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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拉克週年專題─永久屋系列(3):重建是門必修課

貪婪,對災民而言是不可承受之重。「我們想住山上,沒有一定要永久屋,但當政府只給永久屋,我們的要求,就變成過份。」這樣的心聲,流傳在等待重建的山林部落間。族人不解,莫拉克災後,民間團體提出參考921重建模式,為何政府忽視,執意推行永久屋?汛期將臨,族人想問:「重建有無其他可能?」

據內政部統計,慈濟基金會所募得45億善款,包括永久屋興建在內已使用9億;但即便大愛村引發重重爭議,對於未來若要持續協助救災、是否會改變模式?重建委員會副執行長陳振川說:「永久屋難免要檢討,但重建是邊做邊學,至少一年內已完成很多永久屋。」

而慈濟基金會專員賴睿伶無正面回應,僅說:「大家都很辛苦、這是社會愛心,慈濟只是做一部分。大家要珍惜這份愛跟善,災民很快安定下來,是大家所期望的。」

一次到位的直覺考量


陳振川在大愛村入住後,首次在行政院新聞局舉辦記者會,面前放著慈濟永久屋模型。他認為,慈濟的永久屋蓋的又快又好,但如果不是政府協調用地、發給建照,國軍又不計代價協助,慈濟的永久屋不會那麼好。

《莫拉克重建條例》通過前,民間團體曾要求參考921的中繼政策,最根本的原因在於原住民和漢人對家的想像不一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成員拔尚指出,半年至3年的中繼安置階段,能讓災民在準備好重建前有對話的機會、發展部落對重建的整體想像。但此提議完全被忽視。

陳振川解釋,921大地震的安置時間太長,政府為居民蓋房子後販售,又因地點不好造成滯銷;組合屋興建後則有拆除與管理問題,為求一次到位、民間團體又免費贊助,永久屋才成為唯一政策。但災後重建仍參考921經驗,如以工代賑、低利貸款等。

「地震後房子慢慢復建沒問題,但風災面臨的是遷村。」陳振川表示,雖政府清楚知道「中繼屋可處理安置」,但中繼屋也要找安全地點,和永久屋程序相同。加上921組合屋在颱風來時有基地排水不好等生活品質問題,災區部落又陷於危險境地、有雨季壓力,基於保障生命財產安全,「政府有時間限制與壓力」。

考慮到重建經費有限,政府認為,蓋中繼屋也要花錢,除了房子外還有公共設施,「不如就蓋永久屋。」陳振川舉例,世界展望會是災後興建中繼屋代表,「就是因為花很多錢蓋中繼屋,所以蓋永久屋的錢就不夠」。

重建定義要釐清

「我們不是因為蓋中繼屋而錢不夠,」世界展望會長杜明翰反駁,因災後政府行政力都在協助永久屋政策,為協助災民,世展會也投入永久屋興建,但針對部分需要中繼的災民,只要許可,世展會也幫她們蓋中繼屋。

經費之所以不足,一來是原物料飆漲,更重要的原因是:「政府希望重建過程加速,所以重建基地的公共設施要民間出一半」。

走過災後一年重建,杜明翰深深認為,重建「真的不是給房子」就好。他直言,災後重建未釐清「重建定義」,是造成文化衝突的根本原因。「我們該問:重建目標是為安置,還是家園重建。」


世展會為台東大武鄉大鳥部落所興建的中繼屋,預留了改建的空間,更符合每一家戶不同的需求。由於大鳥部落村民普遍對中繼屋非常滿意,他們打算直接把中繼屋變更為永久屋,但目前程序仍在變更中。

杜明翰表示,世展會堅持「家庭跟社區」的重建才是最重要的事,「安置的話,概念才以房子為主,才會只考慮到住在安全的地方就好,而不考慮部落或族群的核心價值」。

若從「起碼要活下來才能重新開始」,永久屋的概念或許沒錯,「但對『重建』來說,就不夠。」杜明翰說,「永久屋跟中繼屋不該成為選擇題,而是如何配套的問題。」

杜明翰進一步解釋,重建不該區分中繼屋或永久屋,而應是「長久安置、中期安置或部落遷移」。若是部落遷移,「就沒有選擇什麼屋的問題,而會談論遷村策略與方法」;若是中期安置,則會有安置及至重建的流程。更何況以建築工法而言,「中繼屋和永久屋沒有太大差別,而且可以轉換。」

然而,急著把災民送進「房子」裡,災後重建政策幾乎成為永久屋的配套措施。如「劃定特定區」的計畫,雖聲稱是「山林復育」,但實際內容卻是把災民趕進永久屋,而忽略適切界定原鄉居民與土地間的關係,「事實上人與土地的關係若斷掉,災民是失根浮萍,給他豪宅,他還是會死掉!」杜明翰用力強調。

中繼屋的價值

杜明翰犀利點出災民兩面不是人的酸苦。為了保有文化與傳統精神爭取自力重建,卻落得不知好歹的批判。甚至因為多數善款必須用於永久屋,杜明翰也坦承:「只能有多少錢做多少事」。

九二一重建基金會執行長謝志誠感嘆,若有中繼政策,用於重建硬體的善款分配將更妥切。不僅降低文化衝突的可能,也是全民學習的機會。

謝志誠說明,921住宅重建因定位在「財產權的處理」,政府不宜介入,所以採取補助與低利貸款、利息補貼的方式協助;雖然蓋房子沒有補助,但仍有「建築師規劃設計」的補助,也利用重建機會做好社區衛生設施。

雖然陳振川說「莫拉克風災也參考921,也有低利貸款等措施,加上永久屋政策,是對災民更好」;但謝志誠指出,莫拉克災後雖有低利補貼,卻僅限少數家戶,且其補貼和921的計算方式也不同。

除利率水準較低外,921災民的利息負擔有上限(2%),莫拉克則依災防法進行利息補貼,即無利息負擔上限,這使得災民貸款風險增高,「所以莫拉克災後自己能買房子的很少,這也是變相鼓勵永久屋的方式。」

謝志誠說,莫拉克災後,政府以民間募款提供免費房屋,「自然無法要求捐贈者」規避文化衝突,但他認為文化衝突不因由誰出錢而產生,「重點是主導者有無釋放空間。」

921重建的組合屋即是中繼屋概念,當時也由政府出資,但房子的規劃設計,「卻是由居民自己籌組委員會討論。」政府僅制定遴選營造廠的程序。「但這次民間團體卻以『我幫你們做好為理由』完全接管重建内涵」。

謝志誠直言,民主的代價就是浪費時間,「受災無法迴避,災後重建的過程很殘酷,但那就是學習。」謝志誠理解政府因輿論壓力而求快的心態,但當權者必須有肩膀承擔責罵、進一步教育民眾「慢」的必要性。「但政府反持輿論當理由,自然衍伸出文化衝突等問題」。

災難是機會教育

八八風災屆周年,也代表汛期再度來臨,謝志誠認為,歷經921與莫拉克風災大難,政府有必要更仔細思考重建的內涵。

「比如安置災民時,究竟該視為社會福利或是住宅重建前的前置工作?」若是重建前置工作,就應是房子毀損、房屋所有權人才能進住,謝志誠坦言,「921時就是把社會福利和重建前置混在一起,所以有的組合屋到現在都拆不掉!」甚至有房子沒壞、只是租房子的人也入住組合屋再也不搬。

謝志誠認為,政府在莫拉克災後喊出遷村,是基於「有人承諾搞定房子」,但重建至今來看,「大愛村只是新社區開發」。然而不管政府如何定義,對災民來說,從921至莫拉克,「重建政策看起來就是從極右(須貸款重建)擺到極左(政府免費蓋屋)。」

「這樣真的好嗎?」謝志誠擔心地說,莫拉克重建條例中甚至明訂「土地未流失、舊貸款可由政府代還」,但若風災發生在台北怎麼辦?政府有無能力繼續舉債重建?他直言:「台灣社會民主發展不夠成熟,只求加碼、不會減碼!」當災難成為常態、重建思維卻不轉變,衝突就沒有落幕的可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