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遷村方案]不是[遷村]?中間路部落半數居民無法核配永久屋

本文摘要:行政人員按「以戶為單位」的申請基準,以八八風災前登記在冊的45戶名冊為依據,蓋了45棟永久屋,如今卻有三 分之一空置,當初在戶籍中的族人因資格不符無法入住,颱風來時需自覓安身場所,同時永久屋卻荒廢閒置,十分可惜。 ( 圖/ 鄭淳毅。中間路部落的普力姆永久屋,落成至今超過一年,仍有15戶空屋未核配出去。 )

[集體遷村方案]不是[遷村]?中間路部落半數居民無法核配永久屋

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的中間路部落,是莫拉克之後第一批接受接受「劃定特定區域」的部落之一。過去就因後方土坡滑動開裂,多次陳情遷村未果的中間路族人,期望在成為「特定區域」之後,政府將協助部落另外覓地「遷村」。

然而2010年11月28日,世界展望會等民間團體援建的45棟「普力姆puljimu部落」永久屋落成之際,部落仍有一半族人正苦於資格不符,未獲配永久屋,每逢颱風必須撤離到鄉公所安置。事實上,普力姆永久屋落成至今超過一年,仍有15棟無主空屋,因為核配名單始終沒有出爐,一直無人入住。雖然族人曾以部落會議表決出15戶名單,希望透過內政部營建署擬定的「集體遷村方案」,讓沒有核配資格的族人入住。但半年過去,至今名單仍在「核定中」。

普力姆永久屋落成一年,15棟空屋未核配

行政區域上,中間路部落位於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第一鄰,但本身就是一個小部落,祖先來自獅子鄉,經過多次遷徙在此落腳。據老一輩的族人表示,民國七十年代初,中間路部落就因為後方土坡滑動,出現大幅開裂,多次陳情遷村未果。爾後每此天災,滑動和裂縫就更嚴重。

2009年莫拉克之後,中間路部落順勢成為首批接受「劃定特定區域」的部落之一,族人滿懷期待,政府將隨之協助部落覓地「遷村」。然而2010年11月28日,世界展望會等民間團體援建的45棟「普力姆puljimu部落」永久屋落成之際,部落仍有一半族人正苦於資格不符,未獲配永久屋,無法和其他獲得核配的族人一起入住。由於已列入特定區域,每逢颱風也必須撤離到鄉公所安置。

事實上,直至今日,永久屋落成已超過一年,仍有15棟房屋沒有核配出去,成為無主空屋。未能核配的原因,主要在於一戶多口者、有居住事實無戶籍者、有部分住宅位在「特定區域」之外不予核配者……等,皆不符合資格,多屬歷來永久屋核配爭議的老問題。

但族人指出,當初NGO援建時,就是以八八之前戶政事務所登記在冊的「45戶」名單去興建。而這次遷居到「普力姆永久屋」,大家也認定這次是再度「遷村」,希望像過往的遷村一樣,所有人一起搬遷。如今竟因為永久屋核配法規與族人生活實際狀況不符的種種限制,導致15戶房屋空置而無法入住,同時部落也陷於「到底誰最有資格取得房屋」的爭執中,「怎麼也沒有想到會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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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間路部落的普力姆永久屋,落成至今超過一年,仍有15戶空屋未核配出去。

「集體遷村方案」,不是「遷村」?

去年6月28日,中間路按照政府的建議,循好茶村模式,以內政部營建署訂定的「莫拉克颱風災後原住民族部落集體遷村安置民間興建永久屋方案」,簡稱「集體遷村方案」,召開部落會議,企圖為永久屋問題解套。不料最後政府認定的「集體遷村方案」,與部落認知的「遷村」大有落差,最後部落會議的決議石沉大海,呈報縣府半年後,得到的回覆是重建會依然在「核定中」。

中間路族人無奈說:「為了開這個部落會議,要開籌備會好幾次,大家都從台東、從北部趕回來,每一次都是很認真的開會。最後呈報上去,鄉公所推給縣政府、縣政府又推給中央,推來推去,結果是說還在『審核中』。已經半年了,到底在審核什麼?」

中間路第一鄰鄰長楊秋雄表示,開這樣的會議非常困難。雖然中間路族人認為部落是「遷村」,族人應該在一起,但是為了符合政府對於永久屋核配的規定,必須由自己人來相互篩選資格。楊秋雄說:「政府說一定要有『實際居住』才可以,問題是誰真的天天住在這裡?大家都不用出去外面工作嗎?」原鄉缺乏就業機會,青壯年外流,放假才返鄉是常態,在此卻成為「具有永久屋資格」的認定標準之一,令族人為難。

然而楊秋雄也指出,對於部落而言,在認定資格上,由各家族派出代表,在有意申請房屋的二十多戶人家中,一一表決出部落認同為有戶籍、有長期居住事實、比較有資格取得永久屋的15戶人家,排出順序,將名單呈報,是較為合適的方式。「也只有我們才知道自己的內情。縣政府他們不會知道,就算是石門村的公務人員,他們也不會知道啊。」

楊秋雄坦言:「我們在排的時候,一定都會有人受傷。」畢竟內政部訂定的「集體遷村」方案,要求部落會議自己審核族人的「實際居住」,以符合獲配房屋資格,與部落設想的「遷村」,所有人都應該一起搬遷,大有落差。楊秋雄表示,當務之急只能先爭取空屋的15戶名單早日出爐,以後才慢慢去爭取配套方案,如爭取永久屋旁保留空地,以為其他無永久屋族人將來造屋之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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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為了核配問題多次開會,飽受自己人審核自己人的相互拉扯折磨,最後部落會議的決議依然石沉大海。

屏東縣府:「實際居住」認定有問題

然而在多次開會、經過族人選出的15名單,過了半年依然石沉大海。最近一次是在去年底得到縣府公文回應,表示族人所審認的15戶名單中,有6戶尚在行政院重建會「核定中」,而有9戶族人認為「有實際居住事實」者,與內政部規定的「經常性居住」不符合。

屏東縣原民處副處長蔡文進表示,15戶永久屋名單沒有審核出來,「主要在『實際居住』上是有爭議的。雖然部落會認為只要是部落的一份子,就應該在一起。但是我們還是要看『實際居住』。什麼算是『實際居住』呢?一個月回來一次?兩個月回來一次?過年才回來?還是豐年祭回來?所以我們去請示過內政部,它就是說要『經常性居住』。之後他們(中間路)開部落會議之後,我們又再去請示了一次,內政部這次回得更清楚了,它說是要『平時就要住在那裏的』。」

蔡文進進一步表示,礙於這個「平時就要住在那裏」的規定,最後可能很多人會不符合資格,「那最後可能就是有些房子就是核配不出去了。部落可能會覺得說有房子蓋在那裏,就應該都給出去,但是不是的。那你會說空在那裏怎麼辦?這個我們會想辦法再去看做什麼樣的運用。」

蔡文進也解釋「集體遷村方案」是為了解套不符合永久屋資格的狀況,但不論如何,也還是要以有「居住事實」、有「平時就住在那裏」的居民為主。

查內政府營建署雖然在「莫拉克颱風災後原住民族部落集體遷村安置民間興建永久屋方案」中明白指出,該方案是為「維持原住民族社會(部落)組織之完整性及文化、生活方式之傳承,避免部落切割或分離,特訂定本安置方案。」但其中也確實規定,集體遷村部落,經審定不符合民間團體興建永久屋之申請資格與分配原則者,除了一些明顯不合理者之外,其他經部落會議認定其有實際居住事實者,縣府得在安置基地內,永久屋興建核配情形許可下,依實際居住人數予以分配安置。

中間路的無奈

到底什麼才是「實際居住」?政府和族人的認知大有落差。對於一直認為自己是「遷村」的中間路部落,自然也只能大感無奈。

楊秋雄表示,部落青壯年本來就外出工作居多;此外,部落當初是希望遷村,才同意劃定特定區域。如今族人已經在特定區域之內,依規定不可能再建屋,但是又不能去永久屋該怎麼辦?「政府說一定要有『實際居住』才可以,問題是誰真的天天住在這裡?大家都不用出去外面工作嗎?在外面工作,賺錢回家蓋房子也不行了,那這些人怎麼辦?一有颱風,又要通通徹離,跑來跑去。」

此外,照永久屋政策推行之初,行政人員按照當時「以戶為單位」的申請基準,調閱了戶政事務所八八之前登記在冊的45戶名冊為依據,蓋了45棟永久屋,如今卻有三分之一空置,當初在戶籍中的族人卻因為資格不符而無法入住,族人也表示:「房子放久了,都快要壞掉,展望會也很頭痛。而且這些不只是展望會蓋的,還有香港來的捐款,現在不是很浪費這些民間的善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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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屋空屋堆置的建材。族人表示,房屋空置過久,無人居住整理,在去年南瑪督颱風時因為滲水等問題導致局部損壞,還曾經重新修繕過。圖為修繕留下的建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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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人最近一次收到的縣府公文,文中表示族人所審認的15戶名單中,有6戶尚在行政院重建會「核定中」,而有9戶族人認為「有實際居住事實」者,與內政部規定的「經常性居住」不符合。

6 回應 to “[集體遷村方案]不是[遷村]?中間路部落半數居民無法核配永久屋”

  1. 洪世益 說:

    依據「莫拉克颱風災後原住民族部落集體遷村安置民間興建永久屋方案」(以下簡稱本方案)第五條第三項規定「供安置之永久屋戶數不足者,其安置之優先順序,由部落會議決定後,送交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故本方案申請戶實質審查係屬縣府權責,後續屏東縣政府需備齊核定安置之戶數、坪型及安置方式等資料,送行政院重建會核可後即可據以推動。

    • 簡單 說:

      所以簡單來說假設今天屏東縣政府處理不了,
      中央也沒辦法下來幫忙解決,
      假設今天各地縣府對於核配的標準不一,甚至根本就是亂七八糟一通,
      中央還是中央,地方還是地方囉

      那要中央重建會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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