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救災 破傘修好了?

本文摘要:美國《緊急採購法》規定,緊急狀況下,州主管有權以「限制性招標」方式邀請數家合格廠商投「統包標」,政府主管且須同時待命,對廠商提出的每一項設計,官方須在四小時內回應定案。所以,廿四小時 趕工的不只是廠商,政府主管也常在三更半夜被叫醒開會。( 圖/ 鐘聖雄,523豪雨後路斷。 )

雨季救災 破傘修好了?

又到了颱風豪雨季節,八八水災、后豐橋塌再再令人餘悸猶存。但是,人類只能狗吠火車,眼睜睜地看災難一再上演嗎?

二○○八年九月十四日跨越大甲溪后豐大橋坍塌,台中縣豐原至后里剎那間失去聯絡要道。新橋改建工程預計在二○一○年五、六月完工。所以,從斷橋到重建完工,台灣至少須要廿一個月。

許多人不免想起美國加州舊金山通往奧克蘭的海灣鋼骨橋梁事故。○七年四月廿九日油罐車衝撞東段橋塔後爆炸起火,造成上下兩層路面嚴重坍塌陷落,嚴重影響每日交通量高達廿八萬車次的八十號州際公路。加州公路局採用最低標方式招標橋樑復建工程,承包商麥爾斯以八六.七萬美元低價奪標。提前完工獎金每天廿萬美元,獎金至多五百萬美元;若延宕,亦有相對逾期罰款。

承包商僅花了十八天就完成該工程,獲得五百萬美元「提早完工獎金」。雖然加州公路局比預訂復建工程款五二○萬美元多支付八十萬美元,但是獲得的交通與經濟上的收獲遠高於此,更彰顯美國的救災應變效率領先全球。十八天與廿一個月之差鉅,奧秘何在?

去年,我們力邀美國聯邦公路署官員來台指導;一周前,我們再邀美國聯邦公路署佛羅里達州分區官員和加州公路局橋樑工程師來台指導。終於知道救災機制的重要,也就是救災法令和組織的重要性。

原來,除《採購法》外,美國另訂《緊急採購法》。緊急狀況下,州公路局分區主管就有權以「限制性招標」方式邀請數家合格廠商投「統包標」,並以「比價」方式決標,其他廠商不得提告。「統包廠商」一面設計一面施工時,政府主管且須同時待命,對廠商提出的每一項設計,官方須在四小時內回應定案。所以,廿四小時趕工的不只是廠商,政府主管也常在三更半夜被叫醒開會。

相對於緊急法令,美國各州政府單位在平時都已建立廠商分級資料庫,所以分區主管從廠商資料庫找出來的指定廠商,都不致令專業人士太不以為然。美國各州政府也都設置防災倉庫,預估救急必要的材料定量存放。防災倉庫不必要另起爐灶,有些存放在簽約工廠處。由於美國幅員廣大,救急材料可以由各州調貨供應,不必各州都存放大量救急材料,台灣可就沒此節約成本的優勢了。

○四年九月十六日,佛羅里達州埃斯坎比亞灣的十號州際公路橋梁被颶風毀壞,妨害埃斯坎比亞郡和聖塔羅莎郡的交通,因此,列入一百八十天內須完工的緊急救災工程。

佛州第二天就完成「限制性招標」,合作得標的吉伯特和瑪斯門公司若在十月十一日以前令西行橋梁通車,每提前一天完工獎金廿五萬美元;若在十一月廿五日以前令東行橋梁通車,每提前一天完工獎金一一○萬美元。兩公司合作下,只花六十四天工期提前完工,總共領取二八五萬美元獎金和三十多萬美元工程款。

美國建立的救災機制有《緊急採購法》」,所以災後不必用「緊急命令」;美國政府官員平時建立「廠商資料庫」,災後不怕執行只找三家的「限制性招標」,甚至於只找一家的「指定招標」。不止加州可行,佛州也做到了。台灣呢?「河橋並治」或「山河共治」嗎?誰來主管?

台灣的房屋建築有《建築法》定位,內政部有營建署主管,所以行之有方。台灣的橋梁、公路、鐵路、隧道、邊坡等建築卻無法管制,所以只待《土木工程法》定位,交通及建設部主管,則三或五年後,我們的后豐大橋及北二高走山事件方能見到果決明快的單位,速提對策吧!

(作者為財團法人台灣營建研究院院長、台灣科技大學營建工程系教授)

(本文轉載自2010-05-24中國時報)

一篇回應 to “雨季救災 破傘修好了?”

  1. 政府採購法已有緊急採購彈性機制 說:

    有關媒體今(24)日報導,台灣營建研究院院長李咸亨表示需建立緊急採購機制及土木工程法乙事,工程會表示,政府採購法已有緊急採購彈性機制,工程會並訂有配套措施,與是否需訂定土木工程法無關,特說明如下:

    一、機關辦理緊急採購,可依採購法第22條(不可預見之緊急事故)或第105條(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財產遭遇緊急危難),經機關首長或授權人員核准,逕洽優良廠商議價或比價,無需公告招標,且免報上級機關核准,以爭取時效。
    二、為提升緊急採購效率,工程會於88水災後修正「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可逕洽廠商比價或議價;修正「招標期限標準」,緊急採購可縮短等標期;修正「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制度實施要點」,無需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另訂頒「如何提升採購效率一覽表」及「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辦理緊急採購作業範例」,供各機關參辦。
    三、為縮短災損工程復建期程,工程會訂頒「縮短公共工程工期之招標決標策略」,機關可於招標文件訂定提前完工獎勵金,或給予承諾提前竣工廠商決標標序優遇。採最有利標決標者,亦可將廠商允諾提前完工期程納入評選項目,評選最佳廠商。
    有關李咸亨將美國高速公路斷路事件與后豐大橋復建期程相比較乙節,工程會表示,二者長度不同(前者約50公尺,後者約440公尺),寬度不同(前者3線道,後者10線道),施工環境不同(前者於陸地平面上採預鑄混凝土結構梁現場組裝,後者於河道上施作橋墩及橋面),金額規模不同(前者原始報價86.7萬美元約折合新臺幣2800萬元,提前完工獎金500萬美元約折合新臺幣1億6000萬元;後者約13億元),無法相提並論。另后豐便橋(長300公尺,4線道)已於97年12月20日完工(開工後78天完工),已展現效率。

    發布單位:工程會
    更新日期: 2010/05/24
    聯絡人: 張兆琦
    聯絡電話: 8789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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