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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中繼避難屋拆除在即(中)原鄉仍有需求,盼法律解套

三和中繼避難屋在2010年2月動土,並在該年的端午前完工,霧台愛鄉協會總幹事勒斯樂絲提到,這20戶的中繼避難屋,其建材來自台日國際扶輪親善會,第三建築工作室負責人謝英俊建築師負責規劃與施工,在土地與人事資金的支出上,則由台日國際扶輪親善會與紅十字會台中分會負責。勒斯樂絲說,「那個時候高雄那邊楊秋興不要(中繼避難屋),謝英俊老師電話給我,因為他知道霧台愛鄉這邊有這個方向,但是那時候我們其實還不知道要蓋哪裡,只是說有這個想法。」

談起蓋中繼避難屋的初衷,勒斯樂絲直言,「其實是希望給政府看,除了永久屋之外,還可以有別的選項。」在中繼屋的概念中,只要有了建材、適合的地點,組裝式的中繼屋很快就能成型,「讓霧台鄉沒有簽永久屋的人可以有別的選擇,所以那時候就回覆謝老師,我們要中繼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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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決定要蓋中繼屋之後,愛鄉協會面臨的是「土地」的問題,勒斯樂絲與同是魯凱族人的先生宋文生站在現在三和中繼避難屋的土地上,「那個時候我就在旁邊那條路看,想到這塊地是我家舅舅的地,所以就回娘家先說服我媽媽,說服我媽媽之後,她才能幫我一起說服我舅舅。其實我們跟大武也有某種程度上的血緣關係,我跟我舅舅說,以前我外公的爸爸那個時候,土地比較多,所以知道部落有人想蓋房子但是沒有土地,就會說,那你去哪一塊地蓋這樣,我說,也不是幫別人,這些都是我們的族人、親戚,其實那時候我舅舅是要在這塊地種香蕉,他連苗都買好了,我跟他說,我們就像是延續我外公那時候的做法那樣。」

取得了舅舅的首肯之後,接著必須處理的則是「誰要住中繼屋」的問題,當時包含谷川、佳暮、大武、阿禮等部落都有中繼避難屋的需求,「那時候阿禮那邊在等世展會幫忙他們蓋,谷川那邊因為那個時候路有通到伊拉(即谷川),佳暮、谷川的人就說先讓給比較需要的部落。愛鄉這邊其實沒有去介入部落篩選誰要住中繼屋的部分,我們的規定只有兩個,一個是沒有簽永久屋、另外一個是選擇要原鄉重建的。」最後,20戶的中繼屋中,有2戶吉露的居民入住,其餘18戶則是大武的村民,後來這兩戶吉露的居民則選擇搬入永久屋。

事實上,三和中繼避難屋與地主的租約是到明年一月,面對違建拆除的問題,勒斯樂絲認為,問題有二:法令裡沒有中繼屋的相關規定;此外中繼屋蓋在私人土地上,「如果繼續租下去,租金提高了,誰要來負擔這個租金?現在我們也不能夠再伸手向外面要錢說要來付這個租金了。」

拆除三和中繼避難屋之後,部落是否還需要有中繼避難空間?勒斯樂絲認同中繼屋對部落的幫助,「汛期的時候,還是會有撤離的問題,還是需要中繼避難的空間,其實我覺得政府有很多廢棄的房子、軍營,這些空間也可以重新隔間、整理,就以家、戶為單位,你要去算霧台鄉有多少戶在汛期是要被撤離的,這個算得出來,然後就分配好哪一戶在哪裡,以家為單位,大家吃住自理,縣政府就不必管了,可能政府也會說,那萬一大家一直住在那裏怎麼辦?你就規定只能在汛期的時候可以住嘛。」

過去三年,原鄉不斷上演汛期來臨、撤離居民的場面,勒斯樂絲直言,「說實在的,政府還有多少錢可以每年這樣做?直升機飛一趟要多少錢?每年你花錢去整理營區、去提供安置的三餐又要花多少?政策、規定是死的,但是要活用啊!法律規定是死的,還是有人犯罪啊!如果說可以以家為單位,事前大家就知道自己要住哪裡,平常就會自己去整理好要用的,剛撤下來的一到三天可能還需要提供三餐,但之後大家就可以自理了!」

她假設,若將每年花在安置中心整理的經費用來蓋中繼避難屋,「你算這個避難屋一棟14坪,直升機來回飛幾次就可以蓋幾間?,那就把中繼避難屋做好,把資源拿去放在道路修繕上,大家會自己打掃,把這個下放給各部落,各部落自己訂公約管理,政府就是因為什麼都要管,什麼都會做不好!這樣以後SNG車來不是拍大家又被撤下山、政府又要動員資源去照顧,而是來拍個部落自己的中繼避難做好了,政府也會被稱讚啊!」

勒斯樂絲也提到,在安置中心容易削弱部落自我謀生的能力,「可能就會等政府給東西,但是你把這個下放給各部落,其實大家會因為競爭的心態,不想被比下去,一定會把自己的部落照顧好。」

由於三和中繼避難屋的受贈單位是霧台愛鄉協會,在三和拆除的避難屋建材,勒斯樂絲表示,將先把建材帶回山上,「想要再找地把中繼屋蓋起來,還是想去做到離災不離村的概念。」而對於政府的期待,她則說,希望政府能夠協助取得雜項建照,讓各部落的中繼避難屋能夠合法,不需再擔心因遭舉報違建而被強制拆除的命運,「這不是說給我們方便,而是蓋一次的中繼避難屋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是減少資源的浪費,你政府有多少的永久屋可以蓋?只要協助我們取得雜項建照的許可,土地我們可以自己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