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永久屋者,原居住地將斷水斷電

本文摘要:高雄縣各災鄉鄉公所在上星期都收到來自縣府的公文,文中指示,已獲配永久屋的民眾,不得再回原居地居住;原居地房屋將進行斷水斷電處理,戶籍只准人員遷出、限制遷入,請各鄉公所配合「宣導」。( 圖/ 鐘聖雄,當初政府與居民開會溝通擁久屋的入住條件時,官員對大家說,雖然不回去居住,房子還是能提供居民回去務農時放置農具使用,中午休息時去睡個午覺也沒問題,更沒有提起有關「斷水斷電」一事。 )

選擇永久屋者,原居住地將斷水斷電

日前,那瑪夏鄉各部落開始傳出,派出所員警著手清查申請大愛園區永久屋通過並已經入住的族人,是否有回到原鄉房子居住的情形。事實上,高雄縣各災鄉鄉公所在上星期都收到來自縣府的公文,文中指示,已獲配永久屋的民眾,不得再回原居地居住;原居地房屋將進行斷水斷電處理,戶籍只准人員遷出、限制遷入,請各鄉公所配合「宣導」。

對於這一紙公文的內容,多數村民並不知情。入住大愛園區的族人,聞知這項消息都感到意外,南沙魯婦女Sayuku說:「沒聽說,我們都不知道這件事啊!」

高雄縣重建會主任王正一在受訪時則表示:「契約簽得很清楚。」公文中的規定,是依照當初災民入住永久屋時,和政府簽訂的「莫拉克颱風災後民間興建住宅贈與契約書」辦理。王正一說,如此做法的用意為,「搬下來(入住永久屋)的原意,就是社會的愛心,一起來幫助大家住到安全的地方。但他還是回去住,那政府的原意就沒達到啊。」

政府: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不影響原鄉留居者生活

除了永久屋入住者不得回原鄉居住之外,經過「劃定特定區域」的地區中,居民已經獲配政府安置的,也將比照斷水斷電、戶籍限制遷出不遷入規定辦理。高雄縣重建會的王正一主任表示,這是中央政府的決定,但關於「戶籍只准遷出不准遷入」部分,他說:「確實戶政科有發出公函,但是適用範圍這些比較細節的,還沒有進一步明確。」但他同時強調,對於劃在特定區域內但仍留居原本房子、未接受政府安置的居民,生活上「沒有影響。」

至於斷水斷電的處理,則是針對已入住永久屋的居民而言。現階段,縣政府會地方警局分局協助清查已入住永久屋的村民是否還有回到原鄉居住的情況,若有此等情況,將請居民不再回原屋居住,或將永久屋收回給「需要的人」。至於斷水斷電的執行,王正一認為:「不能回去住,但可以存放農具嘛。只是存放農具,那斷水斷電就沒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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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契約內容沒有說過會「斷水斷電」

南沙魯永久屋自救會執行長林清章卻說:「不能居住,可以放農具,當然要電啊!砍草的砂輪機要電;中午休息,吃個飯不用電鍋嗎?」

居民表示,當初政府與居民開會溝通擁久屋的入住條件時,還有官員對大家說,雖然不回去居住,但原本的房子還是能提供居民回去務農時放置農具使用,中午休息時去睡個午覺也沒問題,更沒有提起有關「斷水斷電」一事。

檢閱居民入住前簽下的「莫拉克颱風災後民間興建住宅贈與契約書」內容,可看出這次的公文內容是比照第六條「丙方及其配偶與共同生活之直系親屬應同意於取得住宅所有權之日起3個月內或乙方公告之遷離期限遷離原居住地,並不得再回原居住地居住及建造房屋。」,其中確實未提到斷水斷電一事。

這份契約的完整正文,是高雄縣政府在2/8第一批永久屋入住前,舉辦的盛大的「簽約典禮」出現,由高雄縣長楊秋興、慈濟基金會副總執行長林碧玉、南沙魯村長劉金和在各路媒體前,象徵性簽下三方契約。(註)但一位南沙魯村民Biyun私下表示,居民雖然知道那天要簽約,事前並不完全清楚每一項條約的內容:「好像我們在大場面下被逼著簽的。」

Biyun說:「那個時候很混亂啦!」入住永久屋的居民都必須簽下這份契約,有的是在交接鑰匙時簽下,有的是在入住之後補簽。在核配通過永久屋後,很多人雖知道入住就要簽約,但未必真的細讀內容。

對於政府突然發出清查原鄉居住事實、將斷水斷電,林清章認為:「如果是這樣的話,就是政府的不對。」他表示,當初居民擔心遷住永久屋後不能回鄉務農等問題,但先後得到不同的政府官員在會議中「口頭承諾」不會斷原鄉房屋水電、中午想休息還能回去睡個午覺。

當時,災後南沙魯電路全毀,準備遷居永久屋的族人是因為得知了這些「口頭承諾」,而向鄉公所申請復電,且都核准並完成接電了。如果此時,政府又表示將斷水電,豈非自相矛盾?

而族人擔心的則是,當初沒有提到會斷水斷電,現在卻祭出公文表示將執行,往後是否還會出現更多政府的承諾和居民的認知不一致的情形?Biyun說,族人住在大愛園區,多數是希望慢慢觀察山上的環境穩定了再回去,並非打算一輩子不回原鄉。「如果這樣的話,那不就好像當初一些人講的一樣,要壓迫我們不能回去(山上)?」Biyun說。

(註)簽約典禮與契約內文,可參考大愛落成系列 (1) 證嚴:災民都是有福的人

47 回應 to “選擇永久屋者,原居住地將斷水斷電”

  1. 水電工 說:

    高雄縣災後重建委員會第6次會議紀錄
    十一、居民代表提建

    (一)那瑪夏鄉民族村代表林清章先生:

    1. 是否未申請永久屋者,仍能於原居地居住或興建,且土地不須降限使用?如果是這樣的話,對於申請永久屋者並不公平,另有關委員提出原居地房屋不提供水、電的意見,建議依各部落需求個別辦理。

    主任委員回應:

    未申請永久屋者,位於危險地區之原居地,政府不同意興建房屋,然若位處安全區域者,因係屬民眾權利,得依法申建。另委員提出原居地房屋不提供水、電的意見與縣府想法原則上方向一致。

    http://www.kscg.gov.tw/2009812144531/Custom.aspx?SiteEngName=2009812144531&CP=10261&FileName=1

    自己提出的
    現在說為什麼
    這也太矛盾

    • 是綠茶...還是啤酒 說:

      問:
      縣府重建第6次會議,你又沒在會中你,聞聽謠指部你就在搖旗吶喊,難怪局外人說你們是棋子,會中鄉長也有與會,細節鄉長很清楚,會中誰最多次發言.提議.爭取鄉的部落權益,誰嗎,你也可以問谷縱處長,他也有與會,請你眼見為憑.耳聽現況再為論,我記得這位居民,花自己的時間,開自己的車,也不是會議通知人,他就是因關心主動列席參加,那請問這麼重大.重要的會議,攸關部落的存亡,我們的現任議員.我們的現任幾個代表及主席,那時他們躲在哪裡,沒有他們的事嗎……..

      提案:
      是否未申請永久屋者,仍能於原居地居住或興建,且土地不須降限使用?如果是這樣的話,對於申請永久屋者並不公平…..
      回應:
      縣府這樣的決策,本來就是不公平,因先期馬總統.劉.吳院長.孫主委及楊縣長於在多次的座談會中已表示,已申請永久屋的居民,雖遷移山下,但還是可以返回原居住地從事務農工作,土地不會徵收,房子不會被拆除,那縣府重建第6次會議中之決議事項,明顯違背及牴觸了上級的命令,當然要提出意見具申,要不然對要居住永久屋的族人是絕對不公平的..況且,他們又不是ㄧ輩子不回山上…山上安全了可能會有動作….

      主任委員回應:
      另,,委員,,提出原居地房屋不提供水、電的意見與縣府想法原則上方向一致。
      回應:
      這個,,委員,,會中是指一個屏東代表的委員,又不是我們,,居民,,所提,上述案內,,居民,,都以反對立場了,,居民,,還會提出原居地房屋同意不提供水、電的意見嗎,別混淆視聽了…..

      記得…這個問題在之前召開,,村民大會時,居民也說明了清清楚楚,而且也有書面資料,你們沒有看清楚嗎…那就先看清楚縣府的資料吧,,如下….

      沈委員茂松:(看清楚,是這個人講的,)
      屏東縣政府針對配有永久屋者,要求其原居地房屋不得居住,僅得作工寮使用,並限制所有改建,且不提供水、電,此項作法建請參考。
      主任委員回應:委員提建與本府想法原則上方向一致。

      十一、居民代表提建
      那瑪夏鄉民族村代表林清章先生:
      是否未申請永久屋者,仍能於原居地居住或興建,且土地不須降限使用?如果是這樣的話,對於申請永久屋者並不公平,另有關,,委員,,提出原居地房屋不提供水、電的意見,建議依各部落需求個別辦理。(林先生講的委員,就是這沈委員茂松,林先生還在會中補充,民族村是絕對很需要提供水、電設施的部落,所以建請縣長,依各部落需求個別辦理,看清楚了嗎….)
      主任委員回應:
      未申請永久屋者,位於危險地區之原居地,政府不同意興建房屋,然若位處安全區域者,因係屬民眾權利,得依法申建。另委員提出原居地房屋不提供水、電的意見與縣府想法原則上方向一致。

      有關獲配永久屋之民眾,其原鄉房屋得作為部落共同文化資產問題,建議私人產權回歸私人所用。(原民處)
      感謝縣長為民族村爭取設置紀念公園,惟設置地點若涉及私有土地,請縣府考量徵收問題。(文化局、地政處)
      本村接獲公文指出,配有永久屋者,其原鄉房屋將進行拆除,是否確有此項決議?
      執行長回應:
      貴村所接獲公文係本府函轉內政部公函,而有關原鄉房屋必須拆除之規定業已修改。
      主任委員回應:
      獲配永久屋者,原則上原鄉房屋所有權必須拋棄,不得居住,至於是否拆除,政府會裁量,或考慮徵收,但不會強制徵收。

      奉勸族人,請學學人家做事的態度吧……大家加油了,至台北夜宿的族人,你們辛苦了……

      • 怎麼好意思 說:

        鄉長清楚細節?
        你確定鄉長真的知道細節嗎?
        一個沒有遷村的部落,鄉長在縣府重建會提案「南沙魯已經遷村」
        一個搞不清楚什麼叫作遷村的人叫作知道細節?
        一個災後至今不曾在南沙魯留步問問鄉親好不好的人叫作清楚細節?

        也不知道是誰,簽了永久屋回鄉之後
        山上房子沒水沒電,去責怪留在原鄉的村民

        憑什麼在會議中要求沒有簽永久屋的居民山上就必須要降限?
        否則就對簽永久屋的人不公平?
        請問是哪理不公平?家在山上的人就一定要爹不疼娘不愛?
        簽了永久屋的人又憑什麼在會議中提出「是否未申請永久屋者,仍能於原居地居住或興建,且土地不須降限使用?如果是這樣的話,對於申請永久屋者並不公平」

        在山上的人拿了政府什麼?
        到現在不就是靠自己努力站起來?
        當初簽永久屋之前就跟你們說過要看清楚文件內容
        你們一句「不會」、「不可能」、「不會這樣」
        才會又說出「如果這樣的話,那不就好像當初一些人講的一樣,要壓迫我們不能回去(山上)?」

        當時就有人告訴大家要想清楚之後再作決定
        現在合約簽了,公約簽了之後再來說這些

        真不知道是誰搞不清楚狀況

        • 民族村的族人 說:

          如你們正港人所願吧…..如果山上人,都支持凡申請永久屋族人山上的房子要斷水斷電的話,那我相信….民族村已經進入歷史了,即將滅亡消失了….學學小林吧….團結….力量才會大….

        • 很清楚的人 說:

          民族村八八水災後大事紀要:
          1.原本要撤到民權村,但李代表接或打亥老師電話後,就徹村至旗山了(地點:民族平台)

          2.打亥老師第一時間與慈濟協調蓋永久屋的事宜,安排慈濟做簡報說明(地點:順賢宮)。

          3.召開村民大會討論「遷村」事宜,招集人李代表,谷縱處長為上級指導官(地點:旗山福利館)。

          4.向總統報告民族村要「遷村」,代表發言人是打亥老師(地點:工校餐廳)。

          在這個階段,民族村的族人都是團結ㄧ致的、有共識的,但是這些人介入了候….

          5.長老教會的牧師涉入了民族村:馬成貴牧師、李民選牧師、朱美芳牧師,開始標榜世展會的豐功偉業(地點:工兵學校)。

          6.打亥老師請了世展會說明永久屋的簡報,朱美芳牧師在場說明(地點:工校餐廳)。
          7.世展會的社工人員進入部落,擔任發放物資的工作,由田阿美牧師娘負責。

          後來民族村從此展開分化、分裂的命運了…..暫時住山下的,由村長負責,回山上了由打亥老師負責,大家說好、彼此祝福…….

          • 大頭 說:

            所以罪魁禍首就是..長老教會的牧師囉?!..也難怪啦!

          • 金肅 說:

            不知道喔~
            第二種方式是回原鄉選擇中繼屋
            一開始只被告知永久屋方案
            是元兇還是找出其他模式
            大頭你頭大的想想吧

          • 國家是這樣琣養我的 說:

            可憐…..
            只知道原地踏步
            當然是隨著時間跟政府的政策作改變阿
            當初政府說要做組合屋先給我們中繼安置
            8/24見報的聯合報頭版就有「大陸捐贈第二批組合屋」的新聞
            地點就在杉林
            結果哪知道說變就變
            隔天就變卦
            哪知當時政府說住永久屋不會影響山上的家
            結果
            政府後來就說會不能回原居住地居住
            當然我們就要改變阿

            我們怎麼會知道會有人自稱是村長秘書
            跟大家說這些都是騙人了
            公文是可以改的
            所以大家就到永久屋了
            現在你說你不知道…要對的起自己的良心喔
            還是X看不的合約內容,不要只會躲在邊邊
            自己站出來
            爭取自己的權益吧

          • 打亥 說:

            唉!怎麼把我拉下水呢?還指名道姓?不大好吧!
            不過在此同意[國家是這樣琣養我的]的說法.就不便重複理念.
            回想當初在工兵學校討論會時
            那個當初對不同聲音的人在大聲罵並拍桌子甩資料的林先生.現在要為村民對外爭取權益時.它的氣魄在哪裡了.怎麼便烏龜了.不見了.只會欺負自己人.(如果你有看到此篇.希望下次有關為永糾屋的族人爭取權益時.看到你的鏡頭或言論)
            當初那個自稱能力上達天聽(國防部.總統府).對村民表示法令可以改..還兼村長秘書(不簡單.全國唯一).死抱慈濟.鼓勵族人入住永久屋的另外一個林先生.哪裡去了.怎麼不利用關係.去改法令.還一直拉原鄉復建護下水.這時你要站出來對政府啊!實現你對族人的承諾啊!不然就是騙子一個.
            當初在展望會說明的場子鬧場的村長及村長秘書(還要查是不是有這個職務).有種就拿出此等魄力向政府爭取啊!對象不是族人百姓.這樣才對題對味.
            奉勸移居山下的族人.努力爭自己權益吧!但別把它建立在把我拉下水的基礎上.對事情沒有幫助.(我們也很累的爭我們的權益.不想做沒有意義的事情)

          • 什麼很清楚? 說:

            【1】
            8/9民族遭難,大家正逃往平台時,打亥正好聯絡上惠珍和亞蘭等幾位親朋,慌張焦慮中緊急聯繫想得到的政府部門-包括原民處、社會處..,又請求台南社大許老師提供任何可取得的協助資源,日夜未眠四處尋求協助,只希望族人能在第一時間獲得援救,甚至又在8/10日晚間欲闖入旗山警分局 面見當時的內政部長廖了以先生,幸得警局內警員的協助,當時打亥及幾位村民才得以見到廖部長並得到廖部長親口允諾10日一早飛機飛民族救援〈利用這一角,我要說:廖部長,真是感激不盡,您的協助和慈愛永銘在心〉。這些情況你清楚嗎?而且當時打亥根本沒跟李代表聯絡上,又當時民族跟民權隔了一條當時完全過不去的暴漲南沙魯溪,你是哪裡人?你清楚什麼?
            【2】
            打亥老師從一開始到結束安置返鄉重建就沒跟慈濟人接觸〈除了被勸說拿永久屋時〉,更何況協調蓋永久屋,去聽永久屋簡報,回來之後強力要求大家一定要住進永久屋的人員是村長、林堅志、林清章..等人,會議是在工兵學校,時間是九月,那也是我們最後一次的村民會議,當時發言希望大家要對口政府而非慈濟的打亥老師,希望大家再多些時間考慮想清楚弄明白之後再做決定時,是如何遭受謾罵,冷嘲熱諷甚至林堅志還當場摔甩物品,這些狀況只要是當時與會的人都清楚看到,不是嗎?又何來打亥老師去談永久屋?根本沒的事,你清楚什麼?
            【3】
            你說的這個會議是谷縱處長邀集村中當時還被認為是意見頭人的劉金和村長、李惠民代表、李玉章、林清章..等人一起討論民族村未來的一個臨時會議,並非村民大會,而當時大家都還在順賢宮和禪淨中心安置,對未來民族的走向並無共識。你到底清楚什麼?
            【4】
            在工兵學校一再向總統發言我們民族遷村事宜的人是林清章,請你不要張冠李戴,很懷疑你到底清楚什麼?
            【5】
            牧師們的事,輪不到我回應。
            【6】
            那天世展是來報告說明中繼屋,提供族人了解可像台東一樣爭取中繼,世展會協助援建,並非只有慈濟永久屋一個選項,這是透過教會的安排,不是打亥老師的安排。所以你到底清楚什麼?
            回應到這裡,我在想打亥老師是不是要謝謝你這麼看得起他,可是我想他應該只想做一個有骨氣的BUNUN,至少是能對自我決定自我負責任的人,而不是推責諉過,怨天尤人的人。

          • 李惠民 說:

            又要來澄清一次!
            『很清楚的人先生』,我想你真的是『很不清楚』。
            你所談的1.2.3.4.6.7點在民族〈南沙魯〉村都不是事實狀況,不知道你的企圖是什麼?
            我用真名實姓來回應你的不實言詞,是真切的希望你坦然站出來和我們對質,把事實說個明白,攤出來,不要躲在暗處,隨便利用不實的言詞又要來分化我們民族村,我懇切要求你用真實姓名與我回應,因為我一直在思考我認識知道的民族村民,應該沒有人會像你這樣躲起來暗中分化自己族人,所以你應該不是民族〈南沙魯〉的人吧!

      • 為什麼只相信嘴巴 說:

        公務人員依公文辦事,可不是按嘴說交代就做,從永久屋議題開始,就一直告訴族人們這種現實狀況,可不知道為什麼那麼多族人就是醒不過來,從開始只相信慈濟講的和官員們不負責任的嘴說,而不相信白紙黑字寫的,現在能作的是什麼?真是令人茫然!

        • 綠的,藍的 說:

          這分公文沒有縣府的官房監印及校對章,也沒有縣長的主官章,請問承辦人陳秀雯及收發室.文書室負責人,如何簽公文的………之前上級(總統及院長)的指裁示事項,縣府如何辦理,是不是你們是綠的,藍的不管他…..如在這樣,小心你們的老闆,一定選不上啦……

    • jacky 說:

      「不得回原居地居住、建屋」,指的是不能回被劃設「危險住宅區」居住及重建(特定區或危險堪虞可要求只劃設住宅區),山上的其他地還可以蓋農舍並申請水電,因為我要在山上耕作啊,堅持重建會所說明的「原來權益不受損」,可請縣府請教重建會,只有「原來的住宅不能光明正大的居住」這一點改變,其他的道路水電甚至產業發展權益不應損害

  2. 納馬下佈滿的災民 說:

    大便的定案

  3. 動物園 說:

    謝謝你….莫拉克記者小美女,讓我們知道這個問題,再次謝謝你,辛苦了…

    請問: 那瑪夏柯鄉長:如何處置….等你喔….

  4. 參選想瘋了.. 說:

    王正一認為:「不能回去住,但可以存放農具嘛。只是存放農具,那斷水斷電就沒差啊!」

  5. 龍發堂的一哥 說:

    縣府重建會王正一認為:不能回去住,但可以存放農具嘛。只是存放農具,那斷水斷電就沒差啊!

    王主任虧你還讀過書,哪一所學校畢業的,龍發堂嗎,丟你校長的臉啊,我請問你….

    1.農具開工前,電瓶不用事先充電嗎,刀具組不用磨嗎,做完時,不用保養嗎,不用清洗嗎,
    2.進屋子或庫房,沒又燈,看得到嗎,吃飯不用電鍋嗎,沒有水如何煮飯.煮菜,
    3.還有很多….但講不下去了….因為碰到龍發堂的一哥,沒擇啦……

    呼籲有關水.電部門:請至,,王主任,,的高級住宅實施斷水斷電吧….因為他說沒差啊…..

  6. 正港南沙魯人 說:

    總歸一句話
    為何要相信政府呢?
    白癡

  7. 說:

    貪得無懨 !!

    • 路人 說:

      你在貪什麼厭什麼
      水電是不用自己付錢嗎
      不好好耕種
      難道等政府還是慈善團體施捨過日子嗎

      • 金肅 說:

        抱歉喔
        是斷水斷電
        讓你就算想付錢也沒辦法有得用的水電喔
        偷換觀念
        災民就沒有資格對霸權式的’慈善"作反對的權力嗎?

        • 說:

          放棄永久屋回山上就好了嚜

          左也要, 右也要. 貪得無懨

          • 金肅 說:

            可惜的是上山會被馬總統說:山上好危險啊!
            原本答應人山上的房子會放到安全時讓你們回去
            人們要的不是同時有兩間房
            而是求個回家的機會
            以及在安全前暫居而非永久的離鄉
            偷換觀念的人哦

          • 未來的牧師娘..別這樣啊 說:

            /2010-8-8 /自由時報 /記者謝文華/現場直擊
            南沙魯村民李金美說,永久屋居民每天早上五點起床,坐在屋外沒事幹,大愛村沒有樹,太陽出來,族人又躲進屋裡,但屋內也燠熱難耐。有屋子擠十幾人,一份一萬多的臨時薪水,養不活家人,有人接到兩千多元水費單嚇壞了,不知道在山下打開水龍頭就要錢。

            身為民族村的族人,看到這份報導,都會很難過,上述李金美所言不知根據什麼,還是又再亂講話,明明是自己的族人,還對記者說一些風涼話,數落自己的族人,請你回想一下,妳先生怎麼派任到南沙魯教會當傳教師的,還不是我們這些信徒的支持,如今…這麼快就忘記了嗎…難怪…愛農教會成立至今,你也不削跟我們一起禮拜…

            解讀李金美的說詞:
            你有來過嗎,你看過嗎, 我住在永久屋清晨五點從沒看到你來過,我想你是睜眼說瞎話,這裡的樹我們還嫌多,怎麼會沒有樹,你又睜眼說瞎話,我們見不得人嗎,為什麼太陽出來我們要躲起來,你太汙辱我們了吧, 你說有屋子擠十幾人,請問是哪一家,我看你又睜眼說瞎話了, 你說養不活家人,你是在詛咒我們嗎,請你別再小看我們, 你說有人接到水費單嚇壞了,不知道在山下打開水龍頭就要錢,你是說我們這些人都很笨.很無知啊是不是…因為沒去過烏來…

            回應李金美的說詞:
            虧你還是現任南沙魯教會的牧師娘,你這樣的形容自己的族人,嘲笑汙辱自己的族人,我很擔心你的先生還有資格.還有臉在信徒前面講道.傳福音嗎,你這樣的心態建議你應該去看醫生了….

            學學你的哥哥吧,小心啊..別扯他的後腿了…

          • 爛泥扶不上牆 說:

            搞不懂為什麼過了一年,還要把部落的事情跟重建綁在一起講?
            如果你所說的是真的,你就直接表明身分對李金美提出質疑,
            再不然,我想你們都來自南沙魯,有彼此的電話應該也不是難事?
            何必這樣相互攻擊?

            如果一年過去還要用這種方式鬧
            只會讓人覺得可厭

            這樣的結果不論是大愛村的南沙魯人或者是留在山上的人
            應該都沒有人樂見此種結果

            再說….
            要一個為人母者
            每個禮拜開三個小時的車專門到愛農教會去跟你們上禮拜
            那你也可以考慮每週開車走關山南化上山到民族教會啊
            你不上去,指責人家不下來,這不是一樣的道理嗎?

          • 證據...會說話的 說:

            爛泥扶不上牆:
            你不要想太多了,這個源起是我朋友看報子才跟我分享的,在第一時間就產生不舒服的感覺,之後我親眼看了報子,我真不敢相信,這些話是她講的…….

            既然她如此這樣批評我的族人,將心比心嗎,我也是民族村的族人,我當然釋出我正當的憤怒,沒有一個族人願意.甘願受這樣的汙辱,她的批評及汙辱,是有憑有據的(2010-8-8 /自由時報 /記者謝文華/現場直擊)….

            而且是最近的發言,就如你(爛泥扶不上牆)所說的:都已經過了一年,幹嘛還這樣冷言冷語啊,相信這位記者不會亂報導…

            我只能說,證據寫到那,我就說到那,我也沒有要什麼族人分化之類的情事,我以就事論事…

            難道你不覺得.她.這樣的發言,沒有失當嗎..沒有傷害到族人嗎..有沒有體會族人的感受啊….以馬內利..阿們

          • Falice 說:

            阿…就不安全咩

            不過理解你們對山上的依戀,
            不是誰趕族人下山,
            是大自然,
            我現在很擔心,若都是秋颱,
            下各500 ,不用說去年的2000,
            山上的族人是不是又要逃難了…
            真的哀哀哀哀,要面對大自然的變遷,.
            不過堅持要住上面也可以拉,
            自己蓋,低度開發,
            部要奢求仰賴任何人,
            因為答應,等於幫兇,
            讓族人送死.

  8. 熊鷹 說:

    被山下的人騙ㄌ歐!!!
    一切都可挽回
    回家吧!

    • 家園..安全都很重要 說:

      回家…….是身為,,民族村,,的族人最期待的一個願景,民族村,,已經沒有本事再發生一次災難了,希望族人能回到現實面,回想一下整個民族村是安全的嗎,災難當天於民族平台時,我們也同聲過說,民族平台這個地方也不安全,召開村民大會討論遷村事宜時,大家也否定過民族平台的安全性,民族村,,當初的口號是:安全最重要.活者就有希望….

      我很佩服執意要回家的人,你們辛苦了,為族人守住家園,但我們要尊重入住永久屋的族人,畢竟這是個大災難啊,或許他們有不得已的苦衷,

      常常告訴族人,要有心理準備,災難後的處置,ㄧ定是千辛萬苦的,這場戰役一定長期的戰役,祖靈也在考驗我們的智慧,我們只要共同努力,團結在一起,我們的家園,,民族村,,它會在那裡ㄧ直等者我們,永遠不會消失的,但如果我們不努.不團結的話,那,,民族村,,我們最愛的部落,ㄧ定會離我們而去.消失..消失了..

      .
      我們常常對別人說我們很樂觀,那為什麼對族人就要冷漠呢,,,,到底..布農族的…笑一下嘛,有那麼酷嘛,都已經很黑了,還想者麼樣嗎…..

      看到民族村的人,就說烏尼讓.命乎米上..看到基督教的,就說平安嗎,看到慈濟的,就說感恩嗎,,原住民…你說好不好,,,,加油,,

  9. 民族村的族人 說:

    民族村的族人啊,,,,,,,,團結….才是回家的路,,,要重建…..最好的NGO是…..團結

  10. 重建會 說: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會
    新聞稿
    99.8.10
    回應99年8月10日莫拉克88news.org新聞
    「選擇永久屋者,原居住地將斷水斷電」

    政府鼓勵居住於安全堪虞地區之民眾遷移至安全地區,亦尊重留在原居地不搬遷者之意願,並無強迫遷居之政策及做法,是以對留居原鄉民眾,未來絕對沒有斷水斷電之作為,至於自主選擇接受永久屋之民眾,自當配合「莫拉克颱風災後民間興建住宅贈與契約書」(簡稱「三方贈與契約書」)之權利義務內容,於正式遷入永久屋之日,同時放棄留居原房屋之權利;他日如原鄉環境安全穩定,民眾亦可聲請放棄永久屋,返回原鄉居住。
    高雄縣府斷水斷電措施係依據「三方贈與契約書」之權利義務內容辦理,因為接受永久屋民眾之原有房屋如未停止民生用電,等於承認民眾繼續居住之事實,並不符合三方贈與契約書中「…原居住房屋僅可供作為農機具之儲存空間,民眾不得再居住使用…」之規定,至於使用之農機具如需電力,依法可申請農業用電,不至於無電可用。
    另依內政部99年7月1日台內戶字第0990126515號函表示,民眾如確有於永久屋居住之事實,應辦妥遷入登記。 又原居住房屋既已不再供居住使用,原設籍人亦已遷至他處,自當無遷入之事實發生,應無所謂限制遷入之情形。

    • 路見不平的漢人 說:

      我的老家已經七八年沒有住人了,這幾年只有回去一兩次,因為有太多不愉快的回憶,但是我大姐堅持不要申請停水停電,他說有時要怎麼樣還有水有電,這些斷掉就會有點陰森森的,長期下來漢人文化裏還會說會鬧鬼,將來要租要賣會很難處理.因此就讓它每個月用轉帳的方式扣基本費.但是我門實在是沒有在住人阿!所以水電繼續不=有人居住的事實; 有水電也不=有人居住.

      我覺得契約裏既然沒有明文寫要斷水斷電以證明無人居住,縣府還竟作這樣的解釋和延伸實在太遷強了,無法服人.我希望政府做事不要隱藏太多的機關,讓我們的國家多一點公義,多一點正義,不要老是欺負原住民同胞.得罪之處請多包涵
      同樣地,原住民弟兄姊妹們,我建議不要拿人任何好處,漢人從小就教我們的孩子,不可以拿別人的好處,拿人手軟,吃人嘴短,萬一拿了,要還相當價值的東西,才不會被人家利用或敲詐.即使拿了,如果對方要求一些不合理的東西或事情,一樣要堅持原則不買它的帳,因為是有目的的,所以翻臉不認帳是正當的!
      你們不要彼此攻擊,因為這樣就等於是被操弄了.只會讓操弄者很高興,政府會認為你們很容易操縱!記得,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你拿東西的時候,你一定是要付出代價的!政府絕對不是省油的燈!

  11. 委屈 說:

    【露出馬腳】「三方贈與契約書」終於搬出來了,這就是88news之前討論過的「私法自治」。再者,「三方贈與契約書」也沒有可延伸據以「斷水斷電」的條款,政府部門何忍如此侵權?

  12. 阿邦 說:

    為什麼漢人以「白紙黑字」欺騙原住民的歷史一再重演?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不該讓這種爛招數繼續得逞。這紙「三方贈與契約書」,更證明慈濟作為政府的幫凶,侵佔原住民的土地,堅稱不參與政治的慈濟,竟也無知地(或有意地)成為粉飾政治黑手的「白手套」,耍弄百姓。這等NGO,與GO何異?失職的政府官員,民眾也許還能用民意使之下台,失職的NGO呢?失職的NGO代理人呢?慈濟啊慈濟,忝為NGO啊!

  13. 覺得... 說:

    覺得,現在應該要先把當初所簽的契約拿出來,是否有這一條例辦法!?

  14. 布農水啦 說:

    我們只想回到最初ㄉ地方 從頭做起 位什麼政府要趕盡殺絕 留一條生路讓我們原住民繼續生活在我們ㄉ山上 當初是誰把我們原住民趕到山上的 而現在又要騙我們把山上ㄉ地放棄 我們原住民到底何時能夠平平安安ㄉ生活 這樣公平嗎? 天理何在 還是政府認為我們原住民好欺負 天ㄚ 誰能救救我們 我們原住民在社會上 不偷 不搶 不騙 不殺人 不犯法 只是多喝幾杯酒 位什麼要這樣對我們 我們真ㄉ能倚靠我們ㄉ政府嗎? 哀

  15. 精英的態度 說:

    轉念吧,精英們……
    我只能說,,被批評,,是ㄧ種幸福,是ㄧ種,,肯定,,是多數人在看到你在做事,是多數人肯定你的付出…..

    既然是自己要為族人服務,就要有心理萬全的準備,因為你所有的言行舉止,將會浮出檯面,一定會有心人拿放大鏡來看,所以出來為族人服務,就是要做好萬全的準備…….

    去接受其人的質詢.謾罵及批評,以部落來說,常於被批評.謾罵者目前計有:村長.阿怒.打亥.必勇.靼虎等人,(不好意思給你們指名)…..那想想只有這些人在為族人服務,所以常常被批評,但如果沒有這些人,還有人會爭取族人權力嗎……

    所以常常被指責,就是明顯代表是有做事的人,真正為族人犧牲.奉獻及付出的人…..要是這些精英若是因為受別人謾罵.批評而畏縮的話,那其不是中了他人之計,精英們轉念吧,對的事就大膽的去做吧……

    如果你是上述,,被點名,,族人的菁英時,那還會去,,批評別人,,的話….還會去,,謾罵別人,,的話,那就失去這個,,,格,,,啦

    • 做...就對了 說:

      非常同意,有心為村民服務應給予認同给予鼓勵,我相信每個人的心中都有自我期許
      不管是選擇回鄉或是入住永久屋,
      對村民有益之事我相信每個人都會竭盡所能為村民爭取.
      不管在何處我們都是一家人,拋開你心中的惡勢力,
      對村民有益之事我們互相努力爭取吧! 上帝會祝福你

    • shouminc 說:

      說轉念的,為何自己不轉念?謾罵之語經不起考驗;批評之語當虛心接受。最討厭的是:以要求他人轉念來遂行自己主張的做法。

      公共事務涉及利益者眾,要完滿本就不易。熱心服務者發心,但不能因此就不得受批評,否則就叫矯情跟沽名釣譽。

      就像入住大愛村者,是一種選擇;不入住者又是另一種選擇。兩者的選擇不能以對錯說之。但入住者跟不入住者在其最大權益或利益的追求與保障上,就會有不同的做法。主事者跟當事人就會有不同的考量。這也就不能說被點名的如靼虎等人就是服務者,其他的就是批評謾罵者。

      慈濟杉林大愛村的作為所引爆的紛爭,而走到其他非入住大愛村同樣需要被助者拒絕其幫忙的困窘境地,從一般商業組織的角度來看就是一次性交易完成之後便變成「拒絕往來戶」了!雖然政府想力挺慈濟,結果還是得讓步。

      從世俗角度來看風災重建的客戶是受災的災民,政府是處理這類天災所不可卸責的服務提供機關,那NGO只不過是受政府委託去處理受委託部分事務的機構而已!如果NGO成了主角而主觀且堅持要給客戶甚麼,往往會出問題的。而這時責無旁貸的政府必然成為被指責的對象。

      • 局外人 說:

        我同意shouminc得說法:「如果NGO成了主角而主觀且堅持要給客戶甚麼,往往會出問題的」
        現在八八水災的重建.就是財團變成了主角.才會出現這麼多問題.
        現再八八水災的重建.並不是以災民的需求為需求.而是以財團的需求為需求.你看慈濟財團賺到了大的精舍.還聽說硬是逼走了台達電重建國小善意.到現在還沒看到影子.我想因為慈濟財團還是以他利益考量吧.在看郭台名無緣無故圈到了幾十公傾的土地.
        其實災民是棋子.官商勾結才是重要計畫.
        發國難財的官商要先轉念.受難的百姓才可轉念

  16. 阿邦 說:

    還記得2010年4月15日的這場會議嗎?當時在會議的尾聲,屏東縣長曹啟鴻信誓旦旦地說:「至於有永久屋就要放棄山上的家園,我也講過一百遍喔,就沒有這回事還是要問,還會在網路上流傳,我就感到很迷惑,那再說一次,永久屋,跟山上我們原有的祖居地,毫無關係。」請參見以下網址影片約一分半前後的說法。http://www.youtube.com/user/actkractkr#p/c/3D30E2F8B1FDBCA9/22/uc-bpH751x8

    於是我們必須正視,目前屏東長治分台永久屋的居民,是否也已經簽下這張「三方贈與的契約書」?

  17. 阿邦 說:

    與本議題相關的文章,在2010年2月16日何欣潔報導的〈大愛落成系列 (7)莫因人為疏失,讓災民成為法律賤民〉一文中,對於相關法律問題、政府以及慈濟有重要的分析與問責,文中除了提到陳鎮川當時的相關回應,也在後記強調:「春節假期過後,記者將持續向陳振川副執行長追蹤該條契約的法律適用問題與營建署的處理進度,為免占用版面,將回應於文章下方,方便各位關心災區重建的朋友點閱。」然而,在回應的討論區中,最後一則內容是2010年5月18日發的,其部分內容也是我想問的:「請問有沒有後續進度,或者甚麼人在追蹤,系列報導這篇談到法律觀點較客觀,建議繼續依法追究到底!」有勞莫拉克獨立新聞網的編輯群、記者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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