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柳琬玲 - 23 十二月 2012 - 4 篇回應
一位本身也是轆子腳三期獲配房屋的來吉婦女,被問到有沒有遷戶籍時,她說她不遷,因為「我的房子還沒有壞,為什麼要遷?這邊的房子也不是你的」。慈善機構蓋的房子,不能租、不能賣,頂多只能用來住以及販售手工藝品,不能夠取代原鄉老家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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