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府:永久屋申請沒有「分批入住」而是「申請條件限制」

本文摘要:瑪家農場「永久屋」的申請,仍有部分族人尚未通過,屏東縣府表示,沒有所謂的分批入住,而是申請條件的限制。 目前要遷居的三村已共組「聯誼會」,對無法通過資格的族人再度提出陳情的共識。( 圖/ 柯亞璇。3月18日,瑪家農場舉行動土儀式現場。 )

屏東縣府:永久屋申請沒有「分批入住」而是「申請條件限制」

瑪家農場「永久屋」的申請,仍有部分族人尚未通過,因而部落內部形成了分期入住的說法。對此,屏東縣政府表示,沒有所謂的分批入住,而是申請條件的限制。在面臨無法與原部落共同遷居的處境下,瑪家、大社、好茶,三村共組「聯誼會」的運作機制,對無法通過資格的族人再度提出陳情的共識。

一、瑪家農場居民與政府溝通的新窗口:「聯誼會」

由即將搬入瑪家農場的三個村落共組的「聯誼會」主要的訴求是什麼?擔任此次「聯誼會」的臨時召集人,同時也是霧台鄉民代表會副主席柯連登表示:

瑪家農場新的部落基地,好茶、大社、瑪家三個部落將是這裡的新居民。而目前三個村所推動的「聯誼會」,最主要有一個共同的發現跟訴求就是,政府在部落申請戶數上的審查標準,有很大的落差。並說到,既然是以遷村的立場來蓋「永久屋」,卻看不出政府用永久安置的一個方式去處理審查資格標準落差的問題。並認為,「遷村」是要有有規劃長期的方向,那才是真正的遷村。

二、 三村的立場與主要問題

(1)瑪家村

瑪家村長董文明也表示,如果族人沒有全部通過申請,就拒絕進駐。他說,如果有房子的人先住進永久屋,其它沒申請通過的族人怎麼辦?

對於外界的協助,他也表示非常感謝,民間團體善盡協助的角色,而世展會也很快的跟建築工程團隊簽約進場施工。但是,對於政府的審核部分,他也是認為太過嚴格,並且也沒有達成當初部落所提出的共識。而使得不同時期入住的安置方式,也相對影響部落族人對移居到瑪家農場的想法。

(2)好茶村

而好茶村又與瑪家村跟大社村受災的情況不同,對此,柯連登也特別補充說明,在813風災發生之後,好茶村族人就已經達成遷村共識的總戶數186戶。但因莫拉克風災而成立的重建條例限制因素,造成其中9戶族人,因為只有土地權狀,沒有居住事實,就被排除在申請資格之外,也讓族人感到無法理解。

他也表示,若是政府是「依法行事」來處理遷村的問題,目前原住民部落的土地問題不勝枚舉,又怎麼可以用「重建條例」來牽制部落共同訴求的遷村方式?

(3)大社村:

對於三村「聯誼會」的共識,大社村的村長白春香表示,她也非常認同這樣的方式來協助部落的人解決目前申請資格的問題。而對於審查資格,她也提到一個申請沒通過的案例。

她說,在八八風災之前,族人因計劃要重新建蓋房子,因此就先將原有的房子拆除,寄住在親戚家中。不料,要興建之時,遇上莫拉克颱風,縣政府派人到場拍照存證時,成了確實沒有家屋的一個情形,但屋主又確實有稅籍證明的資格。

三、縣政府的回應

而針對三村聯誼會的訴求以及各村的問題,屏東縣政府原住民處,處長曾智勇表示,縣政府的立場與策略,當然是跟部落一樣的,都是大家團結的立場,來協助部落近駐瑪家農場。他還說,「當然,不要有族人是這樣被安置的,如果知道族人沒房子住,這樣,簡直自己不能原諒自己。」

而他對部落目前因申請無法通過的狀況提出以下說明──

(1)沒有所謂的分批入住

部落內因為申請永久屋而造成有第一期以及第二期進駐的狀況,曾智勇表示,「沒有所謂的分批入住,那是因為審核永久屋資格條件的限制,是內政部訂出來的申請條件」。才會有這樣的問題。

不管是鄉公所承辦人,或是縣政府也好,都沒有人敢說,沒有符合資格的申請者就可以搬進來住,一定是要符合資格才可以的。而對於申請戶無法通過的案件,是中央重建會那邊做的決定。

(2)申請資格條件已經非常寬鬆

另外,對於好茶村的特殊情況,他也提到,好茶村是不能跟其他部落比的,從813風災後,處理好茶村的「遷村」問題,限制上就已經特別寬鬆了。而目前尚未申請通過的族人,我們的立場當然也是盡力的協助部落的人處理這些申請上的問題。

四、「審查資格」的認定標準,差在哪裡?

永久屋之申請資格的認定標準,又該從何依據?營建署管理組組長劉田財表示,在申請永久屋的資格上,的確已有再作放寬條件的修改。

他表示,根據目前最新在99年2月9日修正的「民間團體興建永久屋之申請資格與分配」第三條條文中,「三、以上核配原則,縣(市)政府得與民間認養興建團體協商,斟酌實際情形後調整之,若經雙方協商確認有不宜核配之情形,得不予核配永久屋。」

在這個條文的說明中,劉田財表示,因為各災區狀況不同,因此,營建署也給予地方縣市政府以及民間團體認養的NGO組織來做申請上適當的調整。

對於好茶村「滅村」的狀況,他也表示,如果要全部的村民都通過,就要用「特案」的方式處理。因為好茶村是放在八八水災專款專案的方式處理,所以才會有部分居民仍就因為重建條令上的限制,而無法取得申請永久屋的資格。

因此,目前「聯誼會」三村最初會議所達成的共識,是先將各部落的狀況與問題,做整合與資料的準備,後續會再繼續召開會議,對部落裡無法通過審查資格的族人向縣政府提出陳情。

而在好茶村遇上風災的特殊情況來看,在處理「遷村」議題流程的始末,並不是從莫拉克颱風才出現的問題,為何用「重建條例」來壓制申請的資格。而這也是好茶村遷村問題中,族人所提出最大的質疑。

莫拉克釀造的災害,已讓族人對「遷村」之事倍感疲憊奔波,而「重建條例」的限制,又再次讓族人遷村一事,蒙上一層更沉重的陰影。

好茶村「滅村」的情形,該如何在「八八重建」條例下,順利「遷村」?是否可用「特案」的方式來處理?的確有待各方部會的再次協調以及對災民的實際狀況問題再做溝通。記者也將持續做追蹤報導。

6 回應 to “屏東縣府:永久屋申請沒有「分批入住」而是「申請條件限制」”

  1. Amale.Gadhu 說:

    族人碰到最大的問題是戶籍不在原鄉,這樣資格就於法不符合了,所以又回到老問題。
    如果「遷村腹地不足」的情況不解決,或者「限制在外的族人把戶籍遷回來」,那麼一樣還是無法解決《遷村戶數》的根本問題,因為一定又會在“資格的認定”上打轉。
    政府必須去認知好茶村的族人就算為了工作、就學以及家庭的溫飽而將戶籍遷至都市或部落以外,大家永遠不會忘記屬於哪哩,總是要回去部落蓋自己的家屋是一生的職責,也是祖先的遺訓教導,是一輩子不敢忘記的事。
    如果政府願意承認這個事實,而且從族群生存延續的角度考量而打開心胸接納,保障在外的族人也能申請合格,我想這才是族人福氣,也是政府重視原住民的權益的最大的施政效益,是政府照顧原住民族的一大德政。反之,無法遷回的族人永遠淪落在外,那麼是不是又要製造《平埔化》的民族,同樣遭受族群文化的滅絕,如果一再忽略原住民族在現實上所遭受的困境,想想就算政府投入再多的經費作文化復振,我想不過就是浪費納稅人的錢罷了!!

    • 我也要 說:

      講得太好了, 只因為戶籍不在原鄉, 就喪失了獲得免費永久屋的權利, 太不公平啦.

      建議比照其他永久屋的建法, 建一些

      由這些不符申請資格的原民價購, 又可以享受低利貸款, 大家又可以住在一起.

      不知大家認為如何??

      • 山的那一邊 說:

        不失為一石二鳥之計

      • 楊忠信(治高屋) 說:

        真的 太不公平啦,戶籍不在原鄉, 就喪失了獲得免費永久屋的權利

        我們在外地工作的好茶人(就不是好茶的嗎?)真的要考慮為生活在外地工作

        的好茶鄉親不知大家認為如何??

  2. 我也要 說:

    神秘消失 再發一遍

    我也要 說道:
    2010 年 05 月 13 日 at 10:29:47
    講得太好了, 只因為戶籍不在原鄉, 就喪失了獲得免費永久屋的權利, 太不公平啦.

    建議比照其他永久屋的建法, 建一些 ‘ 商品永久屋 ‘

    由這些不符申請資格的原民價購, 又可以享受低利貸款, 大家又可以住在一起.

    不知大家認為如何??

    • 有點慢了 說:

      以價購的方式也必須要看蓋的永久屋有沒有「多」出來
      因為目前高雄屏東的興建戶數都抓得滿死的
      很多人還必須提出陳情,表示自己必須要優先核配永久屋才能照顧家人

      不過換個角度想
      永久屋的本意是幫助住在山上因為風災而無家可歸的居民
      如果在外的人也想要永久屋
      勢必得有另一套規則

      就好茶的例子來說
      好茶並不是因為莫拉克風災所以要遷村
      而是莫拉克之前就準備要遷村的部落

      但政府便宜行事
      把好茶也綁到莫拉克重建底下
      才會使得這個問題浮出檯面

相關網站聯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