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災猶有情,地制滅原鄉?

本文摘要:高雄縣那瑪夏、桃源、茂林鄉在去年慘遭莫拉克風災肆虐後,不但原鄉重建步調牛步,如今可能又要面臨「滅鄉」的命運;只是,這次消滅這3個原住民鄉的不是天災,而是「地方制度法」。( 圖/ 鐘聖雄。12月14日至立院抗議不當的地方制度法 )

天災猶有情,地制滅原鄉?

高雄縣那瑪夏、桃源、茂林鄉在去年慘遭莫拉克風災肆虐後,不但原鄉重建步調牛步,如今可能又要面臨「滅鄉」的命運;只是,這次消滅這3個原住民鄉的不是天災,而是「地方制度法」。

根據2009年頒佈的地方制度法,上述3鄉連同台北縣烏來鄉,台中縣和平鄉,都將於本月25日起併入直轄市統轄範疇,未來這五個原住民鄉的法人地位都將消失,成為直轄市中的一個「區」;受影響族群包括泰雅、布農、魯凱、卡那卡那富(kanakana)與沙阿魯阿(Saarua)。台灣原住民族行動聯盟(TIPA)總召理斷痛批:「五都升格,原鄉卻失去法人地位、自治權利與財產權,不僅是降格,根本是被消滅了!」

五都升格,原鄉遭滅?

今(12/14)上午9點,TIPA一行約20人在微雨的立法院人行道上,召開了一場略顯零落、淒涼的記者會。「反併吞!搶救原鄉!」TIPA成員齊聲高喊口號,希望立法院能緊急修正地方制度法,並在地方制度法中增訂下列2條規定,確保原住民族權益:

第一條第三項:「原住民族地區地方制度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辦理,不受本法規定之限制。」

第八十四條之四:「山地鄉不列入直轄市由鄉(鎮、市)改制之區,應為特別之原住民族區,實施區自治,依原住民族基本法,另訂自治法規。前項地區,未實施原住民族自治前,得維持鄉(鎮、市)級自治,其上級政府由縣改隸至改制後之直轄市,得準用本法鄉(鎮、市)之相關規定,不受本法直轄市相關規定之限制。」

TIPA成員與各族代表在簡短發言後,隨即進入立法院中向原住民籍立委陳情。然而,一名陳情代表事後透露,一名身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的國民黨籍原住民立委在接見TIPA成員時,表示早已備好草案,未來將連署其他立委推動修法,但言談間流露消極意味,未來修法工作可能困難重重。

理斷指出,其實當初地制法會在完全不尊重原鄉意見的情況下通過,就已是原住民族代表的失職,如今地制法施行在即,推動修法就是再給這些代表一次機會。「無論結果如何,這些都會被記在歷史之上」,理斷委婉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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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鄉遭併等同失去同胞

「失去兩個泰雅原住民鄉,等同失去了我們的同胞」,泰雅宗會Sangas氣憤地說。來自茂林鄉的魯凱頭目薛志勇也認為,原鄉遭合併後,原住民不但會喪失以往的權益、福利與傳統領域,甚至「區長官派」的規定,也會讓他們的「自治」灰飛湮滅,因為原住民中根本找不出幾個具有九職等資格的公務員可當區長。

據了解,之前有消息傳出「區長官派」將有緩衝期,且升格後的原住民「區」也可暫時由不具九職等資格的原住民公務員繼續主政(如現任鄉長暫代)。然而,如今已證實地制法施行將不會有「緩衝期」,12/25後,官派的區長也很可能會是漢人,如此一來,遭併的原住民區將不再具有「民族自治」的實質基礎。

此外,薛志勇也補充,未來市議員選舉時,魯凱族代表也很可能因為魯凱族在高雄市屬於少數,反而會選輸有人數優勢的都市原住民代表(如排灣、阿美),這對於民族權益也是很大的傷害。

「平安夜將至,但我們的內心卻感到忐忑不安,一點也感受不到平安…因為原住民鄉將走入歷史了。」歐蜜‧偉浪認為,即將施行的直轄市改制取消原鄉鎮市級自治,卻沒有與原住民族充分討論,不但違逆保護原住民文化的國際公約、潮流,也違反了憲法與原住民基本法(註)。

歐蜜‧偉浪表示,雖然新任高雄市長陳菊支持將原住民鄉化為特別行政區,卻也受地制法阻礙難以開展,因此TIPA才特別北上立法院陳情,希望立委諸公能緊急提案修正地制法。倘若12/25一到,修正條例無法過關,前述5個原住民鄉的財產就必須點交給市政府,未來要恢復自治、傳統領域的希望也更渺茫了。

註:

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十二項:「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四條:「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五條:「國家提供充分資源,每年應寬列預算協助原住民族自治發展。」

一篇回應 to “天災猶有情,地制滅原鄉?”

  1. 黃韻如 說:

    寫得真好,很高興還有很多人持續在關心.繼續指出國家政策的弔詭之處,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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