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和報告:平台避難屋、樂樂段永久屋進度說明

本文摘要:勤和平台上的避難屋,已經有怪手在整地,預計興建四棟公用避難空間,共計可容納160人於汛期避難,期望於12月底落成。另外遷居寶來樂樂段永久屋部分,預計有40戶名額,目前仍在協調土地問題。( 圖/ 柳琬玲。將要興建避難屋的勤和平台。 )

勤和報告:平台避難屋、樂樂段永久屋進度說明

前言:

9月4日,高雄縣原民處在勤和教會舉辦說明會,向勤和村民說明平台上的公用避難屋建造情形,以及樂樂段永久屋的最新進度。做為勤和村避難屋、永久屋事宜的聯繫窗口,原民處長谷縱及三位科長全數出席。援建單位紅十字會、接受紅會委託設計避難屋的謝英俊建築師事務所也都到場向村民們詳細說明避難屋規劃。

縣府展現較以往積極的態度處理勤和的安居安遷需求,在場村民都仔細聆聽,並對原民處長官、各方支援協助的團體表達謝意。不過,與會的勤和村民中,幾乎都是選擇平台避難屋的,選擇樂樂段永久屋的村民們則認為已經掌握了樂樂段方面的進度,所以並未出席。

勤和人各自踏上不同的重建之路,包含遷居杉林永久屋、爭取樂樂段永久屋以及原地重建,但有災難來時可至勤和平台避難屋等三種不同發展。這段期間,為了爭取安身落戶之處,就已耗費許多心力,未來除了房屋的重建之外,重塑社區間的凝聚力,恐怕也是勤和人另一項漫長考驗。

勤和平台的公有避難屋規劃

位於平台上的避難屋,現已經有怪手在整地,預計要蓋4棟公用的避難空間,每棟容納40人,共計可容納160人汛期避難;另有2座公用廁所、1座備災中心。若無天候意外,將在10/1舉行立架典禮,正式開工,期望在12月底正式落成。

谷縱處長指出:「避難屋是共同擁有,不屬於私人。」未來,除了勤和本村居民,位在勤和村的桃源國中師生、或在道路中斷因故滯留勤和的桃源鄉居民以及外來遊客,都可以使用。不過,避難屋是根據莫拉克特別條例興建,條例三年就會撤銷,避難屋依規定也將拆除。勤和重建會的幹部特別提出,避難屋的需求仍要取決於重建整體情況,將來若有必要,也會再向公部門尋求調整,延長期限。

平台上的避難屋是由紅十字會台中支會援建,委託謝英俊建築師事務所設計,將來也會由紅會高雄支會持續協助勤和村民完善防災備災措施。未來,備災中心會儲放備災物資,也做為救災指揮使用。

因應避難屋的臨時性和機動性,建材也設計成方便組裝拆卸的形式,不需要大型的機具上山,避開部落路況在雨季中時好時壞影響造屋進度的困境;盡量就地取材,使用當地的土石、木頭,透過悉心設計,減低經濟成本,也降低周邊環境的負荷。在紅會簡報房屋規劃中,也特別提出,「重建不只是房子,還希望能凝聚社區的意識。」

居民們靜聽簡報,也有人提出問題。一位村民詢問,從部落前往平台的路太窄小,未來避難屋建在平台,是否需要整修這條聯絡道?對此,桃源鄉長謝垂耀回應,這條聯絡道已經四次流標,現在正在調整道路的設計,繼續招標。

谷縱處長補充,工程流標的問題,是很多原鄉重建的困難之一。「設計得太好,廠商考量成本,競標意願低,常致流標」。鄉公所表示會繼續上網招標,早點發包這條路。

寶來樂樂段永久屋的進度

介紹完避難屋的規劃,谷縱並報告遷居寶來樂樂段永久屋的進度。

土地取得方面,樂樂段土地長期承租給外來漢人、平埔族使用,許多土地承租戶已使用了四、五十年之久,還需進行協調、補償。原訂的協調會則因颱風改期到9/9。土地變更方面,也已委託建築公司規劃,8月底已流標一次,仍持續上網招標中。

谷縱表示,縣長很重視樂樂段的進度,希望在11月底前完成建地變更。至於援建單位,縣府則協調法鼓山協助,已有到現場看過土地,但確切結果仍待縣府到法鼓山做詳細簡報而定。

未來,0.98公頃的永久屋預定地上,最多可興建40戶,只限勤和村人申請。縣府在協調土地、援建單位的同時,也已經展開永久屋初步審核,現在受理有32件,到9月底前都可申請。縣府會將通過核配的戶數,提供給援建單位參考,以決定要蓋多少房屋。

不過,以上的報告,因為申請樂樂段永久屋的村民都沒有到場,無法討論。倒是在場其他居民,提出了一些流傳在村子裡的普遍疑問。

有人詢問,是否到樂樂段的永久屋,也是採取到杉林大愛園區一樣,一屋換一屋的形式?原民處陳科長回應,永久屋的申請標準是完全一致的,申請了就不能回原房屋居住;申請的資格、房屋規格也都是一樣。

也有的居民代親戚提出問題:「申請過大愛村的是否可以再申請?」陳科長表示,原則上會受理,但順序會擺在後面,因為目前已經有32戶提出申請,上限只有40戶。

樂樂段永久屋進度出現轉機後,有意申請大愛園區永久屋未通過的勤和居民,會希望試著申請樂樂段永久屋。另也有已入住大愛園區的居民,對樂樂段永久屋的情況很關心,認為一樣是永久屋,位於山上的比位於山下的更適合生活。

據悉,樂樂段永久屋進度經過一年的漫長等待,現在已列入縣府列管範圍,縣府正採取較以往積極的態度加緊處理中。而未來有多少人家有意願遷居於此、又有多少可核配通過,則還待持續追蹤。

9 回應 to “勤和報告:平台避難屋、樂樂段永久屋進度說明”

  1. 總仔 說:

    很不好意思,向 貴版借一角宣廣如下訊息…
    並歡迎大家一起來幫鄉親們加油打氣喔…
    PS:勤和村有高文勇(副學園長)及柯文龍兩位參加呦…
    【新聞稿】紅十字會救災隊「台20及21線搜索救助小隊」即將成軍羅!
    http://www.redcross.org.tw/RedCross/upload/ksh/2010/0820/990908-0.jpg

    【邀請卡】
    http://tw.myblog.yahoo.com/redcross-rescue/article?mid=721&prev=723&next=720

    【99/9/6(一)到那瑪夏鄉『備災點』尋訪】
    http://www.redcross.org.tw/RedCross/page/pagetype1a.jsp?groupid=122&webno=122&no=263&pageno=1412&typeno=2

  2. 原民處...請說清楚... 說:

    一屋換一屋,有明文規定嗎?

    住民的提問;不構成熟;案內所提:『有人詢問,是否到樂樂段的永久屋,也是採取到杉林大愛園區一樣,一屋換一屋的形式』?般到「杉林大愛園區」的住民,沒有所謂的「一屋換一屋」,所以請這位「住民」,要提問題的時候,先做好功課,提的問題要有依據可循,不要亂提「不存在問題」,以免誤導或影響其他人權利;據我所知,公部門從未提過所謂的「一屋換一屋」這個字義…

    不知這位「勤和村的住民」從哪裡看過這份條文,如果有「明文規定」是否可以公佈參閱,所謂的「一屋換一屋」字面上解釋就是申請了永久屋,原居住地的房子就是屬於公家機關了,請問你願意把你山上的房子轉讓給公家機關嗎?相信你不願意吧….

    再提醒原住民的朋友,尤其是進住永久屋的住民,要清楚的知道…已申請永久屋的住民,不管公部門未來的計畫再變化,一定要堅持「山上屬於自己的土地絕對不能讓政府徵收」;「原居住地的未毀損的房子也絕對不能讓政府拆掉」,已申請永久屋的住民,目前現況是:沒有「原居住地房子的『居住權』」,但是我們還是有「原居住地房子的『使用權』」,「土地」是我們的,「房子」也是我們的,只是因為原居住地有「安全堪慮」,暫時遷移至有「安全之處(永久屋)」,所以山上的房子因「安全堪慮」不得作為「居住的行為」;為了因應生活有些住民不得從回「務農工作」, 所以山上的房子暫時代稱為「工寮」,住民於務農工作時可作為中午或休憩之用,放置相關農用之具,傍晚時須返回永久屋居住,我們也附帶堅持, 原居住地的房子,也必須要有相關水.電的設備,以利滿足務農工作時的需求,所以說:要申請永久屋的住民,是沒有所謂的「一屋換一屋」,也建請公部門利用集會好好的宣導及說明,以免又造成住民的誤導及抗議,影響災民的基本權利。
    公部門的說明;不清不楚;容易使人誤解:

    『原民處陳科長回應,永久屋的申請標準是完全一致的,申請了就不能回原房屋居住;申請的資格、房屋規格也都是一樣』。
    建議原民處的陳科長:在大眾族人面前宣達或說明事情時,務必要講的清清楚楚,要明明白白,這樣大家會一起了解你的明白,你說「申請了就不能回原房屋居住」;這是錯誤的說明,應該是「申請了就不能做居住(過夜)的行為」,「不能回」這個字義,彷彿告訴了族人不能回山上,申請了永久屋的住民,就好像失去了山上的家園,上述的內容,如原居住地的「居住權」及「使用權」,我也堅持說明了我們族人的「表達意識」,當初這也是 『馬總統及吳院長』,在多次會議及與災民座談時所提出的承諾,希望原民處谷縱處長及陳科長能站在族人需求,好好的思考,替族人爭取我們應該有的權利,基本的權利…原住民加油啊…命乎米上..

    • 局外人 說:

      入住永久屋的朋友
      1.玩漢人的文字遊戲.原住民會贏過和人政府嗎?所以也別奢望原民處的官員會幫原住民扳回什麼?
      2.這是法的問題.重建條例都已經定案了.連總統的話都無法隨意執行.何況地方上的小官員.你還要他保證什麼說明什麼
      3.Q&A
      (1),也建請公部門利用集會好好的宣導及說明,以免又造成住民的誤導及抗議,影響災民的基本權利。公部門的說明;不清不楚;容易使人誤解:
      A:回到上面1.所以公部門也無法說清楚(每個人的解讀都不同).把人生當成賭博所以這是賭.賭當局的解釋.賭贏歡喜.賭輸服輸.就這樣.

      (2)『原民處陳科長回應,永久屋的申請標準是完全一致的,申請了就不能回原房屋居住;申請的資格、房屋規格也都是一樣』。
      A:記得重建條例有寫「…不得回原居住地建屋居住」不知大家有沒有看到這一點.應該夠清楚了.
      (3)我們族人的「表達意識」,當初這也是 『馬總統及吳院長』,在多次會議及與災民座談時所提出的承諾,希望原民處谷縱處長及陳科長能站在族人需求,好好的思考,替族人爭取我們應該有的權利,基本的權利.
      A:請回到2.我們是法治的國家.不是人制的社會.任何條例立法院三讀通過.才有可能.所以也就別回頭提馬總統或吳院長了了.要往前看重建條例.
      入住永久屋的朋友.人生是賭博.牌在你手上.下好離手.賭贏–賺到.賭輸–服輸.不過這場賭局.莊家(政府)可以中途沏牌.自己衡量.

      • 原住民的堅持... 說:

        局外人就是局外人,別小看我們原住民,不管未來的結局是如何,山上及山下的我們都會堅持,堅持我們該有的權利,向你們這些外來的,那就別干涉,除了憲法至上之外,任何的規定及條文,都是人寫.訂出來,只要是不合理的,事後都可以修改的,我們也很清楚,重建之路確是難行,但是我們就是要堅持,所以局外人啊…不要拿雞毛(規定)當令箭..想嚇我們啊..現在是原住民翻身的時候了…

        • 搞不清楚 說:

          法律有那麼好改變嗎
          那要那些民意代表做什麼阿
          法律是要做到公平公正
          不是只是要滿足一些人的貪念

          不要只會在這邊亂叫
          快點付出行動才是真的
          躲在暗處
          能夠改變什麼
          站出來吧
          努力爭取
          權利是自己爭出來的

      • eden 說:

        你對賭很瞭解ㄛ!
        但事實正如你說言,
        我們是法治的國家.不是人制的社會.任何條例立法院三讀通過.才有可能.所以也就別回頭提馬總統或吳院長了.要往前看重建條例.
        但事實上,
        我們不是法治的國家,
        是人制的社會.任何條例立法院三讀通過,
        才變得更可怕,隨便公家機構要怎麼解釋都行.
        就只有人民不能解釋,人民的解釋是個人認知,
        這就是為什麼立法都不詳細,
        這樣它們才有運用的空間,才能欺壓弱勢.
        請大家在跟公家機構打交道時一定要好好保留証據,
        只少能保護自己,但一定贏不了公家機構.
        請大家謹慎行事了.

  3. 熊鷹 說:

    活在台灣有你們說的那麼恐怖嗎?
    到處防這防那
    公部門那麼不好信任
    你留證據還是要找另一個公部門幫你平反
    大家對法院那麼不信任
    那大家怎麼辦?
    躲在暗處改變不了什麼
    身在明處也改變不了什麼
    權利爭出來
    確定政府完全照你的權利執行嗎?
    還是敷衍了事

    • eden 說:

      公部門那麼不好信任
      你留證據還是要找另一個公部門幫你平反
      大家對法院那麼不信任

      只少能保護自己,但一定贏不了公家機構.
      請大家謹慎行事了.

      這是一致的ㄚ.

相關網站聯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