遷村四年  好茶公墓問題未決  學者:原民會應與重建會共同面對

本文摘要:好茶村遷村進入禮納里永久屋之後,沒有規劃墓地,去年六一一水災,原鄉公墓被大雨沖走,先人遺骨盡赴流水,至今已經一年,仍未有妥善處置。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助理教授蔡培慧直言:「任何一個村落都會有公墓,這是生老病死的自然形態,沒有分原漢。當初遷村的急就章,沒有好好規劃,已經是既成事實。」規劃疏失既已造成,那麼只好著眼於未來解決之道,即是中央政府必須負起責任,出面處理。( 圖/ 好茶部落提供。族人在六一一水災後,自力救濟、涉水冒險努力搜尋流失的遺骸。 )

遷村四年 好茶公墓問題未決 學者:原民會應與重建會共同面對

好茶村遷村進入禮納里永久屋之後,沒有規劃墓地,去年六一一水災,原鄉公墓被大雨沖走,先人遺骨盡赴流水,至今已經一年,仍未有妥善處置。除了安葬的墓地仍無著落,如今更傳出暫時安置遺骨的納骨塔位也將額滿,部落希望政府協助購買更多塔位,並且早日規劃墓地。目前仍無公部門正面積極回應予以協助。

學者指出,好茶公墓問題並不只是逝者無法安息,更與魯凱族獨特的族群文化息息相關,不僅重建會應負起規劃疏失的責任出面處理,原民會更不應置身事外。「放任地方處理,就是延宕解決問題的時間!」好茶族人則盼望,在莫拉克重建條例時程僅剩一年的時間內,中央能積極負責將問題解決,而非等到重建條例結束後,將問題留給部落和鄉公所面對。


魯凱族人隨著外來殖民者的統治,也改變族人埋葬習俗與方式。上圖左側白色箭頭處下方為被土石流掩埋之新好茶村,右側為新好茶村之舊有公墓。(柯雅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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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鄉公墓流失,先人遺骨盡付流水,是好茶族人心中永遠的痛。圖為族人在六一一水災後,自力救濟、涉水冒險努力搜尋流失的遺骸。 (圖/好茶部落提供)

公墓流失,靈魂流離失所

「靈魂在一起,可以互相照顧。東一塊,西一塊,遊魂,部落怎麼會興旺?」走訪部落的老人家,談起好茶公墓流失、死者無處安葬的問題,總是沉重不已。魯凱族人表示,從過去的室內葬,到日本時代遭強制遷葬到部落附近的公墓,族人仍與祖先的靈魂生活在同一個空間,互相陪伴,彼此照拂。生者與逝者的關係密不可分,與漢人社會將墓地空間與住家環境分開的習慣不同,也反映魯凱社會獨特的生死觀與墓葬文化。

八八之後,好茶村遷村至永久屋,倉促規劃的過程中,關於一個完整村落應有的規模,在腹地、時程皆有限的狀況下被犧牲。族人指出,三十年前舊好茶到新好茶的遷村,都有規劃墓地,八八之後的遷村卻沒有墓地、耕地,僅有一棟永久屋,「是退步三十年的規劃思維。」

如今,規劃思維的疏失,讓部落持續承受惡果。去年六一一水災,原鄉本來岌岌可危的公墓,遭土石流襲擊,九成沖毀,兩百多具祖先遺骨盡赴隘寮溪而去,冒險搶救出來的不過十多具。族人表示,三年前八八風災全村覆滅土石之下,失去土地與文物、財產,已是沉痛打擊,沒想到再一次失去墓地和祖先遺骸,是部落心中永遠的痛。

當時,屏東縣政府動用莫拉克急難救助金,購置三十個納骨塔位暫時安置搶救出來的遺骨,與後來逝世的族人。但部落老人家直言:「以前我們在屋裡(室內葬),是為了在一起,被關心,因為我們不把死人當作過去的靈魂,沒有接受他們離開,一直跟我們在一起。所以火葬對我們是很殘忍,二度傷害。是不得已。」暫時安置在納骨塔的權宜之計,是好茶族人萬般無奈下的妥協。部落仍期待政府能早日協助興建公墓。

但六一一災後一年至今,三十個納骨塔位已將額滿,不但墓地規劃仍無著落,族人提出需要再購買三十個塔位的需求,至今仍無相關公部門積極正面的回應。

政府:「回歸殯葬管理條例」,好茶:「重建問題應在重建階段內解決」

好茶族人、霧台鄉代表李金龍指出,去年購買三十個塔位已經不夠用,「現在只剩下一個。部落是希望再幫我們購買三十個。」盼望政府能出面協助購買塔位,更希望早日協助興辦公墓。但政府態度不明,令部落十分擔心。

訪問負責重建事務的屏東縣原民處,原民處認為墓葬問題要回到「殯葬管理條例」進行,表示主事機關為民政處。民政處宗教禮儀科科長吳惠玲則坦言,加購納骨塔位事宜,縣政府很難協助。「當初以急難救助金來購買塔位,已經非常困難,因為審核的委員也會認為這應該是要用在緊急事項上,不是用在死去的人身上。」縣府無法明確承諾將協助部落繼續購買塔位。

好茶面臨塔位不足,歸根結底仍是因為沒有公墓。吳惠玲也認為,公墓問題屬於「殯葬管理條例」,應由鄉鎮公所提出興辦事業計畫。然而根據條例規範,公墓應與週邊聚落、公共空間保持一定距離,在好茶遷村入瑪家鄉之後,的確有難度。她表示,瑪家鄉即將提出公墓興辦事業計畫,縣政府曾陪同好茶村民前往瑪家鄉,希望瑪家鄉公墓能夠規畫一塊空間給好茶村,未來應會朝這個方向辦理。

然而,瑪家公墓興辦計畫仍在最初階段,何時走完程序未可知;瑪家鄉公所對於是否為好茶規劃墓地,也未明確回應,變數仍多;顯然對好茶村亟需公墓用地、塔位的情形,是緩不濟急。李金龍說:「我是覺得這件事還很渺茫,我也不曉得政府的態度是怎樣。」

李金龍提出他們在與政府協商時的感受:「重建會都說是縣政府(要負責)、縣政府又認為是地方政府(鄉公所)。按照殯葬管理條例,的確是鄉鎮公所要處理。但是我們會遇到這些問題,是因為重建!我常常跟重建會講說,當然是由重建階段內解決啊!」

學者:關乎文化存續,原民會應主動與重建會共同面對

長期關注重建議題的小米穗基金會執行長黃智慧表示,好茶是數百年的古老部落,對於西魯凱族群也有重要的意義,其獨特的墓葬文化更涉及該民族的生死觀以至社會體制等層面。好茶的公墓問題,並非逝者無法安息而已,「舊好茶是有世界等級的文化遺產,舊好茶的主人卻被這樣對待。在風災中遭受毀滅性打擊的古老部落,政府沒有相應的方式去處理重建,那就不是重建,是斲傷文化。這樣獨特的文化被斲傷,也是台灣社會的損失。」

「一個完整魯凱族的『家』應是從出生到死亡生活空間的總和。」好茶村沒有公墓,在部落而言,是政府對於部落生活型態不了解之下,產生的規劃疏失。但對於政府單位而言,卻將墓地與遷村規劃分開看待,將墓地問題回歸「殯葬管理條例」,交由地方政府處理,令部落感到政府態度不明,有推諉之嫌。

對此,行政院重建會主任秘書張恆裕表示,重建會沒有推諉,只是行政上是要回歸、尊重地方政府。「我們不會不管啦,只要有需要,重建會都會幫忙,我們能幫的盡量幫。」對於重建條例僅剩下一年期限,是否在期限內能夠解決好茶公墓問題?他回應:「就算沒有重建會,地方政府仍然會持續運作。」

對此,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助理教授蔡培慧直言:「任何一個村落都會有公墓,這是生老病死的自然形態,沒有分原漢。當初遷村的急就章,沒有好好規劃,已經是既成事實。」規劃疏失既已造成,那麼只好著眼於未來解決之道,即是中央政府必須負起責任,出面處理。「每一個鄉鎮的預算就這麼多、資源有限,放任地方處理,就是延宕解決問題的時間!」六一一水災時地方政府已經處理過一次,那就是只能動用急難救助金購買塔位,治標不治本,「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重新買納骨塔位,這是很毛骨悚然的事情。」

蔡培慧更進一步指出,好茶公墓問題已經與族群文化相關,為原住民族群文化而設置的原民會更不該坐視旁觀,應主動出面、積極協助。「就算重建會解編,原民會也應該要負責,因為這已經關乎到文化存續的問題。原民會應該要做的,是在重建會結束前,拉著重建會一起處理!」

蔡培慧認為,在極端氣候之下,好茶遷村所面臨的問題可能不會是個案,未來可能發生在別的區域;如果中央無法負起責任,實非根本之道。好茶族人則盼望,在重建條例剩下一年的時間內,中央能積極負責將問題解決,而非等到重建條例結束後,讓部落和鄉公所去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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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六一一水災,原鄉本來岌岌可危的公墓,遭土石流襲擊,九成沖毀,兩百多具祖先遺骨盡赴隘寮溪而去,冒險搶救出來的不過十多具。(圖/好茶部落提供)

一篇回應 to “遷村四年 好茶公墓問題未決 學者:原民會應與重建會共同面對”

  1. 行政院重建會 說:

    行政院重建會主任秘書張恒裕指出,(101)年610水災後行政院重建會旋即督請屏東縣政府妥處提供30個免費靈骨塔位,協助將原村公墓尚存21門祖先遺骸優先安厝麟洛鄉公所納骨堂。有關好茶及類似遷村衍生公墓議題,重建會已於100年7月4日、8月16日邀集內政部(民政司、地政司、營建署)、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台南、高雄市政府及南投、雲林、嘉義、屏東、臺東縣政府及來義、霧台鄉公所等重建區地方政府,研商有關永久屋基地興建公墓、納骨塔等殯葬設施事宜會議。

    張主秘引述會議結論說,經檢視各地方政府需求,由於殯葬設施為「鄰避性設施」,以素地進行興建,對永久屋周遭環境必有衝擊,有關屏東部分遷村型部落公墓需求,乃由內政部以重建特別預算3,200萬元補助興建來義鄉第九公墓,以解決鄰近原鄉住民終老之事。目前工程預定今(102)年底完工。

    人生過程生老病死是大家都要面對的議題,不論原、漢殯葬文化也隨族群、家族風俗迥異;行政院原民會研析,原住民族目前分成14個族群,其生命祭儀傳統殯葬習俗均有所不同,且隨著時代,亦產生變遷,亦非無然不變。

    行政院重建會進一步指出,目前各永久屋基地族人凋零後之殯葬事宜,多由各家屬依自我族群或家族慣俗處理,有關好茶村族人需求安葬處所,目前可亦依村民意願選擇回到原鄉或就近麟洛鄉納骨堂(塔)等鄉鎮公墓;另外,來義鄉第九公墓預定今年年底將可完成,瑪家鄉公所也在三和村購置土地,提送公墓興辦計畫,日後均可納為安葬墓地選項之一。屆時,村民將可為先人選擇便於祭祀且合於時宜的殯葬方式及安息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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