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遷村模式」?政府:還在研擬中

本文摘要:陳振川表示,政府部門對於遷村模式的法條都還在「研擬中」,無法對外說明。而原民會又是如何看待「遷村模式」,是否真能解決部落問題?( 圖/ 柯亞璇,部落的完整性是否能因遷村模式而改善? )

何謂「遷村模式」?政府:還在研擬中

前言:引發討論的「遷村模式」

6月29日午後,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副執行長陳振川偕同高雄縣政府重建會主任王正一等相關人員在杉林大愛園區針對「南沙魯部分村民仍無法核配永久屋」的相關問題召開會議,會中也同時討論南沙魯村民自主管理的相關事宜,

陳振川在面對村民的問題時表示,政府目前沒有打算再度放寬永久屋申請標準,:「若按照現有法規,會使個別戶數最後仍拿不到房屋,如果還是不能解決的話,我們就以『遷村模式』來處理。」 (相關文章請參考:大愛生活系列(11)南沙魯又要「遷村」?)

然而,無論對哪一個部落、族群,「遷村」的議題牽涉層面廣大,包含文化、教育、生活、產業…等等,以南沙魯為例,在永久屋成為重建的唯一選項後,村莊遂一分為二,留在山上的除了120位民族部落的人之外,錫安山地區的居民在戶籍上也屬「南沙魯村」,這個「遷村模式」究竟意味著什麼?將會產生什麼影響?

中央重建會:遷村模式仍在研擬中

陳振川在6月底的會議中告知大愛園區內的南沙魯村民,可循「遷村模式」解決法令的問題,但,何謂「遷村模式」?中央對於「遷村」的定義為何?相關的法令、辦法是否都已具全?

「目前相關的辦法都還在研擬當中,目前我們不便對外回應」陳振川表示,政府部門對於遷村模式的法條都還在「研擬中」,無法對外說明。但一個仍在研擬中的「遷村模式」,在還沒有定案前就先告知居民「以遷村模式解決法令問題」,是否適當?陳振川則回應:「遷村是村長提出來的,我們只是配合。」

原民會:還在討論中

而有「原住民的總統府」之稱的「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又是如何看待「遷村模式」呢原民會又是如何看待這場重建?未來又將如何協助原住民重建?所謂的遷村模式,是不是真能解決問題?

「事實上我們在處理遷村的過程,我們還是按照重建條例的第20條第2項,因為裡面有遷居跟遷村,可是,因為重建條例第2條裡面有強調文化的主體性、延續性等等」原民會副主委夏錦龍表示,原民會是朝條例所規定的方向處理遷村的問題,但遷村後是否能夠全數獲配永久屋?他回應「按照內政部永久屋的分配標準,無法取得的部分,我們一樣也『隨同遷村』,但會給他一些『有條件的負擔」」

何謂「有條件的負擔」?夏錦龍進一步解釋,「從租用的啦、或者是從社會救濟面來看,還是有條件的,不可能全部都給你,那就會失去原來的公平正義。」

但上述所言是否已拍板定案?夏錦龍說:「目前我們是還在討論中,對遷村的原則,總是要把它規範出來。」

另外,針對符合所謂「遷村」條件的人,房子由誰來蓋?需要「部分負擔(即租用)」的房子由誰來蓋?由誰負責處理租金、負責相關管理事宜?

夏錦龍表示「目前現階段的整體想法,因為還沒有定案,只能說目前的想法跟未來的作法,由『縣政府』跟NGO來談,獲得NGO同意之後,NGO來蓋,蓋完以後,將來的房屋就交給縣政府來管理。」

經費的部分,則由縣政府與NGO討論,「如果NGO真的不夠的話,由政府概括承受的,政府也責無旁貸」過去永久屋的援建,NGO必須負擔51%的公共設施,夏錦龍說,遷村模式的部分,原則上也將按照這項規定。

事實上,在莫拉克風災前,過去的遷村,多半是由政府處理公共設施,把土地分配給要遷村的居民,由居民「自己花錢蓋房子」,這次的八八風災,不如以往的作法,轉而由蓋房子的NGO同時也要負責公共設施,夏錦龍表示「如果說政府作的話,這個都涉及到政府採購法的問題,時間上會比較慢,以前是可以綁在一起(房子與公共建設)標出去,現在因為公設的部分,政府的部分要按照政府採購法來走,時間就會慢,所以就跟永久屋分開。」

至於要把「村」「遷」到什麼地方?夏錦龍表示,地點必須跟其他公產機關如台糖等公家機關討論,私有地涉及徵收程序,會使得辦理的時間拉長,他舉例「比如說台東嘉蘭,一基地的東側,那邊就是涉及到私有地的問題,所以就一直還談不好。」


非集體性的遷村,容易將部落拆分(攝影/鐘聖雄)

南沙魯不算遷村

談到南沙魯是否適用於「遷村模式」,夏錦龍說:「如果一開始就用遷村模式的話,沒有問題,可以談,不過拖到現在,遷村也不是說全部整體百分之百都可以出來,當然也有一些他不滿意的、不希望出來的,像現在的22戶,我們就歸類在20%裡面,因為你只要『80%同意就可以遷村』」

不過,南沙魯村包含錫安山地區的三百多人在內,所謂的20%不同意,是否包含錫安山?夏錦龍表示,是以「部落」作計算,南沙魯分為雙連堀、錫安山、南沙魯(民族)部落三部分,其中雙連堀已集體遷往永久屋居住。

錫安山他是不希望動,雙連堀是已經到平地,南沙魯(民族)大概80%『遷居』」,南沙魯村算不算遷村,夏錦龍說:「不叫(遷村)。」

而民族平台上的避難屋,夏錦龍表示,「居民希望在山上自力造屋,後來我們變通的方式是,高雄縣政府跟它談,自力造屋要NGO同意資源(協助援建),我們政府也沒這個資源,而且政府蓋房子給你一定要你負擔,不可能全部贈與給你,因為它是從公共預算來蓋的,所以這個要NGO來幫它,最後的變通方式是,你們跟NGO來談,蓋避難屋。」

那麼,避難屋要不要拆?是不是真的兩年半時間一到,政府就會上山拆除?「這個要看縣政府」夏錦龍說,權責在縣府,避難屋是沒有建照跟執照的,從法規面來談,避難屋沒有得到許可,等同違建。但他也認同,南沙魯的確有避難屋的需求,「現在民族平台已經判定為安全地區,既然安全,他們在上面避難有什麼不對?」

那瑪夏鄉的瑪雅村,亦屬於自力造屋的形式,卻非每一戶都能遷往民權平台,須視「在平台上是否有土地」,原先被認定「不安全」的瑪雅村,仍有許多人繼續居住在本部落,是否只能在永久屋與自力造屋之間作選擇?如果在平台上沒有土地,二選一立刻簡化成單選──永久屋。

夏錦龍提到,「我有聽他們協會(瑪雅重建會)在講,這些人在造屋的過程裡面,『到時候他們的親戚他們都會幫他們蓋,危險的時候他們就上去』,因為有些人是沒有土地的,完全沒有地的你怎麼上去自力造屋?」他表示,泰半的瑪雅村民在平台上沒有土地,未來的自力造屋也會規畫大型的公共空間如活動中心,可作為避難處所。

「好茶」的苦,怎麼辦?

相較於南沙魯的「不算遷村」,災前就已收到政府公文,「算遷村」的好茶,是否能夠透過「遷村模式」找到出口呢?

「好茶一定是要整體遷過去,你不能剩下那剩下其實七十幾戶留在隘寮營區當兵啊!」夏錦龍說,好茶的遷村要按照內政部的分配標準,分為三部分處理:符合永久屋核配者、一屋多戶者、無法核配。

夏錦龍提到,好茶仍是整體的遷移,「考量到他們的文化延續性,整個部落的整體性,還有未來的發展性,要考量到這些東西。」

但是,無法申請核配永久屋的好茶人該何去何從?夏錦龍表示,這部份的居民可透過租屋、社會救助的方式予以協助。

若依陳振川所言,無法獲配永久屋的南沙魯居民,可循遷村模式解決問題,而夏錦龍又稱南沙魯不算遷村,「名符其實」遷村的好茶部落,卻仍有七十多戶無法順利取得永久屋資格,無論「算不算遷村」,所謂的「遷村模式」真的能解好茶的苦?解決大愛園區裡南沙魯居民的難題?

小結:遷村模式解決了什麼問題

無論南沙魯或是好茶村,在目前遷村模式仍在「研擬中」的進度下,遷?不遷?對村民來說都痛。莫拉克特別條例中提到災後重建應以人為本,以生活為核心,並應尊重多元文化特色,保障社區參與,兼顧國土保安與環境資源保育。」

災後一年了,選擇原鄉重建的災民必須自行想辦法克服「道路障礙」,選擇入住永久屋者,則必須思考「不予核配」的難題,集體遷村的部落如好茶,部落裡還有七十多戶人家只能透過租用或是社會救濟的方式處理核配永久屋的問題。

所謂的文化主體性、部落整體樣貌,在一個尚未具體化的遷村模式下,還剩下多少?或者「在這一年間,流失了多少?」是許多關心原民文化者共同的質疑。而所謂的遷村或是遷居、租用、社會救濟,這些詞彙除了解決減少受困於「申請永久屋」者的人數外,是否真能有助於部落文化、整體性的維護?有待時間證明。

5 回應 to “何謂「遷村模式」?政府:還在研擬中”

  1. 委屈 說:

    騙很大!這個文章的標題建議改成 :何謂「遷村模式」?政府:還在騙你們!

  2. 委屈 說:

    真的騙很大!這個文章的標題建議改成 :何謂「遷村模式」?政府:還在騙你們!

  3. 火鍋 說:

    >>>何謂「遷村模式」?
    請參考苗栗大埔、彰化二林模式!

    經過八八風災之後,政府已不必費心去思量國土如何保安保育,反而是可以明正言順地打著整治山林的名義,先拖慢重建腳步,然後再軟硬兼施就能把世居的原住民都趕下山來。

    國土保安保育需長期規畫,無法立竿見影。而只要讓原民搬離或遷村,二、三年後即可見成效。何者省事?何者是省?

  4. 山的那一邊 說:

    我有一些問題.不知誰可以說明.(最好是夏錦龍)
    一.夏錦龍說:「……因為你只要『80%同意就可以遷村』」
    1.這是根據哪條法令
    2.遷村是人生大事.及大工程.竟然可以用8成的多數人意願強暴2成少數人的意願.那是不是每個社會議題都可以這樣實施.(台灣有這種土匪法律嗎)
    二.夏錦龍表示,是以「部落」作計算
    1.既然是遷村.字義很明顯就是以「村為單位.為何又要以部落為單位呢(是不是怕錫安山的漢人啊).哀!在為原住民事務上也算是的頭頭的夏先生.竟然帶頭只會欺負自己人.對外人屈膝.悲哀阿原住民.悲哀啊.原民會.
    三.南沙魯遷村.全部居民都會得到照顧.但是好茶遷村.全部居民卻得不到好的照顧.這個有種族歧視與分化族群喔.唯獨對布農族的南沙魯特別好.而置魯凱族的好茶於不顧.
    四.一個政策都未定案.竟然拿出來跟百姓討論.這是甚麼樣的行政思維?唉!好辛苦喔!中華民國統治下的原住民.

  5. 不理嗑托 說:

    莫拉克獨立新聞網:

    我是台灣好生活報的新任協力編輯「不理嗑托」,這篇文章已經收到部落之聲網摘囉: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00817/2432

    之後也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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