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拉克88news.org - https://www.88news.org -

讓台灣多元文化花朵綻放:反對「遺忘原民自治」的地方制度法

今(18日)上午,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協同八八水災高雄縣原住民部落再造聯盟、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台灣原住民政策協進會、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等多個團體,一同來到立法院前,反對國民黨黨政平台在在14、15日2次的溝通協調後所提出的「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

原鄉變市區,原鄉原住民變成「都市原住民」

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的歐蜜‧偉浪牧師表示,本次行動的訴求主要針對地方制度法修正草案中,將五都中的「原住民鄉」與其他平地鄉一同降格為「區」的規定。

按地方制度法修正案之規定,升格之後的五個直轄市內,台北縣烏來鄉、台中縣和平鄉、高雄縣的那瑪夏鄉、桃源鄉與茂林鄉五個原住民鄉將首當其衝,成為「新北市烏來區、台中市和平區、高雄市那瑪夏區、桃源區、茂林區」,等同漢人都市中的一區,與會的原鄉代表對此感到憤怒與憂心,紛紛表示這是瓦解原住民文化傳統、使原住民地位更形邊緣化的規定。

首先發言的台北縣議員王建章表示,以他所在的選區烏來鄉來說,原住民人口僅有1300人,甚至未達地方制度法33條3項「…縣 (市) 、鄉 (鎮、市) 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一千五百人以上者,於前項總額內應有平地原住民選出之縣 (市) 議員、鄉 (鎮、市) 民代表名額。」之門檻規定。

王建章議員表示,烏來鄉原住民因地理位置鄰近北市,目前的鄉代與里長又均由漢人出任,原本就有「部落平地化」的隱憂,如今地方制度法一旦通過,將使泰雅文化的傳承更形艱難,烏來鄉內的原住民也更形弱勢。

歐蜜‧偉浪牧師也以台中縣和平鄉為例,舉出了同樣的問題:「和平鄉有三分之二是漢人,僅有三分之一是原住民人口,地方制度法第33條可能以為是設計來補救原住民區代表不足的困境,但在現實上很難達到這個效果。」他表示,地方制度法將造成最嚴重的問題是,原住民的在地主體將因被劃入都市體系而瀕臨崩解。

而與會的多位代表均一致贊同:法規設計時,應考量傳統領域範圍,徵詢各族群意見後,劃定各族原住民縣、或下一級的行政單位之邊界等相關配套作業,以利原住民自治理念的落實。

同為本次行動發言人的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秘書長金惠雯也表示:「簡單來說,這樣的做法就是在創造更多『都市原住民』,讓都市原住民弱勢的命運變成全台原住民共同的處境。」

[1]
左為北縣議員王建章,右為歐蜜偉浪牧師(攝影/何欣潔)

原鄉代表北上聲援,眾口同聲要求自治

而在本次升格風波中遭受影響的五個原住民鄉除了高雄縣的茂林鄉外,其他四個原鄉均有代表出席。台中縣和平鄉的大安溪部落工作站工作者,同時也是九二一記錄片「三叉坑」的主角林建治表示,只要有這種應該替原鄉發聲的機會,他都不會吝於站出來。

高雄縣桃源鄉的代表張德政憤怒地表示,政府在八八風災後一連串的作為根本是「假救濟、真打壓」,要求政府落實讓原住民族自治的承諾。泰雅族自治議會的執行長吾杜夫則以族群代表的身分出席,雖然並不直接代表這五個原鄉的在地意見,但他為這五個原鄉內的泰雅族人發聲表示,他自1997年便提出「泰雅土地宣言」,要求落實原民自治,他主張政府應立即將泰雅傳統領域歸還給泰雅人,並認為地方制度法不應該適用於原住民自治區。

在八八風災中受災慘重的高雄縣那瑪夏鄉,則由原民會族群委員卜袞代表發言。卜袞指出:「台灣常常說要落實多元價值,可是多元價值來自每個單元的綻放,通過原住民族自治法,才能真正讓多元的花朵綻放。」

對於地方制度法草案中取消原鄉鄉長選舉,則使得卜袞憂喜參半。卜袞認為,一旦取消鄉長選舉,或許可以改善過去族群因選舉分裂、原住民鄉長等同是財團魁儡等 現象,應值得高興;然而令人擔憂的是,原民若由中央指派的「區長」治理,恐怕將使得原民更難反映意見,甚至有更加邊陲化的危險。

「布農族沒有頭目,階層也不明顯,都是以各家戶為單位(編按:此處一戶約指50-60人),派出兩到三個代表,大家用『共識決』的精神來討論公共事務。」 卜袞從布農傳統中,提出「民族議會」的概念,以布農族傳統共識決的精神,組成原住民大議會,以民主方式決定原民事務、落實自治精神。卜袞強調,應讓民族議 會成為台灣原住民族自治的最高機構。

他更痛陳:「現在的原住民鄉長,根本就是財團魁儡,每次選舉又只會破壞原鄉團結,鄉代表是他們的親戚,社區發展協會也是他們的人,每次政府BOT都只是被拿去綁樁,你說這樣合理嗎?」

[2]
左為原民會族群委員卜袞,右為歐蜜偉浪牧師(攝影/何欣潔)

台灣第一民族的起點,從落實自治精神開始

卜袞的發言指出了他對原鄉自治的不滿與想像,遠非反對地方制度法的層次而已。歐蜜牧師亦表示,對於原民自治的願景,他認為可以參考加拿大原住民所提出的「第一民 / 國族」概念,讓原住民族依其特殊文化與漢人享有平等的地位。

(編按:第一民族,是數個加拿大 [3]境內民族 [4]的通稱,與印地安人 [5]同義,指的是在現今加拿大境內的北美洲原住民 [6]及其子孫,但是不包括因努伊特人 [7]梅蒂人 [8]。第一民族、因努伊特人和梅蒂人的總稱,應該是原住民 [9]。在加拿大,原住民的國家級代議 [10]機構是第一民族議會 [11]。來源:維基百科)

卜袞更進一步指出,很多原住民都以為原民會是多麼有力的機關,事實上,現在的原民會充其量只是執行單位,根本沒有決策權,代表性也不足。他提出「民族議會」的概念,以布農族傳統共識決的精神,組成原住民大議會,以民主方式決定原民事務、落實自治精神,讓民族議會成為台灣原住民族自治的最高機構。

而這樣的概念將如何落實呢?「我們希望下個會期可以通過原住民族自治法,原住民族自治法裡面都會有這樣的規定,我們正在著手擬定草案。」

但身為原鄉選出的縣議員,王建章對原民自治似乎沒有這麼樂觀,他低聲表示,原住民自治的理念已經推了十幾年,絕非一蹴可幾。但即便如此,大家還是要往正確的方向努力,政府尤其應該尊重原鄉聲音,以「由下而上形成共識」的草根理念來推動政策,不能像這次一樣關門修法。

一把鋒利的刀:公布原住民傳統領域

而這條既迢且遠的原住民自治之路,除了等待下會期推動立法之外,該怎麼踏出下一步呢?金惠雯秘書長表示:「下一步,我們應該要來公布目前高雄布農族的傳統領域。」在政府將富有生命、面貌各異的原鄉劃為毫無特色的「區」之前,便搶先爭取對於傳統領域的詮釋權。歐蜜牧師對此表示贊同:「這(指公布傳統領域)會是一把很鋒利的刀!」

在行動後熱烈的討論當中可以看見:反對這份抹消原民特色的地方制度法,只是這波原住民自治運動的開端,即便知道朝野兩黨已經為了五都選舉而殺紅雙眼,這些被遺忘的「台灣第一民族」仍然繼續踏著自己的腳步前進。

而全台灣關注災區重建者的祈願,也正如卜袞所說:「如果八八水災這個不幸的事,能使大家團結,使原住民的自治運動更前進一步,那麼也算是這災難中唯一可堪告慰的事了。」

[12]

附錄:「反對取消原住民鄉自治的地方制度法修正案」記者會訴求

2009年,馬英九政府簽署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個繼《世界人權宣言》之後,對世界人權保障的最重要國際公約。台灣批准並簽署《兩公約》之後,《兩公約》上的規定在台灣便具有法律效力。

在《兩公約》中聲明了各民族自決權利之重要性,憑此權利,各民族可自由決定其他政治地位並自由追求其經濟、社會、文化之發展。此外,在台灣的原住民族基本法第四條中,也載明「政府應依原住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平等地位及自主發展,實行原住民族自治」。

然而,即將1月18日修正的地方制度法修正案,卻完全違背了《兩公約》與原住民族基本法所保障的權利,將五都之中的原住民鄉(烏來鄉、和平鄉、那瑪夏鄉、桃源鄉和茂林鄉)降格,使原鄉變成「區」,同時在修正案中要將區長變成官派,完全忽略了原住民族參政與自治的權利。

因此,來自這五個原住民鄉的代表,以及關心原住民族自治的團體,將到立法院表達我們的訴求:

一、反對取消原住民鄉自治的地方制度法修正案

二、反對原鄉降格區長官派反對原鄉降格代表虛位化

三、原住民族地區地方制度應依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辦理

四、馬英九政府應兌現試辦原住民族自治的政見,應儘速審查原住民族自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