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間路部落:啟動「集體遷村方案」,部落會議決議仍落空

本文摘要:除了9戶永久屋核配問題之外,中間路族人也強調,部落期望的是「遷村」,在永久屋審查的重重門檻之下,有些族人不具獲配資格,卻也是部落的一份子, 族人說:「我們希望部落是完整的,沒有缺憾在裡面。」 ( 圖/ 鄭淳毅。最早劃定特定區域的中間路部落,至今仍有永久屋核配問題不得解決。 )

中間路部落:啟動「集體遷村方案」,部落會議決議仍落空

牡丹鄉石門村中間路部落是八八災後最早接受「劃定特定區域」,表明有意願遷村的部落之一,但永久屋核配問題至今未得解決。由民間團體為中間路部落興建的「普力姆puljimu永久屋」落成至今,蓋了45棟房屋仍有9戶未能核配出去,成為無主空屋。

為了解決「永久屋核配資格」的問題,中間路在去年曾接受政府建議,以內政府訂定的「集體遷村方案」召開部落會議,但最後仍有9戶不符資格未能核配。屏東縣原民處副處長蔡文進指出,問題的關鍵仍在這些申請戶不符合「在部落有實際居住事實」的條件。他坦言,法令規定和部落生活實況確實有些落差,「但是我們也就是依法行政。」

部落會議主席、中茄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詹德行認為:「『實際居住』的定義是模糊的,召開部落會議的時候,沒有跟我們說有這個定義。那他們(居民)天天住在部落是不可能的,你要現在的人放棄工作,回到部落?放棄小孩子這個就學的問題,回部落嗎?那9戶蓋好荒廢在那裏兩年了,符合資格的人又不能住進去。」他表示,未來不排除直接向中央陳情。

2

最早劃定特定區域的中間路部落,至今仍有永久屋核配問題不得解決,族人無法如願遷村。

先造屋再審核?屏縣府:當時重建很趕

中間路部落過去就因後方土坡滑動開裂,多次陳情遷村。石門村第一鄰鄰長楊秋雄回憶道:「民國六十幾年、七十幾年、八十幾年的時候,我們都有提報過要遷村,但是縣政府沒有派專家來幫我們做認定。後來八八水災,因為比較嚴重,我們就想說,時機到了。」因此,族人接受「劃定特定區域」,期望政府和民間團體援建永久屋,協助部落覓地「遷村」。

99年11月,普力姆永久屋動工,依照劃定特定區域內的戶籍數目,建造45棟永久屋。族人表示,會蓋45戶,是政府與援建單位根據最早的永久屋申請基準──「以戶為單位」來決定的。楊秋雄回憶:「那個時候,承辦人員問我們說,你們有幾戶?因為一開始說申請的條件是『有戶籍在這裡的』。我們王鄰長就去調出八八之前有登記的戶籍,總共45戶,就報上去,所以就蓋了45戶。」當時,八八之前有戶籍在冊的45戶居民,都以為只要等永久屋完工,就能夠一起遷到新部落。但因為永久屋核配審查的問題,直到房屋完工,還有15戶沒有核配出去。

關於「已確認興建戶數,才開始審核資格」的現象,屏東縣原民處副處長蔡文進說:「當時重建很趕,老實說誰也抓不準到底(應蓋)多少戶,所以縣政府一律是回歸到八八當下,八八之前在部落有戶籍的去抓。」為了追求重建時效,中間路部落出現房屋蓋好卻核配不出去的情形,原本以為將一起取得房屋、一起遷村的族人,卻發現結果是部分住戶「資格不符」,引發核配爭議。

啟動「集體遷村方案」,部落會議決議仍落空

這些不符資格的,包括雖是部落族人,但有一戶多口情形、名下無地上物或土地者;與此同時,全台各地永久屋基地也都發生類似爭議。內政部營建署於是訂定了「莫拉克颱風災後原住民族部落集體遷村安置民間興建永久屋方案」,簡稱「集體遷村方案」,企圖為核配爭議解套。該方案是將不符合政府認定資格的永久屋申請戶,交由部落會議審查,只要部落族人認定該申請戶是「實際居住」在部落,確實是部落的一份子,就具備獲配資格。部落會議將族人的審查結果作成決議,送交縣政府。

為了讓部落盡可能完整遷村,中間路部落也接受了這項「集體遷村方案」,在民國100年6月26日召開部落會議,以投票的方式來決定二十多戶的申請戶中,具備獲配資格的15戶。

關於這場部落會議,族人無奈的說:「我們在排的時候,一定都有人受傷。」族人指出,以部落「長嗣繼承」的社會制度,一家之中不是長子、長女,沒有繼承家屋的弟弟妹妹們,在成家後自然會在附近的家族土地上另行擴建房屋,但戶籍上多半不會分戶。再加上原本以為有戶籍就可獲配,最後卻「不符資格」的15戶人家,以及住家落在特定區域之外的居民…….等等,按照部落對於「遷村」的認知,每戶居民都應取得房屋,全體一同遷居,實際上總戶數已經超過「以八八之前戶籍來計算」的45戶。

但在永久屋戶數有限、無法讓全體族人都獲配的情況下,儘管是部落自行開會來認定獲配資格,審查準則仍不離政府制訂的永久屋核配標準。包括是否有戶籍在部落、是否有實際居住事實、是否在特定區域之內……等。按照標準,族人表決出15戶名單,作成決議,送交縣政府。但沒想到,經過縣府半年的審查,最後部落會議的決議仍落空了,15戶中只通過了其中6戶,仍有9戶永久屋未核配出去。

5

普力姆永久屋的造景彩繪處處紀錄著中間路集體遷徙的歷史,族人對此非常重視,至今仍認為:「我們希望部落是完整的,沒有缺憾在裡面。」

族人:「實際居住定義模糊」,屏縣府:「依法行政,端看內政部」

屏東縣原民處副處長蔡文進指出,9戶未獲核配,問題的關鍵仍在於不符合「實際居住事實」的條件。內政部訂定的「集體遷村方案」希望藉由召開部落會議,為核配爭議解套,但其中也明文規定,有獲配資格的必須是「經部落會議認定其有實際居住事實者」,才可獲配永久屋。

查中間路部落會議的15戶名單中,未獲配的9戶,其審查意見多半為「因工作關係,每周返回部落」、「因工作關係,每個月內返回部落」。內政部回覆屏東縣府的公文,則認定所謂「實際居住」是「經常性居住、平時就要住在那裏」,因此都不符合條件。

對於這個認定標準,部落會議主席詹德行不滿指出:「這些規定是在冷氣房定出來的,他們不了解部落的情況嘛。如果是在台北附近,就學就業當然都在附近,但是我們又不是都會區,都在很遠,有時候一兩個禮拜、兩三個禮拜才回來一次。」

他也指出,永久屋的核配細則一開始就沒有被清楚說明,也造成居民的困擾:「『實際居住』的定義是模糊的,召開部落會議的時候,沒有跟我們說有這個定義。那他們(居民)天天住在部落是不可能的,你要現在的人放棄工作,回到部落?放棄小孩子這個就學的問題,回部落嗎?那9戶蓋好荒廢在那裏兩年了,符合資格的人又不能住進去。」

蔡文進表示,縣府可以理解部落居民為了就業、就學等問題,必須離開原鄉的情形,他說:「實際居住的定義,是否符合原住民的現況?我常說,因為就業、就學,這些社會因素,那是不得已,那怎麼去說他是不是部落的人?跟部落的連繫又怎麼去分呢?但是內政部的認定是趨於嚴謹,我們也就是依法行政。」他表示,是否能再放寬認定,要看內政部。

詹德行表示,族人為了永久屋核配問題,從籌備會議到召開部落會議,身心俱疲,卻始終不得結果。他說:「我們已經開了好多次會,每次開會大家都要從外面回來,哪裡有這麼多美國時間?還有如果是從台北回來的,光高鐵來回一次他就三千塊,怎麼受得了?所以我們決定那次部落會議就是了,不會再開了。」他表示,部落仍以決議15戶為定案,若其中9戶的問題始終不能解決,不排除直接向總統陳情。

此外,除了9戶永久屋核配問題之外,中間路族人也強調,部落期望的是「遷村」,在永久屋審查的重重門檻之下,有些族人不具獲配資格,卻也是部落的一份子,族人說:「我們希望部落是完整的,沒有缺憾在裡面。」部落表示,等解決永久屋核配爭議,還希望爭取永久屋旁的土地,讓無法獲配的族人自立造屋,落實大家心中真正的「集體遷村」。

3

集體遷村方案部落會議公文及紀錄。在部落中被認定「 因工作關係,每周返回部落、每個月內返回部落」的申請戶,被族人認定有「 實際居住」事實,建議予以核配。但卻不符合政府「 經常性居住」的認定標準。族人說:「這些規定是在 冷氣房定出來的。」

4

2 回應 to “中間路部落:啟動「集體遷村方案」,部落會議決議仍落空”

  1. 阿里巴巴 說:

    中間路我特別去看 永久屋和部落很近 只是人也都不多

相關網站聯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