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百合部落(51)政府要求立即拆除遮雨棚,居民請官員「自己來住住看」

本文摘要:吉露村的老村長也在發言時提到,二期的永久屋因為陽台比屋簷還要突出的因素,一旦下噢,雨水就會往房子裡面流,一期的房子,因為沒有遮雨棚,雨天時雨水也會進到家裡,「如果他們真的敢來拆,那我們就帶雞蛋去見縣長。」 ( 圖/ 劉瑋婷 )

長治百合部落(51)政府要求立即拆除遮雨棚,居民請官員「自己來住住看」

2月24日,正當台灣的媒體都將關注焦點放在元宵天燈上時,住在長治百合部落園區的霧台鄉民,卻陸續收到公文通知,凡是收到公文的民眾,即表示家中搭建的遮雨棚皆屬違建,必須在2月27日之前自行拆除,若未在期限內拆除,拆除大隊將進入永久屋基地進行拆除作業。

公文一到,部落居民開始議論紛紛,對於這紙公文的出現感到難過並且無奈,並在24日下午在阿禮部落活動廣場召開會議,會議中,主持人柯清雄提到,今天的會議並沒有邀請公所以及縣府人員到場,希望部落族人能在此情形中勇敢表達自己的聲音,同時他也提到,「大家都收到公文,公文上面也提到會請村幹事要繼續查報,2月27號之前要自行拆除,否則到時候拆除大隊來,就會當成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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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長:我們是不得以才加蓋的,下雨天會淋濕

吉露村長賴金成說,「這是我們遷居到這裡之後一直發生的問題(遮雨棚屬違建一事),政府的法令都禁止我們蓋遮雨棚,但是我們住家是因為不得已才加蓋的,像第一期的房子,因為在原本的設計上,後面的空間就太小,放了洗衣機,下雨天會被淋濕,曬衣服的空間也不夠,可不可以我們後面兩戶相連的就各讓出半公尺來作為防火巷,留下一公尺的走道?」

另一位也住一期永久屋的佳暮婦女也說,自己核配到的是最小坪數14坪的房子,但家裡有6個人,當時因為在外工作、讀書的因素,最終核配到14坪,「但是他們會回來住,因為房間不夠,所以我在前面蓋了一個棚子放了一張床,家裡後面我也搭起來當做倉庫,這樣我們才夠生活啊!」

同樣住在一期永久屋中的吉露居民也起身發言,「這個房子是死板的,沒有我們魯凱、排灣族的文化,這樣就不像是我們的家,外觀可不可以做個改變?我們放上一點雕刻,這樣才像我們自己的家啊!」

吉露村的老村長也在發言時提到,二期的永久屋因為陽台比屋簷還要突出的因素,一旦下噢,雨水就會往房子裡面流,一期的房子,因為沒有遮雨棚,雨天時雨水也會進到家裡,「如果他們真的敢來拆,那我們就帶雞蛋去見縣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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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的永久屋因為陽台較突出的關係,雨天雨水會順著陽台進入屋內

永久屋只能睡覺,其他都要放外面曬太陽淋雨

同住在長治百合裡的三地門鄉民並沒有收到相關的公文,但也有居民前往參加這場會議,來自三地門的租港就直言,「政府叫我們下來,這棟房子只可以睡覺而已,我們的車子淋雨、在外面曬太陽,沒有可以擋的地方,原本車子可以用20年不用換,現在就不能了,是你設計不好、想得不夠周延,我們才有這麼多的問題!我們要去工作,也是要有工具啊,難道我要去耕地的時候要先回德文拿我的工作,去工作完之後再把我的鋤頭、耕耘機又拿回去德文嗎?這邊也需要一個空間可以放我的工具啊!心靈耕地難道不需要鋤頭來耕種嗎?」

租港接著道,「如果我是做設計的,我有十台縫紉機,我要放在哪裡?放客廳嗎?還是要放房間,那人要睡在縫紉機上嗎?應該是要按照我們的需求,政府跟我們有共識之後,再去做遮雨棚,這是政府應該要做的卻做不到,他們(政府)沒有替我們解決問題,我們才會自己想辦法解決!不是把我們從山上遷下來之後,又給我們製造更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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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露村居民巴淑香也提到,到了永久屋之後買了一台摩托車,因為沒有遮雨棚,放在外面日曬雨淋,不到三年就出現故障,「我曾經跟重建委員會的人說過,你們颱風天時候來住住看,就會知道了,我們蓋遮雨棚,因為我們的婚喪喜慶要作儀式的時候都會用到,如果下雨了怎麼進行?」

阿禮村長唐輝次也認為,部落有文化延續的使命在,「我們會煮一些傳統的食物,這些不能用瓦斯煮,要用木材,所以一定要在外面煮,如果沒有搭遮雨棚,要怎麼煮?」

這場會議中,居民提出的意見都由自己日常生活碰到的情形談起,與會的鄉民代表、議員也都表示將會在臨時會中提出,部落居民則企盼在部落集體發聲的情況下,政府對於遮雨棚的思維不要只考慮到法規與違建,還必須加上對於居民生活上種種不便的同理心,再與居民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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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回應 to “長治百合部落(51)政府要求立即拆除遮雨棚,居民請官員「自己來住住看」”

  1. 阿里巴巴 說:

    如果是每戶一小塊地 這區域裡面可以自己運用 永久屋蓋在中間 這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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