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編列預算只好限期拆屋?桃源部落持續抗議

本文摘要:八八災後,高雄市工務局勘查列管四十餘戶「危險建築」,將執行強制拆除。由於勘查列管的標準遭居民質疑,行政作業也有瑕疵,屋主認為公部門此舉是侵犯個人財產,事件持續爭議中。 ( 圖/ 鄭淳毅。只剩下鐵皮屋的Cina Valis認為自己一定會遭拆除,只有在陳情書上拜託工務局讓她自己拆房子,好保留下可以用的建材。 )

已編列預算只好限期拆屋?桃源部落持續抗議

八八災後,高雄市工務局勘查列管四十餘戶「危險建築」,將執行強制拆除。由於勘查列管的標準遭居民質疑,行政作業也有瑕疵,屋主認為公部門此舉是侵犯個人財產,事件持續爭議中(閱讀「強制拆屋」事件來由,請點選這裡)

10/6在高雄市議會,市府原民會、重建會、工務局再度與市議員及居民開會,重新討論強制拆屋問題。初步決議將在10月24日重新勘查被列管的四十戶房屋。工務局表示,拆屋經費四百多萬已由內政部營建署核撥,如果不拆,「有執行上的壓力」。而居民則揚言,若公部門一定要強拆居民私人財產,不排除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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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在市議會開會。

居民:執法牽強,工務局侵害財產權

高雄市在莫拉克災後勘定「危險建築」,令屋主限期修繕,否則強制拆除,一直引起爭議

在10/6會議上,被列為限期拆除戶的屋主,再次質疑工務局以建築法81條「危害公共安全之建築物」為根據,要拆除居民房屋,執法太過牽強。居民指出,原鄉環境不同,地曠人稀,為什麼會有「危害公共安全」之虞?居民因為經濟條件無法修繕房屋,就要遭拆除,是「惡法侵害人民正當權益」。

藤枝部落陳桂生說:「希望寬限修繕時間,給我三年修繕時間,我一定把它修繕好,那是我的房子,政府強制拆除沒有道理。」與陳桂生房屋相鄰、同是餐廳將遭拆除的藤枝族人陳和香也表示,市政府一直說沒有修繕就要拆除,問題卻在於修繕經費龐大,居民短期內負擔不起。「請給我們時間嘛,等我們賺夠了錢就會去修啊!」

陳和香也指出,藤枝一帶的餐廳會傾頹,都是因為地基下陷,卻沒有邊坡鞏固工程,她陳情多年都是枉然,也導致餐廳連年受災。「沒有鞏固,我花五百萬把房子弄起來,最後也是會一樣,對我來說沒有意思。」當她詢問林務局可否協助邊坡工程,林務局表示該處不是權責範圍。而原民會撥款的聚落基礎復健工程經費,也沒有一毛花在那裏,現在卻一直跟居民說要拆房子。

藤枝族人Biyun補充,明明在同一區塊的上下方,林務局就協助上方的邊坡補強,該處是外來平地人開設的大型餐廳民宿,下方當地居民的餐廳就說「不是權責範圍」,這樣的方式並不合理:「我們的地基是一體的,我們垮了,上面會跟著垮。為什麼上面可以補強,我們不用補?他們是有錢的人,房子修一修就可以解除列管,我們沒錢修的就要被拆。」

此外,陳和香也提出,被拆戶之中,也有如她不願意去住大愛永久屋的人,對她來說,政府沒有協助安置,反而拆房子。同為寶山族人的Tahai則補充,就算已入住永久屋,房屋的產權也不歸居民所有,居民的私有財產仍在山上,政府如果拆除,是妨害居民的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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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的陳情書。希望寬限修繕時間,如果遭強拆,為維護財產權,也將提起法律訴訟。

工務局:「有執行上的壓力」

針對居民提出「沒有安置,反而被拆房子」的說法,原民會主委范織欽建議重建會「再開一次會議」再作決定,重建會執行長古秀妃則提出「暫緩執行」的建議。負責本案的工務局表示,工務局向內政部營建署申請的拆屋經費,已經核撥,工務局「也有執行上的壓力」。

工務局建管處正工程司蘇俊傑說:「工務局只看房子的部分,我們只注意『房子』,所以程序都走完了,我們才注意到說,還有剛才他們提到的安置之類的問題。」他表示,既然有這樣的問題,「當然是等拆除前的安置、社會救助之類都有了,才會拆除。」

蘇俊傑也坦言,當初這筆拆屋經費是高雄市府特別向中央爭取到的,當時呈報的是四十戶左右,經費約四百多萬,已經核撥,如果現在又說不拆除,「我們就怕他們(長官)不同意。」他同時強調,工務局拆屋是本於責任和善意:「我們是為居民著想,怕他們會危險,不然我們也不想拆人家的房子啊!」

重建條例「以人為本」

重建會主任王正一說:「我們還是回到重建條例上說的『以人為本』,不是以構造物為本。」最後會議上決定在10/24由工務局、水利局等單位的技士再度會勘,確認這面臨強拆的四十餘戶房屋,是否可以再解除列管。

此外,執行方向也傾向「尚未得到安置」的居民,也就是「沒有去住永久屋」的,較有可能保留房屋;入住永久屋者,較可能遭拆除。工務局表示,這是因為入住永久屋者「已經有安置了」,如果房屋算是危險,沒有理由不拆。

但伊斯坦大議員辦公室主任張德政也指出,永久屋的產權根本沒有交給居民,而不管是否入住永久屋,房屋都是居民私有財產,「怎麼會因為住永久屋就可以被拆呢?」若以是否入住永久屋去評斷是否可拆除,顯示當初堪定危險建築根本沒有標準,市府以「公共安全」為由要強制拆屋的定義也根本有問題。

此次將遭強拆的房屋,集中在寶山里受損嚴重的藤枝部落,而寶山里的聚落基礎復建工程經費共三千多萬,卻沒有分配在藤枝部落的修繕上。市議員伊斯坦大貝雅夫提出,應擬定具體的補強計畫,協助藤枝部落基礎復健,比起拆房子,更能真正幫助到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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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枝部落。藤枝族人表示,因為邊坡沒有鞏固,已經有兩三次,餐廳花幾百萬修繕又再度陷落。如今沒錢修房子,又要被拆除,鞏固工程也沒有公部門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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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搭著族人便車到市議會,Cina Valis不發一語的坐在一旁聆聽會議內容。只剩下鐵皮屋的Cina Valis認為自己一定會遭拆除,只有在陳情書上拜託工務局讓她自己拆房子,好保留下可以用的建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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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高中里草水部落的屋主廖美蘭陳情,自己的房子還有貸款要繳,繳不出房貸的時候,由銀行拍賣房子還能減輕貸款負擔,如果被強制拆除,不但房子沒了,還有大筆貸款未清,又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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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回應 to “已編列預算只好限期拆屋?桃源部落持續抗議”

  1. 達亥 法拉力.德政 說:

    淳毅,辛苦了,感謝88莫拉克新聞網,有您們真好!
    強制拆屋的事,我們持續掌握追蹤~~~~

    • 山的那一邊 說:

      套一句阿嘉的話:全國那麼多跟我一樣的,為何只針對我
      1.全國那麼多危樓、危險建築,尤其是漢人居住的城市聚落,影響面較大,又近衙門,拆除方便,為何只針對影響面小之又小的原住民聚落,執行這種公權力ㄋㄟ–種族歧視的公權力。
      2.有聽說漢人居住的聚落城市,有因為淹水要強制感人拆除嗎?應該沒有吧!
      3.八八水災受害,政府還要落井下石?要這個政府幹麻,尤其是有一個號稱人權市長的人當政,怎麼會主動迫害人權ㄋㄟ?我想,也是嘴吧說說,騙老百姓。
      4………種種不勝枚舉
      喔?我知道了,原來是要為破壞山林業務局,簡稱林務局的的單位清門面,排除障礙,這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喔?原來是這樣。

  2. 拆除林邊 說:

    88淹水最嚴重的林邊
    淹水嚴重區的建築應該拆除

  3. 達亥 法拉力.德政 說:

    有關強制拆屋的函~~

    高雄市議會伊斯坦大.貝雅夫.正福議員辦公室 函
    地址: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36號(服務處)
    承辦人:辦公室主任達亥 法拉力.德政
    電子信箱:cdc0910@yahoo.com.tw
    電話(傳真):07-5217610
    受文者:本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高議字第100158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一般
    附件:
    主旨:檢送有關 貴局執行『房屋強制拆除案』本席邀集個案殊況陳情人,於10月6日(星期四)14時假高雄市議會會議廳召開第三次協調會,復如說明,惠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為民服務最高指導原則辦理。
    二、 有關 貴局辦理『房屋強制拆除案』在案執行中,本席辦公室多次函文表達該案欠妥之虞,實有侵害公義正義原則,貴局所適用之法令條文顯有過當之嫌,經查,原鄉地區遭裁處之房屋無所謂逕依建築法第81條實有公共危害之嫌!前揭尤『災害後房屋緊急評估辦法』及『建築法』凌駕於人民財產處分權,實有比例原則之規範,倘若 貴局執意針對個案殊況未能依其陳情寬釋(行政救濟辦法),人民財產受侵損依案逕行訴訟,補償賠償至聞而致,而人民在乎的是他們辛苦胼手胝足花了多少心血的~~~房子。
    三、 個案殊況陳情人計有:陳和香 君、陳桂生 君、余陳雀 君、廖美蘭 君等員,有關陳情系查本席辦公室前函文可稽,本席依人民之陳情擇於10月6日(星期四)下午14時,於高雄市議會會議廳辦理第三次協調會,惠請 正本列單位適派專責人員與會。敦請 劉副市長 世芳撥冗參加協調會。
    四、 惠請副本列之區、里如有案類陳情,惠請轉知個案(區、里民)於當天參加協調會,以維護各案權益。
    五、 本案,賡續追蹤管制辦理情形。

    正本: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高雄市政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
    務推動委員會、高雄市政府都發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副本:劉副市長 世芳、李副市長 永得、張簡參事 文科、高雄市議會柯路加市議員辦公室、高
    雄市那瑪夏區公所、高雄市六龜區公所、高雄市甲仙區公所、桃源區寶山里辦公處、
    桃源區高中里辦公處、桃源區寶山里重建會、桃源區寶山里社區發展協會、陳和香 君、
    陳桂生 君、余陳雀 君、廖美蘭 君、塗明強 君(高雄市桃源區勤和里南橫公路三段1號;
    0928128625)、那瑪夏區南沙魯里辦公處、高雄八八部落重建聯盟、本室。

    高雄市議員伊斯坦大.貝雅夫.正福

    高雄市議會伊斯坦大.貝雅夫.正福議員辦公室 函
    地址: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二路36號(服務處)
    承辦人:辦公室主任達亥 法拉力.德政
    電子信箱:cdc0910@yahoo.com.tw
    電話(傳真):07-5217610
    受文者:本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0年10月13日
    發文字號:高議字第100185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一般
    附件:
    主旨:有關 貴局執行「房屋強制拆除」案,各區受處分之里民強烈表達權益受侵之
    訴,復如說明,惠請 查照!
    說明:
    一、 依據為民服務最高指導原則辦理。
    二、 有關 貴局執行「房屋強制拆除」在案,於今年初2月份至今,本席辦公室多次函文有關處分之行政傳遞疏漏與執行過當之虞暨法律擴張解釋之嫌,嚴重侵害人民財產處分權,貴局執意恐造成未來民眾訴請法律訴訟訴請國賠之鑑,即便既有申請永久屋之居戶,該永久屋之地上權也未授與,貴局卻要執行該原居住地之房屋拆除作為,顯有程序不當之虞!就算已獲配永久屋之居戶,其原居住地之建築物未有建築法第81條『簡略….而有公共危害之虞。』,貴局執意拆除,顯有法律擴度解釋之嫌,執行過當之實,提請 卓研議決之。
    三、 本席立場鮮明,只要是依法、合法之程序,本息定尊重 貴局之行政作為,反之,如有欠妥之虞,或更顯為人民權益受侵之嫌,本席既提出異議,以為民謀權!貴局真的要發現這疏漏之程序與等等侵害人民之作為,完全違背比例原則也!不要等到法律事件,或新聞事件~~~就來不及了!
    四、 本案,俟況函文中央及監察部門。
    五、 本案,賡續追蹤管制辦理情形。

    正本: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高雄市政府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高雄市政府原住民事
    務推動委員會、高雄市政府都發局、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高雄市桃源區公所。
    副本:劉副市長 世芳、李副市長 永得、張簡參事 文科、高雄市議會柯路加市議員辦公室、高
    雄市那瑪夏區公所、高雄市六龜區公所、高雄市甲仙區公所、桃源區寶山里辦公處、
    桃源區高中里辦公處、桃源區寶山里重建會、桃源區寶山里社區發展協會、陳和香 君、
    陳桂生 君、余陳雀 君、廖美蘭 君、塗明強 君(高雄市桃源區勤和里南橫公路三段1號;
    0928128625)、那瑪夏區南沙魯里辦公處、高雄八八部落重建聯盟、本室。

    高雄市議員伊斯坦大.貝雅夫.正福

  4. 達亥 法拉力.德政 說:

    強制拆除案終於告一段落囉!

    桃源區19戶強制拆除案,搞一搞弄一弄終於告一段落囉!
    公部門法律擴度解釋,有執行過當之虞,有侵害人民財產處分權之慮,好再沒有執行,要不然稿的沒完美了,最後若行政訴訟鐵定人民勝訴。

    市府為難,中央態度強硬(因為這是中央的政策,就如同租金一宅多戶案,提請中央釋疑???),最後擇請市府通融"個案"簽[切解書]願意配合市府專家指導修繕方向去完成修繕,既解除列管,只是修繕的期限彈性~~~要爭取依族人個案經濟狀況放寬(長)期限(是市府的權責),這是雙贏的局面,也是市府解套的唯一選項。

    現僅針對該部落之基礎建設地基穩固工程爭取經費,要向中央原民會及水保局,還有市府原民會及水利局要求經費。

    多虧莫拉克新聞網、原民台新聞雜誌、公視有話好說節目及很多的關心人士,以及本桃源區議員,我的老闆伊斯坦大.貝雅夫.正福議員"有力關切’,這件案子,總算在法律的"堅持確定’下與眾多的關心下,有了積極性的解決方向,真是~~好樣的!

    PS大高雄其他災區強制拆除個案,應當參照辦理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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