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瑋婷 - 10 八月 2012 - 3 篇回應
中央重建會基礎建設處副處長蔡志昌做出結論:「基於大武村本身是屬於安全的地方,居民也有強烈意願要留在原鄉做發展,所以維持道路的安全是我們政府應該要盡的責任跟義務,我們會來檢討,我想重建會也會責無旁貸把這個 責任扛下來。」
文/李根政 - 7 四月 2010 - 1 篇回應
政府是最大的山林破壞者,而且是透過制度、公權力進行有系統的破壞。這些導致今日國土破碎、崩山與土石流災難的因素,必須在時間(土地開拓史);空間(各種開發之規模及區位)下檢視,因時因地有輕重之分,無法一概而論。
文/何欣潔 - 26 十二月 2009 - 18 篇回應
「國土復育條例」,看起來威力不強,但效力實與臺灣國土新憲法無異,更幾乎斷絕人民行政救濟之可能。政府以近乎違反行政分權原則的程序規定,包裝對原住民的偏見,現在更要以公權力強制圈地,送這些「破壞山林的元兇蕃」下山了。
文/munch - 17 十二月 2009 - 回首觀霧-災後的山林開發政策 已關閉迴響。
八八水災重創南部山區,重回新竹觀霧,一路探訪一個老災區,在多年之後,能給人們什麼思考?觀霧,很久之前去過,一直覺得那是台灣最美的山林勝景,那種時而大霧,時而豔陽的景致,籠罩在山巒與林間,四季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