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取教訓,人命無價:小林罹難者家屬提起國賠

本文摘要:蔡松諭強調:「重建會提起這個訴訟,是為了公道和正義。希望政府能夠承認越域引水工程的錯誤、承認莫拉克風災的疏失。未來能夠建立完善的防救災制度與預警機制,譬如日本的地震預警簡訊機制一樣,不要再讓悲劇重演。」 ( 圖/ 何欣潔。說明會現場。 )

記取教訓,人命無價:小林罹難者家屬提起國賠

在莫拉克風災將屆兩年的前夕,小林重建會決定針對「精神慰撫金」與「子女撫養費」兩大標的提起國家賠償訴訟。提起訴訟的小林村民主張,因政府錯誤的越域引水工程而肇致獻肚山土石流、小林村滅村的慘劇,國家應承認越域引水為一錯誤工程,且對生還的小林村民給予賠償。

「我們也不要國家賠我們財產、房子,我們都不要。就算最後國賠出來只有一塊錢,我也覺得這是有意義的!」小林重建會會長蔡松諭表示:「我始終認為,小林村根本不應該死這麼多人,很多死亡是可以避免的,今天提起國賠,是為了給這些寶貴生命一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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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重建會會長蔡松諭與義務律師們向大家說明,提出國家賠償的原因與請求方式。

蔡松諭指出,莫拉克風災之後,政府對於防救災機制所做的改善十分有限,也未對越域引水工程進行全面的檢討,甚至將致災因素完全推給「超大雨量」,種種跡象顯示,政府並沒有記取莫拉克風災的教訓。「我們讓法院去判決,如果真的勝訴,賠償金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為我們真的死了太多人,但我們真的不希望台灣再出現第二個小林村,希望這個訴訟,可以提醒政府,不要忘記莫拉克的教訓。」

目前除了已經入住大愛園區與五里埔永久屋的小林村民之外,尚有120戶左右的小林居民仍住在高雄杉林區組合屋內。居民齊聚在組合屋廣場,聆聽義務律師發言,並填寫「繼承系統表」以利計算國賠金額。

「20歲到60歲之間死亡的死者,在法律上我們會說他對生者負有扶養義務,所以將他算入撫養標準,再按照行政院主計處年度支出標準計算每個人可以得到的撫養金額。」接受小林重建會委託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陸正義表示,國賠金額有標準的計算方式。「至於精神慰撫金的部分,台灣現在金額最高的案例是921倒塌的東星大樓,每個死者是三百萬的賠償,公路局的豐丘明隧道事故,則是每個死者兩百萬。」

「但是,我們這樣請求,只是我們自己的請求,不代表法院會這樣判。」蔡松諭提醒大家。

組合屋前的廣場上,有些村民專心聆聽,有些人則默默書寫表格。眾多親屬的珍貴生命在此刻成為法律上的計算公式,廣場上的氣氛在吵雜中帶著幾分凝重。

「在莫拉克風災之後,我們受到很多人的幫助。今天提出國賠,不是說我們不知感恩,也不代表我們否決重建,這是兩回事。」蔡松諭再三地強調:「重建會提起這個訴訟,是為了公道和正義。希望政府能夠承認越域引水工程的錯誤、承認莫拉克風災的疏失。在未來能夠建立完善的防救災制度與災害預警機制,譬如日本的地震預警簡訊機制一樣,不要再讓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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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表格,確認是否可提起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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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許多小林村的長者而言,失去小林村的青年們是永遠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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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林重建會國賠說明會的現場。

7 回應 to “記取教訓,人命無價:小林罹難者家屬提起國賠”

  1. 番婆 說:

    國賠是認罪~~~過失殺民!

  2. 黃智慧 說:

    八八災後,除了小林以外,還有嘉蘭、好茶、南沙魯都準備提出國賠申請。
    另外,阿禮在為「劃定特定區」而訴訟,來吉雖然獲得撤銷劃定特定區,卻仍前途未卜;茂林在災後按規定申請撿拾漂流木,無辜變成竊盜,好好的魯凱族人青年被判重刑,需繳納鉅額款項給國家。災後產生大量漂流木,黑白兩道都覬覦,至今未見國家抓到一個竊賊,只抓7名老實的魯凱族人來抵罪。除了上述七項代表性實例之外,山上原鄉土地流失未見補償,以及為了重建開道路,強行徵用私地,使得不諳法律的族人求助無門、權益受損等等案例時有所聞。

    原民會在關心嗎?中央重建會關心嗎?
    誰來關心?

    本週六在高雄將以一天的論壇來討論攸關族人法律權益的問題,期待您一起來關懷!

    【八八災後:七件攸關原住民族權益的法律實例】2011年部落論壇

    時間:2011年8月6日(六)
    地點:高雄市原住民委員會會館大禮堂
    (前鎮區翠亨北路390號,高捷紅線「凱旋站」1號出口徒步3分鐘)
    主辦單位: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
    協辦單位: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

    本論壇對外開放名額有限,請早報名。
    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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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email報名:請填妥活動簡章後,email至ipact2009@gmail.com,將於收到後回信與您,若無回信請來電詢問,龔靖雯 0910738029謝謝。

    ※為便於行政作業,報名截止日期為2011年8月4日
    如有任何疑問請洽: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秘書 龔靖雯 0910738029 / ipact2009@gmail.com
    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秘書 陳瑞榆 02-25961011 / millet.fund@gmail.com

    日期
    2011年8月6日(星期六) 地點 高雄市原住民委員會會館大禮堂
    地址:高雄市前鎮區翠亨北路390號
    (高捷紅線「凱旋站」1號出口徒步3分鐘)
    場 次 時 間 議 題
    報 到 09:20

    09:50
    開 幕 09:50

    10:00 致詞:小米穗原住民文化基金會:林佳和董事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理斷牧師等單位
    一 10:00

    10:40 撤銷「劃定特定區域」訴願:嘉義來吉部落(鄒族)案例
    主持人:Yapas梁錦德
    與談人:部落原告(陳有福Avai)、林三加(律師)


    10:40

    11:20 撤銷「劃定特定區域」行政訴訟:屏東阿禮部落(魯凱族)案例
    主持人:黃智慧(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
    與談人:部落原告(盧鳳玉、包泰德)、
    楊大德(律師)、顏華歆(律師)、林三加(律師)
    茶敘:11:20~11:30
    三 11:30

    12:10 撿拾漂流木觸森林法:高雄茂林鄉(魯凱族)案例
    主持人:Daya官大偉(政治大學民族學系)
    與談人:部落被告(魏亞倫)、阿螞樂、林益仁(靜宜大學)
    午餐:12:10~13:10
    紀錄片放映:南投豐丘明隧道申請國賠獲准案例(南投法扶分會)
    四 13:10

    13:50 台東嘉蘭部落(排灣.魯凱族)國賠申請案
    主持人:Awi蔡志偉(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
    與談人:部落原告(蔣爭光)、陳采邑(律師)
    五 13:50

    14:30 屏東好茶部落(魯凱族)國賠申請案
    主持人:孫迺翊(政治大學法律系)
    與談人:部落原告(Baru陳再輝)、陳妙秋(律師)
    茶敘:14:30~14:45
    六 14:45

    15:25 高雄小林村(西拉雅族)國賠申請案
    主持人:謝世憲(高苑科技大學通識中心)
    與談人:部落原告(徐報寅、徐梓潔)、陳意青(律師)
    七 15:25

    16:05 高雄南沙魯部落(布農族)國賠申請案
    主持人:Camake李重志(高雄大學通識中心)
    與談人:部落原告(李惠民、伊斯南冠.打亥)、陳三兒(律師)
    茶敘:16:05~16:10
    八 16:10

    17:20 綜合討論 (如何以行動守護受災原住民族的權益?)
    主持人:理斷牧師(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律系)
    與談人:伊斯坦大.貝雅夫(高雄市議員)
    阿布娪(高雄市政府重建委員會)
    李德福(屏東縣牡丹鄉高士村)
    杜素芳(屏東縣霧台愛鄉協會)
    各地自救會部落代表

  3. 煩呀 說:

    國賠是來搶我交的稅金

    最近在看前日本理蕃警察後代寫的" 流轉家族"
    深感日本人根本沒把原住民當人, 根本是把原住民當動物.

    難怪馬英九會說" 我把你們當人看"

  4. 雅婷 說:

    “國賠是來搶我交的稅金"???
    No,No,No!!!
    國家機器負有權力,因不作為或過失侵害到人民權利,所以該賠償。
    問題是,誰是國家機器?
    國家機器裡有許多決定人民生殺大權、生命財產安全的政客和官僚,
    該負責的是這些行使權力的人,
    現在問題是國賠制度有問題,
    不能說國賠制度有問題,就不支持人民提出國賠,
    這是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

    說國賠是搶人民的稅金,是中了政客的計,
    因為大家犯錯都不用負責,
    犯錯就是全民來擔、全民倒楣!
    我們能不能把政府的不作為或政策疏失也視同貪污的行為,
    這樣握有權力的人才會戰戰兢兢和負責呀。

    • yapas niahosa 說:

      “政府的不作為或政策疏失也視同貪污的行為"

      非常有道理,叫那些冷氣房裡不負責任的苟官賠,不賠那一掛人就通通免職,頭頭拖出來槍斃!可惡到極點,現在還準備來個甚麼國賠暫緩執行二年,甚麼跟甚麼啊!這不是擺明封殺近期因政府的疏失提出的國賠嘛?!二年時效過了就不得再提出,政府啊政府!不負責任惡質到這種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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