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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將20噸牛樟運出 佔用台21線引居民不滿

10月20日晚間,林務局欲將那瑪夏17林班地內遭掩埋的牛樟運送下山,但由於這棵牛樟樹重達20噸,由一溪附近將這棵牛樟挖出來之後,必須再找一個足以讓三台怪手同時作業的空間將牛樟樹搬運至另一輛拖車運送下山,現場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卻選達卡努瓦里內,一村、二村的共同出入口上進行換車的作業,引發居民不滿,里長孔効平直言「載完就好了嘛,你停在這裡分明是在向我的部落示威!你早就處理完了就沒事了,為什麼非得在這邊(換車)?」

這起「牛樟木事件」主要引發部落居民不滿的原因在於,林務局欲用來換車的地點為台21線,對那瑪夏居民而言,台21線是最方便的聯外道路,在八八風災之後,連續三年的汛期與颱風都讓台21線不斷重複路斷、修復的場景,今年610之後,這條台21線更是等到三個月之後才恢復通行,但被沖毀的鋼便橋部分已改採涵管便道的形式,大車經過都會對路面造成影響,讓居民擔心這條台21線是否會因為林務局要將牛樟木運下山而產生毀損,進而影響連外道路。再加上林務局選在達卡努瓦里的出入口進行換車的動作,已經對路面造成破壞,更讓居民不滿。

另一個原因則是,一直以來林務局都會到原鄉進行漂流木的註記工作,主要註記的是一二級有珍貴價值的漂流木,也會在註記完畢之後開放居民自由撿拾(但必須向河川主管機關申請進入河床撿拾漂流木的許可,且不能使用大型機具),眼看著自己生活環境中的木頭一根根被載運下山,部落居民雖明白林務局是「有法源依據」,但許多時候原住民總是被冠上濫墾濫伐的帽子,有權力運走漂流木的單位也不會特別說明漂流木的來源是山老鼠砍伐或是樹木自然死亡,長久下來的罵名都由居民承受,牛樟木事件當晚,雖然森林警察強調一切是依法處理,但居民問:「政府制定這個法律的時候有來問過我們原住民嗎?」不料森警答道:「他們也沒有問過我們白浪(漢人)啊!」居民反答:「那是因為你們白浪沒有木頭啊!」森警語塞。

上述提到的外界總以偏蓋全來看待「盜伐林木」與原住民之間的關係,而這些被林務局運下山的漂流木都成為「國有財產」最後進入標售程序,對居民而言,從自己的傳統領域、生活環境中被一根根搬運下山的木頭,最後被政府變賣,而這些金錢並沒有提撥部分進入原住民地區做相關的建設,看在居民眼裡,寧可將木頭保留在部落作展覽之用。當晚,現場也有居民猜測,「如果這根木頭可以賣五百萬,應該可以拿一半回饋給部落吧!」,林務局旗山工作站主任直言,現況並沒有法源規劃將這些錢提撥給部落之用,但若部落需要非珍貴林木做社區建設、展覽之用,都可以向林務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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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手與牛樟樹就停在台21線達卡努瓦段一村二村交會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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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選在台21線上換車

在現場不斷與居民溝通的是林務局旗山工作站人員洪國棟,他表示,林務局是接獲通報在17林班地內有一棵牛樟遭掩埋,為避免引來山老鼠覬覦進而引發更多後續問題,林務局選在雨季結束之後進入山區進行搬運工作,但沒想到因為在台21線上進行換車的作業引來居民不滿,現場也聚集了上百名群眾,三輛大型的怪手就停在台21線上,現場不斷有居民反映,「先把怪手停到旁邊嘛!不然你這樣人家要怎麼經過?」

原先在林務局旗山工作站主任洪寶林的同意下,三輛怪手以及牛樟樹都先暫移路旁,但居民聽聞檢察官也將上山,於是又維持牛樟、怪手佔用路面的情形,直至刑警趕抵那瑪夏之後,在錄影蒐證的情況下將木頭與怪手暫移路面。

洪寶林在20日晚間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他表示,牛樟樹沒有直接運下,而必須佔用路面的原因是因為必須換大型拖車將樹木載運下山,他提到,需要三台怪手同時作業的空間,但被居民將作業機具擋下,才發生影響交通的情形。

而為何需要這麼大的作業空間?一直在現場的洪國棟說明,「樹太重,在下面也是用三台怪手。因為下面的路況比較不好,太大的車下去比較危險,所以……」而對於工作站主任洪寶林提到居民阻擋機具運作的問題,洪國棟則說,「應該是說我們停在這邊要換車,然後引起居民的注意,然後被……剛剛主任是有同意先移開,但剛剛村長說既然檢察官要上來,那就等檢察官上來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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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估約20噸重的牛樟樹與大型機具都對路面造成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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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現場居民也質疑起洪國棟的身分,要求出示相關證明自己是林務局人員的身分文件,洪國棟表示自己身上僅有身分證件,並沒有將工作證帶在身上,又引起了居民另一波質疑。此外,達卡努瓦里長孔効平也提出質疑,現場雖然有一份屏東林管處的漂流木開挖函,受文者為六龜分局,但那瑪夏當地的派出所、分駐所都沒有收到公文通知,他說「文剛剛(發生抗議事件後)才傳真過來。,放下來這邊幹什麼?大家都有意見啊!為什麼在這個路中間?這是共同財產(路),我們也有維護的權利。這邊發生了這個事情之後,這個(公文)才傳到那瑪夏派出所。他(林務局)講說我們妨礙公務、不讓怪手動。」同時也有居民不滿,「如果都是林務局的,我們就沒有傳統領域了。」

對於居民百思不得起解的「換車地點」竟是在台21線兩村的交會口上,負責操作機具的工作人員說,「拖車沒辦法下去拖,找不到地方,所以下在這裡,要再搬到拖車上。」洪寶林也說,工作人員沿路上山都在找尋合適的地點,但許多空地都沒有足夠的空間可以同時容納三台怪手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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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手持公文者為洪國棟,被關心的居民包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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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務局相關作業程序是否完備

由於台21線那瑪夏路段有長達13公里的便道,依照程序,總重超過3.5噸的車輛在行駛台21線臨時便道時,必須報工務段申請臨時通行證,記者致電向甲仙工務段查詢,甲仙工務段值班人員表示,這次林務局上山載運漂流木一事,「他們沒有會我們。」

在刑警蒐證、完成將怪手、牛樟都移至路旁後,整起事件暫告一段落,洪寶林則是連夜上山,與森警隊以及相關人員留守在牛樟樹旁一夜。隔天上午又再請大型怪手、拖車、可荷重20噸的專吊上山。

洪寶林表示,昨夜的情形應是現場有人鼓譟引起群眾騷動,「有人在鼓譟,漸漸地就愈來愈多人,就有人擋在那個怪手不讓他們動了,所以才會發生說我們的東西擋到那個路。如果不擋我們,我們在路邊卸貨,一下子就可以上車就走了,你不讓我們動,才會影響村民所說的那個交通,你說木頭不讓我們帶下去,我們也答應你,先把木頭跟怪手移到旁邊這個我都做得到,只是說再浪費國家一筆經費。」

21日已有媒體報導這則新聞,並提到洪寶林指居民是拿不到回饋金才無理取鬧(詳閱:林務局運20噸牛樟 恐壓壞路那瑪夏人抗議 [9]洪寶林在21日接受本網採訪時說明,居民提到的回饋金應是如重工業或者汙染物對環境造成影響的回饋金,但在目前的相關規範中,並無相關規定,而在前一夜的抗議事件中,居民猜測這棵直徑2.8公尺,長6.7公尺的牛樟可能有五六百萬的價值,認為既然林務局是從山林裡取得林木再進行販售,應該依照原基法所說的提撥部分經費挹注原住民發展基金之用(註)。

至於是否完成向公路局申請路權進入山區載運重達20噸的牛樟?洪寶林聽聞甲仙工務段回應沒有被告知時表示:「他們說要申請嗎?那可能就是我們疏忽的地方。我們剛開始要運這個木頭的時候我們都有先知會六龜分局、旗山分局跟甲仙派出所,都有知會他們,因為我們就是怕運這麼大的木頭出去的時候,人家都會檢舉,所以我們先知會他們。至於說這個路權、重車不能進來的這個部分,我想我們會再去知會他們第三工務段的長官,如果說要我們補手續或者辦好,我們會來處理。」

這起事件中,另一件令居民不解的是,雖然公文有發給六龜分局,但為何那瑪夏當地的警察單位卻是在事件發生之後才收到公文?洪寶林回應:「那瑪夏派出所跟民生的分駐所,這是屬於六龜分局的啊,我們一定是(文)發給他們,再由分局自己轉下來。像六龜分局如果發文給我們,是發給林管處,然後林管處再轉下來。」他也提到,路面修補的作業,林務局會依照公路局的標準來做,樹木運下去之後會請人上山估價。

由於此事件也將報請檢察官進行調查,前一夜有部分居民對於林務局現場的執行公務的人員有言語上的衝突,孔効平表示,部分里民可能有喝了點酒,代表李民致歉,但也希望往後類似的事件可以先發文告知部落。

洪寶林回應,按照程序,並沒有規定必須發文給部落,「以後我們也會注意,以後文會給區公所。」孔効平希望洪寶林在向檢察官敘述此事件時也必須說明現有規定在公文通知上的不周延之處,「如果可以先讓我們知道,要在那邊換車,我們可以先廣播讓里民知道」洪寶林則表示也會告知檢察官雖然前一晚有出現抗議的情形,但事件最後終是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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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上午,怪手與重機具再度上山要將牛樟運送下山,昨日停放的路面上依然可見毀損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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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寶林說明,台灣牛樟是台灣特有種,這棵長6.7公尺,直徑2.8公尺的牛樟,粗估有20頓,是他從公職以來看過最巨大的牛樟,「應該也是台灣目前發現最大的,台灣發現最大的台灣牛樟應該也就是世界最大的了。」

註:《原住民基本法》第21條:

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
政府或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之土地及自然資源時,應與原住民族或原住民諮商,並取得其同意。
前二項營利所得,應提撥一定比例納入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作為回饋或補償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