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中繼屋在哪裡?..重建會第12次工作小組會議

本文摘要:由行政院吳院長於10月14日裁決排入「工作小組會議」的「中繼屋」提案,終於今日(11月6日)正式討論,主席蔡勳雄表示:921經驗,重建拖了10年,中繼屋是不必要的浪費,不願離鄉的災民,就在原鄉找安全地區蓋中繼屋,山下不能蓋。( 圖/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第12次工作小組會議現場 攝影/花玉婷 )

經費?中繼屋在哪裡?..重建會第12次工作小組會議

終於在10月14日由行政院吳院長裁決排入「工作小組會議」,由災區鄉長聯合提案的「中繼屋」選項,今天(11月6日)於第12次工作小組會議裡正式進行討論。

不過原本提案的四位鄉長代表,僅有一人被邀請出席,主持會議的主席政務委員蔡勳雄,也直接表明:「山下不能蓋中繼屋,要就在部落蓋」,這樣的政策主張與災區代表的訴求有很大的差距,會議在沒有結論的情況下結束。

以下先針對第12次工作小組會議議程中的「中繼屋」議題作記錄,本次工作會議尚有其他重要討論事項,記者將另文再述。

一、蔡勳雄主席:「山下興建中繼屋…很貴,何不直接蓋在山區?」

進入此議程時,蔡勳雄主席請提案人進行說明。

南方部落重建聯盟執行長吳紹文發言:

因國土綱要計畫跟降限使用、劃定特定區域 都牽涉到部落共識凝聚過程,複勘三勘的時間還需耗費相當多時間,同時台21線修復要到明年二月才能完工,通車後緊接又是汛期,因此在第七次重建委員會高雄縣那瑪夏鄉長、屏東縣來義鄉鄉長、屏東縣霧台鄉鄉長及嘉義縣阿里山鄉長聯合提案,要求重建委員會在「永久屋」和「返鄉重建」之間,提供「中繼屋」的選項,讓居民避免受到二度傷害,並得已有休息、思考,準備重建家園之路。

蔡勳雄主席答覆:

針對中繼屋,他請教過民族學者,原則上,他主張「不離鄉的災民」就在原鄉找一個安全地點來蓋中繼屋,並表示「要是在山下蓋中繼,會拖八九年」、「要是在山下興建中繼屋…第一,很貴,何不直接蓋在山區,就近找塊安全的地點來蓋…」「山下蓋中繼屋…(災民)會三心兩意反覆,這樣一來,山上反而會荒廢…」。

這部份蔡主席的發言,與第七次重建委員會吳敦義院長的想法如出一轍(延伸閱讀請點選這裡)

蔡勳雄主席接著表示:「我一直站在部落立場,全毀的部落就要全部遷下來,要承認不能住的事實」,他更進一步表示,政府會趕在明年汛期開始之前,與慈濟承諾的兩百多戶永久屋興建完成,汛期前就要讓22個同意居住永久屋的部落災民全部進駐,也會趕在其時將災民的就業職業收入等都安排妥當。

此一重點蔡勳雄主席多次強調,宣示「決心」的意謂濃厚。蔡勳雄主席並建議,回到山上原鄉蓋中繼屋的方案原住民如不反對,將趕在明年汛期來臨前就讓原住民回山上住「中繼屋」。同意下山的災民,也會在明年汛期來臨前就完成分批進駐永久屋。

那麼住在營區的災民要等到明年才能離開營區嗎?

這個問題蔡主席的說法是:

「私密性不足的營區部分,建議內政部,讓他們出去租屋,不願出去的就忍耐一下到舊曆年…」,「永久遷村地點,12月中以前必須確定,不能再拖」

接著這次工作小組會議唯一被通知出席的那瑪夏鄉長伊斯坦大 呼頌委員,針對蔡勳雄主席「災民會三心二意」的說法進行發言:

「鄉民一直反應不希望聽到永久屋,永久屋會引起一種限制他們不能回部落的惶恐,如果有中繼屋,五年十年,山上安全了,鄉民就還可以回山上。還是感謝政府對原住民的善意,但永久屋會導致原民文化消滅,被平地文化同化,而且永久屋只有使用權沒有土地所有權,同時台21降為丙類維護又讓族人恐慌,認為這樣交通狀況會讓族人不能再回部落原鄉,在這種種疑慮不明下,才會有三心兩意。」

蔡勳雄主席並沒有正面回應呼頌委員的回應,但是他表示:「921經驗,重建拖了十年,中繼屋是不必要的浪費。」

呼頌委員繼續表達:

鄉公所有提出安全的平原來興建中繼屋,但縣政府跟中央都不去鑑定安全與否,所以我們鄉公所有編預算請專家學者去鑑定,結果下禮拜會出爐,這樣的鑑定可不可以提出來作為興建中繼屋的參考?」

蔡勳雄主席的回應:

「要是那個(你們建議的)地區連外道路沒有辦法通?還是要考慮交通問題阿,你們可以提出來你們的鑑定結果我們會再去鑑定,但交通問題都要考慮..」

南盟執行長吳紹文:

「感謝主席願意讓我們回山上蓋中繼屋,但從很多部落的狀況跟道路交通的不便狀況來看,部落都還是需要山下的中繼屋。」

蔡勳雄主席又說:「(部落有)道路不通的問題,可以在桃源鄉找地方蓋中繼屋。」

眼看在山下安全區域蓋中繼屋的訴求不被接受,南盟執行長吳紹文表示:

「我們接受在山上蓋中繼屋,但不能在山下蓋中繼屋這點我們不能接受,我們還是會繼續爭取在山下蓋中繼屋的。」

關於中繼屋的討論案,就在沒有達成共識的狀況下,結束了。後續會如何處理,目前還沒有端倪,我們繼續追蹤報導。

採訪後記:

根據第七次重建委員會(10月14日)吳敦義院長的裁示,「將(中繼屋)提案列入重建會的工作小組,在工作小組內部討論後,做成決議,再提到重建委員會上來決議。」,但是今日重建會南部辦公室僅邀請伊斯坦大 呼頌委員出席工作小組討論,並沒有邀請其他的災民代表,

如此重要的「工作小組內部討論」過程,提案的四位鄉長代表只能有一位出席,這樣的討論(雖然沒有達成共識)合法性是否足夠?如果其他的災民代表有意見的話,又該用什麼方式表達?

8 回應 to “經費?中繼屋在哪裡?..重建會第12次工作小組會議”

  1. nsl 說:

    「中繼屋…很貴」,中繼屋是政府要出錢蓋的嗎?不是已經有慈善民間團體願意幫災民蓋了嗎?既不用到政府的錢,這是什麼反對理由?而且,中繼屋建材可以反覆使用,也不會形成浪費,選擇中繼屋到底壞處在哪裡?從無大院長和蔡大主席的種種發言及指示,唯一可以解釋的是–政府要畢其功於一役,一步到位,至於災民考慮的重建所必須的「中間時間和過程」,那就不是政府願意去思量的和面對的。可是,失掉周全考慮而做的決定,出了差錯,有了問題,『誰負責?』
    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的演出在在顯示了「災民是政府的問題,但災民的問題不是政府的問題」,所以只要把災民解決掉了,看不到了,政府就沒事了。
    而且,大多數的老百姓並不真正了解整個災難、災民、災區的處理方式和狀況,將來萬一有事,政府也可有太多推託及卸責的理由,甚至還會推回原災民的身上。如此「有權無責」的政府也太好幹了吧!

  2. 盛穎 說:

    s是不是能夠請原民會出來講話,難道他們做為原住民行政的主管機關,真的坐視不管嗎?那原民會就太對不起族人了,我覺得孫老師應該不是這樣的人,會議當天,有原民會的在場嗎?

  3. 江千綺 說:

    蔡勳雄政務委員於八八風災第12次重建會議中提出了「山下不能蓋中繼屋,要就在部落蓋」的政策方向,理由是山下「蓋中繼屋很貴(怕資源浪費)」、「山下蓋中繼屋…(災民)會三心兩意反覆」、「921經驗,重建拖了十年,中繼屋是不必要的浪費。」等。會讓人覺得中央政府在決定以永久屋為八八風災安置工作的政策方向從沒改變,名義上多了中繼屋的選項,卻藉著山下不能蓋中繼屋的政策而否定了可短期內大量蓋中繼屋的可行性,使得對原鄉居住還存有居住希望的人無法先在住的地方安定下來,而能好好思考日後如何重建部落或遷村的考量。
    會議中蔡委員所提出的這些理由存在著很多預設立場,他們把九二一大地震的災民和八八風災的災民劃上等號,忘記這兩場大災難的災民是屬於不同的族群,並且他們是居住在不同的自然與文化環境下,依著九二一大地震災民的災後重建經驗來否定八八風災災民的訴求,對八八風災災民實在是不公平的。畢竟我們的政府也還在學習如何進行大型災難的重建工作!
    歷經原住民災民的抗爭、專家學者的質疑與一些在地鄉公所的反應,蔡委員在會中仍強調慈濟所承諾的二百多戶的永久屋將可於明年過年前完成(吳敦義院長亦在11月初做此宣布),就可知政府與慈濟的「茂林月眉大愛村」永久屋政策的勢在必行。該怎麼讓這項政策能夠將腳步緩下來,爭取在山下安全的地方蓋中繼屋呢?或許得必需從政府、慈濟與鴻海的相關決策者著手,提供以下想法,以供參考。
    1.僅能在山上蓋中繼屋就不是一個合理的說法,政府不需考慮住在中繼屋的人的住家環境安全嗎?要蓋中繼屋也得是在安全無虞的土地吧!要完成鑑定所選定土地是否安全也需要時間及專業鑑定吧!如果申請的中繼屋量大,那要耗多少時間才能蓋中繼屋?中繼屋的目的何在?是提供災民中期安置的地方,是一個能快速提供給災民且住家環境安全無虞的地方吧!所以政府的這項政策本身就是相互矛盾,應向政府反應這項政策的錯誤。
    2.現行搬進永久屋就得放棄原鄉部落房屋與土地使用的相關權益仍不具法令地位,因為「特定區域」的劃定尚未完成、公告,且不是短期內就可完成的,所以如果在明年過年前政府無法完成特定區域的劃定,政府該依何項法源要求永久屋的搬遷戶放棄他們的房屋與土地的使用權?
    3.爭取和慈濟聖嚴法師見面的機會,直接反應為何對慈濟大愛村永久屋計畫持反對的意見,讓她瞭解原鄉部落的人也瞭解山林休生養息的重要性,但原鄉部落的遷居與文化保存並不能單靠供他們一個可以住的聚落就可解決的,以聖嚴法師的善心與同理心或許可讓她對大愛村的設置有不同的思考。
    4.瞭解鴻海集團的提供就業計畫,爭取機會和鴻海郭台銘(或其核心幕僚)見面,反應出對茂林大愛村規劃的爭議性,是否可把鴻海的資源應用在更可幫助原鄉部落居民的方式?
    災後重建工作的繁複、部落重建意見的相左與生活的不安定感等難免會讓人有情緒,而且那是正常的。但在意見的溝通時,如果持有強烈的情緒與既設的立場時,就很難真正地溝通,並會耗費時間在溝通上。如果能適度地在討論時壓抑自己的情緒,學著從別人的立場來看問題,有著同理心或許就能降低意見的對立性,而能從討論中找出共識。現行,在對永久屋所衍伸權益喪失的不甚瞭解下,無形中,永久屋的選項似乎成為一個二分法,代表著是否與部落共生存。然而,這樣的劃分對整個部落好嗎?或許在討論部落的重建時,試著從部落居民對部落的未來發展藍圖開始討論,去凝聚部落的共識。
    另外,在與政府的溝通上,部落受災戶或許會因對一些專業名詞(如特定區的劃設、土石流高潛勢溪流影響範圍等)的不甚瞭解,而處在弱勢的地位上。如果無法瞭解專業名詞,怎麼知道政府(專家學者)怎麼劃設的、所選用的準則合理嗎?有確實做到基礎調查工作(如災後是否有到現場勘驗過堰塞湖、土石滑動的情形、河道的變動)嗎?怎麼樣知道政府是否合理地進行特定區的劃設工作呢?當然,要瞭解這些專業名詞並不容易(可尋求政府、專家學者的協助),但多一分瞭解,也較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4. 千綺 說:

    蔡勳雄政務委員於八八風災第12次重建會議中提出了「山下不能蓋中繼屋,要就在部落蓋」的政策方向,理由是山下「蓋中繼屋很貴(怕資源浪費)」、「山下蓋中繼屋…(災民)會三心兩意反覆」、「921經驗,重建拖了十年,中繼屋是不必要的浪費。」等。會讓人覺得中央政府在決定以永久屋為八八風災安置工作的政策方向從沒改變,名義上多了中繼屋的選項,卻藉著山下不能蓋中繼屋的政策而否定了可短期內大量蓋中繼屋的可行性,使得對原鄉居住還存有居住希望的人無法先在住的地方安定下來,而能好好思考日後如何重建部落或遷村的考量。
    會議中蔡委員所提出的這些理由存在著很多預設立場,他們把九二一大地震的災民和八八風災的災民劃上等號,忘記這兩場大災難的災民是屬於不同的族群,並且他們是居住在不同的自然與文化環境下,依著九二一大地震災民的災後重建經驗來否定八八風災災民的訴求,對八八風災災民實在是不公平的。畢竟我們的政府也還在學習如何進行大型災難的重建工作!
    歷經原住民災民的抗爭、專家學者的質疑與一些在地鄉公所的反應,蔡委員在會中仍強調慈濟所承諾的二百多戶的永久屋將可於明年過年前完成(吳敦義院長亦在11月初做此宣布),就可知政府與慈濟的「茂林月眉大愛村」永久屋政策的勢在必行。該怎麼讓這項政策能夠將腳步緩下來,爭取在山下安全的地方蓋中繼屋呢?或許得必需從政府、慈濟與鴻海的相關決策者著手,提供以下想法,或許不夠周全,敬請包涵。
    1.僅能在山上蓋中繼屋就不是一個合理的說法,政府不需考慮住在中繼屋的人的住家環境安全嗎?要蓋中繼屋也得是在安全無虞的土地吧!要完成鑑定所選定土地是否安全也需要時間及專業鑑定吧!如果申請的中繼屋量大,那要耗多少時間才能蓋中繼屋?中繼屋的目的何在?是提供災民中期安置的地方,是一個能快速提供給災民且住家環境安全無虞的地方吧!所以政府的這項政策本身就是相互矛盾,應向政府反應這項政策的錯誤。
    2.現行搬進永久屋就得放棄原鄉部落房屋與土地使用的相關權益仍不具法令地位,因為「特定區域」的劃定尚未完成、公告,且不是短期內就可完成的,所以如果在明年過年前政府無法完成特定區域的劃定,政府該依何項法源要求永久屋的搬遷戶放棄他們的房屋與土地的使用權?
    3.爭取和慈濟聖嚴法師見面的機會,直接反應為何對慈濟大愛村永久屋計畫持反對的意見,讓她瞭解原鄉部落的人也瞭解山林休生養息的重要性,但原鄉部落的遷居與文化保存並不能單靠供他們一個可以住的聚落就可解決的,以聖嚴法師的善心與同理心或許可讓她對大愛村的設置有不同的思考。
    4.瞭解鴻海集團的提供就業計畫,爭取機會和鴻海郭台銘(或其核心幕僚)見面,反應出對茂林大愛村規劃的爭議性,是否可把鴻海的資源應用在更可幫助原鄉部落居民的方式?
    災後重建工作的繁複、部落重建意見的相左與生活的不安定感等難免會讓人有情緒,而且那是正常的。但在意見的溝通時,如果持有強烈的情緒與既設的立場時,就很難真正地溝通,並會耗費時間在溝通上。如果能適度地在討論時壓抑自己的情緒,學著從別人的立場來看問題,有著同理心或許就能降低意見的對立性,而能從討論中找出共識。現行,在對永久屋所衍伸權益喪失的不甚瞭解下,無形中,永久屋的選項似乎成為一個二分法,代表著是否與部落共生存。然而,這樣的劃分對整個部落好嗎?或許在討論部落的重建時,試著從部落居民對部落的未來發展藍圖開始討論,去凝聚部落的共識。
    另外,在與政府的溝通上,部落受災戶或許會因對一些專業名詞(如特定區的劃設、土石流高潛勢溪流影響範圍等)的不甚瞭解,而處在弱勢的地位上。如果無法瞭解專業名詞,怎麼知道政府(專家學者)怎麼劃設的、所選用的準則合理嗎?有確實做到基礎調查工作(如災後是否有到現場勘驗過堰塞湖、土石滑動的情形、河道的變動)嗎?怎麼樣知道政府是否合理地進行特定區的劃設工作呢?當然,要瞭解這些專業名詞並不容易(可尋求政府、專家學者的協助),但多一分瞭解,也較能保護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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