那有這樣的
又不是大軍壓境掃蕩
一台挖土機就達陣喔
學習溪洲部落團結起來抗爭啊
把那些遺址用人牆圍起來
不過看起來是來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